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管理 全面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
流域整治阶段开展情况汇报
流域整治阶段开展情况汇报自流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紧密围绕流域整治的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流域整治工作。
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面就流域整治阶段开展情况做一次汇报。
一、流域整治的总体情况。
自流域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各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水质改善方面,我们加大了治理力度,对流域内的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在生态恢复方面,我们加强了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大量植被得到了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我们加强了水资源管理,推进了水资源节约利用,水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流域整治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是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一些整治项目无法按时完成。
其次是监管不力,一些企业和个人仍存在违规排污行为。
最后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难以形成震慑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我们将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整治项目的顺利进行。
其次,我们将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
最后,我们将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
总之,流域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坚决打赢流域整治攻坚战。
我们相信,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美丽中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访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
水 资 源 的合 理 开 发 、 化 配 置 、 面 节 约 和有 效 保 护 。 优 全 水
利 部 代 国 务 院 起 草 的 《 于 实 行 最 严 格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关 的意 见 》 在 短 短 两 个 月 内便 完 成 了 1 , 0个 部 委 会 签 并 上 报 国 务 院 , 现 了 在 解 决 水 资 源 问 题 上 , 部 门 的 高 度 体 各 共 识 。 前 , 利 部 正 组 织 编 制 《 行 最 严 格 水 资 源 管 理 当 水 实 制 度 工 作 方 案 》 进 一 步 明 确 水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 用 水 效 , 率 、 功 能 区 限 制 纳 污 三 条 红 线 的 具 体 目标 . 及 实 行 水 以 最 严格 水 资 源 管 理 制度 的 主要 内容 和 保 障措 施 。
长发表 了“ 实行 最严格 的 水 资源 管理 制度 , 障经 济社 会 可持 续发展 ” 重要 讲 话 , 确提 出 了实行 最严 格 保 的 明
水 资 源 管理制 度 的 基本 思路 和 工 作框 架 , 强调 要 围 绕水 资 源 的配 置 、 节约 和保 护 , 定水 资源 开发 利 用红 划
水 质 、 生 态 等 多 目标 调 度 转 变 , 应 急 调 度 向常 态 统 水 由 筹 调 度 转 变 , 河 实 现 十 年 不 断 流 , 河 、 里 木 河 生 态 黄 黑 塔
中国 水利 : 实行 最 严 格 的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将 带 来 水 行 政 管 理 的 重 大 变革 , 重 点 是 什 么 ? 其 胡 四 一 : 实 行 最 严 格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的 重 点 是 要 不 断 完 善 并 全 面贯 彻 水 资 源管 理 法 律 法 规 和政 策措 施 , 不 折 不 扣 地 落 实 各 项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 定 水 资 源 管 理 的 划
流域水环保整改方案(三篇)
流域水环保整改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水资源的压力日益加大,水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流域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域水环境的状况直接影响着整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因此,流域水环保整改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问题分析1.水污染严重:流域水体受到工业废水、农业排放和生活污水的污染,水质严重退化,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用水需求。
2.生态系统受损:流域的湿地、河流和湖泊生态系统遭受巨大破坏,物种多样性下降,生态功能减弱。
3.水资源利用率低:流域水资源利用率低,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长期以来的过度开采使得水资源面临枯竭的风险。
4.水灾风险增加:流域内水文过程的改变导致水灾的频发,给居民生活和农田农作带来巨大影响。
三、整改目标根据目前流域水环境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目标:1.实现流域范围内水质稳定提升,达到国家水质标准。
2.恢复和保护流域湿地、河流和湖泊的生态系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3.提高流域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利用。
4.减少水灾的发生频率和水灾对居民生活和农田农作的影响。
四、整改措施1.加强监管和执法(1)加强对工业企业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和污水处理的考核制度。
(2)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执法力度,确保环境法律的有效执行。
2.水污染治理(1)加大中小河流和湖泊的综合治理力度,修复受污染的水体。
(2)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完善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体系,减少农村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3)强化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推动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减少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
3.生态修复与保护(1)加大湿地保护力度,修复受损湿地,增强湿地的生态功能。
(2)加强河流和湖泊的管理与保护,合理规划河道和湖泊的利用,保持水体健康和生态平衡。
(3)大力发展河流和湖泊的湿地生态旅游,增加流域居民的收入来源,提高湿地的管理和保护意识。
2024年流域水环保综合治理方案
2024年流域水环保综合治理方案的目标是实现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确保水环境的健康和生态系统的良好状态。
本方案将综合运用政策法规、科技创新、社会参与和经济手段等多种手段,采取防治结合、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一、政策法规1.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流域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加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2.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根据流域的特点和水生态系统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指导流域水环境的管理和保护。
3.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对水污染源的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乱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
4.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将水资源税改革扩大到全国范围,加大对水资源的征税力度,引导合理利用水资源。
二、科技创新1.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增加对水环境治理技术的研发资金,培养高水平的科研团队,推动水环境治理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2.提升水环境监测和管理水平。
建立完善的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地下水、地表水和生态水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
3.开展水资源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研究。
加强对中水、海水淡化、膜技术等水资源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4.推动绿色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
加大对绿色节能环保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促进其在水环境治理中的应用。
