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PPT演示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言
法律: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土地管理法、 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环 境影响评价法。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 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 管理办法等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工程造价纠纷典型案例 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
主讲:刘元珍 博士 太原理工大学土木系
电话:13513512528 E—mail:liuyuanzhen820@126.com
前言
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 分。 固定资产投资与项目的工程造价数量上是相等的。
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交 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主要划分为设备及工、 器具购置费用(由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组成)、建筑安 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 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组成)、预备 费(由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组成)、建设期贷款利息、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几项。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也被 成为建安工程造价。由于建安工程造价在工程造价的组成 中,一般具有数额大,不确定性多等特点,涉及本书承发 包关系时,工程造价指的是建安工程造价。
2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 ——关于连带责任
案例评析
本案中,某市服务公司是发包人,市建设工程 总公司是总承包人,市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工程 公司是分包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总公司 作为总承包人应承担责任,而市建筑设计院和×× 建筑工程公司也应该依法分别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总承包人以不是自己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的理由企 图不对发包人承担责任,以及分包人以与发包人没 有合同关系为由不向发包人承担责任,都是没有法 律依据的。
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的施工配合义务,由A公司按玻璃幕墙
前言
前言
工程造价从定性方面具有明显契约性,从定量角度具有 明显的专业性。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民法范畴,民法遵循“有约定从约定, 无约定从法定”原则。
但是,当代建筑法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特征,建筑法中有 较多的强制性条款。
会产生两个结果: 1.约定的未必有效 2.未约定的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要求造价工程师对于造价的契约性有充分了解。除了要 对合同、招标文件、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等等要掌握以外, 对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要有所理解,这样才能真正分 清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才能做到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 有效控制。
2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
——关于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
某市服务公司因建办公楼与建设工程总公司签 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其后,经服务公司同意, 建设工程总公司分别与市建筑设计院和市××建筑 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 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市建筑设计院 对服务公司的办公楼、水房、化粪池、给水排水及 采暖外管线工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做出工程设 计书及相应施工图纸和资料。建筑安装合同约定由 ××建筑工程公司根据市建筑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 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 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
2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05年6月10日,上海A公司与浙江B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约定,由B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建由
A公司投资开发的某宾馆项目,承包范围是地下二层和地上
24层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其中,玻璃幕墙
专业工程由A公司直接发包给C公司施工。约定,B公司履行
2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 ——关于连带责任
基Leabharlann Baidu案情
合同签订后,建筑设计院按时做出设计书并将 相关图纸资料交付××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公司依 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会同有 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 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市 建筑设计院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 导致设计不合理,给发包人带来了重大损失。由于 设计人拒绝承担责任,建设工程总公司又以自己不 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发包人遂以市建筑设计院 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追加建设工程总 公司为共同被告,让其与市建筑设计院一起对工程 建设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 工程价款确定方式与计价方法案例 竣工结算与工程欠款相关案例 工程变更相关案例 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案例 施工合同有效性相关案例
2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相关法规
相关法规
《建筑法》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 条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七条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四条
2 建设工程承发包模式典型案例 ——关于连带责任
案例评析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中的“总承包人或者 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 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 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 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 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 别转包给第三人”的规定,所以本案判决市建设工程总公 司和市建筑设计院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是正确的。值得说明 的是:依《合同法》这一条及《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第 二十九条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 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 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本案中建设工程总公司作为总承包人 不自行施工,而将工程全部转包他人,虽经发包人同意, 但违反禁止性规定,亦为违法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