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科委论证方案编制标准
建科委章程(精品,格式已调整好)
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调动和发挥建设行业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实施“科技兴城建”战略,提高建设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决策科学化程度,特制定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章程。
第二条科技委是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设立的高层次咨询参谋机构和联系广大建设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其宗旨是组织全市建设行业的专家和学者密切协作,发挥知识和人才优势,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
第二章任务第三条负责组织研究或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有关建设科技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四条参与研究和评议建设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政策、重大科技项目、重大技术问题,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设项目的预可行性、工程可行性研究或报告的评估,承担上述项目的规划建设方案的评选,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后评估。
第六条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扩初设计技术审查,组织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
第七条承担市建委科技发展规划的课题立项论证、课题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八条组织开展城市建设重大问题的软科学研究,为上级决策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承担有关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技术规范、规程、规定,以及统一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或评审。
第十条参与或承担市级和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优质工程、科技成果奖等评优和奖项的评选推荐。
第十一条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类科技专家的筛选进行评议和推荐。
第十二条承担或参与建设系统有关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承担市场调查、无形资产评估、投资咨询、造价咨询,以及设计方案优化、工程事故分析、检测评估等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建立建设系统的科技专家库,沟通与专家的联系,建立重大建设技术成果库,及时掌握先进的技术信息和技术政策,组织学术交流和信息交流,充分发挥专家智囊团作用。
第十四条组织编辑和出版建设领域的相关技术书籍和技术资料,为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服务。
天津市建科委编写我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标准的意义是什么
11.天津市建科委编写我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标准的意义是什么?制定了哪几个专项方案编制标准?
答:天津市建科委编写我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标准的意义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专项方案编制标准包括:
1、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论证文件编制标准。
2、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降水及土方开挖方案论证文件编制标准。
3、天津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及支撑架与脚手架施工方案论证文件编制标准。
4、天津市地铁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文件编制标准。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批制度一、背景与目的1.专项施工方案的订立和专家论证、审批是企业施工项目管理中必不行少的环节,旨在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项目质量。
2.此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程序,明确责任人的职责,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下属全部施工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
三、流程与职责3.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流程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由技术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共同负责,技术部门重要负责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确实定,安全环保部门重要负责施工工艺与安全防护的订立。
3.技术部门负责调研、资料收集和论证工作,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证。
4.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内部评审。
3.2 专家论证流程1.项目经理将编制完成的专项施工方案供应给专家组。
2.专家组负责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论证,确定其科学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修改看法或建议。
3.专家组的评审看法将以书面形式供应给项目经理。
3.3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1.项目经理依据专家组评审看法进行修订,并提请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审批。
2.项目管理部门重要负责对施工方案的管理标准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安全环保部门重要负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查。
3.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门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并提出修改或拒绝审批的看法。
4.项目经理依据审批看法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方案提交给公司高层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3.4 职责与要求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2.技术部门负责方案的技术性论证和工艺流程确实定。
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方案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论证。
4.专家组负责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建议。
5.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方案的管理标准和合规性审批。
