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培训
住建部13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索引号:000013338/2013-00271主题信息:建筑市场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3年4月27日文件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效期:2013年08月01日生效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主题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3年4月27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施工图审查培训
给排水施工图解读
给水系统认知
了解建筑给水系统的组成和供水 方式。
排水系统认知
了解建筑排水系统的组成和排水方 式。
消防系统认知
了解建筑消防系统的组成和消防设 施的布置。
暖通施工图解读
暖通系统认知
了解常见暖通系统类型,如中央 空调、分体空调等。
通风施工图解读
掌握通风施工图的识读方法,了 解风口、风管的位置和布置方式。
1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熟悉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和程序。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了解建筑结构荷载的分类、取值、组合和调整等 规定。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掌握抗震设防分类、设防标准、抗震概念设计和 抗震措施等内容。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与审查
新技术应用
了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技术在施工图审查中的应用和要求。
谢谢观看
展望
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施工 图审查工作将更加严格和规范, 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要求也将不断 提高。
未来发展方向
未来,施工图审查培训将更加注 重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加强与 实际工作的结合,提高培训的针 对性和实用性。
个人成长空间
通过本次培训,学员们能够更好 地了解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发展趋 势和要求,为个人职业发展打下 坚实基础。
能够准确解读建筑立面图,了解建筑 物的外观造型、门窗位置等信息。
建筑平面图解读
掌握建筑平面图的识读方法,理解各 功能区域的划分和布局。
结构施工图解读
结构类型认知
了解常见建筑结构类型,如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
基础施工图解读
掌握基础施工图的识读方法,了解基础形式、埋深等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7.23•【文号】建质[2013]111号•【施行日期】2013.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交委):为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部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审查机构的数量1.审查机构数量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
其中,各直辖市、副省级域市、地级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应根据其前三年平均完成的施工图审查面积数确定,每500~1000万平方米设1个。
2.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审查机构数量确定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数量进行测算(确有必要时,可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审查机构布局)。
完成测算后请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测算表(见附件1)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关于审查机构的确定3.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部令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开展审查机构确定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审查机构名录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备案表见附件2)。
在符合部令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细化审查机构确定标准。
4.申请审查机构时,申请单位应当提供审查人员从业经历、业绩、执业资格的相关证明以及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承诺书、本单位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查人员提供退休证明)等材料。
工程施工审核要求
工程施工审核要求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1.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审查时要检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包括图纸、说明书、计算书等。
2. 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与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文件相一致,包括设计标准、规模、内容等。
3. 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各个专业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4. 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步骤等是否合理,是否可操作。
5. 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材料、设备选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具有可行性。
6. 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安全、环保、节能等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
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组织、施工材料供应等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是否健全,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设备管理、施工材料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5.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程安全保证措施、工程环保措施等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三、施工设备和材料审查1. 审查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检验报告。
2. 审查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检验报告。
