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大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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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以下工程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期:

二、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2.1分包范围:

2.1.1 从本工程基础垫层开始的主体结构的所有合同内规定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模板供应及安拆、钢筋加工、混凝土、脚手架、电渣压力焊、屋面、炮楼、女儿墙、花架、窗台板、阳台栏板、隔板的全部工程;含二次结构,砌墙构造柱,植筋、门窗收口、过梁、屋面、地辅热垫层、填充墙粉刷、外墙贴砖及公共部分贴地板砖等(不包括防水工程、外墙保温、水电、油漆涂料、批白、消防、防火门、入户门、地辅热、室外工程)。

2.1.2项目工程施工的外架及楼层安全防护工程。

2.1.3文明施工标准架子的搭拆,防护棚、操作棚、塔吊付墙平台、安全通道的搭拆,安全文明标语张挂,钢筋、砼、设施料、模板、木材等材料进入工地大门内发生的卸车和运输,主体完成后租赁材料退还时归类,塔吊、施工电梯的基础施工,止水条、止水板的安放,机械、设备的进场、就位、安装、运行过程中所有配合工作及文明工地建设和场地清理等。

2.2作业内容:

2.2.1模板: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修理、归堆,涂刷隔离剂,架子搭设、钢管归堆,木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后拔钉归类堆放,螺杆割除,预留洞口的制作安装、预埋铁件的安装,木工棚及施工层清扫、放线、标高控制等。

2.2.2钢筋:钢筋翻样、制作、运输、绑扎、焊接(包括电渣压力焊)、取样。钢筋制作挂牌分类堆放整齐,成品料的现场运输,废料的分类清理、堆放及再利用。依照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主体墙梁板的绑扎、构造钢筋的预留插筋等。

2.2.3砼:采用商砼。浇筑砼的准备工作,安放泵车、搭输送管架、布料机就位、润模等,浇筑时的放浆、振捣,正确留设施工缝,控制标高,抹面平整,清除落地灰,多余混凝土的有效利用,砼的养护(包括冬季施工保温措施)、覆盖及拆模后的垃圾清理。墙面修理打磨,砼成品及半成品(如:楼梯踏步、墙、柱、门洞口阳角等)的保护工作等。

2.2.4外架搭设: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搭讪外挑架或其它外架以及

卸料平台,钢管刷漆、挂安全网、铺设架板,制作安装踏脚板,楼屋内的“四口五临边防护”,工程结束后拆除外架。将钢管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

2.2.5砌体抹灰:二次结构所有砌体,室内抹灰为填充墙水泥沙浆压光。

2.2.6外墙贴瓷、地辅热上回填混凝土垫层。

2.2.7文明施工:施工层、木工棚、钢筋棚的物料堆放整齐;把材料堆放在指定地点,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的清扫;配合业主、监理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2.2.8除分包范围中注明不包括的工作内容由双方协商解决。其余的工作内容均由乙方完成。

三、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3.1劳务费用按建筑面积计算,元/㎡(每平方元)(不含税费)。

3.2主楼正负零以上建筑面积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3.3地下车库按车库建筑面积的1.2倍计算面积。

3.4主楼下负零以下建筑面积按地下室建筑面积的3.2倍计算。(包括地下室基础、筏板、地下室、半地下室、管道层),屋面以上按标准屋面积0.3倍系数计算面积。(包括栏板、炮楼、花架)。

3.5由乙方按月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现场代表,由甲方预算员审批,项目经理确认。

3.6劳务费支付方式:

3.6.1乙方垫资至4#楼主体六层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甲方按已完建筑面积元/㎡支付乙方工程款,以后甲方按照当月已完成建筑面积结算,乙方每月必须完成五层以上,质量须达到验收规范,否则当月工程款扣发;主体按期封顶甲方按照每平米元支付乙方,否则此笔工程款竣工时给予支付;砌砖按已完成工程量元/㎡,六层结算一次;内墙粉墙按已完成面积元/㎡,六层结算一次;外墙贴瓷按已完成面积元/㎡,六层结算一次,剩余款项3%质保金外在竣工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7乙方进场后五日向甲方报送劳务作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和劳务作业合同。

3.8乙方承诺专款专用,保证按时把工资发到劳务作业人员手中。并向甲方报送有领款人签字的工资表一份,工资表必须真实,如有假冒,甲方视其拖欠民工工资,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工程质量

本工程主体结构的分部分项质量必须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合格率100%。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15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本合同约定工

作。但双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者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工延长一天罚款5000元。提前一天甲方应相应给予奖励。

五、安全文明施工

5.1安全目标:无伤亡事件。乙方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甲方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思想;若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承担相应责任。5.2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保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力争省级文明工地。

六、甲方的职责

6.1对工程施工进行统一指挥,并通过组织、检查、协调等挺有手段,使工程施工紧张有序。

6.2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施工作业控制计划,审批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和细部施工方案。

6.3当施工图纸变更时,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图纸变更导致返工发生的劳务费用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5000元以上由甲方承担。

6.4负责对乙方的隐蔽工程和分期工程进行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6.5负责协调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关系。

6.6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标高、楼层控制线的施工,统一安排技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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