三、社会参与1.加强水环境治理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水环境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水环境治理的关注和参与度。
2.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
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工作,促进社会共治。
3.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
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接受并处理公众对水环境问题的投诉举报,加强公众监督。
四、经济手段1.对水资源浪费行为进行限制和处罚。
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加大对水资源浪费行为的惩罚力度,鼓励节水行为。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21•【文号】办水保〔2024〕57号•【施行日期】2024.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技术评审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水利部负责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方案审查审批(一)突出审查审批重点。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部批项目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关于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的审查审批把关。
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要求,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内项目选线选址不可避让论证把关。
严格东北黑土区、北方风沙区、青藏高原区等区域内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审查,从严控制扰动范围,强化表土、沙壳、结皮、地衣及高寒草甸、草原等保护措施落实。
聚焦生态安全、防洪安全、水质安全等,严格把好弃渣场(含临时堆存场,下同)选址安全关,加强对弃渣场防护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审查。
加大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审查把关力度,强化水土流失源头防控。
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查,强化对变更必要性、合理性的分析论证,对弃渣场变更理由不充分、措施变更导致水土保持功能降低的,坚决不予通过。
(二)强化技术评审单位责任落实。
技术评审单位要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规定,对照审查审批重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技术评审工作。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02.27•【文号】水资源〔2017〕101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资源〔2017〕101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有效保护水资源,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我部对《水功能区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2017年2月27日附件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有效保护水资源,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下统称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功能区,是指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保护和管理要求的水域。
第三条对水功能区实行保护和监督管理,应当根据其功能定位和分级分类要求,统筹水量、水质、水生态,严格管理和控制涉水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第四条国家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和水功能区开发强度限制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对其水量水质产生重大影响的开发行为,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水生态安全,维护水域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
控源头 强监管努力开创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新局面
2019.17中国水利关键词:长江流域;取用水户;水量分配;登记核查;动态监控中图分类号:TV882.2+TV213.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0-1123(2019)17-0033-02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合理分水、管住用水”水资源监管的两大工作目标,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将推进长江流域取用水动态管控,并逐渐实现取用水管理全覆盖,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目标。
一、长江流域水资源状况长江流域多年平均降水1067mm,折合降水总量19380亿m3;流域水资源总量9958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占9856亿m3。
截至2017年年底,长江流域共建成大型水库271座、中型水库1419座,年末取水量较年初增加了近100亿m3,增量主要源自57座大型水库。
长江流域在满足自身用水需求的同时,向其他流域输送了大量水资源,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例,截至2019年6月通过陶岔渠首累计供水225亿m3,有效缓解了受水区用水紧张局面。
为促进水资源在流域内的合理分配与使用,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在其承载能力范围内,长江流域以用水总量红线为约束,严格把控流域和区域取用水量。
长江委牵头、协调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基本完成2020年和2030年两个水平年的用水总量分解工作,同时已编制完成了汉江、乌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牛栏江等7条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并获得批复。
2017年,长江河流水质状况总体较好。
Ⅰ~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84%,劣于Ⅲ类水的占16%;164个省界断面中,全年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评价断面总数的90%;61个湖泊和362座水库中,全年水质为Ⅰ~Ⅲ类的湖泊和水库分别为15%和82%;在纳入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13年)》的1261个重要水功能区中,全指标达标率78%,双指标达标率93%;在515个评价水源地中,全年水质均合格的占73.2%,合格率达80%以上的占90%。
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3.04.04•【文号】水资源[2003]133号•【施行日期】2003.04.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已于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水法》确立了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功能区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管理及节约用水等一系列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为把《水法》规定的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现就贯彻落实《水法》,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以实施取水许可为重点,全面加强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是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深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为重点,将水权管理、水量管理、水质管理、水资源有偿使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系。
1、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新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发布前,要严格按照我部原授权的流域机构审批权限,以及其他由省规定的取水许可分级审批权限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组织实施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2、做好取水许可的年度审验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换发证和核定水量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在年度审验中要对各地(市)已批准的取水许可总水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批准水量已超过行政区域分水指标或当地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地区,要坚决核减取水量,不再审批新增取水量的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
