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各项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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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保科工作制度(4篇)

儿保科工作制度(4篇)

儿保科工作制度儿保科,即儿童保健科,是专门负责儿童保健工作的部门或科室。

儿保科的工作制度是指儿保科按照一定的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流程。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时间:儿保科的工作时间应与医院或机构的工作时间保持一致,一般为每天上午和下午各半天的工作时间。

2. 工作岗位和职责:儿保科应设立专业骨干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如儿科医师、护士、幼儿保健师等。

各个岗位应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3. 工作流程:儿保科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包括接诊、诊断、治疗、随访等各个环节的处理方法和标准。

例如,接诊时应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根据需要进行辅助检查和特殊检查。

4. 医疗记录:儿保科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记录系统,包括患儿基本情况、体格检查数据、诊断和治疗方案、随访记录等,确保患儿的医疗数据可追溯、可比较和可评估。

5. 疫苗接种:儿保科应负责儿童疫苗接种工作,要制定相应的接种计划、确保疫苗的保存和管理、开展接种宣传和教育等。

6. 健康教育:儿保科应定期组织健康宣教活动,向患儿及其家长宣传健康知识、疾病预防和治疗方法、生活习惯等内容。

7. 统计和报表:儿保科应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统计和报表工作,如每月和每年的病例报表、接种报表等。

8. 职业道德和保密:儿保科工作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保护患儿和其家属的隐私权,坚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职业行为。

以上是儿保科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不同医院或机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儿保科工作制度(2)儿保科是指儿保科室,其工作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接诊和挂号制度:儿保科根据患者的就诊需要,设立适当的预约制度,并为患者提供挂号服务,以便进行有效的排班和时间安排。

2. 医生工作制度:医生需要按照科室的工作安排和轮班制度进行工作,保证科室的正常运转。

此外,医生需要遵守医疗纪律和医疗伦理规范,在诊疗过程中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乡级儿保工作计划

乡级儿保工作计划

乡级儿保工作计划儿童保健是乡级卫生部门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保护和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涉及到儿童的医疗保健、营养、预防接种、儿童心理健康等方面。

下面是我为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制定的工作计划。

1.建立完善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乡级儿童保健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

首先,要建立健康档案,记录每个儿童的身体发育情况、接种记录等信息。

其次,要建立儿童健康管理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的制度,定期组织儿童体检和健康咨询活动。

同时,要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儿科医生、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为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2.加强儿童营养健康管理儿童的营养健康对其身体和智力发育至关重要。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要加强儿童营养健康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提供科学的膳食指导,帮助儿童和家长正确选择和搭配食物,确保儿童获得均衡的营养。

其次,要开展儿童营养状况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营养不良的儿童。

此外,要培训家长和教师关于儿童营养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营养意识。

3.促进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乡级儿童保健工作还要重点关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儿童接种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对于降低儿童疾病发病率具有重要意义。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要通过健全的接种工作机制,保障儿童的预防接种权益。

具体工作包括健全接种服务网络,完善儿童接种档案管理系统,加强对接种工作的监督和督导,提高儿童接种率。

4.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儿童心理健康是儿童保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要提供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儿童和家长解决心理问题。

此外,要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儿童心理问题的筛查和干预,确保儿童的心理健康。

5.加强卫生教育和健康宣传乡级儿童保健工作要加强卫生教育和健康宣传,提高儿童和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和发布儿童健康教育材料,开展儿童健康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提供健康课程和培训机会。

儿童保健的主体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的主体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我国儿童的整体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儿童保健工作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干预、科学管理的原则,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提高生命质量为目标。

第三条儿童保健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儿童保健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儿童保健管理第四条建立完善的儿童保健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和考核制度,确保儿童保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加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散居儿童、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实施生命监测、生长发育监测、免疫规划等综合性干预措施。

第六条设立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确保各项保健措施的落实。

三、儿童保健服务第七条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服务,实行首诊负责制,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喂养与营养、疾病预防、意外伤害预防等全方位的保健指导。

第八条加强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保健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育儿观念。

第九条针对特殊儿童,开展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确保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四、儿童保健人员培训与素质提升第十条参加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定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掌握儿童保健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技术。

五、儿童保健工作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定期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内容包括保健措施的落实情况、儿童健康状况、生长发育监测、免疫规划覆盖率等。

