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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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中低压配电柜技术规范(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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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工程发电机出线小室电气设备技术规范2008年1月12日1 •总则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100万吨甲醇10万吨二甲醚热电工程设计中选用的的发电机出线小室电气设备(发电机出口电流互感器、发电机出口隔离开关、电抗器隔离开关及发电机出线小室中压开关柜) 。

1.2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发电机出线小室各电气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供货、安装和试验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4买方保留对技术条件书修改的权利,本技术条件书和招投标文件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并与合同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环境条件除在数据表中另有说明外,发电机小室电气设备设计适用于下述条件:安装地点:户内气象条件:以下气象数据采用准旗沙屹堵气象站和托克托县气象站的有关数据。

(由于该区域没有气象站,所以只能采用距该区域最近的准旗沙屹堵气象站和托克托县气象站的加权平均值)。

(1) 降雨量最大年降雨量为670.2mm最少年降雨量为155.3mm多年平均降雨量346.5mm汛期降水量(6~9月)占全年的76%左右。

最大1次降雨量达141.5mm最大1日降雨量69mm最大1小时降雨量44mm(2) 日照多年平均日照无霜期(3) 风速3108.6h 170天3.2m/s平均风速为最大风速多年平均极值32m/s年平均风速为 1.9~3.4m/s多年瞬时最大风速为36.2m/s多年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13.3m/s(4)气温多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8.5C多年极端最低气温为-363C多年年平均气温为77C多年平均最低气温为 1.7C累年月平均最低点温度的最低值-21 C (5)气压多年年平均气压为900.9hPa,多年极端最咼气压为926.9 hPa 多年极端最低气压为878.8 hPa (6)蒸发里Xz /Hr XTZ曰v.1706. 6mm 多年平均蒸发里为(7)湿度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53%多年最小相对湿度为0%多年平均绝对湿度为 6.8hPa多年最大绝对湿度为27.5hPa多年最小绝对湿度为0.2hPa (8)冻土多年最大冻土深度为 1.37m (9)积雪多年最大积雪深度为0.25m (10)大风日数(风速17.0m/s)多年平均大风日数为5天多年最多大风日数35天多年最少大风日数0天(11)沙尘暴日数(能见度在1000m之内)多年平均沙尘暴日数为8天多年最多沙尘暴日数74天多年最少年沙尘暴日数(12)雷暴日数多年平均年雷暴日数为31天多年最多年雷暴日数43天多年最少年雷暴日数18天(13)风压、雪压3. 标准规范3.1设备的设计、制造和绝缘应符合下述标准、规范和规定。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标准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6 年 6 月 1 日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2)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2)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2)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 (4)第一节普通规定 (4)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 (5)第三节对建造的要求 (6)第四章配电路线的保护 (6)第一节普通规定 (6)第二节短路保护 (6)第三节负载保护 (7)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 (8)第五节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 (11)第五章配电路线的敷设 (12)第一节普通规定 (12)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线 (12)第三节钢索布线 (14)第四节裸导体布线 (14)第五节封闭式母线布线 (15)第六节电缆布线 (15)第七节竖井布线 (19)附录一名词解释 (19)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合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 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 总则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预期接触电压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约定接触电压限值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voltage limit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附加防护additional protection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伸臂范围arm’s reach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外护物enclosure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保护遮栏protective barrier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保护阻挡物protective obstacle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2电气分隔electrical sepation将危险带电部分与所有其他电气回路和电气部件绝缘以及与地绝缘,并防止一切接触的保护措施。

q-csg_1205003-2023_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q-csg_1205003-2023_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q-csg 1205003-2023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本文旨在介绍和解释q-csg 1205003-2023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的概况和说明。

这个标准是针对中低压配电运行制定的,涉及到电力系统中供电、配电、用电等环节的安全与稳定运行要求。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五个部分。

首先是引言部分,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接下来是正文部分,详细介绍q-csg 1205003-2023标准以及其背景、要点解释和影响作用。

然后是结论部分,总结概述并评价标准实施情况。

最后是参考文献,列出了本文所依据的相关资料。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向读者介绍q-csg 1205003-2023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并深入解释该标准背景、要点和影响作用。