关于成立天津市建设行业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建科教[2006]1011号签发人:李全喜关于成立天津市建设行业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建设部的工作部署,以及我市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按不同专业领域组建技术咨询性的专家委员会,全称为:天津市××××(如:建筑施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各专家委员会的专家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聘任。
各专家委员会是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内设机构,委托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协办。
经天津市建设行业各单位的提名推荐,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与各相关单位进行了反复协商,并征求了入选专家本人的意见,首批决定成立“城乡规划”等18个专家委员会,其名单、管理办法及工作规则详见附件。
今后将根据我市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或变更专家委员会,以提供所需的科技服务。
请我市建设行业的各单位积极支持各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利用好建设行业丰富的智力资源,推动我市建设行业的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知附件:1、天津市建设行业专家委员会名2、天津市建设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3、天津市建设行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附件一天津市建设行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名为序)一、天津市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含规划、测绘)协办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任:尹海林副主任:李春梅胡珂成员:于建城马寿峰尹海林王国良王明浩冯荣史津张肖峰李春梅李津莉肖连望邹哲邹积新周奎郑向阳郑嘉轩姜玉芝洪再生胡珂秦川贾有良韩振镖霍兵共23人二、天津市城市环境专家委员会(含绿化、环卫、市容)协办单位: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主任:刘鸿尧副主任:辛志伟袁东升成员:马剑文科军王启山王连生王连卿王洪成王家廉王德龙付新生包景岭古建国刘伟刘彦博刘淑玲刘鸿尧孙韧朱坦汤巧香汤纯鹏汤金生张范张建文张景辉李万庆杨奎姝辛志伟陈周羡周洪义尚金凯姜世平柳宪布钟有明唐运平秦保平袁东升郭喜东高国华阎玉荣谢华生蔡凌共40人三、天津市土地房产专家委员会(含土地、风貌建筑)协办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任:路红副主任:蔡云鹏成员:万福铎王玉颖王宝勋王明璋王益刚孙斌戎贤江曼琦吴铁钧宋小军张弘武张海河杨忠廷段焕春胡立科徐连和贾艳杰傅建华路红蔡云鹏共20人四、天津市建设投资专家委员会(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设经济)协办单位: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任:王周喜副主任:王杰成员:从月宾王杰王学旺王周喜王润明刘玉琦朱敏张兴彦张界义张瑞明李秀堂李树茂杨宝臣杨树海陈勇孟庆旺郑毅高怀志董肇君熊光宇翟君鹗共21人五、天津市建筑设计专家委员会协办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主任:刘景樑副主任:杨昌鸣成员:王健王士淳王战洪刘祖玲刘景樑孙银张峥张敕张家臣张菲菲张繁维李英达杨昌鸣陈克理陈耀勤周恺林耕姜耀明荆其敏赵元祥顾放高辉曹治政曾坚董雅韩玲弟暮春暖滕绍华霍俊青共29人六、天津市结构与抗震专家委员会协办单位: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主任:姜忻良副主任:陈敖宜成员:于中昌孔卫建文礼彬方继圣王再兴王铁成刘秉昆孙继强巩长江邢家铭严士超宋彻李文清李忠献杨丽华杨建江陈志华陈敖宜姜忻良姜黎明赵曼旭梁建文黄兆纬窦远明戴自强共25人七、天津市建筑设备专家委员会(含建筑供热、通风、给排水、电力、照明等)协办单位:天津市中天建筑设计院主任:刘兴华副主任:尹秀伟成员:尹秀伟王东林王荣茂玉建军伍小亭刘兴华刘建华刘铭新向天游孙力平孙国强张乃平张于峰张燕立李瑜生宗群胡振杰赵彤夏长亮薛锦共20人八、天津市智能建筑专家委员会协办单位:天津市中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任:秦克景副主任:谢树俊成员:丁金婵王亮王东江王廷梁王显明刘峰吴爱国张燕李军李庆生李明华李明通赵力增赵祥柱秦克景黄民德黄振兴谢树俊戴林魏克新共20人九、天津市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协办单位: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主任:杨勇副主任:王殿池成员:王一平王向东王殿池左洪胜刘向东刘庆普刘树奇朱能张大煦张志刚李宝瑜李砚波李惟毅杜家林杨勇沈勤陈永祥赵力郝宪民贾炳公共20人十、天津市建筑施工专家委员会协办单位: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任:胡德均副主任:王存贵成员:丁克胜刁培桐王存贵王明明付金栋叶重农刘元春刘鸿武许常青张云福张文龄张祖臣李开和杨少元杨春宁林克文金麟胡德均赵翠闻敬秦序柱焦德贵董嘉岭韩军蔡东明共25人十一、天津市市政工程专家委员会(含路、桥、排水设计与施工)协办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主任:王江副主任:韩振勇成员:井润胜王江王世友王玉秀王秀朵王洪云田温刘爽刘长荣刘东方刘旭凯刘真岩刘绪宗朱兆芳朱雁伯佟宝祥吴景海张强张大群张永明张宝林李会东李自林李湘云杨渡杨玉淮陈福明林文波郑力郑兴灿赵乐军赵丽君赵建伟贾明浩高伯翔商仁阳黄大健童文威韩振勇魏宏云共40人十二、天津市交通工程专家委员会(含铁路、地铁、轻轨、公交等)协办单位:天津市公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任:张润田副主任:肖民成员:于峰王立天叶德琪田胜利刘昆吕波朱晓东朱敢平毕继成张润田李存东李道新肖民侯树民荣恩来黄桂兴董佩森蒋先国管建华戴苏明共20人十三、天津市公用工程专家委员会(含供水、燃气、供热、电力工程)协办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主任:朱开东副主任:何文杰张天华阎沐建郑为民成员:马九贤马建平王启王淮王宝林王素锦王勤华史业腾田大栓石泉刘津祥刘桂茂吕国良朱开东何文杰张天华张新兰李成江李建勋李颜强沈余生陈立陈湧诚范宇郑为民姜念祝艳芳徐正康徐永生徐德生贾竟一高为新高顺庆阎沐建曾力舒玉芬蒋文锋韩宏大韩砚萍廖荣平共40人十四、天津市港口工程专家委员会(含港口建设、水利工程等)协办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主任:张凤展副主任:冯仲武成员:于建农冯仲武刘晔孙继江孙景亮朱子平阮学明吴换营张凤展张社荣李元音李宝强季则舟郑锋勇祝世华徐国祥翁祖章顾民权景金星裴文斌共20人十五、天津市岩土工程专家委员会(含地质、勘察、岩土等)协办单位:天津市勘察院主任:吴永红副主任:张百鸣尹金凤成员:尹金凤王成华王思源王献敏左克伟田德利刘万恩孙云文吴永红宋昭煌张百鸣李文春李连营杜东菊杜有亮邹立春周玉明郑刚郑侬侬郑胜昔赵瑞斌凌光荣翁鹿年顾晓鲁戚玉红共25人十六、天津市材料机械专家委员会(含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协办单位: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任:胡景山副主任:杨卫平成员:于继光于新文冯志勇冯贵明包应中任建疆刘云兆刘永长刘志光朱经亚齐广华何柏岩张方李镇李洪山杨久俊杨卫平杨贺来陈鹏陈再捷周宝泉周崇谊封伟胡景山贺杰崔振铎黄靖彭小平雅菁韩晓光共30人十七、天津市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含质量、安全、监理、咨询等)协办单位:天津市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主任:张忠秀副主任:王惠明成员:牛世录王欣王玉强王莉莉王惠明田国雨孙国润张中一张兆奇张宝利张忠秀张晓明张继承李向阳李家培李博民李福江沈萍周崇浩林平富郄顺其赵金海郝恩海钟登富秘志伟袁子庆郭汉丁虞晓童雷立争戴贞节共30人十八、天津市建设信息技术专家委员会协办单位:天津市电子计算机研究所主任:郑平副主任:孙济洲宁培雄成员:马希荣王稼祥宁培雄华斌孙济洲孙晓洪邢振祥吴浙李光华杨冬梅杨兴晏邵秀丽陈丽亚金杰郑平胡建平高玉泉梅凯黄亚楼廖士中共20人附件二天津市建设行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条依据《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为规范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的各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的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委的作用,提高天津市建设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决策的科学化,促进建设事业科学技术发展,制定本办法。