第十三条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

六、信息管理与共享第十四条建立儿童保健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分析儿童保健相关数据,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加强儿童保健信息共享,与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实现儿童保健信息资源的共享。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3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3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负责做好本地段儿童体格检查.儿童生长发育监侧与评价、新生儿访视、免疫规划、体弱儿高危儿筛选及转诊、喂养与营养指导、健康教育与健康指导工作.2、承担辖区内0-3____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工作。

3、广泛开展母乳喂养、科学育儿、防治小儿“四病”等科普知识和适宜技术的宜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儿童保健意识。

4、做好地段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

5、对每位保健对象热情接待,细心检查,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和指导。

营养咨询指导工作制度1,认真遵守医德规范、坚守尚位、仪表端正.仪容整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2,医生应参照相应的营养咨询提纲,耐心解答其提出的问题。

3,严格执行营养评价标准及人员职责、.遵循评价→指导→再评价→再指导的方法及时纠正营养偏离。

4,做好营养咨询方面的资料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生长发育及体格检查工作制度1,按照《宝鸡市儿童系统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____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2,按照儿童规范查体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3,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县级妇幼保健院。

4,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1,负责本辖区的儿童保健、临床、健康教育等工作。

2,对儿童体格情况能正确评价并进行健康指导。

对高危儿及体弱儿进行初筛登记并及时转诊。

3,定期以体弱儿家长沟通,督促其及时复诊。

4,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保健质量,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掌握群体保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儿童体格检查工作常规1,测量指标﹝1﹞身高测量﹝2﹞体重测量﹝3﹞头围测量2,问诊﹝1﹞新生儿期﹝围产期﹞。

母亲怀孕过程及胎儿出生时情况,包括孕早期反应,孕中期过程,有无疾病,出生时体重,身高,有无抢救史。

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工作,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儿童保健管理范围1. 0-6岁儿童的健康管理。

2. 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

3. 儿童营养、生长发育、心理行为问题的指导和干预。

4. 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价。

三、儿童保健管理责任1. 各级政府应当将儿童保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儿童保健工作的经费。

2.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制定儿童保健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儿童保健服务。

3. 儿童保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儿童保健工作,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档案。

4.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家庭和其他照护儿童的个人或者组织,应当配合儿童保健机构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四、儿童保健管理措施1. 儿童保健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和需要,提供定期健康检查、营养指导、心理行为干预等服务。

2. 儿童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档案,记录儿童的健康状况、服务内容和服务结果等。

3. 儿童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儿童营养、生长发育、心理行为问题的指导和干预,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

4. 儿童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1. 儿童保健机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2. 儿童保健机构应当定期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儿童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 儿童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和监督制度,确保儿童保健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4. 儿童保健机构应当尊重和保护儿童及其家庭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六、儿童保健管理责任1. 儿童保健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 儿童保健机构提供虚假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模版(二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模版(二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模版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儿童保健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1.2 依据:本工作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工作职责2.1 儿童保健机构2.1.1 儿童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确保有足够的医务人员和保健人员。

2.1.2 儿童保健机构要依法履行儿童健康管理职责,包括儿童入院体检、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等工作。

2.1.3 儿童保健机构要定期进行儿童保健政策宣传,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健康的认知和重视。

2.2 家庭保健2.2.1 家庭保健工作者要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规律和健康需求,为儿童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指导和服务。

2.2.2 家庭保健工作者要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定期进行家访,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和生活环境。

2.2.3 家庭保健工作者要及时发现和报告儿童的健康问题,协助儿童保健机构进行健康干预和治疗。

三、儿童健康管理3.1 健康档案管理3.1.1 儿童保健机构和家庭保健工作者要建立健全儿童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族史、生长发育记录、疫苗接种记录等。

3.1.2 儿童健康档案要定期进行更新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性。

3.1.3 儿童健康档案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泄露儿童个人隐私。

3.2 健康体检3.2.1 儿童在出生后1个月内进行首次体检,之后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3.2.2 儿童体检要包括生长发育评估、常见疾病筛查、营养评估、心理健康评估等内容。

3.2.3 儿童体检结果要详细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健康问题并进行干预和治疗。

四、预防接种4.1 疫苗接种计划4.1.1 儿童保健机构要按照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制定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4.1.2 儿童保健机构要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提醒家长按时接种。

4.1.3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要及时记录和报告,确保接种覆盖率和安全性。

4.2 疫苗接种程序4.2.1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由专业医务人员负责,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

