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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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的单位和个人。

1.3 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分类收集、安全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

1.4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体系,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标识2.1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感染性的废物,如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

(2)病理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病理性特征的废物,如废弃的尸体、器官、组织、病理切片等。

(3)损伤性废物:指具有损伤性危险的废物,如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瓶等。

(4)药物性废物:指废弃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的消毒剂、消毒物品等。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化学性危险的废物,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化学药品等。

2.2 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明显,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包装3.1 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进行收集,分别设置废物容器,不得混合收集。

3.2 医疗废物容器应具备以下要求:(1)材质应坚固、耐用,能防止废物外泄;(2)容器应有足够的容量,满足收集需求;(3)容器应有密封性能,防止废物泄露;(4)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便于识别。

3.3 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包装,确保废物在包装过程中不会污染环境和人体健康。

四、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储存4.1 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具备以下要求:(1)专用运输车辆,具备防渗、防盗、防晒等功能;(2)运输工具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3)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标识。

4.2 医疗废物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1)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容器密封,防止泄露;(2)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废物受到污染、损坏;(3)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对感染性、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理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该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2)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医疗和医疗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

由于医疗废物中可能包含有害物质、有传染性或有放射性等特点,因此需要正确分类和收集处理,以确保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安全。

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和个人对医疗废物的处理行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人员的健康风险。

下面是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分类准则:制定明确的医疗废物分类准则,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剂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2.储存容器规范:规定医疗废物储存容器的种类、大小和数量,并要求容器具备防渗漏、密封、耐冲击等特性。

3.标识要求:要求对每个容器进行正确标识,标明废物的类别、来源和有关警示信息,以方便识别和管理。

4.收集方式:制定医疗废物的收集方式,包括定期收集、按需收集和直接回收等,根据不同类别的废物进行相应的收集处理。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和交接等工作。

三、医疗废物分类标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医疗机构产生的临床、实验室及动物实验室的感染性废物及感染性垃圾。

如:被感染的纱布、绷带、手术外科用品、注射器、输液器、废弃物、血液制品等。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剂废物及固体化学废物。

如:化疗药品残留、药品包装废物、废弃的化学试剂瓶、药品废液等。

3.锐器类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针头、钢针、尖锐刀具等。

4. 医药废品:包括过期、损坏及未使用完全的药品及废弃药品包装材料等。

5.医疗废水:指医疗机构内生产和治疗过程中排放的含有人体排泄物和部分药物残留的水。

四、收集管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应组织人员及时将其进行分类收集,放入专用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容器中,并加盖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并根据要求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应存放于专用的化学废物容器中,加盖密封,并进行标识,防止其泄漏污染环境。

3. 锐器类医疗废物集中存放,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创伤事故的发生。

4. 医药废品应当按照过期的、未使用完全的、损坏的进行分类,投放到不同的专用容器内,并标注好。

5. 医疗废水应集中存放并统一进行处理,不得将其直接排入污水系统。

五、医疗废物处理1. 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当由拥有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

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确保处理过程不会给环境和人员造成损害。

2. 化学类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交由符合条件的化学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3. 锐器类医疗废物应当投放到专用的锐器回收箱内,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他人造成危害。

4. 医药废品应当按照其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处理,合理投放到不同的废品回收箱内,并交由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范文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或其他危险性的废弃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障医疗单位和公众的健康。

二、工作原则1.依法合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

2.分类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分类收集措施,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3.源头减量。

通过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督,推广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有效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

4.降低风险。

采取措施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威胁,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5.加强培训。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三、分类收集方法1.一般医疗废物的收集(1)纸张和塑料类废弃物,包括病历、医用包装材料等,应放入一般垃圾箱中,不得随意丢弃。

(2)玻璃物品,如试管、药瓶等,应放入玻璃废物箱中,注意安全避免划伤。

(3)金属物品,如针管、钢针等,应放入专用的金属废物箱中,不得随意乱放。

(4)其他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如纸板、纸质包装等,应分类收集并送往指定的回收站。

2.医疗废液和废弃物的收集(1)医疗废液,如病人排泄物等,应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标明容器种类和使用人员。