天津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住建委科〔2016〕580号
天津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的通知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建设领域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建设领域产业技术升级,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公告第三章推广项目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天津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领域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建设领域产业技术升级,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新技术,是指适用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等领域,并经过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或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本细则所称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是指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领域的使用要求,或阻碍技术进步与行业发展,或已有替代技术,需要对其应用范围加以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设科技发展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市推广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24•【字号】建法[2008]412号•【施行日期】200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建法[2008]41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委机关和法规授权事业单位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天津市建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该《标准》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委法制室将按照此《标准》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特此通知附件:1.天津市建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2.天津市建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标准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附件1天津市建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为规范我委机关和法规授权事业单位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市建委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我委实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以办理程序形式要件评查为重点。
一、接件(一)行政许可申请书1、申请书可以是由我委提供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也可以是申请人自行拟订的意思表达清楚、要素齐全的申请书。
2、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主要包括:拟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司目前情况简介、法人或公民个人签章、日期。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1、申请人申请个人从业资格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可以自己亲自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为提交。
2、申请人以单位名义申请行政许可的,应当有本单位出具的委托书。
3、委托书内容应当包括: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委托权限、委托人签章、委托日期等。
(三)申请材料形式1、具备收件清单,收件清单与留存材料一致,并与对外公示的法定申请材料目录相吻合。
工程论证方案编制要求有哪些
工程论证方案编制要求有哪些一、引言工程论证方案编制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编制质量直接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运营效果。
因此,在编制工程论证方案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论证和评审,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对工程论证方案编制要求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循相关规定。
二、编制基本要求1. 方案编制人员工程论证方案的编制应由具有相关工程技术资质的专业人员完成,其中应包括工程师、设计师、规划师等。
编制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能够全面、准确地进行论证和评估。
2. 方案内容工程论证方案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工程需求分析、技术方案设计、经济评价和社会效益评价等内容。
通过对方案内容的详细分析和评价,可以全面了解项目的技术特点和经济效益,并为后续项目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3. 方案可行性工程论证方案应具有明确的可行性,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行性等方面。
只有在各方面均具备可行性的前提下,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长期运营。
4. 方案审核工程论证方案编制完成后,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评审。
审核主要包括质量审查、技术审查和经济评审等环节,通过专业人员的评审,可以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 方案调整在经过审核评审后,如果发现方案中存在问题或不足,应及时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满足项目实施和运营的需要。
调整后的方案也需要重新提交审核评审,确保方案的全面、科学和可靠。
三、总结工程论证方案编制是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其质量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后续进展和成效。
