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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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规范门诊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处方开具:医务人员在门诊诊疗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具符合临床需要的处方,并
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处方审核: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机构或委员会,对门诊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
方符合规范和标准,并减少医疗错误和不良反应的风险。

3.处方记录: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完整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用药情况和医嘱等内
容,并对处方进行编号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和管理。

4.处方调配和发药: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的药房或药物调剂中心,负责根据处方进行药物调
配和发药工作,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处方管理与追踪: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的处方管理系统,对处方进行追踪和管理,及时掌
握处方使用情况、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等信息,以便进行科学评估和调整。

6.处方审核与教育:医疗机构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处方审核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他们的处
方审核能力和临床用药水平,确保合理用药和患者安全。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是医疗机构履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的重要手段之一。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诊处方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诊医生对患者进行开具处方,药品科室对处方进行审核和发药,以及各相关部门对辅助用药的管理。

三、处方的开具1、医生在诊断完毕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开具处方,准确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医生姓名、签字等信息,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量、用法、频次及疗程等。

2、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合理开具处方的,医生应当在处方上面写明特殊情况说明,并在处方后注明医生编号。

3、医生开具处方时要严格遵循医疗伦理规范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超范围用药,乱投医疗、过度用药等行为。

四、处方审核与发药1、药品科室负责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核对患者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药品是否合理搭配,用量是否适宜等,审核通过后才能发放药品。

2、在审核过程中,如遇到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药品科室可以与开方医生进行沟通,解决问题。

3、严禁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处方发放药品,以免造成漏诊、误诊等不良后果。

五、处方管理1、医院设立处方管理系统,对所有处方进行登记、归档和备份,确保处方信息的完整、安全。

2、定期对处方进行审查,查找患者用药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3、对于长期患者用药者,要定期复诊,重新评估患者病情,调整治疗方案,避免出现用药不当的情况。

六、处方管理的措施1、设立处方管理小组,负责门诊处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2、建立处方管理档案,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跟踪和记录,并定期对医生进行考核。

3、定期召开门诊处方管理会议,对医院目前的处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医疗质量不断提升。

七、处方管理的宣传1、加强对医生的培训,提高医生的处方开具水平和质量,培养医生的用药理念。

2、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向患者普及用药知识,引导患者正确用药,自觉遵守医生开具的处方。

3、加强与医疗行业协会的合作,共同探讨处方管理的最佳实践,形成共识,推动医疗质量的提升。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收藏)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收藏)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收藏)一、引言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在门诊环节对处方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本制度旨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防止药品滥用和流失。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门诊处方管理制度,规范处方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二、处方权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处方权管理职责,建立处方权管理制度,对具有处方权的医师进行审查、培训和考核。

2.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具有相应临床专业知识和技能;(3)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处方权培训,并通过考核。

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具有处方权的医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处方能力。

4.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根据患者病情、体质、药物作用等特点,合理选用药品;(2)遵循药品说明书规定,合理确定用药剂量、用法和疗程;(3)不得开具虚假处方、超量处方、不合理联合用药处方;(4)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

三、处方开具与审核1.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病情、诊断、用药目的、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疗程等信息。

2.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当遵循药品说明书规定,合理选用药品、确定用药剂量、用法和疗程。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审核制度,对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合规、合理。

4.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药师资格;(2)具有相应临床专业知识和技能;(3)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处方审核培训,并通过考核。

5.处方审核人员在审核处方时,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1)处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和药品说明书规定;(2)处方是否存在配伍禁忌、相互作用等问题;(3)处方用药是否经济、合理;(4)处方开具是否符合患者病情、体质、药物作用等特点。

四、处方调剂与用药指导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调剂制度,对开具的处方进行调剂,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作为医疗机构的一部分,门诊处方管理制度在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控制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理规范的处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下面将介绍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一、处方的开具与管理1. 处方的开具1. 医师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规范,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开具合理的处方。

2. 处方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药物名称、用量和频率等必要信息,并加盖医师的签名和医疗机构的公章。

3. 电子处方的开具应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处方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2. 处方的核查与审查1. 药师应对患者的处方进行核查和审查,包括药物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评估。