通过阅读本文,读者将了解到这一标准的实施意义以及对于中低压配电运行的重要性。

此外,本文也旨在评价该标准的实施情况,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以上是引言部分的内容,旨在简要而清晰地介绍文章的概述、结构和目的。

2. 正文中低压配电运行是指在电力系统中,根据需要将高压变压器输出的电能通过配电装置和线路传输到用户用点的过程。

q-csg 1205003-2023 是我国针对中低压配电运行制定的标准,旨在规范该过程中的各项要求、技术规范和安全措施,提高配电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为了更好地理解q-csg 1205003-2023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首先需要了解其背景和制定目的。

标准的背景主要包括当前我国中低压配电系统存在的问题和需求,以及国内外在此领域相关研究的成果和经验。

而标准的制定目的则是明确制定该标准的目标、任务和意义,为后续内容提供依据。

具体来说,在q-csg 1205003-2023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中包含了一些重要的要点解释。

这些要点解释涵盖了诸多方面,如设备选型、工作程序、保护措施、检修与维护等。

对于每一个要点解释,都进行了详细说明并给出了相关参考依据和标准要求,以确保标准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_202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_202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_2024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低压配电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以及供电企业制
定配电设计标准和用户选型、设计、施工、验收及日常维护等工作的参考。

低压配电系统是指电压不超过1000V的供电系统,其设计规范有利于
确保供电的安全可靠,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设计基本原则:明确了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原则,包括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可扩展性和便于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2.设计参数:规定了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参数,包括额定电压、频率、额定电流、短路电流、功率因数等。

3.设备选型:对低压配电系统中的设备选型进行了规范,包括开关设备、电缆和导线、变压器、电容器等。

4.电路设计:规定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路设计要求,包括线路的布置、电缆的敷设、短路电流计算、过电压保护等。

5.接地设计:明确了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设计要求,包括接地电阻、
接地形式、接地网等。

6.配电室设计:规定了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室设计要求,包括室内照明、通风、防火等。

7.施工与验收:对低压配电系统的施工和验收进行了规范,包括施工
质量控制、验收标准等。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总则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预期接触电压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约定接触电压限值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voltage limit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附加防护additional protection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伸臂范围arm’s reach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外护物enclosure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保护遮栏protective barrier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保护阻挡物protectiveobstacle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

Q/CSG 1205003—2016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目次前言............................................. I II1 范围 (1)2 规范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2)4 总则 (3)5 生产计划管理 (4)6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 (5)7 配电线路、设备差异化运维策略管理 (10)8 运行技术管理 (12)9 安全管理 (19)附录A:配电生产运行指标 (20)附录B:线路限额电流表 (23)附录C:线路、设备对地、交叉跨越距离表 (27)附录D:弱电线路等级 (30)附录E:公路等级 (30)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配电网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使用效率,切实提升设备维护检修精益化水平,强化配电网运行维护工作的有效性,实现风险、效能和成本的综合最优,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客户供电保障能力,建立差异化运行维护机制,在《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9 个章节,包括生产计划管理,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差异化运维策略管理,运行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主要内容。

本规程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C、D、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有铖、顾衍璋、罗俊平、张贵鹏、莫海峰、黄志伟、何斌斌、余兆荣、雷炳辉、陈鹏、曾强、彭发东、马军、黄超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

中低压配网运行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运行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还给出了相关的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各有关单位中低压配电网运行工作。

2 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low voltage electrial installationsGB 50054-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北京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32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一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靠拢,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中,为了防止人身间接电击、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灾,全面采用了国际电工标准,对配电设备的布置,也参照国际电工标准修订了安全措施,在线路敷设中增订了电缆桥架、电缆竖井设计的规定,以及由于电气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增补修改了有关条文。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机械工业部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广安门外莲花河胡同1号;邮政编码:100055),并抄送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low voltage electrial installationsGB 50054-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1995北京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5]32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一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向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靠拢,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中,为了防止人身间接电击、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灾,全面采用了国际电工标准,对配电设备的布置,也参照国际电工标准修订了安全措施,在线路敷设中增订了电缆桥架、电缆竖井设计的规定,以及由于电气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增补修改了有关条文。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机械工业部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广安门外莲花河胡同1号;邮政编码:100055),并抄送机械工业部行业发展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低压配电柜 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柜 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柜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柜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电力配电设备,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和稳定性。