因此,编制人员在进行方案编制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论证和评审,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只有从方案的编制到审核评审再到调整完善的全过程中,都能够做到规范、严谨、科学,才能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高质量、高效率地实施和运营。
天津市建筑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天津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规划条件中提供相关建设指标的通知
天津市建筑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天津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规划条件中提供相关建设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建筑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3.08•【字号】津建科〔2016〕100号•【施行日期】2016.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市建委关于在天津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规划条件中提供相关建设指标的通知津建科〔2016〕100号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为贯彻落实市建委、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2015-2017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建科〔2015〕543号)文件要求,保证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顺利实施,并在审批程序上做好与规划条件制订工作的有效链接,制定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规划条件中相关建设指标如下:一、保障性住房1.预制装配率:a、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时,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b、当采用钢结构体系时,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c、采用其他结构体系新建的预制装配整体式建筑,应经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
2.绿色建筑星级:不低于绿建一星;3.可再生能源应用:分为生活热水系统和供热(供冷)方式。
其中:a、生活热水系统应依据我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3)第6.2.2条内容提出;b、供热(供冷)方式由供热管理部门提出。
二、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的30%部分与保障性住房设定建设指标一致。
三、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1.预制装配率:a、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时,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b、当采用钢结构体系时,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c、采用其他结构体系新建的预制装配整体式建筑,应经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
2.绿色建筑星级:不低于绿建二星;3.可再生能源应用:供热(供冷)方式由供热管理部门提出。
2016年3月8日。
天津高大模板及支撑架工程施工方案报件标准
天津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及支撑架与脚手架施工方案论证文件编制标准编制说明:1、目的:为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高大模板及支撑架与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编制水平,规范论证报件,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天津市建设工程范围内高支模及支撑架与脚手架工程。
3、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
0、封面、内页及目录0.1、封面本页应列出工程项目名称、方案编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或技术专用章)、编制日期,编制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0.2、内页本页为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审核表,并签字、盖章;第二页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内部审批表。
0.3、目录本部分应按报告正文列出目录,各部分内容页码连续编排。
1、工程概况本章应说明工程坐落地点、施工平面图及立面布置、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或支撑架、脚手架区域范围及其位于工程的具体位置,混凝土结构分析,模板支撑高度,模板支撑系统特点,技术保证条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或支撑架、脚手架区域范围内工况条件,地基基础处理的现状及作法。
应附:混凝土结构施工平、立、剖面图、节点图、模板支撑系统区域位置图,地基基础处理图。
可用列表结合平面剖面图的方式说明高大模板或支撑架、脚手架所在建筑(构)物的结构形式、层高、总高、跨度、需搭设高大模板或支撑架的所在层、高度、混凝土梁、板的截面尺寸、模板支撑架或支撑架的基础形式等。
2、编制依据本章应列出如下内容:2.1、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公司内部规范及手册(若执行公司内部规范,应将所执行相应规范文件附在正文后2.2、施工合同及施工图纸、高大模板或支撑架、脚手架的地质勘察报告或工程结构作为其基础的设计认可文件2.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4、其它参考材料3、施工计划本章内容按下列内容和要求编制:3.1、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进度计划中,摘要出高大模板或支撑架、脚手架工程和其前后工序、相邻工序的施工进度计划(若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上述内容应补充编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8•【字号】津政办发[2007]55号•【施行日期】200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07]5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六月八日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科技水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进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建立并完善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技术标准体系;(三)负责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立项、组织编制、审批、编号、发布,负责向建设部进行地方标准备案,负责受理本市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备案;(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市地方标准,并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五)负责组织对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备案)的技术审查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的确定,应当从本市行政区域工程建设的需要出发,并应符合本市行政区域的气候、地理、技术等特点。
