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实务培训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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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培训课件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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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审查与修订
从思想上强化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提高 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 普及合同法律知识,提高员工的合同意识 和风险意识。
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 括对方履约能力、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应 的应对措施。
采用标准合同模板可以减少合同签订过程 中的风险。同时,可以根据业务特点和企 业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合同模板,以满足 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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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条件
包括双方意思表示一致、遵守 法律规定和程序等。
合同成立的地点
通常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 点。
合同成立的日期
通常为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 日期。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合同的无效情形
包括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 益、存在重大误解等。
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合同的 及时更新和适应性。在修订过程中,要充 分考虑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以保持合同的时效性和合规性。
企业合同管理的流程和制度
制定合同管理制 度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 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履行 、变更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和 责任。同时,要制定相应的 考核和奖惩措施,确保制度 的贯彻执行。
02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合同的种类
01
02
03
口头合同
以口头协议的方式达成, 无书面记录。
书面合同
以书面形式签订,包括合 同书、信函、电子邮件等 。
行动合同
通过行为表示达成协议, 例如点头、握手等。
合同的形式
简单合同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内容简单的合同。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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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昇 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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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付与交接 • • • • • • • • • • 1、交付:法律概念,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交接:程序问题。 2、交付的法律意义: 动产——所有权转移(所有权保留除外——善意第三人例外); 动产买卖合同:交付地与履行地 不动产——风险转移 ——占有: 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占有改定、简易交付与指示交付 3、交接:相关费用的结算,文件交接
领 昇 投 资
合同主要条款辨析
• • • • • • • • •
四、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成立:承诺生效之时—— 简单理解: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原则成立之时生效;例外:约定、法定(中外合资企业合同) 法律后果不同:违约责任的承担与否 缔约过失责任:—— 信赖利益——法律不够明确,尚有争议, 通说:直接损失 合同无效及其法律后果: —— 例,欺诈且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 —— 恢复原状
2、房屋产权状况调查(房屋购买合同) 房屋产权状况调查 产权归属; 有无共有人——共有状态 有无权利瑕疵—权利是否受到任何限制, 抵押、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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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与书面合同
口头与书面合同 • • • • • • • 效力——合同法实施前后 法定例外——抵押合同(物权法)、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 让合同(合同法)、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管理法)等 约定例外 合同存在和合同证明的区别 CISG——中国86年核准书的保留及现实问题 租赁合同中的口头协议与书面合同——原则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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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辨析
八、租赁合同的影响: 租赁合同的影响: • • • • • • • • • • • • 1、特殊债权与物权效力的均衡 2、 买卖不破租赁 4、优先购买权的存在 提前通知 同等条件 5、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 趋势——弱化,保护善意第三人 恶意串通例外

《合同法实务讲座》课件

《合同法实务讲座》课件

国际合同法的统一化趋势
国际合同法的现状
01
目前国际上存在多个合同法体系,各国合同法存在差异,导致
合同争议解决困难。
国际统一合同法的重要性
02
国际统一合同法能够减少法律冲突,促进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

国际统一合同法的进展
03
目前国际社会正在努力推动国际统一合同法的发展,但进展缓
慢,需要各国加强合作。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交叉融合
有法律效力。
诉讼解决
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向法 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

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仲裁的优势
诉讼的权威性
仲裁程序简便、灵活,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避免长期诉讼。
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其裁决具有最高 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仲裁和诉讼的选择
仲裁和诉讼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的性质、标的额大小 、争议程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总结词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总指导思 想。主要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合同法的历史与发展
详细描述
合同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其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古代合同法、近代合同法、现代合同法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同法也在不断完善和进步。
0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合同的成立
01
02
03
合同成立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内容合法且不违反 法律强制性规定。
要约与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 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示。

合同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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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以合同中对“交货地点”的约定为例,该交货地点可能关系到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而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很多项目采购合同中使用供货商提供的合同范本,把交货地约定为供货商仓库等地点,这就意味着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购货人,有失公允。
9、善用“鉴于”
10
1.有些合同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其他部分已包含进去,就没有必要再单列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造成用语重复,如果表达前后不一致还极易造成歧义。
2.“可以”、“应当”、“有权”、“有义务”、“责任”的区分:
这几个概念经常在合同中被混用。在必须使用时,建议:第一,权利、义务等不要出现在一个大标题下,而应分开表述,避免对某项条款是权利还是义务有不同认识,从而产生争议
1先生,王先期支付了10万元,李给王打了个收条:“收到定金10万元”。一周后,蔡先生愿以65万元买下李的房子,李想把10万元退给王,将房卖给蔡,但王要求李双倍返还定金。同样的事情,如果把“定金”换成“订金”,则对李有利、不涉及双倍返还问题。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鉴于”条款对确定违约赔偿的范围有较大影响,根据合同法原则,一般违约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合同订立时可预见的范围为限,“鉴于”条款对预期利益的确定有可能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实现共赢的目的;甲方、丙方同为河北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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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 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 拒绝其相应的条:当事人互负债务 ,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 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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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主合同和从合同 7、本合同和预约合同 8、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订 立的合同(限于权利)
(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合同的成立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又称:发盘、出盘、发价 、报价 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又称:引诱要约 。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 例外:《合同法》15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3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 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 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 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主体——当事人
1、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
2、合同相对性,即合同只约束签订 合同的双方
(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
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合同法基础知识培训(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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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第七章 违约责任
•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 第八章 其他规定
•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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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平等原则 • 自愿原则 • 公平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合法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给付与对待给付失去平衡;
〖2〗主观要件:
订立合同时,利用优势、对方缺乏经验或轻信等。 包括:
【1】利用优势
【2】未履行告知义务
【3】利用对方无经验或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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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趁人之危
利用他人的为难紧迫等需要,强迫订立合
同条款。如,抢救落井者时,提出巨额的 报酬要求。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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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诉讼时效可能有所不同。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 或其他原因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
计算。
THANK YOU
合同法实务培训课件课件
汇报人: 202X-12-22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种类与形式 • 合同的订立与成立 •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措施 •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与法律适用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的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 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合同订立的程序与效力
合同订立的程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 式或者其他方式。
合同效力的认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 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经济合理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经济合理 的原则选择适当的履行方式,
避免浪费和损失。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变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法律规定或者法 院判决等。
合同变更的程序
合同变更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协商达成协议、按 照法院裁定等程序进行。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法律规定或者法 院判决等。
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解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协商达成协议、按照 法院裁定等程序进行。
05