流域综合整治总体实施方案
流域综合整治总体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流域综合整治是为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是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和增强,流域综合治理体系初步建立,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1. 统筹规划,分类施策。
根据流域特点和问题,制定差异化的整治方案,注重系统工程与点源治理相结合。
2. 突出生态优先,科学治理。
坚持生态保护和修复优先,推动生态系统恢复,提高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
3. 依法治理,强化监管。
依法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管,保障整治效果。
4. 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
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激发各方积极性,推动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5.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整治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三、工作重点。
1. 水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2.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 水生态修复。
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4. 水环境综合整治。
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河道治理和水域环境整治。
5. 水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推动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2. 完善政策。
制定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激励机制,推动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3.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
4.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
五、实施路径。
1. 制定整治方案。
根据流域特点和问题,制定差异化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2. 强化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保护——访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
保 障措 施 。
二 抓 试 点 推 动 。 点 带 面 落 实 最 严 格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以
度 各 项 措 施 。 根 据 加 快 水 利 改 革 发 展 试 点 工 作 总 体 部 署 , 定 山 东 、 津 、 北 、 海 4个 省 ( 辖 市 ) 为 加 确 天 河 上 直 作 快 实 施 最 严 格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试 点 , 求 试 点 省 ( 辖 要 直 市 ) 到 四 个 “ 先 ”: 先 出 台 省 级 实 行 最 严 格 水 资 源 做 率 率 管 理 制 度 意 见 、 施 方 案 和 考 核 办 法 ; 先 确 立 水 资 源 实 率 管 理 “ 条 红 线 ”, 红 线 控 制 指 标 逐 级 分 解 到 所 辖 市 三 将
(自 治 区 ) 展 控 制 指 标 分 解 工 作 , 得 阶 段 性 成 果 。 对 开 取
个 省级 水 资源 管理 系统 领 导小 组 . 托 水 文局 组建 了项 目 依 建 设 办 公 室 ;对 3 1个 省 级 水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和 4个 流 域 水
资 源 系 统 实 施 方 案 进 行 了技 术 审 查 ; 政 部 已 下 达 中 央 预 财
浴 中 心 等 重 点 耗 水 行 业 ,组 织 开 展 高 耗 水 行 业 专 项 检 查 。 通 过专 项检 查 , 处遏 制 一批 浪费 水 、 规取 用 水 的行 为 , 查 违 强 化 了 水 资 源 监 管 。 针 对 水 资 源 费 项 目承 担 单 位 多 、 管 监 难度 大 的特 点 , 同财 务 司 、 察 局 、 法 司 等 有关 司局 。 会 监 政 组 织 中 央 分 成 水 资 源 费 项 目专 项 检 查 . 过 检 查 进 一 步 规 通 范 了 水 资 源 费 的 使 用 和 监 管 。 完 善 并 出 台 《中 央 分 成 水 资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韩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韩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1.04•【文号】水调管〔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韩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调管〔2024〕3号珠江水利委员会,福建、江西、广东省水利厅:《加强韩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我部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2024年1月4日加强韩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韩江流域位于粤东、闽西南及赣南,在广东、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要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韩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规范调度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韩江水资源调度的综合效益,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遵循调度原则(一)水资源调度应当优先满足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水力发电、航运等需要。
(二)坚持水资源调度服从防洪抗旱调度,水力发电、航运等调度服从水资源调度,区域水资源调度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
(三)水资源调度应当遵循韩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符合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要求。
二、明确调度管理责任(四)明确行政管理职责。
珠江水利委员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授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监督韩江流域的水资源调度工作。
韩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流域管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协调、实施、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韩江流域水资源调度工作。
(五)明确调度责任人。
珠江水利委员会、韩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资源调度管理的要求,明确调度管理机构和责任人。
2024流域水环保综合治理方案
2024流域水环保综合治理方案____流域水环保综合治理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水资源日益稀缺,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制定了____流域水环保综合治理方案,旨在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____年,流域内主要河流水质要达到国家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国家重点湖泊水质要达到国家规定的Ⅱ类水质标准;全流域水资源利用率要提高到60%以上。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1.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1)建立完善流域水资源管理机制,实行河长制,明确河长责任,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
(2)制定并实施流域水资源管理规划,完善水资源调度管理机制,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
(3)加强流域水资源监测和评估,建立水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及时了解水资源状况,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2.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1)加强节水意识,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工业和居民用水效率。
(2)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高灌溉水利利用率,推广滴灌、微喷等节水灌溉技术。
(3)加大工业企业和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减少用水损失,提高供水效率。
(4)鼓励居民节水行为,提高公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