2. 药师可以根据需要与医师进行交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记录和反馈。

3. 处方的归档与保管1.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归档和保管制度,确保处方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门诊处方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纠纷调查和后续用药评估。

二、药物配送与发药1. 药物的配送1. 医疗机构应选择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并确保药物的质量安全。

2. 药品配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药品的分装、质量检验和交接等环节。

2. 药物的发药1. 药师应按照处方要求进行药物的准确配药和发药,确保药物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2. 药物的发药应加强对患者身份的核实,避免药物误用或滥用的发生。

三、患者教育与用药指导1. 患者教育1. 医师或药师应向患者提供合理的药物使用教育,包括药物的名称、用法、剂量、不良反应等。

2. 教育内容应根据患者的认知水平进行个性化讲解,以提高患者对药物治疗方案的依从性。

2. 用药指导1. 医师或药师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包括用药的时间、顺序、剂量和禁忌等。

2. 患者在用药期间如有疑问或不适,应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

四、处方审核与质量评估1. 处方审核1. 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审核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处方进行审核和评估。

医院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了规范医院门诊处方管理流程,提高处方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1.2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包含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医院内部管理规定、标准和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处方管理工作,包含处方的开具、核查、发药等环节。

2.2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参加门诊处方管理工作的医务人员,包含医生、药师、药剂师等。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三条开具人员要求3.1 门诊医生必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规章制度。

3.2 门诊医生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药物,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处方书写要求4.1 处方必需使用医院规定的处方笺,填写相关内容时必需清楚、准确、完整。

4.2 处方必需包含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等。

4.3 处方必需包含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

4.4 处方必需包含医生的姓名、执业医师证书号码、签名和签名日期。

第五条处方审核5.1 医院设立处方审核岗位,由特地的医生负责审核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2 处方审核人员应依据医疗标准和规范,检查处方的适应症、禁忌症、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的问题。

5.3 处方审核人员应及时矫正不规范的处方,有必需时可以与开具医生进行沟通和沟通。

第六条处方存档6.1 医院建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处方存档制度,对每张处方进行归档和管理。

6.2 处方存档料子必需真实、完整,并依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归档。

6.3 处方存档料子必需妥当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泄露。

第三章门诊处方发药第七条药品采购7.1 医院设立药品采购岗位,由特地的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7.2 药品采购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采购流程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药房管理8.1 医院设立药房,由特地的药师或药剂师负责药品的管理和发药工作。

8.2 药房必需对药品进行分类、分区,并依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存放。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实用文档)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实用文档)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实用文档)一、引言处方是医生为患者开具的用药指导,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门诊处方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急诊科、住院部等医疗机构。

二、门诊处方管理原则1.合法性:处方药品必须具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且在有效期内。

2.科学性:处方应遵循临床诊疗指南、药品说明书及临床实践经验,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3.规范性:处方格式、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个体化:处方应根据患者病情、年龄、性别、肝肾功能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

5.透明性:处方内容应向患者公开,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门诊处方开具流程1.患者就诊:患者持就诊卡或身份证在挂号窗口挂号,并在就诊科室排队等候。

2.医生诊断:医生详细询问患者病史、症状、体征等,进行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明确诊断。

3.开具处方: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遵循处方原则,开具处方。

处方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

4.处方审核:药剂科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法、规范、合理。

对不合格处方,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进行修改。

5.药品调配:药剂科根据处方,调配药品,并标明用药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6.患者取药:患者持处方到药房窗口,核对身份信息,领取药品。

7.用药指导:药剂师向患者详细讲解药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四、门诊处方管理要求1.处方权管理:医疗机构应明确处方权范围,严禁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开具处方。

2.处方书写:医生应使用规范处方纸,字迹清楚、完整,不得涂改。

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药品选择:医生应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确需使用非目录内药品时,应充分说明理由。

4.用药监测:医生应密切监测患者用药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5.处方保存: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保存处方,便于查阅和统计。

门诊医生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医生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医生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医生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实施合理用药,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医生,在门诊部门开具处方时必需遵守。