乡级儿童保健门诊相关制度

乡级儿童保健门诊相关制度

乡级儿童保健门诊相关制度1.设立机构:乡级儿童保健门诊通常由乡级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以方便儿童接受保健服务。

这些机构通常设有专门的门诊区域和医疗设备,以确保儿童能够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人员组成:乡级儿童保健门诊由专门的儿科医生和儿科护士组成。

这些医生和护士需要接受相关的儿科培训和继续教育,以确保他们具备提供儿童保健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4.常规体检:乡级儿童保健门诊会定期进行常规体检,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以评估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

医生会根据体检结果,向家长提供儿童健康管理的建议和指导。

5.疫苗接种:乡级儿童保健门诊是儿童接种疫苗的主要场所之一、门诊会定期提供各类疫苗接种服务,包括基础免疫和补充免疫。

医生会根据儿童的年龄和接种计划,为其提供相应的疫苗接种服务,并记录接种情况。

6.常见病治疗:乡级儿童保健门诊会提供常见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这些疾病包括感冒、咳嗽、发热等常见的儿童疾病。

医生会根据病情,为儿童开具药物处方,并给予必要的治疗和护理。

7.健康指导:乡级儿童保健门诊会为家长提供关于儿童健康和护理的指导。

包括婴儿喂养、儿童营养、儿童安全等方面的建议。

医生会解答家长的疑问,提供专业的健康建议,帮助家长更好地照顾儿童。

乡级儿童保健门诊的相关制度为儿童提供了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有助于早期发现和预防儿童疾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同时,门诊也起到了儿童保健知识宣教的作用,提高了家长对儿童保健的关注和理解。

这些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于保障儿童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乡级儿童保健门诊相关制度

乡级儿童保健门诊相关制度

门诊工作规范: 规定医生、护士 等工作人员的行 为规范,确保医 疗服务的质量和 安全。
门诊工作考核: 对门诊工作进行 定期考核,对工 作人员的工作表 现进行评价和奖 惩。
儿童保健服务规范
服务对象:0-6岁儿童 服务内容: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营养指导、心理行为发育评估等 服务频次:根据儿童年龄和健康状况确定服务频次 服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 服务场所:具备良好环境和服务设施的儿童保健门诊
及时反馈和处理问题
感谢观看
汇报人:
工作人员培训与考核
培训方式:定期培训、在线 学习、实践操作等
培训内容:儿童保健知识、 门诊流程、应急处理等
考核标准:考试成绩、实际 操作表现、患者满意度等
考核周期:每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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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与规定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时间: 明确规定门诊工 作时间,确保门 诊工作的正常进 行。
门诊工作流程: 详细介绍门诊工 作的流程,包括 患者就诊、诊断、 治疗等环节。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递 儿童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应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与社区合作与沟通机制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乡级儿童保健门诊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委会等建立定期沟通 机制,共同商讨儿童保健工作相关事宜。
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双方合作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儿童保健知识的知 晓率。
控制方法:及时就医、遵医 嘱治疗、家庭护理等
常见病种:感冒、咳嗽、腹 泻等
宣传教育:向家长普及儿童 常见病预防与控制知识
儿童心理健康咨询
咨询对象:儿 童及家长
咨询内容:针 对儿童心理健 康问题提供专 业建议和指导
咨询方式:面 对面、电话、 网络等多种形

咨询人员:专 业心理医生或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范本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范本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儿童保健工作,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2. 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

二、儿童健康管理1. 儿童健康管理目标(1)通过定期体检和健康评估,提早发现和干预儿童的健康问题。

(2)建立健康档案和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全面记录儿童的身体健康信息。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儿童和家长的健康意识。

(4)定期组织健康检查活动,监测儿童的健康状况。

2. 儿童健康管理措施(1)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包括生长发育评估、智力、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

(2)制定健康评估指标,根据儿童的年龄和性别进行评价。

(3)加强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儿童接种必需的疫苗。

(4)开展儿童常见病和慢性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5)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儿童和家长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

(6)建立健康档案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健康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儿童营养管理1. 儿童营养管理目标(1)确保儿童获得充足的营养,促进身体和智力的健康发展。

(2)合理安排儿童的饮食结构,预防和控制营养不良和健康问题。

(3)开展儿童饮食指导,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2. 儿童营养管理措施(1)制定儿童饮食指南,明确儿童各个年龄段的营养需求。