(2)注射器、针头等一次性器具应使用专用的刚性容器进行收集,并严密封闭。

(3)有放射性污染的废物应收集在特定的防护容器中,标明有放射性污染。

四、收集容器和标识1.一般医疗废物的收集容器(1)一般医疗废物箱,外形应醒目,并标明“一般医疗废物”字样。

(2)玻璃废物箱,外形清晰,并标明“玻璃废物”字样。

(3)金属废物箱,外形坚固,并标明“金属废物”字样。

2.医疗废液和废弃物的收集容器(1)医疗废液收集容器,应具有密封性能,并标明“医疗废液”字样。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3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3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害性、致病性或其他特殊性质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的不当处理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和暂存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以下是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收集管理1. 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根据特点和危险性分为不同类别,包括感染性废物、血液和血制品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药物包装废物等。

医疗机构应根据废物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在收集容器上标识废物类别。

2. 废物容器选择:医疗机构应选择密封性能好、耐腐蚀、易清洗的废物容器,确保容器的密封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避免废物泄漏。

3. 废物收集时间和频率:医疗机构应根据废物产生量和废物的特性,制定科学合理的收集时间和频率,确保废物不堆放过久,减少废物带来的风险。

4. 废物收集区域: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存放区域,区域内应设置固定的废物存放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5. 废物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对处理废物的工作人员进行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的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其了解并熟悉废物管理制度。

二、转运管理1. 转运工具选择: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专用车辆用于医疗废物的转运,保证转运过程中废物不泄漏。

2. 转运设备清洁消毒:转运设备在每次转运前应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感染传播。

3. 转运人员装备:转运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避免废物带来的危害对人员健康造成损害。

4. 转运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转运记录,记录转运时间、废物类别、数量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管。

三、暂存管理1. 暂存区域设施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设有专门的存放设施,如密封罐、垃圾桶等,以保证废物暂存的安全性。

2. 温度和湿度控制:医疗废物的暂存区域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废物受潮、发霉或变质。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范文(3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范文(3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范文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盛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再次取出。

四、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____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五、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

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再增加一层包装。

六、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七、使用后的输液器、注射器应将针头毁形,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输液器、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一、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定期焚烧处置。

二、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三、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处置。

四、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五、隔离的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六、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一、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并在____小时内向县卫计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

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计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二、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医疗废物分类和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和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和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管理,保护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及其所辖各医疗单位涉及的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疗废物: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放射性等特殊性质,需要进行特殊处理的废弃物。

2.分类:依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3.处理:指对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运输、处理的过程。

4.三公害:指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环境和社会的危害。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第四条分类原则医疗废物的分类原则包含传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

第五条分类方法1.传染性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袋:专用红色塑料袋,用于收集和装载感染性医疗废物。

–外包装:密封性固定,防止泄漏。

–标识:标注“传染性医疗废物”字样。

2.化学性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袋:专用黄色塑料袋,用于收集和装载化学性医疗废物。

–外包装:耐化学药品性能,密封性固定,防止泄漏。

–标识:标注“化学性医疗废物”字样。

3.放射性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袋:专用黑色塑料袋,用于收集和装载放射性医疗废物。

–外包装:防护性能好,密封性固定,防止泄漏和辐射。

–标识:标注“放射性医疗废物”字样。

4.其他医疗废物的分类:–医疗废物袋:专用蓝色塑料袋,用于收集和装载其他医疗废物。

–外包装:防护性能好,密封性固定,防止泄漏。

–标识:标注“其他医疗废物”字样。

第六条分类标识和颜色分类医疗废物的外包装上应有清楚可见的标识和颜色,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七条分类收集和储存医院应设立分类储存区域,将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各分类储存区域应具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防渗透设施,保证医疗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医疗废物处理管理第八条处理方式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应依据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包含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委托处理等。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修订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的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感染性废物应当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

3.损伤性废物应当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中,利器盒达到3/4 满时,应当封闭严密,按流程运送、贮存。

4.病理性废物应当收集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医疗废物包装袋中,可进行防腐或者低温保存。

5.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并入感染性废物中,但应当在标签中注明;批量废弃的药物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

6.化学性废物收集于容器中,粘贴标签并注明主要成分;收集后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者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进行处置。

7.以下废弃物不属于医疗废物:非传染病区使用或者未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盛装消毒剂的空容器,一次性医用外包装物,废弃的中草药与中草药煎制后的残渣,盛装药物的药杯,尿杯,纸巾、湿巾、尿不湿、卫生巾、护理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用织物以及使用后的大、小便器、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一次性口罩等。