第三条门诊医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用药的意识,确保用药安全,遵从医疗伦理。

第四条门诊医生的处方管理应合法、合理、科学、规范,不得滥开处方、滥用药物。

第五条门诊医生处方管理应与药房、药剂科紧密搭配,共同确保处方执行和用药安全。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六条门诊医生在为患者开具处方时,需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就医史、过敏史等相关信息,确保准确诊断和合理用药。

第七条门诊医生应依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选择适当的药物,并依照药物的一般规定用量、用法和使用频次,确保药物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门诊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填写完整的处方内容,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药物名称、剂量、用法、使用频次等。

第九条门诊医生在处方开具中,应遵从以下原则: 1. 优先选择国家和地区授权的药物; 2. 依据患者个体差别,选择合适的药物; 3. 合理掌控药品费用,避开无必需的经济负担; 4. 避开开具过量、重复用药。

第十条门诊医生应在处方上签名确认,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关开具处方的信息。

第十一条对于特殊药品或敏感药品的处方开具,门诊医生应严格遵从相关规定,并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三章处方审核和调配第十二条药房和药剂科负责对门诊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药房和药剂科应建立完善的药物调配流程,确保药物的正确配药和发放。

第十四条药房和药剂科应保证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相关要求,避开药物受潮、变质等情况。

第十五条药房和药剂科应及时将调配好的药品发放给患者,并在发放前进行核对,确保发放药品的准确性。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药房和药剂科应提前做好调配和发放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患者能够定时获得所需药品。

第十七条在处方发放过程中,如发现患者药物过敏史或相关禁忌症,药房和药剂科应自动与门诊医生联系并及时更换合适的药物。

门诊大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大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大处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诊处方管理,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有效防止过度用药、滥用药物等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处方药管理,包括门诊医师开具处方、药师审核处方和患者领取药物等环节。

三、处方开具1. 医师开具处方应符合诊疗规范,明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等基本信息。

2. 进行合理用药指导,根据患者病情选择适应症药物,避免涉及感染、妊娠期、哺乳期等禁忌症用药。

3. 遵循“一诊一方”原则,确保每次就诊仅开具一张处方。

4. 对于特殊需要开立连续处方的患者,需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5. 医师签名后,处方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并在处方背面注明患者用药注意事项和禁忌症。

四、处方审核1. 药师应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内容是否符合规定,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2. 对于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物等特殊药物的处方,药师须严格把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对于处方含有易滥用药物,应及时向医师反馈,提出合理调整建议。

4. 对审核通过的处方,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确认,并在医师签名之后进行盖章。

五、处方查询1. 医院建立处方查询系统,患者可通过门诊的药房或医务部门查询自己的处方记录。

2. 患者如对处方内容有异议,可向医院药师或医务部门进行咨询,要求调取相关资料核实。

3. 医院应对处方查询结果予以及时回复,确保患者对自身用药情况有清晰了解。

六、处方管理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每张处方需按规定保存备案,做到严格保密,防止处方泄露给他人使用。

3. 对于违规开具处方或审核不合格的情况,医院应及时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门诊药房应按时根据处方发放药品,不得超量或漏发,确保患者按时用药。

七、处方复核1. 医院药师应对门诊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复核,确认处方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复核通过的处方,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确认,确保处方的合法性。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背景与意义门诊处方是指医务人员在门诊工作中,为患者开具的药品治疗方案。

门诊处方是患者得到治疗的基础,也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合理的门诊处方能够这份治疗的有效性,防止不良反应和药品滥用等问题。

因此,门诊处方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务人员的门诊处方开具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诊疗纪律,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顺利发展。

内容与要求门诊处方管理流程1.开立患者病历:患者来院就诊后,医务人员应当开立病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疾病病情、用药建议等,形成史料。

2.医生开方治疗:医师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开出相应的处方,包括用量、用药时间、用药方式等。

建议医生进行门诊会诊。

3.药房发药:由专人管理药房,发放处方药品,保障药房及仓储、配送等环节的药品质量和药品信息的真实可靠。

4.药房验收:药房收到处方后,应当进行识别、审查,并加一签名,通过药房系统才会发药。

门诊处方管理要求1.门诊处方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开具。

所有处方必须由医师亲自签名,并具备制度要求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2.门诊处方的用药建议应该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适应于患者的病情。