为了规范低压配电柜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确保低压配电柜的安全可靠性。

首先,低压配电柜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了设计、选材、制造、检验、试验、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在设计方面,标准要求低压配电柜应符合电气设计规范,并且满足相关的电气参数要求。

在选材和制造方面,标准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进行制造,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在检验和试验方面,标准要求对低压配电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以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另外,标准还规定了低压配电柜的质量标准,包括外观质量、电气性能、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要求。

其次,低压配电柜的国家标准还对其使用和维护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

在使用方面,标准要求低压配电柜应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使用,确保其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运行。

在维护方面,标准要求对低压配电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总之,低压配电柜的国家标准是保障其质量和性能的重要依据,只有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才能保证低压配电柜的安全可靠性,为工业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保障。

因此,设计、制造、使用和维护低压配电柜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1 总则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预期接触电压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约定接触电压限值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voltage limit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间接接触防护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附加防护additional protection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伸臂范围arm’s reach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外护物enclosure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保护遮栏protective barrier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保护阻挡物protective obstacle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2电气分隔electrical sepation将危险带电部分与所有其他电气回路和电气部件绝缘以及与地绝缘,并防止一切接触的保护措施。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范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范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工作,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和建筑内部电器设备正常运行,本规定订立。

低压配电设计工作必需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民用建筑的低压配电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住宅、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

第三条定义1.低压配电:指电压在1000V及以下的电能调配系统。

2.设计单位:指从事电气设计工作的专业设计机构。

3.施工单位:指从事低压配电安装工作的施工企业或个人。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四条设计依据1.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电气安全法》等。

2.设计应依据建筑的用电负荷进行合理规划,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建筑内全部电器设备的需要。

3.设计应充分考虑电能的节省与安全,减少能源挥霍和电气事故的风险。

第五条设计原则1.安全性原则:设计应确保低压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防止电气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2.敏捷性原则:设计应具备良好的敏捷性和可扩展性,以适应建筑用电负荷变动和电器设备更新换代的需要。

3.经济性原则:设计应合理掌控本钱,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技术,实现经济高效的低压配电系统。

第六条设计内容1.低压配电线路布置方案;2.尺寸和形状确实定;3.电缆敷设方式和保护措施;4.电缆负荷计算和敷设容量确实定;5.重要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参数配置;6.接地设计和保护措施;7.低压配电箱、开关断路器等设备的布置和连接方式;8.低压配电系统的试验和验收标准。

第三章设计流程第七条设计前期准备1.了解建筑功能和用电需求,确定低压配电设计的目标;2.收集建筑结构、布线和用电设备等相关信息;3.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设计要求和标准;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

第八条设计阶段1.订立低压配电设计方案,包含线路布置、设备选择等;2.进行电缆负荷计算和敷设容量确定;3.确定重要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参数配置;4.接地设计和保护措施的订立;5.编制低压配电箱、开关断路器等设备的布置图纸;6.完成低压配电系统的试验计划。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解读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解读

Q/CSG 1205003—2016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目次前言............................................. I II1 范围 (1)2 规范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 (2)4 总则 (3)5 生产计划管理 (4)6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 (5)7 配电线路、设备差异化运维策略管理 (10)8 运行技术管理 (12)9 安全管理 (19)附录A:配电生产运行指标 (20)附录B:线路限额电流表 (23)附录C:线路、设备对地、交叉跨越距离表 (27)附录D:弱电线路等级 (30)附录E:公路等级 (30)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配电网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使用效率,切实提升设备维护检修精益化水平,强化配电网运行维护工作的有效性,实现风险、效能和成本的综合最优,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客户供电保障能力,建立差异化运行维护机制,在《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9 个章节,包括生产计划管理,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差异化运维策略管理,运行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主要内容。

本规程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C、D、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有铖、顾衍璋、罗俊平、张贵鹏、莫海峰、黄志伟、何斌斌、余兆荣、雷炳辉、陈鹏、曾强、彭发东、马军、黄超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

中低压配网运行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运行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还给出了相关的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各有关单位中低压配电网运行工作。

