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停电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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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停电应急预案
泰安市红旗煤矿
2009年4月17日
矿井停电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红旗煤矿供电系统概况
红旗煤矿6KV一回路供电来自泉沟降压站,架空线型号为LGJ-3×150,长度为2940米,二回路供电来自羊泉矿配电室,架空线型号为LGJ-3×150 ,长度为1500米。二回路供电与羊泉矿互为备用,且为热备用。
-62水平中央变电所一回路供电来自地面配电室13#柜,电缆型号为YJV22-6KV-3×95,长度为826米,二回路供电来自地面配电室5#柜,电缆型号为YJV22-6KV-3×95,长度为773米;-210水平中央变电所一回路供电来自-62水平中央变电所AH12柜,电缆型号为YJV22-6KV-3×70,长度为1020米,二回路供电来自-62水平中央变电所AH4柜,电缆型号为YJV22-6KV-3×70,长度为1020米;八采集中变电所一回路供电来自-210水平中央变电所AH10柜,电缆型号为YJV22-6KV-3×50,长度为315米,二回路供电来自-210水平中央变电所AH6柜,电缆型号为YJV22-3×50,长度为287米; 五采区变电所电源来自-210中央变电所AH11柜,电缆型号为YJLV22-6KV-3×35,长度为720米;七采区变电所电源来自八采集中变电所18-7#高防,电缆型号为YJLV22-6KV-3×35,长度为1138米;九采区变电所电源来自八采区集中变电所18-4#高防,电缆型号为YJV22-6KV-3×35,长度为798米;六采区变电所电源来自八采区集中变电所18-5#高防,电缆型号为YJLV22-6KV-3×35,长度为800米。
地面主要生产场所采用380V单回路供电,地面主通风机为双回路供电,一路工作,一路备用。
2、引发停电事故类型
矿井的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等设备均为第一类负荷,矿井用电负荷因突然停电,会造成矿井停风、排水中断,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从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危险源评估,6KV停电的事故类型有:
变压器事故
变压器是电力系统中改变电压和传递能量的主要设备,运行一般比较稳定,但有时其各部件接线头发热,变压器油面下降变质,使变压器引线暴露在空气中,绝缘降低,引起内部放电闪络,过电压等原因,致使变压器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矿井一回路低压停电。
供电系统设施事故
6KV系统的供电一回路架空线路设施由于系统故障或接地速断、导致高压供电设施线路存在不安全隐患,上一级变电站系统故障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停电造成供电一回路系统停电。
雷电的形成与危害
当不同电荷的雷云对架空线路及地面供电设施放电接触一定程度时,会产生激烈放电闪络。由于放电温度高达2万度以上时,空气受热剧烈膨胀,产生雷击电流,可达数百千安,雷电放电时间短,电压高,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会造成矿井停电。
可能发生的季节:夏时雷雨季节是供电系统停电的高发季节。
人为误操作造成事故
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操作思路不清,操作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票制度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造成事故停电。
矿井发生停电事故,其后果相当严重,根据停电范围不同,会造成主扇停风,井下瓦斯积聚,井下空气成分恶化,含氧量降低;随着矿井水的不断涌出而不能将矿井水排至地面,会造成淹井;提人设备因无电而无法正常运转,致使井下工作人员无法快速升井。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2、立即起动矿井二回路供电,尽快查明一回路停电原因,修复损坏设备,遏制事故进一步扩大。使用二回路供电,首先满足主扇通风、人员升井。其次考虑采区通风需求、排水,同时停止主提升设备以及采掘(除局扇外)设备的供电。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组织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四个小组:即指挥协调处理组、技术支持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2、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矿井供电系统发生一回路供电线路停电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3、成立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矿长、采、掘矿长、生产办公室主任、技术科长、安全科长、通防科长、机电科长。
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生产办主任、安全科长。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作业人员;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抢险救灾组
组长:机电矿长。
成员:机电技术负责人、机电分管副科长。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②快速制定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抢险任务的完成。
(3)技术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防科长。
主要职责:
①根据停电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