医师应当了解药品对患者过敏的情况,做到一药情况下选择不同的药品以达到治疗的目的。

3.门诊处方药房发药信息流和物流进行二重管理,药品数值的核对规格等信息应一一确认,切勿使用缩写等易混淆记录方式,4.医务人员应当将门诊处方管理制度列入日常工作,及时反馈问题和进行问题的解决,确保处方质量和患者安全。

5.小萌新医生应当在老师的指导下在网上实践开处方,由老师评检练习情况。

同时,医患之间的处方管理应当有专人管理,保障医患之间药品信息流畅且真实准确的交流。

后续工作与考核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医疗机构应当加大对门诊处方的监督力度。

审核和评估门诊处方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常见问题。

医疗机构每月应当进行示节假日患者处方的核查,以求门诊处方规范化的完善运营。

医院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门诊药房处方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诊药房所有处方开具、调剂、计价收费、保存等环节。

第三条门诊药房处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处方合法、合规。

(二)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病情、药品说明书及临床诊疗指南,合理开具处方。

(三)安全用药:关注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四)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处方开具、调剂、计价收费、保存等操作规程。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四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方可开具处方。

第五条处方内容应包括:(一)患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门诊住院号等;(二)药品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疗程等;(三)诊断信息:临床诊断、病情描述等;(四)医师签名及日期。

第六条处方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药品,开具处方时注意以下几点:(一)药品选用应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二)注意药物相互作用,避免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三)根据患者病情和体质,合理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四)对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处方。

第三章处方调剂第七条具有药师资格的人员方可调剂处方。

第八条药师调剂处方时,应严格执行以下操作规程:(一)核对处方内容,确保患者信息、药品信息、诊断信息等准确无误;(二)审查处方开具医师的签名及日期,确认医师处方权;(三)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合格、有效;(四)根据患者病情和药品说明书,对处方进行合理性审核;(五)对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调剂。

第四章处方计价收费第九条处方计价收费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价格政策,准确计算药品价格。

第十条处方计价收费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诊断信息等,确保计价收费准确无误。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一、引言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在门诊业务中,对处方的开具、审核、调剂、使用和监管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该制度旨在确保处方的合法、合规、安全和有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处方开具1.处方开具原则:处方应当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需要开具,遵循合理用药、安全有效的原则。

2.处方内容要求:处方应当清晰、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结果、用药方案、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用药次数等信息。

3.处方权限制: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处方,不得滥用处方权,不得开具虚假处方、超量处方或者违规处方。

三、处方审核1.审核主体: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处方审核部门,负责对处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部门应当对处方的开具资格、开具程序、用药方案、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用药次数等进行审核。

3.审核结果处理: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处方,处方审核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开具处方的医生进行修改或者重新开具。

四、处方调剂1.调剂主体: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房,由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师负责处方的调剂工作。

2.调剂程序:药师应当按照处方内容进行调剂,确保调剂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信息与处方一致。

3.调剂要求:药师在调剂处方时,应当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结果等信息,确保调剂的药品安全、有效。

五、处方使用1.使用主体:患者应当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使用药品,不得自行更改用药方案、用法用量等信息。

2.使用要求:患者在使用处方药品时,应当遵循医生的指导,按照处方规定的用药时间、用药次数等进行用药。

3.用药监测:患者在使用处方药品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及时向医生反馈。

六、处方监管1.监管主体: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处方的监管,确保处方的合法、合规、安全和有效。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诊处方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处方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内容要求1、处方书写规范:医务人员应当认真书写处方,确保处方内容清晰易懂,注明患者基本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必要内容。

2、处方审核:处方审核应当由医疗工作人员进行,确保处方合理准确,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

3、处方核对:药剂科人员应当对处方进行核对,确保处方内容与医生开具一致,避免误诊、漏诊的发生。

4、处方查询:患者可以通过医院门诊系统查询自己的处方信息,方便患者了解自己的用药情况。

5、处方存档:医院应当对所有处方进行存档管理,确保处方记录完整、真实、可追溯。

四、责任分工1、医生责任: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处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2、护士责任:护士应当认真执行医生开具的处方,正确给药,定期观察患者病情。