3.改善水环境质量(1)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推行河湖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受污染的河道、湖泊和水库。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广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3)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严格实施工业污水排放标准,推进工业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4)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推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
(5)加强水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水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水环境问题。
4.保护流域生态环境(1)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划定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2)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恢复湿地、河流和湖泊的生态功能,保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市水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山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鲁发[2011]1号),加快推进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加强水资源保护事关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生命安全,对于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保护措施实施和监督管理的依据,水功能区管理是《水法》确立水资源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中要求建立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
《山东省水功能区划》自2006年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认真组织开展了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进行了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开展了重点水功能区的监测评价和发布水质通报、提出了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积极开展了入河排污口的核查登记和设置论证等工作。
但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功能区纳污预警管理制度、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和达标评价体系没有完全建立。
根据2010年末对全省138个重点水功能区的监测评价,只有63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达标率仅为45.7%,水功能区水质稳定达标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2024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年终总结
2024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年终总结2024年是中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关键之年。
在全国范围内,各个流域都加大了对水环境治理的力度,实施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文将对2024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年终总结,重点介绍工作进展、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一、工作进展2024年,我国各个重点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以下是各个流域的工作重点和进展情况的简要介绍:1. 黄河流域2024年,黄河流域加大了对非法排污和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力度。
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管系统和加强执法力度,有效减少了非法排污和非法采砂现象。
同时,加强了农村污水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改善了农村水环境质量。
此外,黄河流域还加强了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提高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水环境的质量。
2. 长江流域2024年,长江流域着重治理了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等问题。
通过加强工业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减少了工业和城市污水的排放量,并提高了处理效果。
此外,长江流域还加强了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和河道生态修复等项目,提高了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水质环境的改善。
3. 珠江流域2024年,珠江流域加大了对水体污染源的整治力度。
通过加强工业、农业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减少了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的浓度,并提高了水质。
此外,珠江流域还加强了农业非点源污染的治理工作,推行了农田防渗、化肥减量和农药减量等措施,减少了农业对水环境的污染。
4. 海河流域2024年,海河流域加大了对工业园区污染的整治力度。
通过加强工业园区的监管和管理,减少了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的浓度。
同时,海河流域还加强了农村污水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改善了农村水环境质量。
另外,海河流域还推进了水资源调度和管理,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资源的供应能力。
二、取得的成绩2024年,各个流域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8•【文号】办水保〔2024〕54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4〕54号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现将《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8日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在健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上下功夫,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强化预防保护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1.划定水土保持重点区域。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及划定技术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等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12月底前完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划定落地并按要求将划定成果报送水利部。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实施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15•【字号】龙政综〔2014〕317号•【施行日期】2014.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4〕3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精神,创新流域保护管理机制,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九龙江、汀江等重要流域保护管理,保障水安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加强用水需求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加快推进由粗放用水方式向集约用水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是坚持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通过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切实提高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
三是坚持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综合采取生物措施、农艺措施和工程性措施,推动实现耕地、林地、河流、湖泊、湿地等休养生息。
四是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运用价格杠杆调节水需求,健全完善保障水资源安全的体制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流域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8.3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国家、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3%以上,县城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0年,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5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国家、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7%以上,县城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