3. 审查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性、可靠性、环保性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4. 审查施工设备和材料的供应计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四、施工人员审查1. 审查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2. 审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技术培训等是否到位,是否能够保证施工安全和技术质量。
3. 审查施工人员的组织结构是否合理,是否能够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施工图内审制度
施工图内审制度一、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施工图内审的程序、质量标准、审查责任、审查周期和审查记录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内审活动。
三、职责1、设计部门负责施工图的编制和提交,并对施工图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2、审核部门负责施工图的审核,并对施工图的审核结果负责。
3、管理部门负责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
4、质量部门负责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
四、内审程序1、设计部门在施工图编制完成后,应向审核部门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资料。
2、审核部门应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设计部门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后的施工图资料。
4、审核部门应对整改后的施工图进行复查,并对复查结果负责。
5、管理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6、质量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7、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
五、质量标准1、施工图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施工图应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功能要求。
3、施工图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4、施工图应完整无误,包括必要的图纸、说明、计算书等。
5、施工图应符合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六、审查责任1、设计部门应对施工图的编制质量和完整性负责。
2、审核部门应对施工图的审核结果负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管理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4、质量部门应对审核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
5、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参与施工图内审的相关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建设部令第13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3年4月27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机构名录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令修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2018年12月29日根据第46号令修改)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机构名录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划分,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0820建筑)2024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培训-彭为民
江苏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培训--2023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绿色设计·建筑设计)目录CONTENTS 绿色设计01建筑设计02绿色设计· 建筑设计1、《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第4.1.11条:“一类工业建筑的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这个总窗墙面积比是否为四个面开窗总面积与四个面的外墙总面积之比?答:指单体建筑各个外立面窗洞口总面积与外立面总面积之比。
该条文说明:窗的传热系数远大于墙的传热系数,一类工业建筑窗墙面积比过大会导致供暖和空调能耗增加,因此,从降低建筑能耗的角度出发,必须对窗墙面积比予以严格地限制。
2、根据《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 4066-2021第6.0.3-2款,分户墙、分户楼板等传热系数不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不得进行权衡判断。
分户墙一般采用加权平均传热系数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分户楼板是否也可以采用加权平均传热系数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如厨房不做分户楼板保温,整套住宅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加权平均值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是否可行?答:居住建筑套内各个功能空间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单一功能空间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可加权后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
厨房分户楼板应做保温。
3、《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 4066-2021和《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2/ 4418-2022中无推拉窗选型。
问:阳台门是否可以采用推拉门?厨房是否可以采用推拉窗答:阳台门可采用推拉门,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6级,传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大于1.8W/㎡·K。
厨房外窗不应采用推拉窗。
《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2021第5.2.9、5.3.9条(强条):建筑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7级,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
渝建发〔2022〕158号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
