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筑工程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格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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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

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

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武城建〔2011〕107号市城建委关于设置工程竣工标志牌的通知市、区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设置永久性竣工标志牌(以下简称标志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置标志牌的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二、设置标志牌的时间全市(包括远城区)2011年7月1日后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

三、标志牌的内容、尺寸、材质标志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设计使用年限、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以及各单位项目责任人姓名。

标志牌尺寸见下图(单位:mm),字体采用宋体,不得擅自更改。

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永久性材料,标志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四、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标志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负责设计,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志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住宅工程一般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及厂房一般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

标志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其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标志牌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

五、标志牌的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在提出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应检查标志牌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改正。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主题词:城乡建设标志牌通知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5月10日印发。

工程永久性标牌制作、安装要求

工程永久性标牌制作、安装要求

永久性责任标牌样式
注:
建设单位负责人一般指建设单位的分管领导,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
附:工程永久性责任标牌制作、安装要求
一、“责任标牌”内容、尺寸、材质
“责任标牌”必须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标牌尺寸:宽750mm,高500mm。

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文字字体采用黑体加黑,其他文字字体采用仿宋体加黑,文字高35mm、宽20mm、行距22mm。

标牌材质:花岗岩(黑色金字)或铜牌(带边红字),标牌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二、“责任标牌”的制作、安装
“责任标牌”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制作,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

“责任标牌”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住宅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每个单位工程都应设置“责任标牌”,公共建筑“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外墙主立面入口一侧,市政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道路工程起止桩号应分别设置“责任标牌”,其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为600mm。

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尺寸及内容正式

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尺寸及内容正式

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尺寸及内容正式
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的尺寸应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一般来说,尺寸应当具有较大的可视性,以便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标牌上的内容。

标牌内容需要包括以下要素:
1. 工程名称:标明工程的具体名称,以便人们能够辨认。

2. 工程地点:标明工程所在的具体地点,方便人们进行定位。

3. 施工单位:标明负责该工程的施工单位,以便相关人员能够联系到相关责任人员。

4. 监理单位:标明负责监督该工程质量的监理单位。

5. 建设单位:标明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方便人们了解工程的背景信息。

6. 质量目标:标明该工程质量的目标要求,以提醒施工人员注意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

7. 质量责任人:标明质量控制的责任人,以便人们能够找到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8. 联系方式:标明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方便人们能够联络到相关责任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应当简明扼要,字体清晰可读,排版整齐。

同时,标牌应当经过防水、防腐等处理,以确保其长期使用不受损。

竣工标志牌

竣工标志牌

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统一建筑工程竣工永久性标志牌
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第5号部令)有关规定,现对我区建筑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定如下:
一、尺寸大小为900mm×600mm×20mm,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具体镶嵌部位宜在明显立面距地面2米处设置。

字体颜色宜为金色。

二、标志牌宜选用黑色大理石或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

三、标志牌主要标注内容详见附件。

四、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每栋楼镶嵌永久性标志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以上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建筑工程竣工标志牌样式
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16日
附件:
建筑工程竣工标志牌样式。

工程竣工标志牌

工程竣工标志牌

工程竣工标志牌(一)
从5月1日起,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时,都要设置永久性的标牌,写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信息,未设置或未按规定设置永久性标牌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还对标牌的大小规格作出规定,要求标牌统一尺寸为长不小于800m m,高不小于600m m,材质统一采用花岗岩材料,材质颜色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效果自行选择,每个小区的所有工程必须选用同一材质颜色,字体采用凹刻宋体,标牌保存年限则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标牌上应记载工程名称、开工和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的姓名。

住宅工程的永久性标牌将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商场、宾馆、会展中心等公共建筑的永久性标牌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市政工程的永久性标牌则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标牌高度约距地面2米以下。

1/1。

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

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

附件3:
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注:
1、标识牌宜选用与竣工工程立面色饰和谐的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
2、尺寸大小为800mm×600mm,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体”;具体部位、材质和字体颜色由设计单位根据立面特点在设计图纸中注明;
3、标识牌的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镶嵌好永久性标识牌,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永久标志牌