8.根据《目录》中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对一些无风险或风险较低的医疗废物,在满足相应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密封药瓶或者安瓿瓶、导丝,盛装容器应满足防渗漏、防刺破要求,并有医疗废物标识或者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标签注明损伤性废物,可不使用利器盒收集;患者自行用于按压止血而未收集于医疗废物容器中的棉签、棉球、输液帖,全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相关技术可处理的病理性废物,按照相关处理标准规范,采用高温蒸汽、微波、化学消毒、高温干热或者其他方式消毒处理后,在满足相关入厂(场)要求的前提下,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或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处置,在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店、实验室、疾控中心、居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应当与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相一致。

第四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应当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分类标准第五条医疗废物应当根据其性质、来源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第六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几类:(一)医疗器械类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疗器械、药品包装废物等。

(二)感染性废物:包括人体组织废物、病原体培养物和血液制品以及与感染性病人产生的废物。

(三)化学药品废物:包括过期、损坏的药品和药品包装物。

(四)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包装废物、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器械和设备。

(五)一般医疗废物:包括非感染性废物、一次性用品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上述四类的废物。

第七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应当设置分类标志进行标识。

第三章收集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店、实验室、疾控中心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设立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和处理设施,并配备专人负责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当根据废物的性质和产生量进行选择,具备密闭性、防漏性和耐腐蚀性等特点。

第十条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当设立明显的标识,标识应当包括废物类别、危险性等信息。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存放期限过后应当立即进行运输和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收集和传输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外泄。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符合相关的运输标准和要求,确保安全和无害化处理。

第四章处理方式第十四条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应当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选择,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焚烧处理:适用于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

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

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的规范管理措施。

由于医疗废物的特殊性和对环境和人民健康的潜在危害,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安全。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疾病诊疗过程中产生的能传播疾病的物质。

根据其生物学特性、危险程度和处理方法的不同,医疗废物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1. 感染废物:如感染性固体废弃物、感染性液体废弃物、病理解剖废弃物、呼吸道分泌物等。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

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

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责运送,也可根据需要收集中装入服务站内污物箱或废物存放地,____天内请运送单位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

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以下是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废物分类: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2. 废物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废物收集点,将不同类别的废物分别收集,并设立相关标识和容器,防止交叉污染。

3. 废物运输: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规定的专业运输公司,将收集好的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输,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泄漏或污染。

4. 废物处理:医疗机构可选择将废物交由专业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或采取内部处理方法,如高温焚烧、消毒等,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保护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削减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订立本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设备,订立收集医疗废物的标准和方法。

2.医疗机构要实行分类收集管理,医务人员要对医疗废物进行正确分类,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过程,投放到指定的医疗废物收集设备内。

3.废物收集设备的维护保养由医疗机构维护和修理人员负责,要确保医疗废物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性能稳定。

4.医疗机构负责保护环境,严禁妨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发觉废弃物被任意丢弃或恶意散落的,应当积极实行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分类标准医疗废物依照以下分类进行管理:•医疗污染性废物:包括感染性和非感染性的人体组织、器官、血液及其制品、分泌物和排泄物、用过的敷料、手术室废弃物等。

•医疗化学性废物:包括了各种药品过期、剩余等造成的废物,废酸、废碱、废漆、废磷、废铅等。

•医疗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核素和源、密封源、密封线、辐射工作台、防护用品、废液体、固体和半固体等物料。

•医疗玻璃、金属废物:指医药器械和器具、外科手术刀片、注射针头、麻醉器、各类废旧医用器械的废易耗品、玻璃器皿等。

•医疗一般废物:是指无毒、无害、与医疗活动相关或由医疗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例如医用包装袋、纸张、不含药液残留的打针器和器具、餐厨废弃物等。

四、收集管理措施1.小规模医疗机构采纳自行分装的方法,将不同种类的医疗废物分别装入密闭且标明种类的容器中,置于配备好的专门医废箱内储存。

2.中大型医疗机构采纳一键快速投放的方法,将不同种类的医疗废物分别投放在不同种类专门医废箱内(分为医疗污染物、医疗化学废物、医疗放射性物质、病理性废弃物、一般医疗废物)、设备内以及标明显而易见的标识牌上并分类清点做好记录。

3.坚持不同种类医疗废物分开收集,密闭传输,确保交接环节合规不丢失。

医疗废弃物分类与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分类与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分类与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理管理,确保医院的环境卫生与健康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在医院范围内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产生的全部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内全部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要求,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医疗废弃物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医疗废弃物的分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分性质、危害程度和处理方式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医疗废弃物依照以下分类进行收集和处理:1.感染性医疗废物:包含带有致病菌或其他致病成分的废弃物,如医用注射器、输液器、护士帽、废弃药物等。