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作出统一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应制定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第四条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公用工程、岩土工程、环卫工程以及城乡规划、土地房产、城市消防等方面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2.28•【字号】建质安[2006]162号•【施行日期】2006.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安[2006]162号)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依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
以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保障体系。
目标实施时间为2006年至2008年。
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两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2007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部达到“基本合格”,特、一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100%;二级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及其他施工企业的“合格”率应达到50%以上。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组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组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组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借助利用好首都资源,推进京津共同体建设,我委现将《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组建)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组建)管理办法(试行)2.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材料提纲3.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工作流程4.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13年12月24日附件1: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认定(组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天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提升我市各类园区的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各类企业载体的聚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市级科技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区”)是指坐落在天津市现有各类产业园区中,以发展天津市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目标,科技资源聚集度高,产业结构合理,创新创业氛围良好,园区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现代化产业园中园。
第三条市科委负责科技园区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开展科技园区的认定(组建)及考核工作;各区县科委负责本地区科技园区的管理和指导;天津市现有各类产业园区是科技园区建设的主要依托单位。
第二章科技园区的功能与定位第四条科技园区是我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的主要创新源泉之一;是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产业化的重要载体。
关于成立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第 二章
第四条 第五 条
任 务
第三条 负责组织研 究或办理上 级领 导交 办的有关建设 科技 方面 的重要事项。 参与研 究和评 议建设科技 中长期 发展规划 、 重大技术政策、 大科技项 目、 重 重大技术问题 , 并提 出建 议。 承担城 市基础设施、 工业与 民用建筑等 建设项 目的预 可行性、 程可行性研究或报 告的评估 , 工 承担 上述项 目的规划
第二 条 科 技 委 是 天 津 市 建 设 管 理 委 员 会 ( 下 简称 . 建 委 ) 立 的 高 层 次 咨 询 参 谋 机 构和 联 系 广 大 建 设 科技 工 作 者 的 桥 以 市 设
梁 , 宗 旨是 组 织 全 市 建 设 行 业 的 专 家和 学 者 密切 协 作 , 挥 知 识 和 人 才 优 势 , 其 发 为城 市 规 划 、 设 、 理 服 务 。 建 管
维普资讯
【 烈庆祝天津啼建设科学技术蚕员 合蔽立】
天 津 市 建 设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建科教[06 1 2 20 1 1号 0 签发人 : 李全喜
关于成 立天津市建设 科学 技术委 员会 的通知
各有 关单位 : 根据 国家建设部对建设科技工作 的统一部署和科 技工作机构 的要求 , 天津 市建 设管理 委 员会 ( 以下简 称: 市建 委 ) 决定 成 立天 津市建 设科 学技术委 员会 ( 以下简称 : 技委 ) 科 技委是 市建 委 科 , 设立 的高层次 咨询 参谋机构 和联 系广 大建设科 技工作 者 的桥 梁 , 其 宗 旨是 组 织全 市建设行 业的专家和 学者 密切协 作 , 发挥 知识 和 人才优 势, 为城市规划 、 建设 、 管理服务 。 科技 委实行 委员任期制 ,委 员 由具有较高专 业技术水平和 实 践经验 的专家和 学者组成 ,任期每届 5 。委员人选 由我市建 设 年 行 业各 单位提名推荐 ,经本人 同意,征 求各方意见后 由市建委聘 任 。科技 委设 主任委 员 1 , 名 由市建委主任兼任 , 副主任委 员若 设 干名 , 书长 1 , 秘 名 副秘 书长若 干名 , 组成领 导班 子。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1.03
•【字号】建科〔2010〕962号
•【施行日期】2010.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组织设计编制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二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教[2010]553号)的要求,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DB/T29-115-2004)进行了全面修订。
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DB/T29-115-2010)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标准》(DB/T29-115-2004)同时废止。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