3、药剂科人员责任:药剂科人员应当对处方进行核对和配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患者责任:患者应当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用药,不得私自增减剂量或更换药物。

五、违规处理1、患者违规:患者私自增加药量或更换药物的,医院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并告知其家属。

2、医生违规:医生开具虚假处方或者未经审核直接下达处方的,将被取消处方权,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护士违规:护士给药错误或未按照医嘱执行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接受培训。

4、药剂科违规:药剂科人员配药错误或漏看处方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进行再培训。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有关事宜由医院负责解释。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一、处方使用:必须按照药品类别使用专用处方。

二、药品用量:1、急性病 3 天量;2、慢性病 7 天量;3、行动不便者两周量;4、慢性病不超过1月量;5、出院带药不得超过一周量。

6、急性病严格3天量,超出的,由科主任签字把关。

三、开药原则:1、不得重复开药。

(两次看病间药量未使用完又开同样的药)。

2、不得分解处方。

[同一天开两张(含两张)以上处方的同一种药〕3、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4、不得超医师级别开药。

四、处方金额管理:每张门急诊处方平均药费定额(医保不超50元,留观处方不超100元;农保不超38元)。

不得出现大额处方,特殊情况需审批盖章。

五、处方书写:l、一张处方只限开5种药(补液除外)。

2、处方内不得缺项。

3、书写处方的剂量用法要规范4、诊断必须用中文书写。

六、医务人员所开具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一)印制格式不合格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栏目有缺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等有缺项。

2、处方正文无病情诊断。

3、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处方书写不合格1、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医师签章没有签名;2、处方后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中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名,或调剂、复核非双签名;3、书写不规范的商品名,不写通用名;4、用不规范的中文或英文缩写或代号书写;5、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正确或不清楚;6、需进行皮试的,处方上未注明;7、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8、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注明修改日期及签章,或缺其中之一者;9、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不合理用药1、药品的适应证有与临床诊断不符合的;2、药品间有配伍禁忌;3、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4、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及再次签名;5、普通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超2周病史用量未加说明。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门诊处方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加强门诊处方的管理,规范处方的开具、审核、调配和使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诊处方的开具、审核、调配和使用的全过程管理。

三、处方的开具 1. 处方权的获得处方权的获得: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经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处方的书写:处方权。

- 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在进修、实习期间无处方权,其处方必须经带教医师审核签名后方可生效。

2. 处方的书写- 处方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 处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临床诊断、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处方日期等内容。

-药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别名或缩写。

- 药品的用法、用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临床常规用法使处方的限量: - 一般用,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 处方应注明药品的剂型、规格、数量,不得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

3. 处方的限量处方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 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处方的开具时间: - 处方应在患者就诊当日开具,特殊情况下需提前开具的,必须注明原因。

- 处方的有效期限为 3 日,超过有效期开具时间限的处方不得调配。

审核内容: - 处方的合法性:审核处方是否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签名是否与医师签名留样一四、处方的审核 1. 审核内容致。

- 处方的规范性:审核处方的书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是否准确无误。

- 处方的适宜性:审核处方用药是否与患者的临床诊断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用药、配伍禁忌、超剂量用药等情况。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一、概述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了规范门诊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而设立的一套操作规范。

它涉及到医生开具处方、药房发药、患者用药等多个环节,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合作,做到无缝对接,确保患者得到规范、及时的治疗。

二、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的内容1. 门诊开具处方:- 医生需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准确诊断,并根据患者病情、病史、药物过敏等因素来合理开具处方。

- 处方应包含药品名称、用法用量、频次、疗程等信息,尽可能减少使用繁体字,以免造成误读。

- 医生需在处方上签名并注明开具日期,确保处方的真实性。

2. 药房发药:- 药剂师在收到处方后,需核对患者信息和处方内容,确保无误后才可进行发药。

- 药房应妥善保存各类药品,定期清点库存,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 对于处方中涉及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避免滥用。