2 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

ﻬ目 次前 言 ............................................ I II 1 范围ﻩ12 规范引用文件 ....................................... 13 术语定义 ........................................... 24 总则ﻩ35 生产计划管理ﻩ46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ﻩ57 配电线路、设备差异化运维策略管理 (10)8 运行技术管理 ....................................... 12 9 安全管理 ........................................... 19附录A :配电生产运行指标 (20)附录C :线路、设备对地、交叉跨越距离表ﻩ27 Q /C SG 1205003—2016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附录D:弱电线路等级ﻩ30附录E:公路等级............................................. 30ﻬ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配电网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与使用效率,切实提升设备维护检修精益化水平,强化配电网运行维护工作得有效性,实现风险、效能与成本得综合最优,提高供电可靠性与客户供电保障能力,建立差异化运行维护机制,在《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得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9个章节,包括生产计划管理,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差异化运维策略管理,运行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主要内容。

本规程得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C、D、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有铖、顾衍璋、罗俊平、张贵鹏、莫海峰、黄志伟、何斌斌、余兆荣、雷炳辉、陈鹏、曾强、彭发东、马军、黄超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

低压配电设备一般技术要求

低压配电设备一般技术要求

低压配电设备一般技术要求低压配电设备是指电压在1000V以下的配电设备,广泛应用于工矿企业、商业建筑、住宅、农村等各个领域。

为了确保低压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有一些技术要求需要满足。

一、设备的基本要求:1. 设备应具有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 设备应有清晰可见的标志和标识,便于操作和维护。

3. 设备应采用可靠的绝缘材料,确保绝缘性能满足要求。

4. 设备应具有适当的安全措施,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等。

5. 设备应有有效的地线和接地装置,确保设备的安全接地。

6. 设备应具有适当的外观和结构,便于安装和维护。

二、设备的电气要求:1. 设备应具有合适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能够满足用户的需要。

2. 设备应具有适当的断电容量,能够在短时间内承受额定短路电流。

3. 设备应具有合适的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能够及时切断故障电路。

4. 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和导电性能,减小电阻和电压降。

5. 设备应具有合理的线路布置和接线方式,减少电磁干扰和损耗。

6. 设备应具有适当的绝缘性能和耐压能力,确保设备的电气安全。

三、设备的机械要求:1. 设备应具有适当的机械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外部力和振动。

2. 设备应具有合适的散热和通风结构,避免过热和引起火灾。

3. 设备应具有防护装置,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4. 设备应具有适当的防水和防尘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 设备应具有合适的声学性能,减少噪音和声响。

四、设备的环境要求:1. 设备应能适应室内和室外环境,抗湿、抗腐蚀和耐磨损。

2. 设备应具有较高的环境适应性和抗干扰能力,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设备应具有适当的防雷和防静电措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总之,低压配电设备的技术要求涵盖了设备的基本要求、电气要求、机械要求和环境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在使用低压配电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选择、安装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q-csg 1205003-2023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

q-csg 1205003-2023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

q-csg 1205003-2023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Q-CSG 1205003-2023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一、引言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是为了规范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运行,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质量。

本标准适用于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

二、术语和定义1. 中低压配电系统: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的配电系统。

2. 运行:指中低压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监测、检修和故障处理等活动。

3. 运行标准:指中低压配电系统运行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三、运行管理1. 运行组织:中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立专门的运行管理组织,负责配电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2. 运行人员:配电系统的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熟悉配电系统的运行规程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运行记录:运行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运行记录制度,记录配电系统的运行状态、故障处理情况、维护记录等,以便进行分析和改进。

四、运行规程1. 运行规程的制定:运行管理组织应制定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运行规程,明确各项运行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2. 运行检查:定期进行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运行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接线的紧固情况、绝缘电阻的测量等,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3. 运行维护: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和方法进行中低压配电系统的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运行故障处理:及时处理中低压配电系统的故障,包括故障的排除、设备的修复和更换等,以减少对电力供应的影响。

五、运行安全1. 安全措施: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运行人员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2. 安全培训:运行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培训,提高运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预防火灾:中低压配电系统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包括设备的防火涂料、防火隔离等,以预防火灾的发生。