2.医药废物:包含过期、损坏、废弃的医药物品、废弃药物包装、过期中药饮片等。

3.化学废物:包含过期、废弃的化学试剂、可能对人体有害的废液等。

4.放射性废物:包含已使用的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医疗设备的废弃物等。

5.一般医疗废物:包含不属于以上四类医疗废物的其他废弃物。

第六条医院应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和标识,确保各类医疗废弃物能够得到正确的分类收集。

第七条医院应订立相应的收集流程和时间表,确保各类医疗废弃物在产生后能够及时收集。

第八条医院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规范、安全。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储存与转运第九条医院应设立特地的储存区域用于存放收集好的医疗废弃物,储存区域应满足相关卫生要求。

第十条医院应订立储存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别医疗废弃物的存放时间和方式。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储存区域进行清理和消毒,并保持干燥通风。

第十二条医院应与专业的医疗废弃物转运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转运。

第十三条医院应依照相关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分类和打包,确保转运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

医院应监督医疗废弃物转运过程,确保转运过程中不发生事故和污染。

第四章医疗废弃物处理第十五条医院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废弃物的分类要求,采取合理安全的方式进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废物分类: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如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

2. 收集容器标识:为每个类别的医疗废物配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如黄色容器用于收集感染性废物、红色容器用于收集病理性废物等,并在容器上标注相应的标识。

3. 封闭性收集: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确保废物不会外泄。

4. 分类收集:医务人员应根据废物的类别将其正确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并严禁混装混放。

5. 定期收集:定期收集医疗废物,并将其送往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6. 周期检查:定期检查医疗废物收集容器的密封性和标识情况,确保废物分类收集工作的质量。

7. 人员培训: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废物分类收集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废物分类的重要性和正确操作方法。

8. 监测与追溯: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监测和追溯体系,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

以上是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的基本制度,通过规范的分类收集工作,可以有效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二)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其特点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感染性。

为了维护社会环境的卫生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的背景、制定的目的、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管理的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医疗废物的产生与处理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不合理的处理方式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目前国内已经有一些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

但是,由于各地区的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不一致,导致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效果参差不齐。

因此,制定一套统一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制定目的制定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达到最佳的资源利用效果。

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通用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1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2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3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三、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或垃圾箱内,将放射性废物(放射源、同位素等)置于红色垃圾袋内。

四、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医院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及高邮市卫生局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

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传染科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遗传毒性废物包括各种化疗介入药物及相关注射器等。

9、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护士长或各科室负责人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指定专人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2、3、4、5、6、7条装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9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

医疗废物第1条毁形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4、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处置1、护士长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分管院长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

3、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房内,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禁止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4、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输血器经毁形后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处罚。

5、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数量、时间、种类、处置方法,并由经手人签名。

7、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要采取减少污染扩散的紧急措施。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范本(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的管理范围包括医疗机构、药房、药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属机构、孕产妇保健机构等。

第三条医疗废物按照其生物学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四类: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有化学性的医疗废物、有辐射性的医疗废物、无害废物。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检测机构应当通过相关检测手段对医疗废物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医疗废物收集分类制度第七条所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配备符合规定的废物容器,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收集。

第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使用红色的废物容器进行分类收集。

第九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使用黄色的废物容器进行分类收集。

第十条辐射性医疗废物应使用蓝色的废物容器进行分类收集。

第十一条无害废物应使用黑色的废物容器进行分类收集。

第十二条所有废物容器应标注相关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废物类别、容器容量等。

第十三条感染性医疗废物、有化学性的医疗废物和辐射性的医疗废物应进行专用包装,确保废物的密封性和安全性,并按照相关标准标注危险性标志。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和传染。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废物收集车辆,负责医疗废物的运输和清理。

第十六条废物收集车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确保车辆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七条废物收集车辆上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废物收集车辆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写实时记录,保留一定时间。

第三章废物暂存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废物暂存间,确保废物的暂存条件和环境卫生。

第二十条废物暂存间应符合环保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和灭火设备,确保安全。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

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

3.住院部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科室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____小时。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每日收集并存储在存储间。

16.医疗废物每日存储要有登记,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

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2)是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和储存而制定的规程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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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我院《医疗废物及普通垃圾管理办法(暂行)》,实行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各科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2、各科室专职人员搞好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毁形,总务科设专(兼)职人员搞好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的处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