3. 患者用药:- 患者在拿到药品后,需按照医生的嘱咐正确使用药物,严格按照用药时间、剂量来服用。

- 如果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进行反映,避免因药物原因造成不良反应。

三、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的意义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不仅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还能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通过严格执行门诊处方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杜绝医生滥用处方、药房错误发药等问题,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四、结语门诊处方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建立和执行对于医疗质量的提升和患者安全的保障至关重要。

各医疗机构应认真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就医体验。

门诊药物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药物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药物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门诊药物处方的管理,确保病患用药的安全有效,保障医疗质量,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门诊部门的全部医务人员,包含门诊医生、护士和药剂师等。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三条医生责任1.医生应具有相应的医疗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熟识药物的使用和剂量,对患者的病情做出正确推断。

2.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认真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药物名称、用法、剂量、疗程等,并签署医生姓名和日期。

3.医生开具的处方应符合有关医疗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开具不必需的药物或超出合理剂量的药物。

第四条处方填写1.处方应使用规范的纸张,并注明医院名称、医生姓名、科室、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处方中的药物名称、用法、剂量等应清楚准确,使用统一的药名和规格。

3.处方应依据需要注明患者的过敏史和禁忌药物。

第五条处方审核1.门诊药学科的药剂师应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实处方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药剂师对不符合要求的处方应及时沟通并要求医生进行修正或解释。

3.药剂师审核通过的处方应加盖审核章,并在处方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和日期。

第三章药物发放第六条药房管理1.门诊药房应设置特地的管理人员,负责药物的采购、存储、销售和管理工作。

2.药房应保证药物的存储温度、湿度和环境符合规定,避开药物受潮、变质、过期等问题。

3.药房应定期清点库存,做好药品质量追溯工作,确保药品的来源可靠。

第七条药物发放1.患者持有效的处方和就诊卡到药房领药时,药剂师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并与处方进行对照。

2.药剂师应准确计算药物的剂量,并依照合理的包装标识进行发放。

3.药剂师应向患者供应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相关信息,并记录在药物发放记录中。

第八条药物记录和报告1.门诊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物发放记录,包含药物名称、用法、剂量、患者信息等。

2.药物发放记录应及时录入电子系统,并定期进行备份和管理。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门诊处方是医生为患者开具的药品治疗方案和用药指导,是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为了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本文将详细介绍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处方书写要求1. 医生姓名和职称:处方中必须明确标注医生的姓名和职称,以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患者信息:处方上应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日期等个人基本信息,避免因信息不清晰而导致患者用药错误。

3. 药品名称与规格:处方中每种药品的名称必须准确无误,规格也应一目了然,方便药师和患者准确辨识。

4. 用药剂量与频次:医生应详细指导患者每次使用的药品剂量和使用频次,确保患者按照合理用药方案进行治疗。

二、处方审核与管理1. 处方审核:医院应设立药学部门或药事管理人员,负责对门诊处方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处方是否规范、药物搭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用药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处方查询:医院应建立处方查询系统,医生可通过系统查询患者的历史用药记录,避免因不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而导致用药错误。

3. 处方统计与分析:医院应定期统计和分析门诊处方的用药情况,包括常用药品、次均用药费用、用药偏好等,为医院的合理用药和药物采购提供依据。

三、处方保存与归档1. 电子处方:医院应逐步推行电子处方系统,将患者的处方信息进行电子化保存,方便医生和药师查阅和管理,减少纸质处方的使用和管理成本。

2. 处方签名与盖章: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在处方上签名,并加盖医院的公章,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处方归档:医院应对纸质处方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便于患者随访和病历复查时的查阅。

四、药品配发与发药管理1. 药房管理:医院药房应建立规范的药品存储和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药品分发:药师应根据处方提供的信息,准确发放药品,并记录下药品的类型、数量和发药时间等关键信息,以备药物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追溯和纠纷解决。

门诊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医师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门诊医师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门诊医师,包含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