4. 防雷电:中低压配电系统应安装合适的雷电防护设备,确保系统的防雷电性能,减少雷击对系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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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1205003—2016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中低压配电运行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范围2规范引用文件3术语定义4总则5生产计划管理6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7配电线路、设备差异化运维策略管理8运行技术管理9安全管理附录A:配电生产运行指标附录B:线路限额电流表附录C:线路、设备对地、交叉跨越距离表附录D:弱电线路等级附录E:公路等级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配电网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使用效率,切实提升设备维护检修精益化水平,强化配电网运行维护工作的有效性,实现风险、效能和成本的综合最优,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客户供电保障能力,建立差异化运行维护机制,在《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9个章节,包括生产计划管理,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差异化运维策略管理,运行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主要内容。

本规程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C、D、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有铖、顾衍璋、罗俊平、张贵鹏、莫海峰、黄志伟、何斌斌、余兆荣、雷炳辉、陈鹏、曾强、彭发东、马军、黄超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中低压配电运行规程》(试行)。

中低压配网运行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运行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还给出了相关的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各有关单位中低压配电网运行工作。

2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来所有的修改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对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推荐使用这些文件的新内容或最新版本。

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内容或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900.51-1998架空线路术语GB/T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T50064-2014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DL/T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572(110)-2010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1253-2013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DL/T5220-2005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292-19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Q/CSG510001-2015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210020-2014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Q/CSG114002-201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Q/CSG1207001-2015配电网安健环设施标准Q/CSG217007-2015物资管理规定Q/CSG210017-2014设备全生命周期文档与台账管理办法Q/CSG210015-2014设备缺陷管理办法Q/CSG211004-2014电力可靠性管理规定Q/CSG211003-2014电能质量与无功电压管理规定Q/CSG211008-2014生产运行管理规定Q/CSG214028-2014客户资产移交管理办法Q/CSG210003-2014应急管理规定Q/CSG210004-2014保供电管理规定Q/CSG411002-201210~500kV输变电及配电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3术语定义3.1中低压中压(20kV、10kV、6kV)、低压(1000V及以下)的统称。

3.2配电运行单位承担配电运行业务的供电企业,包括地(市、州)级供电企业、县级供电企业。

3.3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配电运行单位负责配电运行的职能管理部门,归口负责本单位配电运行业务。

3.4配电运行部门配电运行业务的实施主体,是配电运行单位特定区域范围内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者,组织形式有供电分局、配电部、配电管理所、输配电管理所、供电所等。

3.5配电运行班组执行配电运行业务的最小组织单位。

3.6运行为保持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连续不间断处于正常工作(包括备用)状态,所进行的巡视、监视、防护、检测、操作、验收等工作。

3.7检修为保障设备的健康运行,对其进行检查、检测、维护和修理的工作。

3.8预防性试验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3.9设备缺陷生产设备在制造运输、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阶段发生的设备质量异常现象,包括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违反企业标准或“反措”要求、不符合设计或技术协议要求、未达到预期的观感或使用功能、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电网安全的情况。

设备缺陷按照严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和其他缺陷。

3.10故障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功能失效,并造成被迫停运的事故事件。

3.11特殊区段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的特殊区段是指在设计及运行中不同于其他常规区段,主要指多雷区、重污秽区、重冰区、易受水冲泡区、易受外力破坏区、速生林区。

3.12设备状态评价基于运行巡视、维护、检修、预防性试验和带电测试(在线监测)等结果,对反映设备健康状态的各状态量指标进行分析评价,从而确定设备状态等级。

3.13设备重要度评估基于配电设备所带用户性质的重要程度、配电设备故障引起的停电范围、配电设备在网络位置中的重要性三方面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设备重要度。

3.14设备状态配电线路及设备状态分为正常状态、注意状态、异常状态和严重状态。

1)正常状态:表示配电设备无缺陷或者有其他缺陷及以下。

2)注意状态:表示配电设备有一般缺陷,可以正常运行。

3)异常状态:表示配电设备有重大及以上缺陷,经临时处理降级后可正常运行。

4)严重状态:表示配电设备有重大及以上缺陷,需要尽快安排检修。

4总则4.1配电运行管理工作应贯彻“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理念,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的有关规定。

