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机抗燃油技术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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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机抗燃油技术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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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8211-99 汽轮机抗燃油技术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抗燃油技术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抗燃油技术的管理工作。

2 职责在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抗燃油技术的管理。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生技部组织、督促、协调油务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认可换油、混油及油种的变更,并提出油品的技术要求。发电部汇总并做好油质合格率统计,汽机检修分公司记录油耗等技术参数。

3.2 物资部按确定的技术要求和本标准有关要求落实购油渠道,会同发电部参加质量验收。负责入库油的保管和发放。 3.3 发电部对新油、运行油的质量负责,指导开展油质防劣和必要的小型试验。发电部进行新油、运行油的质量检,监督运行设备油的巡视、补油、回收、防劣、净化等具体工作,如实作好原始

记录。 3.4 汽机专业有责任加强设备运行调整、提高检修维护水平,防止汽水、颗粒杂质污染油质,加速油质乳化、劣化。 3.5 油系统安装调试验收3.5.1 安装或更换部件前,生技部、发电部、汽机分公司专职人员应检查制造厂提供的部件(管道、弯头、油箱、油动机部套等)有无可见焊渣、污垢、砂等杂物,管口封存是否良好;安装时可用清洁低压力蒸汽冲洗部件,清洗油液的颗粒污染度报告达到NAS—1688级8级为合格。合格的部件方可安装。 3.5.2 设备安装完毕后,应严格按照SDJ53—8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篇)及编写的循环和冲洗规程制订方案,用抗燃油对系统进行变温循环冲洗过滤,直至油中颗粒污染度达到运行标准(见表1)为循环冲洗合格。循环和冲洗操作由发电部运行人员负责,汽机分公司配合。 3.5.3 循环和冲洗过程中,发电部专业人员应经常从回油总管取冲洗油样检测,直至油质达到新抗燃油标准(见表1),其中颗粒污染度应符合运行中抗燃油标准。合格后方可进行调门联

动试验。 3.5.4 抗燃油系统第一次投运或大修后,应检查抗燃油管道设备附近的保温良好,防止因高温造成抗燃油碳化,卡涩设备。 3.5.5 注入设备的新抗燃油应符合新抗燃油质量标准,并且必须通过精密过滤器(过滤精度1-3μm)注入油箱。 3.5.6 机组启动24小时运行后,发电部专业人员复测抗燃油的颗粒污染度仍应符合运行中抗燃油标准。 3.5.7 凡拆装过调节系统部件后,均应重新进行油冲洗,抗燃油质量应符合上述要求。 3.6 新抗燃油的选购验收及保管 3.6.1 抗燃油的型号、厂家由生技部点检负责提供,抗燃油的材料计划由汽机检修分公司负责上报,物资部应直接到上海意航或AKZ0N0BEL公司办事处采购,不应在一般市场上采购,防止伪劣产品进公司。

3.6.2 新抗燃油的质量应按供应厂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其它标准验收。但不应低于表1规定的质量标准。220MW、330MW机组的备用油不少于2桶。 3.6.3 新抗燃油的常规项目验收由发电部专业人员实施。必要时进行全部项目的验收可委托本系统的技术归口部门。

3.6.4 新抗燃油的常规验收,目前可着重外观、颜色、运动粘度、闪点、酸值、水份、颗粒污染度等几项。

3.6.5 新抗燃油到公司后,物资部应立即通知发电部取样,合格的油方可入库。油桶必须标志清楚。 3.6.6 物资部负责对备用抗燃油的保管。库存抗燃油应单独存放,防止错领,造成油质劣化。 3.6.7 抗燃油桶必须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室内库房内,严防日晒、雨淋,油桶应用塑料布扎好,防止污染。 3.6.8 长期存放的抗燃油,使用前应再化验一次。 3.6.9 发电部抗燃油备用油箱中应始终保持高油位,达到运行标准的合格油作为机组紧急备用油。 3.6.10 废油应全部回收至旧抗燃油油桶,存放在仓库,以备厂家回收。 3.7 运行中抗燃油的质量管理 3.7.1 发电部 3.7.1.1 负责观察记录抗燃油颜色、透明度、污染状况。

3.7.1.2 记录油温、油箱油位。记录旁路再生装置及精密过滤器压差变化,具体情况通知生技部点检。

3.7.1.3 抗燃油滤油机在运行期间应加强设备巡查,防止渗油漏油的情况发生。 3.7.2 汽机检修分公司

3.7.2.1 A、B、C级检修时更换油系统油箱呼吸器中吸附剂,并应进行烘干,在105℃温度下烘干应不少于24小时,该工作由发电部配合汽机分公司执行;记录补油量。负责净油机与系统对接工作及净油机机械部分检修及消缺工作。 3.7.3 热化检修分公司负责净油机的控制部分检修及消缺工作。 3.7.4 电气检修分公司负责滤油机的电源连接及电机检修工作。 3.7.5 质量标准 3.7.5.1 运行中抗燃油的质量标准见表1。 3.7.6 检测项目与周期 3.7.6.1 正常运行中抗燃油取样点一般为回油滤芯出口和滤油泵出口。也可根据需要在系统各部件(如过滤器、再生装置等)前后取样检测以判别部件的工作状况。 3.7.6.2 机组正常运行情况下,检测项目与周期(见表2)。检测由发电部专业人员实施。 3.7.6.3 发电部油务监督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到现场查看抗燃油的颜色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3.7.7 异常情况处理 3.7.7.1 抗燃油质量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缩短检测周期。 3.7.7.2 检测到抗燃油质量超过运行指标时,应及时汇报生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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