(2)开展营养监测,及时了解儿童的营养状况。

(3)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营养管理工作,提供健康的膳食。

(4)加强家庭和社区的营养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社会的营养意识。

(5)建立营养评估和干预制度,对营养不良的儿童进行专业的干预和治疗。

四、儿童心理健康管理1. 儿童心理健康管理目标(1)保护儿童的心理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心理健康问题。

(2)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服务,提高儿童的心理韧性。

(3)加强家庭和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儿童的心理成长。

2. 儿童心理健康管理措施(1)建立心理健康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干预儿童的心理问题。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范本(二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范本(二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对儿童健康的保护,建立健全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提高儿童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人员,包括医疗机构的医生、护士等相关人员,以及儿童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儿童保健工作应坚持以儿童为中心,以健康为导向,以预防为主,注重综合全面的保健服务,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儿童保健工作应依法开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和隐私安全。

第二章儿童保健工作职责第五条儿童保健工作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开展儿童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预防儿童健康问题;(二)提供健康咨询和科学指导,帮助家长和儿童正确掌握儿童养育和护理知识;(三)组织开展儿童营养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儿童科学饮食;(四)监测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五)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六)提供儿童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儿童免疫;(七)开展儿童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疾病监测和报告;(八)开展儿童意外伤害防控工作,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事故;(九)开展儿童慢性病防治工作,提供定期随访和管理服务;(十)其他与儿童保健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儿童健康体检第六条体检机构应具备儿童健康体检资质,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健康体检服务。

第七条儿童健康体检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采集,包括儿童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等;(二)身高、体重、头围等生长发育指标测量;(三)各项生理指标检查,如血压、视力、听力等;(四)常见疾病筛查,如贫血、心脏病等;(五)儿童行为发展评估;(六)健康教育和咨询。

第八条儿童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协助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第四章健康咨询和科学指导第九条儿童保健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咨询人员,提供健康咨询和科学指导。

第十条健康咨询和科学指导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婴幼儿喂养指导,包括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二)儿童饮食营养指导,包括膳食搭配和营养补充;(三)儿童常见疾病预防和治疗指导;(四)儿童安全教育,包括防火防电、交通安全等;(五)儿童心理健康指导,包括情绪管理和心理调适等。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院所的儿童保健工作以及儿童死亡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要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质量控制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质控和上报工作。

9、按时参加上级的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村级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10、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

11、完成各项儿保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1、《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统一编码印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和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

2、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宣传及首次签发在本院内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有关资料,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3、《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分级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订购制度。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发放和管理。

4、各助产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电脑统一管理及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直接为院内出生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换发、历史办证及其他特殊情况一律在县保健院办理。

5、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制度。

在发放和领取时双方要核对数量及号码,无误后签字登记备案。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三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三篇)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指导儿童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体弱儿童管理,并定期对村级儿保医生进行业务指导。

3、根据儿童各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做好宣教工作。

4、做好各类帐册的规范记录和汇总、分析工作。

5、做好____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调查,确保数据正确性。

6、集体儿童管理方面,有关资料登记齐全。

7、做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及在园儿童入园检查和“六一”体检工作,定期到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工作指导、督促检查。

新生儿访视制度1、对辖区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及时健立儿童保健管理卡。

2、保健医生对辖区内的出生的新生儿于生后3、7、14、____天进行访视。

3、定期对新生儿访视情况进行登记,对新生儿的卫生保健、喂养方面给予科学指导。

4、要求辖区内的新生儿访视率达____%。

儿童保健人员岗位职责1、在防保所长的指导下实施本科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总、分析,按时上报。

2、做好门诊散居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

3、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儿童入园体检和“六一”体检工作。

4、做好辖区内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

5、认真执行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6、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7、定期对辖区内村级医生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各类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8、协助区筛查办做好新筛工作,按时上报辖区内活产数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情况。

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1、发生____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报辖区内的妇幼保健院,在家死亡者由所在辖区内儿保人员调查、填报。

2、凡发生儿童死亡的医院或保健机构,均应在死亡发生后当月逐级将儿童死亡报告卡报至辖区内保健院。

3、每年____次对辖区内儿童死亡进行监测和补漏调查。

4、对儿童死亡的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分析,计算儿童死亡率,提出合理干预措施,及时上报妇幼保健院。

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制度1、在防保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儿童保健工作相关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相关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相关工作制度一、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 开展辖区内0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儿童保健技术服务,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2. 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当年活产数、0-6岁儿童各年龄段儿童数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为本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健康档案),负责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按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进行检查、指导及动态管理。

