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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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检修运营公司
安全帽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电检修运营公司安全帽的购买、保管与配发、使用要求、标示与编号、处罚、保障措施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华电检修运营公司安全帽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DL227-9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
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3定义、符号、缩略语
3.1标识
根据部门不同,安全帽颜色分别为红色、黄色、蓝色、白色,正面标识为司徽,“华检运营”为白色,样式按照集团公司企业文化VI手册的具体要求执行。
3.2编号
统一在安全帽正后方编号,编号规则为:H J—×××。
3.2.1公司领导为H J—001按顺序顺延。(红色)
3.2.2综合部为H J—101按顺序顺延。(红色)
3.2.3财务部为H J—201按顺序顺延。(红色)
3.2.4经营部为H J—301按顺序顺延。(红色)
3.2.5人资部为H J—401按顺序顺延。(红色)
3.2.6安全生产管理部为H J—501至按顺序顺延。(红色)
3.2.7华亭项目部检修专业为H J—601按顺序顺延。(蓝色)
3.2.8华亭项目部运行专业为H J—701至按顺序顺延。(黄色)
3.2.9崇信项目部检修专业为H J—801按顺序顺延。(蓝色)
3.2.10崇信项目部运行专业为H J—901至按顺序顺延。(黄色)
3.2.11保驾单位为HJ-1001按顺序顺延。(白色)
3.2.12(短期或长期合作的后勤服务人员为HJ—1100至按顺序顺延。(白
色)
3.3颜色
3.3.1红色安全帽使用部门:公司领导、综合部、安全生产管理部、经营部、财务部、来宾。
3.3.2黄色安全帽使用部门:华亭项目部、崇信项目部运行专业。
3.3.3蓝色安全帽使用部门:华亭项目部、崇信项目部检修专业。
3.3.4白色安全帽使用部门:短期或长期合作的后勤服务人员。
3.3.5安全帽颜色为红色、黄色、和蓝色的司徽和编号颜色定为白色,白色安全帽的编号颜色定为蓝色。
4管理内容
4.1总则
为规范华电检修运营公司安全帽的统一管理,树立华电检修运营公司的良好企业形象,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安全,降低成本费用,特对制定本管理办法。
4.2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人员编制状况和各部门工作的实际需求,编制安全帽采购计划报物资供应部,对各部门安全帽使用管理监督检查。
经营部:根据采购计划统一购买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护用品技术要求安全帽,并在购买时与生产厂家协商按公司安全帽的要求印制编号和司徽。
4.3管理要求
4.3.1安全帽的保管与配发
4.3.1.1由公司经营部对统一购买的安全帽进行保管,安全生产管理部对购买回的安全帽进行统一造册和配发至需用部门。使用部门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帽负管理责任。
4.3.1.2公司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安全帽的使用必须造册登记,明确安全帽的具体使用人员和其编号相对应。
4.3.1.3公司各部门根据人员情况(如新进人员、安全帽损坏、丢失或工作调动),由部门主任签《安全帽领用申请单》(格式见附件)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领取或更换新安全帽。部门主管
领导对本部门人员违反安全帽使用规定的现象负管理责任。
4.3.1.4根据工作需要综合部将配备20顶“来宾”使用的安全帽,综合部应对配发的来宾使用安全帽负有管理责任。
4.3.1.5个人使用的安全帽需要更换时,由所在部门主任签《安全帽领用申请单》后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交旧领新。
4.3.2安全帽使用要求
4.3.2.1公司各部门主任应确保部门所属人员每人要有一顶完整、合格、统一,并且三证齐全的安全帽,否则应及时安排领取。
4.3.2.2公司所用员工应严格按照《安规》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帽,并应做好日常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防止丢失和人为破坏。
4.3.2.3为规范安全帽管理,个人领用的安全帽不得与他人混用。
4.3.2.4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
5检查与考核
5.1检查要求
5.1.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安全帽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相关管理台帐。
5.1.2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按本标准执行,保障安全帽使用规范、合理,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消耗。
5.2考核
5.2.1安全生产管理部有权对违反安全帽使用规定的部门和个人,采取全公司通报批评或是对违反安全帽使用规定的部门,根据情节处以200-500元的当月绩效工资考核,对个人违反安全帽使用要求的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的当月绩效工资考核。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6附录
附录A:安全帽领用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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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军
初审:邓德庆批准:景建军
附录A: 安全帽领用申请单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华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帽领用申请单
领用部门主管签字:安全生产管理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