渝建发〔2022〕158号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施工图审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有关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制度对保证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的质量,切实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作用,保证和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行为(一)审查机构应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审查:在技术性审查前,审查机构应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业务范围、人员资格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施工图是否落实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意见,施工图是否满足设计深度规定进行核查。
凡未落实初步设计审批意见或初步设计审批后有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在技术性审查中,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技术政策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在重点对工程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是否违背公众利益以及结构安全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设计合理性、经济性的审查,以提高工程投资效益,节约社会资源。
(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出具审查合格书(附件1),并在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硫酸纸图上签章。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三)审查机构应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工程技术人员的不良行为如实记录,并按勘察设计管理权限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落实审查人员责任(一)审查机构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实行审查机构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和复查审核制度。
审查机构负责制度。
审查机构对审查文件的审查质量负总责,审查合格书由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发。
项目负责人制度。
审查机构对每一个审查项目,应确定项目审查负责人,项目审查负责人对本项目审查工作质量负全责。
审查复核制度。
审查机构要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查人员负审查责任、复审人员负监督复核责任。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28•【字号】沪建交[2013]313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3〕313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已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1号)和本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含公路)工程和基坑工程。
第三条(职责分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负责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对区(县)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市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各区(县)、特定地区管委会有条件的可成立设计文件审查事务分中心,或者指定专门机构(加挂“设计文件审查分中心”牌子)。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负责各区(县)立项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7.31•【字号】湘建设[2006]258号•【施行日期】2006.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建设〔2006〕258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建设部第13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针对我省施工图审查存在的问题,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审查制度全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将施工图审查制度纳入基本建设的法定程序,严格督促工程建设各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对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交付使用。
对未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受监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关于审查人员(一)各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应配置齐全,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中应有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对结构计算进行复核的审查人员。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
机构中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少于审查人员总数的50%,且每个专业中应至少有一名专职审查人员。
(二)审查人员应不断提高包括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在内的自身素质,按规定时间参加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及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切实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审查要点》,认真履行审查职责。
(三)各审查机构应加强对审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考核力度,对业务能力不高或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审查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整和清退。
三、关于审查程序和相关要求各机构受理审查业务后,原则上应先审查工程勘察报告,待勘察报告审查合格后,再审查设计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培训的通知-吉建设〔2018〕14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培训的通知
正文: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培训的通知
吉建设〔2018〕14号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19号)文件要求,加强审图机构人员对数字化审图系统的学习掌握,对数字化审图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答疑,进一步完善我省数字化审图系统。
现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进行培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省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吉林省阳光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对具体项目进行审查演示。