3. 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儿童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口腔保健及中医保健指导。

4. 加强特殊儿童保健管理及疑难病历转诊工作,做好各项登记。

5. 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6. 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7. 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工作。

二、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及规范1. 承担社区内0—6岁儿童保健工作,对婴幼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常住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2. 做好儿童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和体检等登记工作,及时更新儿童保健档案信息。

3. 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对体弱儿实行专案管理,确保儿童健康。

4. 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及儿童保健意识。

5. 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儿童免疫接种率达标。

6. 加强与家长、幼儿园的沟通,共同关注儿童健康成长。

7. 定期对儿童保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8. 建立健全儿童保健工作考核制度,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三、儿童保健工作流程1. 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生后3天内进行家庭访视,了解新生儿出生情况,提供喂养、护理等指导。

2. 儿童健康检查:按照规定的体检次数及要求,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儿童健康问题。

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卫生院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乡镇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乡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母乳喂养,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拘楼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5、搜集、整理本乡镇儿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督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

加强信息数据统计整理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6、做好儿童4.2.1体检及体格发育检查、儿童智能发育监测工作,提高儿童营养咨询与指导技术。

7、大力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乡级妇幼工作管理制度

乡级妇幼工作管理制度

乡级妇幼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级妇幼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保障妇幼权益,促进妇幼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级妇幼工作,包括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妇女健康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乡级妇幼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积极促进妇幼健康,保障妇幼权益。

第四条乡级妇幼工作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乡级妇幼工作机构设立妇幼保健办公室,主要负责妇幼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妇幼保健办公室设立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领导担任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问题。

第七条妇幼保健办公室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包括妇幼保健主任、妇幼保健医生、妇幼保健护士等,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八条妇幼保健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妇幼工作档案,及时更新、整理、归档各类文件资料,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妇幼保健办公室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妇幼保健办公室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用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妇幼保健办公室应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奖惩,激励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妇幼保健主任负责协调乡级妇幼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妇幼保健医生负责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的实施,包括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组织开展各类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妇幼保健护士负责具体医疗护理工作,包括妇幼体检、疾病防控等,保障妇幼健康。

第十五条妇幼保健办公室应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档案登记工作,建立妇幼健康档案,保障信息安全。

第十六条妇幼保健办公室应组织开展定期妇幼保健服务,包括孕产妇健康检查、妇女疾病防治等,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妇幼保健办公室应积极参与地方妇幼协会等相关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妇幼政策的制定和宣传。

第四章绩效评估第十八条妇幼保健办公室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工作,包括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效率的考核等。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各项制度1.doc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各项制度1.doc

乡级儿童保健工作各项制度1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

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五、按照体弱儿童管理常规,对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全部进行登记和管理。

村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村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村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村级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村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村级儿童保健工作目标1. 提高村级儿童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2. 加强村级儿童营养和生长发育监测,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3. 提高村级儿童保健服务质量,保障儿童保健服务覆盖率和满意度。

4. 加强村级儿童保健队伍建设,提高村级儿童保健人员业务素质。

三、村级儿童保健工作内容1. 新生儿保健(1)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了解新生儿健康状况,提供喂养、护理等方面的指导。

(2)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及时发现并治疗新生儿疾病。

2. 儿童营养与生长发育监测(1)定期对儿童进行营养和生长发育监测,提供个性化喂养指导。

(2)开展儿童营养教育,提高家长对儿童营养的认识和重视。

3. 儿童疾病预防与控制(1)普及儿童疫苗接种知识,提高疫苗接种率。

(2)开展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

4. 儿童意外伤害预防(1)开展儿童意外伤害预防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安全意识。

(2)提供儿童安全防护用品,指导家长正确使用。

5. 儿童心理健康(1)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心理健康素质。

6. 特殊儿童保健(1)关注特殊儿童的健康状况,提供针对性的保健服务。

(2)协助特殊儿童的康复和教育工作。

四、村级儿童保健工作流程1. 村级儿童保健人员负责收集儿童健康信息,建立儿童健康档案。

2. 根据儿童年龄和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保健计划。

3. 定期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疾病。

4. 对家长进行儿童保健知识培训,提高家长的自理能力。

5. 定期对村级儿童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五、村级儿童保健人员职责1. 村级儿童保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2. 村级儿童保健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和关爱儿童。

儿童保健的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的工作制度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加强儿童保健工作的管理,确保儿童保健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前教育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等从事儿童保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儿童保健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家长和社会的儿童保健意识,预防和减少儿童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2. 全面干预,重点关注。

