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基础与实务企业培训课件PPT(律师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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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培训》课件

《合同法培训》课件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成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 件即产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变 更或解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协商一 致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 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 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协助、保密等义务。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中的契约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 各国合同法逐渐形成和完善。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是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 强调合同的公平性和正义性。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合同法也在不断适应新的交
易形式和交易规则,不断完善和发展。
01
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合同的种类
01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与终止
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 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当事 人就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的行为。
合同变更的情形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全部或 部分修改、补充或排除。常见的 合同变更情形包括修改合同条款 、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变更履
行方式等。
合同变更的效力
救济途径
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争议。
调解解决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调 解解决争议。
仲裁解决
合同双方同意将争议提 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合同双方无法协商解决 争议时,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
01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 式
和解
总结词
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详细描述
和解是合同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 争议。和解具有快速、简便、灵活的特点,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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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理论与实务培训课件1. 引言本课程旨在介绍合同法的相关理论和实务知识。

合同法是一门重要的民商法学科,对商业活动和民事关系有着重要影响。

本课程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讲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要素•合同法的签订和解除•合同法的纠纷解决方式2.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1 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自愿订立的具有民事法律效力的协议。

合同的特点包括自愿性、平等性、相对性和约束力。

在本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合同的定义和特点,并分析其在民商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2.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有一些基本原则,如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本部分将重点介绍这些原则的内涵和作用,并分析其在合同法适用中的影响。

3.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要素3.1 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的表达、合同的形成和生效等。

在合同的内容方面,合同应当具备明确的约定和法律规定等要素。

本部分将详细介绍合同的订立和内容的相关知识。

3.2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其在合同中的义务。

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本部分将介绍合同履行和变更方面的内容,并分析与之相关的问题和实务操作。

3.3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因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部分将重点介绍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并分析实际案例。

4. 合同法的签订和解除4.1 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要点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等环节。

要点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关键问题。

本部分将详细介绍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要点,并给出实务中的案例分析。

4.2 合同的解除方式和程序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协商一致解除和法定解除等。

解除程序是指当事人解除合同所需按照的具体法定程序。

本部分将介绍合同的解除方式和程序,并针对解除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给出实务解决方法和建议。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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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对象特定; 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内容具体确定;明确标的、价款、数量等主要条款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重要的规则,除了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外,有明确的规则有利于减少纠纷。
没有合同,当协商不成时,双方的重大权利义务便处于空白状况。
合同设计与管理是包括签订、履行、解除等内容的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割裂开来。
没有安全的利润不是利润,没有安全的经营效率,谈不上效率。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偏废哪一点。
公司法律基础培训-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
公司合同管理
1.2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合同设计管理的作用
最基础
最核心
最易忽视
最根本
提升企 业形象
监控经 营风险
创造经济 效益
提高管 理水平
外界往往以合同的管理水平来衡量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
通过严谨科学的合同管理,明确企业收益与风险,运用适当的合同条款防范、规避风险,确保收益实现
合同成立即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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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法》培训讲义PPT课件