第三条门诊医师应严格遵守医德、医术、医纪,依法依照本制度执行处方管理。

第四条门诊医师处方管理应与药品管理、患者用药合理性评估相结合,确保处方谨慎、准确、合理。

第二章处方开具第五条门诊医师处方开具前应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病情,询问过敏史、用药史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门诊医师处方应凭借具备医师职称的资格,严格依照医疗规范开具。

第七条门诊医师处方应包含如下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2.诊断:明确病名,辨别诊断等;3.处方药品名称:药品应为正式上市药品,严禁使用未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4.药品剂量与用法:包含每次药品剂量、使用频率、使用途径等;5.处方日期:准确记录处方开具的日期。

第八条门诊医师处方应使用医院统一印制的处方纸,并在处方纸上签名,并盖上医院公章。

第九条处方上的处方药品应依据药品属性进行分类,并依照药物分类编码填写。

第十条门诊医师开具处方时应依照临床需要合理选择药品,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

第三章处方审核第十一条门诊医师处方应送往医院药事管理科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药事管理科应设立特地的药品审核人员,对门诊医师处方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药品审核人员审核处方时应核实患者基本信息、诊断准确性,同时对药品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药事管理科对于审核通过的处方应准予发药,并予以记录。

第十五条药事管理科对于审核发现问题的处方应及时反馈给门诊医师,并提出整改看法。

第十六条门诊医师应依据药事管理科的反馈看法,对处方进行修改或整改,并重新提交药事管理科审核。

第四章处方管理第十七条医院药事管理科应建立健全处方管理系统,记录全部已审核通过的处方。

第十八条门诊医师应定期对其开具的处方进行自查,并报告给药事管理科。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门诊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门诊处方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保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门诊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包含医生、药剂师、门诊处方审核员等。

第三条门诊处方管理应遵从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依据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进行有效实施。

第四条门诊医生负责开具处方,而且要求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选择药物,遵从药品的使用原则,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第五条药剂师负责依照标准规范进行门诊处方药品的配药、核对和发药工作,并注明相关信息。

第六条门诊处方审核员负责对门诊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医院将对门诊处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二章门诊处方开具第八条门诊医生应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熟识药物的使用原则和临床指南,确保开具处方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门诊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明确填写患者的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并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门诊处方应包含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疗程、频次等认真信息,以便药剂师正确调配和发放药品。

第十一条门诊处方应当符合医疗规范和标准,并遵守相关的药物管理法规和政策,不得开具违法处方。

第十二条对于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类药物等),门诊医生应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具,必需时需填写特殊用药申请表或相关证明料子。

第十三条对于长期使用的药品,门诊医生应定期进行复查,并及时调整处方,保证患者的疗效和用药安全。

第三章门诊处方处理第十四条患者持有门诊处方到药房取药时,药剂师应认真核对处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并在处方上标注发药信息。

第十五条药剂师在发药前应认真核对药品与处方的全都性,包含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发药正确无误。

药剂师应对患者用药进行必需的告知和解释,包含首次使用的药品、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信息。

第十七条对于处方中显现的疑问、问题或不合理之处,药剂师有权向门诊处方审核员进行咨询和确认,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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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管理制度
(乡村医生)
一、处方使用:
必须按照药品类别使用专用处方。

二、药品用量:
1、急性病3 天量;
2、慢性病7 天量;
3、行动不便者两周量;
4、慢性病不超过1月量;
5、出院带药不得超过一周量。

6、急性病严格3天量。

三、开药原则:
1、不得重复开药。

(两次看病间药量未使用完又开同样的药)。

2、不得分解处方。

【同一天开两张(含两张)以上处方的同一种药】。

3、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4、不得超医师级别开具抗菌药物。

四、处方书写:
1、开具处方时应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四川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开具药品。

2、开具处方时应写清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临床诊断,每张处方限一名患者的用药,用药需与诊断相符,不得开具与病情无关的药品。

3、开具处方时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书写药品的全名称,不得私自缩写或使用代号,并写清剂量、规格、用法、用量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开具处方时西药和中成药应分开开具,中药饮片应分开单独开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开好处方后应在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5、处方开完后应在医师签名处签写医师全名,同时应保存处方一年后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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