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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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书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确保公司(本协议中的“公司”特指甲方及甲方派驻乙方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下同)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公司的经营目标及二年内发展规划。

2、公司近期尚在酝酿的商业计划、对外宣传和保密性会议。

3、公司正在洽谈的合作项目。

4、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话、计算机等文字性和数字性机密。

5、公司已经明确列为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危害和重大损失,涉及公司命运的事项,主要包括:

(1)经营决策、广告策划文书、市场调查与预测报告、促销方案、新产品开发计划、公司投资计划等;

(2)主导产品配方、工艺关键以及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技术水平先进技术、产品、科研成果、设备等核心机密;

(3)通过秘密渠道引进的技术、设备、产品、样品、手段和来源等;

(4)反映公司生产能力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产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5)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工艺方案,及公司发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6)引进的产品、设备、仪器,经过改进、性能、功能有显着提高的改进部分;

(7)公司的财务账簿、产品成本及利润等财务资料;

(8)销售网络、客户资料、产品报价、各项销售政策及工作总结与计划;

(9)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10)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委外加工、各市场部人员运作方式等。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公司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对乙方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条例,防止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一年内不得在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同行企业内任职。

三、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一年内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法规,为保守公司秘密(本协议中的“公司”特指甲方及甲方派驻乙方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下同),维护公司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本协议所指的公司商业秘密是指依法属于公司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具体如下:

1、技术秘密指:在公司组织进行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维修、服务等生产经营环节所取得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营销信息系统、管理方法等技术和管理信息,该技术和管理信息以技术文档、计算机软件、研发记录、分析检测报告、产品设计图纸、产品说明、技术报告、电路设计、操作手册、模型模具、实物样品、质量管理文件等形式存在;

2、经营秘密指: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规划、决策、制度、决议、财务信息、进货与销售的客户资料、工程信息、定价政策、市场战略、营销策略、市场方案及信息、未公开的技术服务资料(包括文档、软件、视频、报告等)、人事和劳资状况等经营信息,该经营信息以公司文件、商业函件、财务单据和账册、客户名单等形式存在;

3、经营秘密中的财务信息是指:公司在银行和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信息、财务账册记载的财务信息,该财务信息以公司文件、商业函件、财务账册和报表等形式存在;

4、商业秘密可以由纸面介质、电磁介质、光学摄影介质、计算机存储介质等任何一种介质形式记录为文字、图片、声音和图像信息,上述信息的记录和存在形式不影响技术和经营秘密的属性;

5、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以公司非主动向社会公开为特征,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特定的对象提供上述信息的行为不视为公司公开信息的行为;

6、经公司主动向社会或者不特定对象公开的技术和商业信息仅在公开之日后不再视为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保密权利和义务

1、依本协议第一条所确定的商业秘密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获得着作权,也有权使用、转让他人和以其他方式获得收益;

2、乙方对依职务创作和开发的公司商业秘密享有法律规定的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和获得物质、精神奖励权,公司应对乙方取得经济效益的创作和开发成果给予奖励;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本人职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公司秘密的存储和记录载体,因乙方履行职务原因导致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约定;

4、非经公司同意或认可,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5、非经公司同意或认可,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聘请为他人提供与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开发、讲授、咨询、服务和其他工作,也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在出版物上发表;

6、非经公司同意或认可,乙方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以出资、投资、借款或者其他方式参与其他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或者其他业务关系组织的经营管理、任职、兼职或者以其他形式获取利益;

7、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乙方是公司商业秘密的开发、创作的具体承担者而解除,但乙方的非职务开发和创作除外;

8、乙方不应获取和持有非本职范围的公司商业秘密,乙方非因正常履行职务原因取得和持有载有公司商业秘密的记录介质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约定;

9、因乙方职称评定、科技成果申报和参加学术活动等合理需要在适当场合公开相关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应当为乙方提供方便,但乙方应与公司另行约定公司商业秘密公开的方式和范围。

第三条乙方不再担任公司职务期间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1、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公司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和任职变化而解除,但公司主动公开相关公司商业秘密后,乙方在信息公开的范围内不再受本协议保密义务的约束;

2、非经公司同意或认可,乙方在离职时不得再持有任何载有公司商业秘密的存储和记录载体,存储和记录载体属于乙方且载体与公司商业秘密不可分离的;

3、乙方不再担任公司员工后,非经公司同意或认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披露、公开公司商业秘密;

4、乙方不再担任公司员工后,非经公司同意或认可,乙方不得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为与公司同行业或者有竞争的组织和个人提供开发、讲授、咨询、服务和其他工作,但公司主动公开相关公司商业秘密后,乙方不再受此条款约束;

5、自乙方不再担任公司员工时起叁年内,乙方不得在与公司同行业或者有竞争机构中持有股份受聘任职,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在与公司同行业或者有竞争的机构中承担工作。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均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因此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取消有关奖励,甲方亦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罚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追索;

3、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公司还另保留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非因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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