合同法实务培训(ppt 51张)

合同法实务培训(ppt 51张)

1、缺乏包装条款
『案例一』 包装费由谁负担? 2008年6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 加工成品建筑材料波纹管,共计发生货款45万元,但未约 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等问题。7月甲自行以木箱包装了货物 并按约交付给乙,要求乙支付货款45万和包装费3万。乙 收到货物后支付了货款45万元,但不肯支付包装费。 2009年1月甲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乙索要货物包装费3万 余元以及利息。法院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的 情况下,按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甲应采取通用或者足 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用木箱包装货物是甲应履行的义 务。因此,法院未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四)合同权利义务风险防范要点
1、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质量、 数量、包装、检验等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2、明确合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明确自身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充分保护自身利 益。
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
(一)、合同履行——如何交易? (二)、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履行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履行风险防范要点
2、交付地点约定不清
『案例二』漏掉两个字,运费多开支
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客商签订了进口某货物的合同。双方 约定在美国西部港口交货。但双方合同和开信用证时都写 成了“美国港口交货”,漏掉了“西部”两字,美方接到 信用证后,通知我方在美国东部某港口接货,我方只好通 知船方到该港接货,结果多承担了一笔运费支出。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 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 标的物。 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称 是否确定。 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是 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第四部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要性
在贸易实践中,对合同标的物的确定是买卖双方订立合同 的关键环节,在复杂的交易中,标的物有可能处于不断变 化的状态,可能对合同效力产生重要影响。
(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标的不合法。 2、合同标的不可能给付。 3、合同标的不确定。 4、实际交付的标的与合同约定的标的不符。
(三 )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法律分析
(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资质等级等 情况。 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其所从属的 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外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存在;是否为法人;名称、注册地 等。 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经 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合 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 标的物。 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称 是否确定。 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是 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第四部分 合同权利义务
(一)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交易内容? (二)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权利义务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权利义务审查要点
第三部分 合同标的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标的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明确合同交易内容
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也存在区别,比如买卖合同的标 的一般为物,而服务合同的标的为服务。明确了合同标的 便明确了合同的交易内容。
合同法实务培训
第一部分 合同概述
(一)合同内涵 (二)合同特点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
合同概述
(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
合同主体 合同标的 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履行 违约
『案例一』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
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向甲借款十多万, 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事后,乙拒绝还钱。 甲把乙告上了法庭。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 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 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甲随后起诉A 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 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
2、实际交付的标的不符
『案例三』标的物被调包
杨先生的姐姐为其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4000多元, 通过一家名为XX速递的快递公司托运给他,速递公司的业 务员当面把包裹交给他。杨先生支付给对方邮费,签单接 收了包裹,但忘记当场验看。稍后,他回到住处打开包裹 ,吃惊地发现,电脑箱里找不到笔记本电脑,却多了4块 约1厘米厚20厘米长的木板。于是他带包裹到速递公司进 行交涉。由于送货单上没有写明货物的名称、重量和单价 等,杨先生也未当场验货,因此双方各执一词,难辨真伪 。
3、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案例四』与小商人做大生意,损失难以弥补
某公司A计划购买一套设备,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较 高,A难以接受。S公司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A报出较低的 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A对S虽了解不深,但 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结果S公司收了预付款后就没有 交货。经过调查发现,S只是一个小公司,在签订合同前 已经是资不抵债。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 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第二部分 合同主体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二)合同主体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 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 随意签订合同。
(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 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1、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
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甲的债权最终还是难以实现。
2、找准交易对象
『案例二』谨防中间商欺诈
甲公司是生产厂家,李以A公司代理人的名义与甲公司签 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列明的买方为A公司,但签署人 却为李某。甲发货后,A公司以从未与甲签过销售合同为 由拒绝支付货款。经调查,李某假冒A的名义与甲订立销 售合同,骗取货物后逃匿,甲损失惨重。
1、合同标的物的合法性
『案例一』不可转让的标的
S集团下属两家子公司甲与乙所使用的土地,都属划拨用 地,使用权证都办在S名下。其中有一宗地由甲建有加油 站等设施。甲欠丙债款,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甲方将加油 站等设施转让给丙(含土地使用权)。丙获得加油站后, 以相同价格转让给李某个人。后经土地管理部门稽查,对 S集团进行处罚,无偿收回土地,并处罚款。
4、表见代理(合同法第49条)
概念: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合同相对人有理由 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要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案例五』员工签单,公司买单
A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甲、乙两人从2012年4月至2013 年5月期间,在B餐饮娱乐公司进行签单消费,单位名称一 栏都注明为“A公司”,消费目的为A公司员工用餐或公务接 待等,累计签单欠款共25520.3元。后甲、乙两人离开A 公司,B公司知悉后多次向A公司催收欠款,A公司以甲乙 两人并无授权签单消费为由拒绝支付欠款。B公司向法院 提起诉讼,法院认定甲乙两人的签单行为是代表A公司对 服务费用的确认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A承担,因此支 持了B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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