和复制。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和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和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21•【字号】津建科〔2016〕66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和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和科技专家库的管理,完善专家评审机制,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和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21日天津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和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和专家库的管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领域科技专家的申报、入库和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领域科技专家(以下简称“科技专家”)是指由单位推荐,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录入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库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办法所称建设领域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科技专家库”),是指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为建设领域科技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库。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科技专家和科技专家库的监管工作。
天津市建设科技发展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市推广中心”)具体承担科技专家和专家库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科技专家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参与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标准和课题的评审、论证等工作;(二)参与建设领域新技术评审工作;(三)参与本市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论证工作;(四)参与本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推荐和论证工作;(五)参与工程建设施工工法、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及验收工作;(六)参与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评审、论证、技术指导工作;(七)参与建设科技领域相关技术服务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工程论证方案编制要求怎么写
工程论证方案编制要求怎么写一、前言工程论证方案是指在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综合考虑,编制的可行性论证方案。
本文将对工程论证方案的编制要求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相关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指导。
二、编制范围1. 工程论证方案编制范围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论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可行性、施工工艺、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
2. 对于各类工程项目,项目规模小的也需要论证,不仅仅是大型工程项目才需要编制工程论证方案。
三、编制要求1. 完整性:工程论证方案应包含项目的背景、目的、主要设计参数、技术指标、主要工程内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全面综合。
2. 可行性:工程论证方案应具备合理的可行性,包括施工周期、技术难点、资源保障、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3. 兼容性:工程论证方案应与项目的设计方案保持一致,确保项目施工后的质量和安全。
4. 可行性:工程论证方案应具备合理的可行性,包括施工过程控制、技术改进、资源节约等内容的论证。
5. 环保性:工程论证方案应含有合理的环保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
6. 安全性:工程论证方案应含有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相关应对措施。
7. 合理性:工程论证方案应在经济投入和效益之间保持合理的关系,确保经济效率最大化。
8. 可行性:工程论证方案应具备合理的可行性,包括施工过程控制、技术改进、资源节约等内容的论证。
四、编制流程1. 召开专家论证会议,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工程论证方案的整体框架。
2. 对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调研和分析,收集项目所需的各类资料和信息。
3.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对可行性、施工工艺、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证,形成详细的章节。
4. 对编制的工程论证方案进行内部评审,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经过内部评审通过后,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建科委论证方案编制标准
建科委论证方案编制标准天津市建设科技委论证项目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2023年前言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23】87号)及天津市建交委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安【2023】88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各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制定《文件编制标准》以及《论证专家意见要点》,以规范文件编制技术水平,提高论证效率。
本标准在实行过程中,请将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建设科技委,我们将根据我市的工程特点及规范的更新,不断进行完善与改进。
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论证文件编制标准编制说明:1、目的:为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编制水平,规范论证报件,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天津市建设工程范围内基坑支护设计工程;基坑深度超过14m的基坑单独编制降水、设计及第三方检测支护设计方案。
3、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总体概况、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设计依据与基坑支护总体方案、施工要求、监测要求、风险源分析与应急预案要求、计算书以及设计图纸等。
0、封面、内页及目录0.1、封面本页应列出工程项目名称、方案编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或技术专用章)、编制日期,编制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0.2、内页本页应列出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0.3、目录本节应准确说明工程完整名称。
1.1.2、建设单位本节应准确说明建设单位完整名称,不可用简称。
1.1.3、相关单位本节应列出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设计单位,基坑工程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
1.2、基坑工程概况1.2.1、工程位臵本节应介绍工程地点如行政区位、相邻道路名称等,附上规划总平面图(插图、示意图)、建筑规划红线等,表明基坑与红线的相互关系。
工程论证方案编制规范要求