2.各审查机构就系统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软件公司进行现场答疑。
3.各审查机构提出对数字化审图系统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
三、时间、地点
2018年9月5日(周三)下午13:00,会议半天。
宴都酒店(长春市二道区会展大街与湛江路交汇会展中心三号门对面)
联系人:厅勘察设计处邢蕴哲
联系电话:*************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3日
——结束——。
成都市施工图审查地勘常见问题(培训)
2010年二季度、2011年一季度成都市勘察质量检查情况一检查材料有关问题(共检查30个项目)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1)无注册岩土工程师签章(1份)2)未盖四川省工程勘察出图专用章(方章),盖行政章(圆章) (1份)3)附件应有土、岩、水试验报告,波速测试报告(有1项缺页)2.单位资质证书(有一例丙级资质承接乙级勘察项目)3.工程负责人资质证书(有9项未附资质证书)4.工程委托书,工程合同(有8项缺)5.勘察纲要(有8项缺)6.现场记录(有1项未提供原始记录)7.施工图审查意见(有2项缺)8.要求整改无回复意见二专家意见反映的主要质量问题1.勘察纲要:质量检查反映,有8项工程缺勘察纲要,还有的勘察纲要内容不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明确规定:岩土工程勘察实施前应编制勘察纲要。
其中第3章为勘察纲要的具体规定。
勘察纲要由工程负责人制定,经过审查批准,注册岩土工程师签章的技术性文件,是实施勘察工作的技术、质量依据,是勘察工作的基础性文件,通过技术交底等形式贯彻于勘察工作全过程。
1)了解工程性质(勘察技术要求,建筑物平面总图)2)踏勘现场条件(场地位置,周边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查看坐标点、水准点等,调查己有建构)3)合理布置勘察工作量(按规范要求和建筑物位置,布置勘探点,控制性孔,一般性孔,取土、水试样孔,原位测试孔等)4)勘察纲要包括文字部分和勘探点平面位置图5)勘察纲要变更,修改应按质量管理程序审批。
6)勘察等级为乙级和丙级的工程,勘察纲要可适当简化。
2依据的规范(采用新规范,熟悉新规范)3建筑物性质不明确:工程概况应详细介绍工程性质,建筑物特点(层数、高度、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地下室情况,±0.00标高等)4地貌单元划分有误成都地区:一级阶地Q4 al+pl (冲、洪积) 砂土液化,软土震陷,砂夹层,地下水位高二级阶地Q3 al+pl (冲、洪积) 粘土胀缩性、裂隙性三级阶地Q1+2fgl (冰水沉积) 成都粘土胀缩性、裂隙性;浅层滑坡;边坡稳定性;软土问题,填土问题。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委员会章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委员会章程附件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成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是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从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
由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委托~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遇到的疑难或有争议的技术问题进行专题论证~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二,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变化和执行情况~结合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或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三,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质量进行检查,,四,对施工图审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五,组织施工图审查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六,受有关单位的委托~经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同意~可组织专家对建设工程设计文件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问题进行审查,,七,组织有关专家对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以及群众投诉的设计质量问题进行咨询、审查,,八,对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九,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家办”,~负责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专家办设主任一人~工作人员若干人~专家办的成员原则上应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住建部13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索引号:000013338/2013-00271主题信息:建筑市场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成日期:2013年4月27日文件名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效期:2013年08月01日生效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主题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3年4月27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审查机构是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冀建质[2011]290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冀建质〔2011〕29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是勘察设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图审查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现就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认定管理(一)审查人员配置应符合标准齐全到位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以下简称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量的1/2。
允许审查机构中建筑、结构专业的审查人员可各有1人超过65岁,但不能超过70岁(荣获国家和省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可不超过75岁),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审查人员包括专职审查人员和兼职审查人员。
专职审查人员是指仅受聘于审查机构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兼职审查人员是指从本审查机构以外单位聘用的非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
专职从事审查的注册人员,在审查期间保留其注册资格,但须暂停勘察设计执业;兼职从事审查工作的注册人员,只能为其所从业审查机构所依托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员,并应当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审查人员只能在一家审查机构从事审查工作。
