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送别》歌词中的几个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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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同《送别》歌词中的几个用字止戈2014/7/10提要:李叔同《送别》歌词中的“瓢、来、地”等字常被错改为“觚、斛、壶、杯、还、地”等,文中对此进行了辨析。

我在《李叔同〈送别〉歌词的探讨》一文中,记述了我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时小学中所学到的李叔同《送别》歌的歌词为两段共八句,即:

第一段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第二段

情千缕,酒一杯,声声离别催。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心若何,绪若何,南浦伤如何。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在该文中并且还特别讨论到了其第一段第四句“一瓢浊酒尽馀欢,……”中的“瓢”字,认为在许多《送别》歌词的版本中,这个“瓢”字被以诸多的理由错改为“觚、斛、壶、杯”等,其实改得都不对。要知道,李叔同是深谙我国古文学的,他在创作中的用词常常是有用“典”的习惯。在这个“瓢”字上,他很明显可能就是用了唐许浑《秋日赴阙题潼关驿楼》诗中“红叶晚萧萧,长亭酒一瓢”句中的典,又是“长亭”,又是“酒一瓢”,多么地贴近啊!

在本文中将再讨论一下,这一歌词中有不同见解的其他几个字,这就是“天之涯,地之角,……”句中的“地”字,和“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句中的“来”字。

首先,有种议论认为“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句中的前一个“来”字,应改为“还”字,其意方合,且免与后一个“来”字重复。对此,我们应将第二段的第一句和第二句:

“情千缕,酒一杯,声声离别催。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一起来看,可以看到其中所用的韵是“杯、催、来、徊”,这也就是唐诗中常为人所传诵的名句: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唐王翰《凉州曲》)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唐贺知章《回乡偶书》)

中所用的“杯、催、回”及“回、衰(音崔)、来”韵。从这两句包含着以传统文学为深厚底蕴的用韵来看,“问君此去几时来”中的“来”字,是不可以用“还”字取代的。“来”字押着前后的韵,前后呼应,音韵谐和;而“还”字则和谁也不押,把音韵搅乱了,这句诗歌吟唱也就别扭了。至于用字重复的问题,在古诗词中,前后两句相接处用重字并不稀罕,如唐诗中的:

“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唐金昌绪《春怨》),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前月浮梁买茶去,去来江口守空船。”(唐白居易《琵琶行》)

等等,其前后两句相接处的重字,都使诗情更强调更生动了,并无多余重复之感。问题不在于重复不重复,而在于用的得当不得当。

有人将“天之涯,地之角,……”句中的“地”字改为“海”,这也应是一种错改。李叔同难道不会用“天涯海角”这一成语吗?他为什么不用现成的“海”而用“地”,这应是有一定的道理,这个道理就应是在给曲调填词时,词要符合唱声的需要。在这个曲调中,“天之涯”之后紧接着的那一个字应是去声,而“海”是上声字,一唱就变成了去声字的“害”了,所以用去声字的“地”才合适。李叔同那个时代,人们在对曲调填词时在声韵方面是比较讲究的,不像后来的许多人,根本就不管这一套,随便填,唱起来多别扭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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