工程论证方案编制规范要求一、规范要求的背景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工程论证方案是工程建设的前期论证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了提高工程论证方案的质量和可信度,建立一套规范的编制要求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范要求的目的1. 推动工程项目论证方案编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质量;2. 保障工程项目论证方案的真实、准确和客观;3. 为工程项目的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减少因论证方案不合理所引发的问题。
三、规范要求的内容1. 编制范围规范要求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论证方案编制,包括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环保工程等。
2. 编制依据编制论证方案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确保论证方案的合法性和技术可行性。
3. 编制人员论证方案的编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确保论证方案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 编制流程论证方案的编制应遵循严格的流程,包括项目调研、数据收集、方案设计、技术分析、经济评价、风险分析等环节,确保全面、系统地论证工程项目的可行性。
5. 技术要求论证方案中的技术内容应科学、规范、可行,确保工程项目的技术可靠性和安全性。
6. 经济要求论证方案中应包括经济评价内容,确保工程项目的投资回报和效益符合预期目标。
7. 环保要求论证方案中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确保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8. 安全要求论证方案应包括安全评价内容,确保工程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能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9. 文档要求论证方案应编制成规范的文档,包括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等部分,确保论证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10. 审批要求论证方案应经相关单位、专家组织和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确保论证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四、规范要求的实施1. 发布宣传相关部门应发布宣传规范要求,提高工程项目论证方案编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市政公路桥梁减隔震设计规程》的通知-津建科[2015]208号
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市政公路桥梁减隔震设计规程》的通
知
正文:
----------------------------------------------------------------------------------------------------------------------------------------------------
市建委关于颁布《天津市市政公路桥梁减隔震设计规程》的通知
津建科[2015]2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天津市市政及公路新建桥梁减隔震设计,增加桥梁结构的地震安全,减轻结构的地震破坏程度,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按照我委《关于下达2011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建科〔2011〕997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市政公路桥梁减隔震设计规程》。
经我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市政公路桥梁减隔震设计规程》(DB29-233-2015)为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自2015年9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
其中,第5.2.4、6.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程,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
本规程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及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2015年6月1日——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建设科技委论证项目专项方案编制标准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2012年前言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及天津市建交委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安【2009】88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各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制定《文件编制标准》以及《论证专家意见要点》,以规范文件编制技术水平,提高论证效率。
本标准由市建设科技委组织,由市建设科技委韩培俊、滕绍华、郝恩海、刘瑞光等相关领导确定,并拟出编写大纲,由天津市建材业协会副会长张方、天津大学教授王成华、天津二建总工程师付金栋、天津四市政副总工程师刘福林以及天津三市政副总工程师胡灿辉等专家负责起草,经市建设科技委多次讨论、修改,由市建设科技委刘建志、樊继良、赵晓辉、文谦、高阳等同志进行整理编辑,经市建设科技委有关领导审定。
现将此《文件编制标准》和《论证专家意见要点》印发,以便于各方案报送单位及论证专家贯彻执行。
本标准在实行过程中,请将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建设科技委,我们将根据我市的工程特点及规范的更新,不断进行完善与改进。
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论证文件编制标准编制说明:1、目的:为提高天津市建设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编制水平,规范论证报件,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天津市建设工程范围内基坑支护设计工程;基坑深度超过14m的基坑单独编制降水、设计及第三方检测支护设计方案。
3、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总体概况、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设计依据与基坑支护总体方案、施工要求、监测要求、风险源分析与应急预案要求、计算书以及设计图纸等。
0、封面、内页及目录0.1、封面本页应列出工程项目名称、方案编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或技术专用章)、编制日期,编制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0.2、内页本页应列出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0.3、目录本部分应按报告正文列出目录,各部分内容页码连续编排。
1、工程总体概况1.1、工程基本信息1.1.1、工程名称本节应准确说明工程完整名称。
1.1.2、建设单位本节应准确说明建设单位完整名称,不可用简称。
1.1.3、相关单位本节应列出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设计单位,基坑工程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
1.2、基坑工程概况1.2.1、工程位置本节应介绍工程地点如行政区位、相邻道路名称等,附上规划总平面图(插图、示意图)、建筑规划红线等,表明基坑与红线的相互关系。