竣工永久标志牌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50100360140100
尺寸大小为800mm×600mm×20mm,选用黑色大理石或花岗岩材料,金色字体,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体”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800工程竣工标志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竣工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50100360140100尺寸大小为800mm600mm20mm选用黑色大理石或花岗岩材料金色字体文字统一采用凹刻宋体
800
工程竣工标志牌
工程名称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竣工)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竣工)

附件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

“责任标牌”必须载明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机构全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标牌尺寸:宽1000mm,高800mm,字体、字间距和行间距可根据实际内容确定。

标牌材质:石材或金属牌,标牌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责任标牌”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住宅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侧立面外墙靠近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责任标牌”应设置在侧立面外墙靠近主入口一侧,市政工程“责任标牌”应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

监理单位负责检查验收“责任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责任标牌”纳入监管内容,发现“责任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责令建设单位整改。

永久性责任标牌式样工程名称×××××××××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图审机构×××××××××项目负责人×××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

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之欧阳文创编

竣工验收标识牌的规定之欧阳文创编

武城建〔2011〕107号市城建委关于设置工程竣工标志牌的通知市、区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设置永久性竣工标志牌(以下简称标志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设置标志牌的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二、设置标志牌的时间全市(包括远城区)2011年7月1日后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

欧阳文创编三、标志牌的内容、尺寸、材质标志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设计使用年限、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以及各单位项目责任人姓名。

标志牌尺寸见下图(单位:mm),字体采用宋体,不得擅自更改。

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永久性材料,标志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四、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标志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负责设计,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志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住宅工程一般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及厂房一般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处。

标志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其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标志牌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

五、标志牌的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在提出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应检查标志牌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安装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现标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改正。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欧阳文创编主题词:城乡建设标志牌通知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5月10日印发欧阳文创编。

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说明[1]

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说明[1]

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说明[1]
关于设置永久性竣工标志牌的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明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010/5号令第七条)、《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0〕13号第十条)之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现对我市建筑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志牌规定如下:
一、尺寸大小为800mm×600mm×20mm,文字宜采用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具体镶嵌部位宜在明显立面距地面1.5-2米处设置。

字体颜色宜为金色。

二、标志牌宜选用黑色大理石或花岗岩材料,对于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材料。

三、标志牌主要标注内容详见附件。

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四、标志牌的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工程竣工前必须依规定按单体镶嵌永久性标志牌,
否则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附件:
建筑工程竣工标志牌样式
工程竣工标志牌
工程名称设计使用年限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关于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相关要求及说明e

关于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相关要求及说明e

关于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相关要求及说明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质量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七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建建发〔2021〕221号〕提出具体要求如下:责任标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及工程工程负责人姓名。

责任标牌宽不小于800mm,高不小于600mm,字体应采用宋体,文字高≥35 ×宽≥35mm,标牌材质在设计文件中予以确认,应为耐久性材料,保存年限满足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责任标牌的设计由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文件中必须有标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每幢单体工程必须在可视范围内单独设置责任标牌,住宅建筑原那么上设置在每幢楼单元入口处,公共建筑原那么上设置在每幢建筑的外墙主入口处附近,其他民用建筑、构筑物及桥梁等市政工程设置在人流较多的工程明显部位。

标牌下边缘距地面应不小于1.5m,且不大于3m。

责任标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并承当制作、安装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前安装完毕;监理单位在签发竣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前,负责检查标牌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标牌的安装质量。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 m2开工竣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工程负责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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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建筑工程竣工时镶嵌永久性竣工标记牌规定如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尺寸年夜小为800mm×600mm×20mm,文字统一采取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具体镶嵌部位宜在明显立面距空中2米处设置。

字体颜色宜为金色。

二、标记牌宜选用黑色年夜理石或花岗岩资料,对金属结构的工程可选用金属资料。

三、标记牌主要标注内容详见附件。

其中建设、勘察、设计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担任人,施工单位主要责任人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主要责任人为总监理工程师。

四、标记牌的制作装置用度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工程竣工前必须按规定每栋楼镶嵌永久性标记牌,不然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机构不得规画竣工验收备案。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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