3、审查机构中专职从事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各专业审查人员要求数量的50%,且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量的1/2。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颁布单位】建设部【颁布日期】20000607【实施日期】2000060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为全面推动各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⒈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申报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41号文)(以下简称41号文),各地已陆续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为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推进施工图审查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30日由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作为建设工程必须进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有关各方都应当遵循。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审查是今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年都应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二、施工图审查有关各方的责任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主要负责制定审查程序、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并颁发审查批准书;负责制定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条件,批准审查机构,认定审查人员;对审查机构和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施工图设计审查负依法监督和管理的行政责任。
㈡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审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不改变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培训讲义(结构)第一讲建筑工程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1.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结构计算书和设计图纸。
结构计算书用于内部归档和施工图审查。
1.2结构计算书1.一般情况下,结构计算书应有手算和电算两部分内容,较简单的工程也可仅有手算计算书。
ﻭ2.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构件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内容应完整、清楚、整洁、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要有可靠依据,引用的图表和计算公式应注明来源,构件的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
ﻭ3.用电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有效鉴定,电算结果应经分析判断认可,总体输入信息、几何简图、荷载简图、配筋简图及各种计算结果输出应整理成册。
4.用标准图时,应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要的核算和选用工作。
5.采用重复利用图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尤其是地基情况进行必要的核算和修改。
ﻭ6.所有的计算书应校审(留有校审痕迹),整理成册,设计、校对审核人分别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1.3图纸目录ﻭ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或标准图,在目录的首页上应有项目和专业负责人、设计人的署名及签字。
1.4设计说明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设计总说明,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设计总说明。
简单的小型单项工程,设计总说明的内容可分别写在基础平面图和结构平面布置图上。
ﻭ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1.本工程结构设计的主要依据;如已批准的初设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设计规范等。
2.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
3.图纸中标高的单位、尺寸的单位。
ﻭ4.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
5.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场地类别、地基土的液化等级。
ﻭ6.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
ﻭ7.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扼要说明有关地基概况,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有关技术要求。
ﻭ8.对不确定或有可能改变使用功能、与荷载规范取值不同、荷载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有特殊设备等应注明该楼面所取荷载标准值,一般情况按荷载规范规定取值。
ﻭ9.所选用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强度等级、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的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长方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锚具种类、型号、预留孔做法、施工制作要求及锚具防腐措施等,并对某些构件或部位提出特殊要求。
10.对水池、地下室等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说明抗渗等级,需作试漏的提出具体要求。
ﻭ11.说明所采用的通12.施工中应遵循的施用做法和标准构件图集;如有特殊构件需作结构性能检验时,应说明检验的方法和要求。
ﻭ工规范和注意事项,如后浇带的设置,高楼与裙房施工先后顺序,转换层,挑梁施工支撑要求,沉降观察等。
1.5基础平面图应绘出以下内容:1.依据建筑底层或地下室平面图绘出定位轴线和结构需要的插入轴线。
2.基础外轮廊线与基础梁的位置、尺寸、底标高与定位尺寸,基础与基础ﻭ梁的编号,基础底标高不同时的放坡示意。
3.结构承重墙垛、柱的位置与尺寸、代号(当为混凝土结构时,此项可另绘平面图,并注明断面变化关系尺寸)。
ﻭ4.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无地下室时±0.000标高以下的预留孔与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
ﻭ5.沉降观测要求及测点布置(应附测点构造详图)。
ﻭ6.桩基,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及桩承台的平面尺寸,桩的入土深度、沉桩的施工要求、试桩要求和基桩的检测要求,注明单桩的允许极限承载力值(桩位图宜单独绘制)。