4.2配电运行单位应明确运行维护分界点,分清管理责任。

其中配电运行单位与用户运行分界点按供用电合同相关条款确定,配电运行部门与变电、输电等运行部门的运行分界点由各配电运行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4.3配电运行部门应建立设备管理责任制,明确每条线路和低压台区运行维护的责任人。

4.4配电运行部门应参与配电网规划、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招标、施工验收及用户业扩工程接入方案审查等工作;根据历年反事故措施、安全措施的要求、运行经验及运行分析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力求设计、选型、施工与运行协调一致。

4.5配电运行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带电检测、在(离)线检测等手段,及时、动态地了解和掌握各类配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并结合配电设备在电网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不同季节、环境特点,采用定期与非定期巡视维护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工作有序、高效。

4.6配电运行工作应开展设备运维策略及管控机制建设,开展配电线路及设备状态评价和重要性评估,逐步实现配电设备差异化管理。

4.7配电运行工作应充分发挥管理信息化的优势,推广应用信息系统,结合一体化作业标准,不断提升运行水平与效率。

5生产计划管理5.1生产计划的分类及内容生产计划按周期可分为年度生产计划、月度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

生产计划内容包括巡维计划和工作计划两大类。

巡维计划可分为日常巡维计划、特殊巡维计划、专项检测计划;工作计划可分为操作工作计划、故障查找工作计划、抢修工作计划、修理项目实施计划、技改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查勘工作计划、验收工作计划、带电作业工作计划。

5.2生产计划的管理流程生产计划的管理流程一般包括生产计划编制、上级批准、执行、反馈及调整、总结5个环节。

5.3年度生产计划5.3.1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批准5.3.1.1年度生产计划由配电运行部门审批和执行,并报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每年12月完成次年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和批准。

5.3.1.2年度生产计划制定依据为:1)上级批准的年度配电网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检修及“两措”等计划。

2)依据状态评价结果,制定的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巡视、检修、检测计划。

3)上年度未完成的工作。

4)需要保供电的重大社会活动。

5)山火管控要求。

6)防洪防汛管控要求。

7)迎峰度夏管控要求。

8)其他工作任务。

5.3.1.3年度生产计划中涉及停电的工作,需经停电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生产设备、市场营销、基建、施工单位等)进行综合协调后下达年度停电计划。

5.3.2年度生产计划的执行5.3.2.1年度生产计划通过月度生产计划实施,并加强月度生产计划的执行管理,以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

5.3.2.2配电运行单位应对配电运行部门年度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敦促执行。

5.3.3年度生产计划的反馈及调整、总结5.3.3.1配电运行部门应每半年对年度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包括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存在问题、计划调整建议及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5.3.3.2因各种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计划工作,报经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适当调整,并纳入下一周期的月度或年度工作计划。

5.4月度生产计划5.4.1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5.4.1.1月度生产计划由配电运行部门制定,明确完成时间和要求,并将计划落实到班组。

5.4.1.2月度生产计划制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年度生产计划。

2)上月未完成的工作。

3)消缺检修计划、测试及检测计划、现场验收计划、保供电任务等。

4)上级下达的生产指令和其他工作任务。

5.4.1.3月度生产计划中涉及停电的工作,需经停电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生产设备、市场营销、基建、施工单位等)进行综合协调后下达月度停电计划。

5.4.2配电运行部门应对运行班组的月度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敦促执行。

5.4.3配电运行部门应加强月度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反馈,统计完成率,对未完成的计划分析原因,每月报本单位配电运行归口管理部门。

5.5周生产计划5.5.1周生产计划由配电运行班组制定,明确完成时间和要求,并将计划落实到个人。

5.5.2周生产计划制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月度生产计划。

2)重大缺陷处理、带电作业工作、临时保供电任务、客户投诉、政府来函等。

3)临时生产任务和其他工作。

5.5.3配电运行部门应加强配电运行班组周生产计划执行的检查指导,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对不能执行的工作,配电运行班组应及时作出调整。

6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管理6.1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分类6.1.1配电线路分为架空线路、电缆线路。

架空线路包括线路本体、主要部件(导线、杆塔、基础、金具、绝缘子、拉线、地线等)、辅助设施(防护设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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