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保本)v1.0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投资合作协议(保

本)v1.0

委托投资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资金的证券投资(仅限A股、股指期货、A股基金、类现金资产投资)的投资顾问事宜于年月日达成的《投资顾问合作协议》(“本协议”),以兹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法的可用于本协议规定的投资的专项资金,并委托乙方担任专项资金的证券投资(仅限A股、股指期货、A股基金、类现金资产投资)的投资顾问。乙方负责在甲方授权和监督下,对甲方授权的专项资金、以甲方的名义在甲方的合作账户内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操作及相关的投资指导服务

二、专项账户

三、密码管理

1.1. 合作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资金划转的密码统称为“操作密码”,包括:

证券交易密码、期货二席和主席交易密码、(注:不包括银行“取款密码”。该密码甲方应另行设置并对乙方保密,以区别于上述操作密码)。

1.2. 甲方应将合作账户的操作密码书面告知乙方。为交易安全及操作便利,在

接到操作密码后,乙方可自行修改该操作密码,但乙方有义务及时将修改

后的操作密码书面告知甲方,以确保甲方对合作账户的监控。甲乙双方均有责任严格管理合作账户的操作密码,确保操作密码的安全。

1.3. 乙方并不掌握甲方专项资金的取款密码。甲方从合作账户内向外全部或者

部分转移专项资金前,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四、投资范围

本协议所约定的专项资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沪深A股、股指期货、A股基金、类现金资产,不得投资*st类股票,如需要变更该投资范围,则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书面确认。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半年)。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1.1. 要求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咨询服务;

1.1.

2. 要求乙方定期和不定期提供有关的投资信息;

1.1.3. 有权随时查阅并监控合作账户的交易情况,对乙方的投资顾问行为

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超出约定的投资范围、异常交易等行为,有权

要求乙方做出解释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1.1.4. 在合作期限内,如果甲方的专项资金在任何时点产生的损失超过双

方约定的比例(专项资金的本金的15%),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5个工作日内补足对专项资金的本金亏损金额。

1.2. 甲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2.1. 甲方应当保证其合法拥有对合作账户及专项资金的全部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账户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资金所有权、资金提取权和

投资收益权等;

1.2.2.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专项资金的稳定性,不得在合作账户

内以任何形式买入或卖出可交易品种,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

示、影响或干涉乙方交易员的正常交易;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

式向乙方按时支付投资顾问费。

第2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包括:

2.1.1. 按照甲方的授权和监督,代理甲方对合作账户内的专项资金进行实

盘操作;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金额从甲方收取投资顾问费。2.2. 乙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2.1. 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投资范围、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为甲方的

利益进行代理实盘操作。

2.2.2. 在合作期限内,如果甲方的专项资金的本金在任何时点产生的损失

超过双方约定的比例(专项资金的本金的15%),乙方应立即通知

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补齐专项资金的本金亏损金额。

七、专项资金的调动

第3条. 专项资金的调动

3.1.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应当确保专项资金存放于合作账户内。甲方理解并且

确认,保持专项资金的稳定性对于乙方为其获取良好的收益至关重要。

3.3. 如果甲方因为客观原因需要在资金预测之外调动专项资金,或者专项资金

调出合作账户的时间较长,或者提前单方中止合同,给乙方履行其投资

顾问责任造成实质性的重大困难,则乙方可以选择终止本合同。如果专

项资金帐户存在投资收益部分,乙方对盈余部分按照实际投资收益的

60%提取投资顾问费。

八、结算

第4条. 有关日期和结算的确定

4.1. 甲乙双方约定,当合同到期时,根据盈利比例乙方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投资

顾问费用。

第5条. 投资顾问费等的支付

5.1. 投资顾问绩效费:当账户有盈利时,绩效费为总盈利的百分之四十。

5.2. 每个独立结算期结束时,由乙方计算出投资顾问费等并通知甲方,甲方若

有异议须于当日提出。

5.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顾问费一次性全部汇入乙方

指定账户。

若甲方不能及时支付报酬,乙方有权力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利息滞纳金。5.4 投资收益部分可能产生的任何税费,将按收益分成比例(即甲方百分之六十,乙方百分之四十)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称:

开户银

行:

银行账

号:

如果乙方更改该乙方指定账户,则乙方应当在结算日以电子邮件(辅以电话)的方式及时通知甲方。

第6条. 合作清算

6.1. 本协议中止、解除或终止时,中止、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一个开市日为投

资结算日,甲乙双方应在停止交易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

6.2. 期末专项清算时,本金产生的收益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本

金出现亏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亏损额度。

6.3. 清算后,甲方应当自行修改合作账户的操作密码,以确保合作账户内的专

项资金的安全。

九、投资风险

第7条. 风险揭示

一旦签署本协议,甲方确认其已经完全理解并且能够承受以下风险:

7.1. 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

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市场市场投资品种

的价值和风险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影响投资收益。

7.2. 市场风险:因国家政策变化、经济周期、利率变化、通货膨胀、上市公司

经营状况的变化以及投资品种的其他因素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

品种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从而造成投资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