ﻭ7.当采用复合地基时,作为地基处理方法之一,一般由工程中标的有资质的地基基础公司按建筑结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设计人员宜提供上部结构和基础形式,并提出复合地基的处理范围、深度,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压缩模量等参数和检测要求。
ﻭ8.附注说明:本工程±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基底或桩端进入的土层及深度,基底及基槽回填土的处理措施与要求,地基的承载能力,以及对施工的有关要求等。
1.6 基础详图1.刚性基础:应绘出剖面、大方脚、基础圈梁、防潮层,并标注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
ﻭ2.扩展基础(即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和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应绘出平、剖面及配筋,标注总、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基础垫层等。
ﻭ3.桩基:除绘出承台梁剖面或承台板平、剖面、配筋、标注总、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垫层外,还应绘出桩构造详图(可另图绘制)及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详图。
4.筏基、箱基:应按照现浇楼面梁、板详图的方法表示,但要绘出承重墙、柱的位置。
当要求设后浇带时应表示其平面位置并绘制构造详图。
对箱基和地下室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剖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多或复杂时,可另绘墙的模板图。
5.基础梁:按现浇楼面梁详图方法表示。
6.附注说明:基础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垫层材料、杯口填充材料、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其它对施工的要求。
1.7结构平面布置图ﻭ1.多层建筑与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刚性基础和扩展基础,也可用列表方法表示。
ﻭ高层建筑:对于砌体结构(包括各种砖和其他砌块的砌体结构)与钢筋(骨)混凝土框架结构、底框结构的多层建筑,以及框架、框剪、剪力墙、筒体结构的高层建筑,均应绘制各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
具体内容为:1)绘出与建筑图一致的定位轴线(可加入结构需要的插入轴线)及梁、柱、承重墙、抗震构造柱等定位尺寸,并注明其编号和楼层结构标高。
2)注明预制板的跨度方向、板号、数量及板底标高,标出预留洞大小及位置;预制梁、洞口过梁的位置和型号、梁底标高。
3)现浇板应注明板号、板厚、板面标高、配筋(亦可另绘放大比例的配筋图,必要时应将现浇楼面模板图和配筋图分别绘制),标高或板厚变化处绘局部剖面,有预留孔、埋件、已定设备基础时应示出规格与位置,洞边加强措施,当预留孔、埋件、设备基础复杂时亦可放大另绘。
4)有圈梁时应注明位置、编号、标高,可用小比例绘制单线平面示意图。
5)楼梯间可绘斜线注明编号与所在详图号。
6)电梯间应绘制机房结构平面布置(楼面与顶面)图,注明梁板编号、板的厚度与配筋、预留洞大小与位置、板面标高及吊钩平面位置与详图。
7)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内容与楼层平面类同,当结构找坡时应标注屋面板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终点处的板面标高,当屋面上有留洞或其他设施时应绘出其位置、尺寸与详图,抗震设防时的女儿墙构造柱的位置、编号及详图。
ﻭ8)当选用标准图中详图时,应在平面图中注明详图索引号。
2.单层空旷房屋:有天桥(含吊车)的房屋应绘制构件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布置图,当支撑布置可选用标准图集时,应在图中注明其编号,否则,应绘制支撑布置及详图;无天桥的简单房屋,可将构件布置图与屋面结构布置图合并。
ﻭ1)构件布置应表示柱网轴线关系,墙、柱、天桥、过梁、门樘、雨蓬、柱间支撑、连系梁等的布置、编号、构件标高及详图索引号,并加注有关说明等。
2)屋面布置图应表示柱网轴线关系(不绘墙、柱)、屋面承重结构的位置及编号、屋盖支撑系统布置及编号、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节点详图索引号,有关的附注说明等。
1.8 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ﻭ1.现浇构件(现浇梁、板、柱及墙等详图)应绘出:1)纵剖面、长度、定位尺寸、标高及配筋情况,梁和板的支座情况;整体浇捣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绘出曲线筋索形长度及锚固详图。
ﻭ2)横剖面、定位尺寸、配筋;预应力混凝土中预应力筋的定位尺寸。
3)剪力墙可视不同情况增绘立面。
ﻭ4)若钢筋较复杂不易表示清楚时,宜将钢筋分离绘出。
5)若有预留洞,预埋件时,应注明位置、尺寸、标高、洞边配筋及预埋件编号等。
ﻭ6)曲梁或平面折线梁宜增绘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详图。
7)对现浇结构的梁、柱、墙可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绘制,纵、横向梁宜分二幅平面绘制。
8)补充说明:除总说明已叙述外的需特别注明的内容。
ﻭ2.预制构件(预制梁、板、柱、墙等详图及复杂的预制梁垫)应绘出: ﻭ1)构件模板图,表示模板尺寸、轴线关系、预留洞及预埋件位置、尺寸、预埋件编号、必要的标高等;后张预应力构件尚需表示预留孔道、锚固端等。
2)构件配筋图,纵剖面表示钢筋形式、曲线预应力筋的位置、箍筋直径与间距,钢筋复杂时宜将钢筋分离绘出;横剖面注明断面尺寸、钢筋规格、数量等。
ﻭ3)附注说明:需作补充说明的内容。
1.9节点构造详图注:对形式简单、规则的现浇或预制构件,在满足上述规定前提下,可用列表法绘制。
ﻭ1.按抗震设计的现浇框架、剪力墙、框剪结构,均应绘制节点构造详图(尽可能采用标准设计通用详图集),如节点核芯区内配筋、符合抗震要求的钢筋接头和锚固、填充墙与梁、柱、承重墙的锚拉、构造柱与墙体的锚拉、女儿墙构造等。
ﻭ2.预制框架或装配整体框架的连接部分,梁、柱与墙体锚拉等详图。
详图应绘出平、剖面,注明相互关系尺寸,与轴线关系,构件代号、连接材料、附加钢筋(或埋件)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并注明连接方法以及对施工安装、后浇混凝土的有关要求等。
3.附注说明:需作补充说明的内容。
1.10其他图纸1.楼梯图:应绘出每层楼梯结构平面布置及整体剖面图,注明尺寸、构件代号、标高;梯梁、梯板详图(可用列表法绘制)。
2.预埋件:应绘出其平面、侧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号、性能、焊接要求。
3.特种结构和构筑物:如水池、水箱、烟囱、烟道、室外管架、挡土墙、筒仓、大型或特殊要求的设备基础、工作平台等,均宜单独绘图;应绘出平面、特征部位剖面及配筋,注明轴线关系、尺寸、标高、材料品种和规格、性能。
ﻭ1.11 建筑幕墙ﻭ建筑幕墙的结构设计一般由工程中标的有资质的幕墙公司按建筑设计要求进行,根据幕墙公司提供的图纸,结构设计人员宜审查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安全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建筑幕墙的结构设计文件应有: ﻭ1.按有关规范规定,幕墙构件在竖向、水平荷载作用下的设计计算书。
ﻭ2.施工图纸: ﻭ1)封面、目录。
ﻭ2)幕墙构件平面布置图,图中标注墙面材料、竖向和水平龙骨(或钢索)材料的品种、材质、规程。
ﻭ3)墙材与龙骨、各向龙骨间的安装、连接详图。
4)主龙骨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构造详图及连接件的品种、材质、规格。
ﻭ1.12 钢结构钢结构施工图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单位据此完成构件制作图的要求。
钢结构施工图的绘制可采用单线绘制的构件布置图及安装节点详图的方法表示。
对于较复杂的结构构件,如桁架、格构式梁、柱、网架、支撑等,可补充绘制构件详图,注明所用钢材及连接件的型号、规格、性能。
图纸内容除同其他结构类似外,尚应有:ﻭ1.基础详图中应表达钢柱与下部混凝土构件的连结构造详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