1.2.2、基坑环境相邻或地下建筑结构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河流及湖塘等。
1.2.3、工程结构概况本节应准确介绍拟建建筑物的高度、结构体系、地下室层数、规模与功能。
1.2.4、基础概况本节应介绍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布置、平面尺寸、标高、结构形式等。
1.2.5、基坑深度本节应介绍基坑分区、分区深度,电梯井与集水井等局部深坑的平面位置、深度。
1.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1.3.1、工程地质条件本节应全面介绍基坑场地土层分布及土性描述,即给出土层名称、厚度及状态描述等,描述土层的不均匀性及特殊变化情况;说明存在的与基坑工程相关的各种不良地质现象,如土体液化、滑坡失稳、地下水侵蚀性等(若不存在,可略);重点介绍土的物理力学指标,给出土的重度、压缩性指标、抗剪强度指标的试验类型及排水条件、天然含水量、孔隙比、侧向基床系数比例系数、塑性指数、液性指数、相对密实度、标贯击数等。
1.3.2、水文地质条件本节应介绍地下水位情况,如勘察期间水位、水位波动范围、施工期可能水位、常年平均水位等;介绍土的渗透性描述及指标,并应给出渗透系数及透水性定性描述;说明承压水分布及特性描述,给出承压水层深度及层厚、承压水水头埋深及其与其他含水层的水力联系等。
2、设计依据与总体方案2.1、设计依据2.1.1、执行标准本节应介绍方案设计所遵执行的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与基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国外和外地标准可作为设计参考,但不可作为基坑工程正式设计依据。
2.1.2、设计图纸本节应列出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所依据的建筑物规划、建筑、结构的总平面图、典型剖面图、基础平面图等。
2.1.3、勘察报告本节应列出基坑工程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名称,并说明勘察报告的勘察阶段;列出其他有关场地环境方面文件名称。
2.1.4、其他有关文件本节可列出与基坑工程设计相关的其他文件(如邻近地铁、已建物、正在开挖的基坑等)。
2.2、基坑支护设计总体方案2.2.1、基坑安全等级本节应对基坑不同分区、不同剖面确定基坑设计等级及基坑侧壁安全等级。
2.2.2、基坑挡土方案本节应介绍基坑挡土结构类型、尺寸与分布范围,重点论述所选挡土结构的可行性,说明挡土结构设计与施工的技术要点与难点。
对不同基坑分区或剖面,应列出挡土方案汇总表,给出计算简图、荷载条件,计算参数及主要计算结果。
2.2.3、基坑支撑体系本节应介绍辅助挡土结构的水平(斜)支撑或外拉体系的结构类型、平面与立面布置情况。
对不同基坑分区或部位,应列出支撑或外拉方案汇总表,给出计算简图、荷载条件、计算参数及主要计算结果。
2.2.4、基坑止水方案本节应介绍基坑止水措施的类型、尺寸与分布范围,重点论述止水措施的可行性,说明止水措施设计与施工的技术要点与难点。
对不同基坑分区或剖面,应列出止水措施的汇总表,给出止水措施的结构简图,描述与地下潜水含水层和承压水层的关系,介绍止水措施的结构类型、平面及剖面主要尺寸,说明止水措施的主要施工参数或质量控制指标。
2.2.5、基坑降水方案本节应说明基坑降水措施,包括基坑内部土体疏干措施及可能存在的控制基坑承压水措施。
对于深度大于14m应作专项降水设计方案的基坑,应重点论述所基坑降水措施的可行性,说明基坑降水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要点与难点,提出降水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并进行降水设计方案专项论证;对深度不超过14m的基坑,应做降水设计方案。
对不同基坑分区,应列出降水方案汇总表,说明降水措施类型(如疏干井和明排等措施)、数量及布置情况。
3、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要求3.1、基坑工程施工顺序本节应从设计角度对基坑工程的施工顺序、各个环节衔接条件等提出基本要求。
3.2、挡土结构、支撑体系本节应简要说明挡土结构与支撑体系的施工要点、主要技术参数、质量控制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等。
3.3、土方开挖前对支护结构进行渗漏检测在超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4m)及周边环境比较复杂的深基坑工程的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基坑支护结构(或截水措施)的隔水封闭效果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基坑开挖前条件验收内容之一,内容详见《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安(2011)367号。
3.4、基坑止水施工本节应简要说明基坑止水帷幕或其他措施的施工要点、主要技术参数、质量控制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等。
3.5、基坑降水施工本节应简要说明基坑降水措施的施工要点、主要技术参数、质量控制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等,重点强调疏干井施工与运行要求,明排措施施工要求,减压井施工与运行要求。
3.6、挖土施工要求本节应针对基坑挖土方法及挖土顺序要求、出土口施工要求如出土口的支护结构加强措施,运土车辆运行对挡土结构的超载控制的要求、针对内支撑体系及支护桩或边坡、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挖土要求。
4、基坑工程监测要求4.1、监测项目本节应根据国家《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的要求编制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对提出重点监测部位提出要求。
4.2、预警值本节应根据国家《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的要求编制基坑工程监测项目预警值。
5、基坑工程风险源分析与应急预案要求本节应针对基坑工程存在的各种风险源进行分析。
应明确有哪些基坑风险源、原因、风险程度及后果,并针对各项风险源,分别给出适于本基坑的施工应急预案的要求。
6、基坑支护设计计算书6.1、挡土结构剖面设计(单元计算)6.1.1、设计方法原理及分析软件介绍本节应简明介绍挡土结构设计主要方法及使用软件名称及版本等情况。
6.1.2、计算简图本节应对各剖面给出计算简图、说明挖土、加撑、拆撑等施工阶段或工况描述,明确计算荷载条件。
6.1.3、荷载描述本节应说明基坑挡土结构外侧土层超载、施工超载、建筑设施荷载等的类型、大小及分布范围。
6.1.4、设计计算指标选用本节应介绍挡土结构如桩体、墙体、支撑及土体的材料类型与相关特性参数,说明参数取值类型,如基本值、标准值、设计值或特征值等。
6.1.5、挡土结构内力与变形本节应简要说明挡土结构的内力与变形的分析方法、计算值等,对各个计算剖面,应按照计算工况给出挡土结构水平方向变形、弯矩与剪力等的分布图,列表给出各项计算结果的计算值。
6.1.6、稳定性分析本节应按照基坑稳定性分析项目(如整体稳定分析、抗隆起稳定分析、抗倾覆稳定分析、抗渗透破坏稳定性分析、承压水突涌稳定性分析等等)说明分析方法、计算参数、计算值、及允许值,重点论述各种基坑失稳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对分级开挖的边坡,各级应均有稳定分析。
6.2、支撑体系分析(整体计算)6.2.1、设计方法原理及分析软件介绍本节应简明介绍支撑体系结构设计主要方法及使用软件名称及版本等情况。
6.2.2、结构计算简图、荷载及材料计算参数本节应给出各层平面支撑体系的计算简图;给出结构荷载类型、大小及分布情况,给出支撑构件材料特性与截面尺寸。
6.2.3、计算工况本节应给出各层支撑在各种加撑、换撑、拆撑等工况与计算条件描述。
6.2.4、支撑体系的内力与变形本节应说明支撑体系的内力与变形分析方法、设计计算参数、计算值,应按计算剖面给出各工况的计算汇总表,说明各计算结果的最大、最小值。
6.2.5、结构构件稳定性分析本节应对有失稳可能性的结构构件进行稳定性分析。
说明分析方法、设计计算参数、计算值、允许值。
6.2.6、支撑柱设计计算本节应对基坑中使用的各支撑桩、格构柱、钢管柱等进行计算分析。
说明分析方法、设计参数、计算值。
6.3、基坑止水工程设计6.3.1、基坑止水问题论述本节应说明基坑止水措施的类型、平面与高程布置、进行基坑抗渗分析、选取基坑抗渗漏措施。
具体基坑止水方法进行简要介绍,说明施工方法,重点论述止水方案的可行性,说明止水措施设计与施工的技术难点与重点,给出主要施工参数或质量控制标准。
6.3.2、止水帷幕设计本节应介绍选用的基坑止水措施的平面布置、深度位置等,说明其余主要透水层及承压水层的相互位置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