对儿童进行全面保健服务,针对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和需求,重点关注生长发育、营养健康、心理行为等方面的问题。

3. 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

按照国家和行业的儿童保健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

4. 家庭参与,社会支持。

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儿童保健工作,共同为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工作内容1. 新生儿保健(1)开展新生儿访视工作,了解新生儿出生后的一般情况,提供喂养、护理等方面的指导。

(2)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治疗先天性疾病,预防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

(3)加强新生儿转运保健工作,确保新生儿在转院、转科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2. 儿童营养与喂养(1)开展儿童营养与喂养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家长科学喂养、合理搭配膳食,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监测儿童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相关性疾病,并提供干预措施。

(3)关注儿童不良饮食习惯和营养素的缺乏,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治疗。

3. 儿童心理健康(1)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和社会对儿童心理健康的关注度。

(2)监测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干预和康复服务。

(3)加强儿童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为儿童提供心理支持。

4. 儿童疾病预防与控制(1)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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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系统管理制度
新生儿访视工作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居住在辖区内新生儿的访视工作,及时掌握新生儿出生情况、出院时间,及时访视。

二、新生儿访视用品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卫生消毒要求。

三、访视内容完整,认真做好新生儿体检,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诊。

五、对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增加访视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

六、访视后,规范填写“新生儿访视记录”,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二、健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三、利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
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五、利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孕妇学校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六、不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七、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0岁4次、1岁2次、2岁2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的体检原则,对每名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6个月以上儿童每年至少检测一次血常规,对结果异常者进行登记管理和治疗。

三、8-12月龄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一次智力测查,对具有智力高危因素的儿童全部进行智力监测。

对智力可疑、异常儿童进行登记、转诊和追踪。

四、对0-6岁儿童进行口腔检查和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建议到县级以上保健院进行视力测查,发现听力、视力
异常和患龋的儿童都要及时登记、转诊和治疗。

五、按照体弱儿童管理常规,对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和肥胖儿全部进行登记和管理。

六、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智能发育、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

七、规范填写“儿童保健体检记录”及相关登记表、册,认真做好儿童健康体检资料的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儿童保健手册发放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手册》是完善儿童保健服务评价的有效依据,为规范使用《儿童保健手册》,我市制订以下发放管理制度。

一、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市统一使用由省卫生厅统一编制电子模板,市卫生局统一印制的《湖南省儿童保健手册》(以下简称《保健手册》)。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计划到卫生局购买。

二、7岁以下儿童在出生时或出生后未领取儿童保健手册的,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首次体检时发放并统一编号。

三、各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院前发放《保健手册》,并告知家长领取《保健手册》后10日内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统一编号和建立健康档案。

四、《保健手册》丢失或损坏,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发或换发。

已发放辖区内旧版《保健手册》的儿童,一律不换发新《保健手册》,儿童家长可继续使用至其满7岁。

五、各医疗保健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保健手册》的使用、发放和监管,指派专人对《保健手册》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管理。

高危儿童管理工作制度、转诊制度
一、高危(体弱)儿童管理对象:高危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产时窒息、出生缺陷影响生活能力者、母亲孕期患有内科或其它疾病出生者、NICU住院新生儿、新筛阳性、听筛障碍)、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单纯性肥胖、先心病等。

二、承担辖区内高危儿的定期随诊工作,对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遇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或转诊。

三、严格执行高危儿童的诊断,治疗规程。

对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分析病因、积极治疗,使其恢复健康。

高危儿童高危因素消失或疾病治愈后,及时结案并转为健康儿童系统管理。

四、高危儿童体检0-6个月每月一次,6个月以后每2-3个月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可增加检查次数。

五、对高危儿常规指导视听训练,触觉刺激(游泳、抚触),
四肢操等早期家庭干预措施。

六、早期筛查、诊断脑损伤综合症,智力低下,行为异常等患儿,并指导接受早期医学干预或康复治疗。

七、做好高危儿保健的健康宣教工作,指导喂养、护理及防病知识,提高家庭自我监测能力。

八、门诊记录完整,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制定本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辖区内0-6岁儿童使用统一的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台档,儿童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三、各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儿童健康档案,儿童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儿童健康档案安全。

儿童健康档案要分村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四、儿童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儿童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儿童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儿童健康档案管理年龄超过6岁转入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管理,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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