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学]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之第二章 合同法律基础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合同代理的基本形式与要求
根据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以下三种形式: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 权的代理行为。 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如 果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成立的条件 ①代理人必须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 ②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③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或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
要注意区分:
履行期限和有效期限的概念。 (1)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是指履行合同标的和价款的时间界限。 对于施工合同而言: 履行期限=合同工期+工程延期; (2)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是指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终结 的时间。 对于施工合同而言: 有效期限=施工准备期+(合同工期+工程延期)
(2)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由于合同的种类不 同,标的也不相同。按合同标的内容可以分为物、行为、智力成 果。
(3)数量 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合同标的的尺度。以物为标 的合同,其数量主要表现为一定的长度、体积、重量等;以行为 为标的的合同,其数量主要表现为一定的工作量;以智力成果为 标的的合同,其数量主要表现为智力成果的多少、价值。 (4)质量 质量是合同标的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指标,包括标的 的物理、化学、机械等性质的规定,以及性能、稳定性、工艺要 求等。 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质量标准。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 准,如果有国家标准,则依国家标准执行;如果没有国家标准, 则依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则依地方标准执行;没有地 方标准,则依企业标准执行。
议,既包括财产关系方面的协议,也包括身份关系、行政关系、 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协议。
狭义的合同仅指财产关系方面的协议。 《合同法》中所称的合同,并非广义的合同,而是指狭义上的 合同。
2.代理的基本法律特征 代理具有以下基本法律特征: (1)代理活动本身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 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工学]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之 第二章 合同法律基础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
(一)合同的定义及其法律特征 1.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注意:民法中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 为。 法定代理主要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定 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指定代理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适用。 指定代理中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公民,而且一般是无行为能力或限 制行为能力的公民。
4. 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行 为。 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①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实 施民事行为。 ②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即代理人超越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实施民事行为。 ③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即代理人所具有的代理权已终止或 被消灭后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 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该条款主要反映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的姓名是指经户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正式用
名,自然人的户口所在地为住所地。 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是指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名
称,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是指它们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 要营业地为住所地。
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无权代 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被代理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条款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是合 同内容的具体体现。因此,也称为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应当具备 的基本条款。这些条款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它规 定了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特别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是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完整的条件,也是当事人 双方履行合同和处理合同争议的依据。
(5)价款或者酬金 价款或酬金,是当事人一方向交付标的的另一方支付的以货 币为表现形式的代价。 在以财产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称为价款,如租赁合同 中的租金;在以劳务和智力成果为标的的合同中,这种代价称为 酬金,如监理合同中的监理费、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费。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各方依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自义务和 实现各自权利的时间。 履行地点:是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的地点; 履行方式:是当事人完成合同规定义务的具体方法。
(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根据无权代理行为的后果 对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则,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 ①当被代理人认为无权代理行为虽非自己委托,但其后果却 符合自己的意愿和利益时,则可行使追认权。 追认权实质上是对代理权的补充。无权代理一旦经被代理人 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合法的代理行为。 ②当被代理人认为无权代理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和利益时,则可 行使拒绝权。 被代理人行使拒绝权意味着本人不同意承受无权代理的法律后 果,无权代理就转变成为无效代理,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法律效 力,而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5.表见代理来自百度文库
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 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 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例如: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时以口头方式规定了 代理权的有效期限,但是该有效期限在书面的授权文件 中却未予以记载。从而当该有效期限届满后,第三人并 不能从书面授权文件中得知代理权已终止而与其进行的 民事行为,就属于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