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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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凡是涉及社团对外事务及内部协调的,均由全体成员协力完成
第十二条 除各级常设组织外,社长视实际情况需要,成立活动专项小组。 活动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由各级常设组织成员中挑选任命,小组成员负责此 项活动的筹备及执行工作,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解散该小组。
第十三条 社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社长代理,至原任社长任期届满之日 止。若副社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从各部门部长中推举出任临时社长,临时社 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任社长,若距任期届满之日不足三十天时,则 不进行选举,由该临时社长代理本社事务至新任社长产生之日。
第十六条 正式成员如有品行不良或触犯校纪校规者,本社将取消其正式成 员资格,并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权利与义务
本社正式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1.免费学习本社全部课程。
2.优先参与本社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3.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4.享有会员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5.享有在临时成员大会中,复决干社会议所制订议案权。
第三十条城计头完小武术社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教练不通过成员大会选 举,由社长指定或公开招聘,并在成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 条 社长有权利罢免有《社规》17条行为的骨干成员进行罢免,决 策团有权利直接罢免社长。同时,可以由1/3以上的成员对社长或骨干成员提交 不信任案,社长应就不信任案组织决策团或全体社员进行表决,当2/3以上成员
武术社团章程
成立宗旨
旨在研习推广武术运动,协助同学学习武术基本动作,武道精神,培养同学 爱国精神。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意志,提高防身自卫的能力,增强自信心。互 相交流学习武术精神与武技。提供武术教学及活动空间,活跃学校运动气氛。
核心目标
成员通过学习交流具备一定自卫能力及表演能力。社团通过发展,希望成 为城计头完小的特色、优秀社团。
第五章选举罢免
第二十五条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本社正式成员。
3.具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第二十六条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自愿参与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决策团成员二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成员五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形时,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4、争取成为城计头完小有特色的标志性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社功能:
1.学习武术,武道精神及基本动作。
2.为城计头完小武术爱好者提供一交流集会活动场所。
3.在城计头完小重大集会庆典时,提供武术表演。
第五条本社址设于城计头完小校区内,具体活动场地位于城计头完小操
场。
第二章组织
第六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任期一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对外代表 本社,对内领导各常设小组处理本社事务,主持召开各项会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常规活动形式为学习和训练,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 大课间,地点为本社团活动场地。部长、教练及所有社团成员,除请假和特殊 情况外,必须到场参与活动。
附:社团成员组织机构
社长:吴珊珊
副社长:李朝阳
一组
组长:左晔敏
组员:石豪杰
徐炜张家玮
李家瑞
赵亚琪
张力明李义川
二组
组长:
张家豪
第七条 本社设副社长一人,协助社长处理本社事务,总理和监督各项事务 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本社共分五个小组,每组一名组长,负责开展各部门活动。
第九条各组组长由本社优秀成员出任,监督本社各级干社工作情况,并可 向各级干社提出建言,协助各项活动进行。
第十条 各部门成员由全体城计头完小在读学生组成,凡是向武术社提出过 正式加入申请并未提出退社申请的,均保留社团成员资格。
本社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规定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课纪律及礼仪。
3.负责本社职务及工作。
4.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
第十八条正式成员注册登记册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修订。
第十九条成员退出本社时应办理退会手续。
第四章会议
第二十条 本社常规会议分成员大会、决策团会议,及骨干会议三种。
第三章成员
第十四条凡具备以下条件者为本社正式成员:
1•武术运动爱好者或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者。
2.赞同本社成立宗旨者。
3.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召开新成员会议。
4、未提出并被通过退社申请者
第十五条 未符合第三章第十六条者,本社视之为「见习成员」,不得同享 正式成员权利,其对外行为,本社一律不予承认。若其做出有损本社声誉行为 者,本社保留追究责任权力。
第二十一条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学期末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 开。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经半数以上正式成员要求,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由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第二十三条 决策团会议视本社实际需要,由决策团资深成员不定期召开。
第二十四条 骨干会议每月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开。此外,视活动 需要,由社长召开临时会议。骨干会议应由社长偕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社长 助理、副社长参加。
同意不信任案时,视为通过。
第六章对外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社与其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谊活动,需经社长审核 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社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社长及决策团组 通过并上报校方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本社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从社长、副社长、及活 动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不良后果者,由个人自负,本社保留追 究其责任权利。
第二十七条社长选举于每学年上学期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 产生。选务工作由外联部负责执行完成。
第二十八条社长候选人于选举前两周开始提名,由社长审核候选人参选资 格。并于选举前一周,方可开展宣传造势活动(拉选票)。
第二十九条 副社长人选由新社长提名,经决策团同意后,方能行使其职 权。除副社长一人外,各级常设组织成员得由正式成员名单中,公开筛选。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 本社团正式命名称为城计头完小武术社团(以下均简称为「本
社」),本社坚决拥护学校的领导,一切内部文件及活动详情均对全校公开。