3、医疗废物在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搞好安全防护,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4、禁止科室或者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普通垃圾。

5、控感科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与监控,并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制度1、各科室各部位对在诊疗、护理、免疫等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

2、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5、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结实。

7、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8、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工作制度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设专人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堂和人员活动区,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和运送车辆的出入,周围保持清洁卫生。

3、医疗废物分类贮存,贮存容器必须防渗漏、防雨淋,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

4、医疗废物贮存间应有严密的防盗及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在库房外明显处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入,人员离开时房间门应加锁,库房内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5、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6、落实防渗漏、防鼠、防蝇、防盗、防儿童接触措施,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

7、每天焚烧1次,特殊情况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

8、工作期间衣帽整齐,戴口罩,必要时穿防渗防护服和胶鞋,认真洗手、消毒,搞好个人职业防护,禁止吸烟和饮食。

9、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每天清洁、消毒2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交接登记制度1、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于每天上午8点至9点和下午3点30分至4点30分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

2、运送路线:各病区运送医疗废物沿住院楼南楼梯运送;门诊各部位沿门诊楼中楼梯运送。

3、运送要求:(1)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容器的标识和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出科室。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袋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遗撒、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漏、无锐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4、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签字等。

5、焚烧炉专管人员对登记资料要妥善保管,至少保存三年。

医疗废物交接、处置工作制度1、各科室,要和医疗废物专管人员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工作。

2、垃圾仓专管人员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各科室指定专人对收集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进行毁形,在交焚烧炉焚烧处理同时做好相关交接、登记等工作。

4、总务科指定专人对集中收集的医疗废物,要分别做好处置:(1)能够焚烧的,每天及时焚烧处理,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同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2)普通垃圾每天清运处理。

5、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的暂时贮存要符合以下要求:(1)封闭式贮存,远离医疗区、食堂和人员活动区,周围保持清洁卫生。

(2)医疗废物与普通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3)落实防渗漏、防鼠、防蝇、防盗、防儿童接触措施,定期清洁和消毒。

(4)医疗废物处置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焚烧炉管理制度1、医院焚烧炉由专人管理,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理。

2、焚烧炉管理人员对各科室送来的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焚烧炉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分类处理,感染性、损伤性废物集中焚烧处理,病理性废物消毒后集中填埋,每天至少处理1次,特殊情况下随送达随处理。

4、严格遵守焚烧炉操作规程,在焚烧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以防火灾发生。

对医疗废物焚烧必须彻底。

5、搞好个人防护,在处置医疗废物时要戴口罩、帽子、手套,穿工作服,工作完毕认真洗手、消毒。

6、定期检修维护,确保机械正常运行,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修理。

7、焚烧炉管理人员每月对焚烧处理的医疗废物数量汇总后上报控感科。

8、保持周围环境整洁,每次焚烧、清运处理结束,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强化防护意识,加强职业防护培训。

控感科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擦伤、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2、各科室要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运送和暂时贮存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口罩、帽子、手套,从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和处置工作的人员要配备防渗防护服、防护眼镜和胶鞋。

3、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时要穿戴防护用品,预防被医疗废物擦伤、刺伤。

工作场所及工作期间禁止饮食,下班前认真洗手、消毒。

4、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运送和暂时贮存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由保健科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

5、锐器损伤的预防:(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2)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3)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或者在套时单手操作,防止刺伤。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6、发生锐器刺伤后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粘膜用生理盐水冲洗。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从近心端向外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必要时包扎伤口;粘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医疗废物管理考核奖惩制度1、各科室要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科室管理质量标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2、各科室各部位的主任、护士长及负责人要随时检查本科室本部位医疗废物产生过程中的分类收集和运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控感科要经常下科室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每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范围,与科室质量指标考核挂钩,每月进行考核。

4、医疗废物管理监控委员会定期对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各个部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各科室各部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控感科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追究科室领导的相关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产生地点无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者;(2)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3)未对科室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4)医疗废物包装袋外无标签;(5)医疗废物包装袋未有效封口;(6)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7)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未按要求管理、处置医疗废物的;(8)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9)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10)随意丢弃医疗废物和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11)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12)将医疗废物交给暂时贮存点以外的科室或者个人的;(13)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6、对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而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和个人,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临时人员辞退。

7、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并由责任科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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