《合同法》培训讲义PPT课件
《合同法》培训讲义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合法公平、等价有偿等基本原 则,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对象包括经济合同关系。
《合同法》与《经济法》在调整经济 合同关系方面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叠。
《经济法》对经济合同的成立、履行、 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规定,而 《合同法》则在这些基础上对一般合 同问题进行了规定。
两部法律相互补充,共同维护市场经 济秩序和交易安全。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违约行为,强化违约责任的追 究,提高违约成本,以保障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发展
与《民法典》的协调
01
作为民事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应与《民法典》
其他部分相互协调,共同构建完善的民事法律体系。
与《知识产权法》的协调
02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合同中,应加强《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
行、变更和终止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合同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因此《合同法》与《劳动 法》存在密切联系。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程序和条件,这些内容在 《合同法》中也有所涉及。
两部法律在各自领域内对合同关系进行调整,共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 益。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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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第七章 违约责任
•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 第八章 其他规定
•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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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平等原则 • 自愿原则 • 公平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给付与对待给付失去平衡;
〖2〗主观要件:
订立合同时,利用优势、对方缺乏经验或轻信等。 包括:
【1】利用优势
【2】未履行告知义务
【3】利用对方无经验或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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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趁人之危
利用他人的为难紧迫等需要,强迫订立合
同条款。如,抢救落井者时,提出巨额的 报酬要求。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图文59页PPT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图文59页PPT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59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图文
6、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7、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8、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9、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10、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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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三
1主体审查
1主体审查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
明确你在和谁交易?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1.4小结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条解析
1主体审查
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
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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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条款无效 (二)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三)合同效力待定
(一)合同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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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只以口头约定的作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推定形式:当事人不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直接通过实施 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
默示形式:当事人既不用书面形式表示,也不用语言或行为表示,完全以沉默 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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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平等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二)合同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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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
当事人以合同书、或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各种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订立合同。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 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 的合同。
案例三
金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5年12月 份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购买了溧水区永阳镇中 山路某小区的房屋一套,登记在张某名下。2017 年2月15日,张某与杨某(系张某亲戚)签订存量 房交易合同一份,约定由杨某购买张某坐落于溧水 区永阳镇中山路某小区的房屋,房屋转让价款为48 万元。之后,张某和杨某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该 房屋的过户手续,金某对此并不知情。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应当予以返还,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 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而不存在支付违约 金。
(二)合同可变更、可撤销
2、变更权、撤销权如何行使?
行使主体:重大误解的误解方、显失公平中受有不利益的一方、欺诈、胁迫、乘 人之危中的受害人一方;
行使方式:起诉或申请仲裁; 行使期限: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
(三)合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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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以下几种合同属于效力待 定的合同:
部分条款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 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 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案例一
2017年,陈某(卖方)拟将位于高淳区某小区的房屋 (98平方)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夏某(买方),为规避税 费,双方在签订的《高淳区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 价格为40万元。当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陈某将房 屋内的家电、家具、装饰装修作价60万元转让给夏某,两份 合同共计100万元,由夏某一并给付。
缪某认为,其在购车时未对车辆进行评估,对车 辆状况不了解,蒋某在销售车辆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故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其与蒋某签订的《协议》,并要 求判令蒋某返还购车款、修车费用及相应利息。
思考: 缪某与蒋某签订的《协议》是否存在欺诈?
案例引申:
1、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后果如何?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属于效力有瑕疵的合同,但该类合同订立后,并不是一定要被 变更或撤销,如果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应 认定该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
之后,后夏某主张对《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家具等作价 款60万元随房屋一并转让存在重大误解,向法院起诉要求撤 销《补充协议》。
思考: 陈某和夏某为规避税费,就房屋转让价款签订两份合同的行为属 于什么行为?该行为的后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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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
涉诉房屋所处地段市场房价明显 高于合同约定的单价,从双方及房产中 介陈述可以证实,双方对于房屋成交的 价格以两份合同进行约定,系以合法手 段掩盖避税的非法目的、造成国家交易 税收减少的无效民事行为,因此该合同 条款无效。因夏某主张撤销的条款为无 效条款,故其诉讼请求缺乏基础前提, 判决驳回夏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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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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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某与蒋某于2013年9月7日签订《协议》,约定 将蒋某所有的宝马轿车一辆出售给缪某,车款17万元。 该协议第四条约定:“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该车车况及整车车貌和发动机购车方已认同无任何意见, 如该车需修,由购车方自行负责。”。协议签订后,缪 某按约支付了全部车款。
律师解析:
本案中,陈某与夏某为规避税费, 签订《补充协议》转让家具、装修为名 将房屋转让价款一分为二,属于“以合 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违背了 国家税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合同法基 本原则来看,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因此,该行为导致的直接后果即是相关 合同条款无效。
案例引申:
1、合同无效的后果如何? 2、合同无效后,还能主张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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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基础法律知识 及实务操作
主讲人:
目录
1
合同概述
2
合同效力
3
合同的内容
4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及取证
01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二)合同形式 (三)合同法基本原则
(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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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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