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同违约的几点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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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违约的几点法律常识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制度是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居于核心地位。这一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全面准确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
1、合同没有订立,但一方因此遭受损失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一定条件下可以。《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约定的违约金和造成的损失不一致时,怎么计算赔偿额?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
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
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双方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违约时怎么适用?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
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
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
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买
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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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的免责规定
条件
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中国法律规定的免
责条件主要有:1.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
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
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
服的客观情况。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见《合同法》第311条。3.债
权人的过错:见《合同法》第311条、第370条。
条款
1.免责条款的概念: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其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其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2.免责条款的有效与无效:1基于现行法的规定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免责
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排除或限制当事人的未来责任为目的,因而属于一种民事行为,应受《合同法》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47条、第48条、第51条和第40条的
规定调整。2基于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3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免责条
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合同法》第40条、第53条。4根据违约的轻重确定免责条款的有
效或者无效,中国没有采用。
违约责任
是合同法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不仅可以促使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觉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起到避免和减少违约行为发生的
预防性作用,而且在发生违约时,通过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使守约方的损失得到补偿,使违约方受到相应的制裁,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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