全流域治理情况汇报
全流域治理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全流域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流域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投入,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首先,我们针对不同流域特点,实施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在长江流域,我们加强了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推动了一大批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水质状况。
在黄河流域,我们着力解决了水土流失和河流泥沙淤积等问题,开展了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有效减少了土壤侵蚀,改善了生态环境。
在珠江流域,我们加强了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推动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恢复,有效提高了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次,我们加强了流域间的协同治理和合作。
通过建立流域间的合作机制和联合工作机构,加强了流域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推动了跨流域的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工作。
各流域之间加强了交流合作,共同研究解决了一系列跨流域的环境问题,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流域治理合力。
再次,我们加强了流域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督管理。
制定了一系列流域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了对流域治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推动了流域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流域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了流域治理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最后,我们加强了流域治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流域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认识和支持,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流域治理的良好氛围。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流域治理的科普宣传工作,提高了公众对流域环境问题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全民的环保意识和行动能力。
总的来看,全流域治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流域治理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流域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推动流域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9.24•【字号】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施行日期】2020.09.24•【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水污染防治正文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决定》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决定(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为了加强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发挥滦河流域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水源涵养功能和生态支撑作用,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滦河流域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滦河流域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等保护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决定。
本决定所称滦河流域是指本省管辖的滦河干流、支流以及冀东沿海诸河的汇流区域。
流域水资源是指流域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二、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分区施策、综合治理的原则,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持续改善和提高滦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协同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天津市的沟通会商,协调解决流域内水量分配、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执法监管等重大事项。
省人民政府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本省滦河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强化流域管理实施方案
强化流域管理实施方案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域管理已成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强化流域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流域生态平衡、改善水质、保护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强化流域管理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首先,强化流域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流域管理中,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保障流域管理有效实施的基础。
这些法律法规应包括流域规划、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确保流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强化流域管理需要加强科学技术支持。
科学技术是推动流域管理的重要动力,只有依托科学技术,才能更好地解决流域管理中的问题。
因此,应加大对流域管理科学研究的投入力度,推动水资源调查、水环境监测、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流域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另外,强化流域管理需要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提升。
流域管理事关公共利益,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合力。
因此,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流域管理的认识和参与度,促进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流域管理的良好氛围。
最后,强化流域管理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
监督和评估是保证流域管理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加强对流域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确保流域管理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因此,应建立健全的流域管理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流域管理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确保流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强化流域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流域生态平衡、改善水质、保护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科学技术支持、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识提升,以及监督和评估机制的建立,才能够有效推动流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流域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流域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流域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为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