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校园社会献爱心公益活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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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校园献爱心公益活动申请细则(试行)

1.以“服务校园社会,献爱心”为宗旨,以“公益”为原则,目的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奉献意识和劳动意识。

2.以班团为单位,以项目申报的形式进行组织和安排,先交于组织部第二课堂公益活动审核小组初审,通过再交于分院学工办审核确定。

3.各班团每学年两次以上的献爱心公益活动。每个同学都需参加。

4.每学期活动时间达6小时以上,班干部及活动负责人需督促安排好活动,保证活动质量。

5.申请活动需符合一上标准,活动可以参照一下内容:

献爱心

1)环保类:在校园、西湖等集体场所进行环保服务,例如捡垃圾、宣传环保知识(进行活动前需与相关部门联系好,比如去西湖开展活动,提前要得到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认可。)

2)关爱类:去敬老院为老人们量血压、整理打扫卫生、救助流浪的人群等去幼儿园与小朋友们互动,向他们宣传健康常识知识。

服务社会

1)社区行社区晚会;联系社区,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例如整理社区图书馆等

2)校园类给校车清洁、回收废旧电池并宣传相关知识等

3) 志愿者活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活动可自由组织策划,也可与团支部等单位合作,凡符合标准均可。

6.活动结束之后,上交申请表(有些项目合作单位需项目合作单位敲章及评价,若无则由班主任签名评价,合作单位则写班主任姓名及手机号码),参与者名单,总结(800字以上)三份定于每周一晚上交。

7.活动结束之后,组织部第二课堂公益活动审核小组将对活动进展进行审核,如有不实活动将作废。

8.此细则解释权归组织部所有。

2009年3月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公益服务项目立项申请表

编号:

项目名称负责人

项目实施时间

合作单位

合作单位起止

联系方式时间

项目负责人信息

学号姓名班级联系方式

项目介绍:

分院学工办审核意见:

签章

年月日项目总结(需附完整总结材料):

项目合作单位评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签章/字

年月日分院学工办确认意见(队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签章

年月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委员会监制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公益服务项目项目组成员名单

编号:

项目名称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信息

学号姓名班级联系方式

此表请一式二份,一份上交,一份有负责人留存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委员会监制

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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