第二条 本社依城计头完小社团组织相关规定,于2015年9月25日呈报核 准成立。
第三条源自文库本社成立宗旨:
1、推广武术运动。
2、促进同学间相互交流。
3、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意志,强身健体,防身自卫。
第十二条 除各级常设组织外,社长视实际情况需要,成立活动专项小组。 活动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由各级常设组织成员中挑选任命,小组成员负责此 项活动的筹备及执行工作,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解散该小组。
第十三条 社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社长代理,至原任社长任期届满之日 止。若副社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从各部门部长中推举出任临时社长,临时社 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任社长,若距任期届满之日不足三十天时,则 不进行选举,由该临时社长代理本社事务至新任社长产生之日。
第十六条 正式成员如有品行不良或触犯校纪校规者,本社将取消其正式成 员资格,并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权利与义务
本社正式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1.免费学习本社全部课程。
2.优先参与本社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3.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4.享有会员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5.享有在临时成员大会中,复决干社会议所制订议案权。
第三十条城计头完小武术社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教练不通过成员大会选 举,由社长指定或公开招聘,并在成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 条 社长有权利罢免有《社规》17条行为的骨干成员进行罢免,决 策团有权利直接罢免社长。同时,可以由1/3以上的成员对社长或骨干成员提交 不信任案,社长应就不信任案组织决策团或全体社员进行表决,当2/3以上成员
武术社团章程
成立宗旨
旨在研习推广武术运动,协助同学学习武术基本动作,武道精神,培养同学 爱国精神。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意志,提高防身自卫的能力,增强自信心。互 相交流学习武术精神与武技。提供武术教学及活动空间,活跃学校运动气氛。
核心目标
成员通过学习交流具备一定自卫能力及表演能力。社团通过发展,希望成 为城计头完小的特色、优秀社团。
第五章选举罢免
第二十五条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本社正式成员。
3.具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第二十六条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自愿参与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决策团成员二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成员五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形时,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4、争取成为城计头完小有特色的标志性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社功能:
1.学习武术,武道精神及基本动作。
2.为城计头完小武术爱好者提供一交流集会活动场所。
3.在城计头完小重大集会庆典时,提供武术表演。
第五条本社址设于城计头完小校区内,具体活动场地位于城计头完小操
场。
第二章组织
第六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任期一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对外代表 本社,对内领导各常设小组处理本社事务,主持召开各项会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常规活动形式为学习和训练,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 大课间,地点为本社团活动场地。部长、教练及所有社团成员,除请假和特殊 情况外,必须到场参与活动。
附:社团成员组织机构
社长:吴珊珊
副社长:李朝阳
一组
组长:左晔敏
组员:石豪杰
徐炜张家玮
李家瑞
赵亚琪
张力明李义川
二组
组长:
张家豪
第七条 本社设副社长一人,协助社长处理本社事务,总理和监督各项事务 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本社共分五个小组,每组一名组长,负责开展各部门活动。
第九条各组组长由本社优秀成员出任,监督本社各级干社工作情况,并可 向各级干社提出建言,协助各项活动进行。
第十条 各部门成员由全体城计头完小在读学生组成,凡是向武术社提出过 正式加入申请并未提出退社申请的,均保留社团成员资格。
本社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规定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课纪律及礼仪。
3.负责本社职务及工作。
4.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
第十八条正式成员注册登记册应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修订。
第十九条成员退出本社时应办理退会手续。
第四章会议
第二十条 本社常规会议分成员大会、决策团会议,及骨干会议三种。
第三章成员
第十四条凡具备以下条件者为本社正式成员:
1•武术运动爱好者或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者。
2.赞同本社成立宗旨者。
3.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召开新成员会议。
4、未提出并被通过退社申请者
第十五条 未符合第三章第十六条者,本社视之为「见习成员」,不得同享 正式成员权利,其对外行为,本社一律不予承认。若其做出有损本社声誉行为 者,本社保留追究责任权力。
第二十一条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学期末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 开。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经半数以上正式成员要求,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由成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第二十三条 决策团会议视本社实际需要,由决策团资深成员不定期召开。
第二十四条 骨干会议每月固定召开一次,由社长主持召开。此外,视活动 需要,由社长召开临时会议。骨干会议应由社长偕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社长 助理、副社长参加。
同意不信任案时,视为通过。
第六章对外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社与其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谊活动,需经社长审核 通过。
第三十三条本社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社长及决策团组 通过并上报校方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本社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从社长、副社长、及活 动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不良后果者,由个人自负,本社保留追 究其责任权利。
第二十七条社长选举于每学年上学期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方式 产生。选务工作由外联部负责执行完成。
第二十八条社长候选人于选举前两周开始提名,由社长审核候选人参选资 格。并于选举前一周,方可开展宣传造势活动(拉选票)。
第二十九条 副社长人选由新社长提名,经决策团同意后,方能行使其职 权。除副社长一人外,各级常设组织成员得由正式成员名单中,公开筛选。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 本社团正式命名称为城计头完小武术社团(以下均简称为「本
社」),本社坚决拥护学校的领导,一切内部文件及活动详情均对全校公开。
第二条 本社依城计头完小社团组织相关规定,于2015年9月25日呈报核 准成立。
第三条源自文库本社成立宗旨:
1、推广武术运动。
2、促进同学间相互交流。
3、增强学生体质,锻炼学生意志,强身健体,防身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