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6-2017年)》实施细则15.12.17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07•【字号】昌政办发〔2017〕5号•【施行日期】2017.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方向第三章管理模式第四章重点产业项目引导基金决策第五章其他基金决策第六章基金退出第七章收益分配第八章风险控制第九章考核监督第十章附则昌平区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昌平区科技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提高政府财政投资基金使用效益,支持全区科技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资产〔2016〕6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昌平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是指区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项目直接投资或参股设立基金的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昌平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科技产业领域发展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受托管理机构,是指受区政府委托,代行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职责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平台公司,是指区政府为规范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由区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投融资平台。
第三条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市级财政下拨的产业支持资金、区财政注入平台公司的资金、平台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13•【字号】昌政办发〔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4〕3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13日昌平区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加强优秀品牌建设,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市政府《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和区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昌政发〔2013〕13号),结合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昌平区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本区行政区域内企业加快实现质量领先、标准创新、品牌优秀。
第三条本办法纳入《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专项资金从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四条企业获得支持的专项资金总额不得突破其上年上缴的区级财政收入。
第二章支持范围及措施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质量领先。
(一)支持范围。
依法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法人资格,且产品质量领先、标准引领、效益突出,为本区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全社会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性和服务性企业。
(二)支持措施。
对上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具体标准如下:1.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0万元的资金支持;2.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60万元的资金支持;3.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资金支持;.4.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支持;5.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提名奖全部或部分奖项的企业,以获得的最高奖项给予资金支持,不重复支持。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6—2017年)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6—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31•【字号】昌政办发〔2015〕28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关于印发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6—2017年)的通知昌政办发〔2015〕2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6—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31日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6—201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决策部署,结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等文件要求和昌平区实际, 特制定《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6—2017年)》。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昌平区完善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转型、促进区域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转变产业发展思路,促进产业高端化、服务化、融合化发展,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坚持限制引进、清理整顿;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坚持统筹协调、分类引导;坚持进退有序、稳步推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三、准入标准产业准入标准是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重点从土地利用、土地产出、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4个方面规范昌平区产业准入及管理。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双创”金融集聚示范区支持政策(暂行)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双创”金融集聚示范区支持政策(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30•【字号】昌政办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昌平区“双创”金融集聚示范区支持政策(暂行)的通知昌政办发〔2016〕1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双创”金融集聚示范区支持政策(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30日昌平区“双创”金融集聚示范区支持政策(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践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吸引金融、科技等创新创业要素在回龙观“双创”社区聚集,进一步运用金融资本力量激活蕴藏的巨大创新潜能,构建集“资本、人才、技术、信息、文化、空间”六位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昌平区以回龙观“双创”社区核心区及周边地区为试点,打造“双创”金融集聚示范区(以下简称金融示范区),制定本支持政策。
第二条金融示范区功能定位为科技金融机构集聚区,“双创”金融服务展示区、融资融智活动窗口区、支持鼓励政策先行区,重点吸引股权投资(含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证券、保险、财务公司等各类科技金融机构聚集。
科技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昌平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券商直投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股权投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以金融为主要业务的征信机构等。
第三条金融示范区支持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第二章购房、租房补贴支持政策第四条购房补贴支持范围及标准。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29•【字号】昌政发〔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昌政发〔2016〕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24号)和《关于取消调整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京政发〔2015〕63号)、市政府审改办《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京审改办函〔2015〕53号)要求,昌平区政府对各部门目前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的衔接落实工作。
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相审批,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审批部门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同时要明确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规范审批行为,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
对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予以办理。
对调整为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类别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纳入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切实加强规范管理。
附件:昌平区政府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目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6年6月29日附件昌平区政府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目录。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和《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4修订)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昌政办发[2014]4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4
【实施日期】2014.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和《昌平区产业转
型升级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昌政办发〔2014〕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2013年《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和《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对支持高端产业发展、引导低端产业退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合考虑全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向纵深迈进的新形势新任务、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该政策及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和《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13•【字号】昌政发〔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京政发〔2015〕6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5〕16号)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并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一)依法修改完善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将区政府部门行使的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事项纳入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以下简称权力清单),按照北京市权力清单的分类和标准,在全区已有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权力等“8+X”权力类别的基础上,增加“行政检查”和“行政奖励”两类权力类别,并按照区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昌政发〔2016〕12号)要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将行政审批类权力清单名称调整为行政许可,同时对全区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修改完善。
另外,依法应予保密的事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以及拟定政策、制定标准、编制规划等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职权事项,原则上不纳入权力清单。
(二)主动公布权力清单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于本通知印发后,即在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新修订的权力清单;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行政职权管理系统对本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对向社会公布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含涉密信息。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建设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建设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02•【字号】昌政办发〔2017〕40号•【施行日期】2017.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建设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4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建设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日昌平区建设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区属国有企业在区域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本的优势,进一步推动昌平区投融资机制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设立昌平区建设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发展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发展基金,是由北京未来科学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科学城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未来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科学城投资公司)与社会资本,以私募投资母基金(FOF)、私募投资子基金形式共同设立,用于投资昌平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要发展领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发展基金的设立、运行、收益和退出等管理。
第四条发展基金主要支持昌平区内的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功能区建设、科技创新项目以及其他促进昌平区域发展的重点项目。
第五条发展基金应按照“依法合规、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
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运用科学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控制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昌平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要发展领域。
第二章发展基金的设立第六条发展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由未来科学城投资公司与社会资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化管理运作方式设立。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26•【字号】昌政办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现将《昌平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26日昌平区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纳入条件第三章名单确定及动态管理第四章检查机制及优化措施第五章组织保障及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规范合法合规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程序纳入优化监管的企业名录(以下简称白名单企业)。
对白名单企业日常监管实行“无事不扰”,压减检查频次,集中精准执法。
第三条本区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机关、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单位),推行白名单管理开展行政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纳入条件第四条纳入白名单的企业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近一年内未因违法行为被任何行政执法单位施以行政强制或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
(二)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征信系统等无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03•【字号】昌政发〔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昌政发〔2017〕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现将《2017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区委第五次党代会和区“两会”精神,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切实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二)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责任单位也要坚决扛起责任,密切配合、凝聚合力;要把涉及本单位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制定工作措施,倒排进度计划,并报区政府督查室备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三)各牵头单位要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督查室。
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项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年终督查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责令相关单位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在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对存在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现象的,要严格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7年3月3日2017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
牵头领导:苏贵光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完成期限:2017年12月底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
牵头领导:苏贵光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完成期限:2017年12月底3.城乡居民收入均增长8%左右。
牵头领导:苏贵光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委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期限:2017年12月底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7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昌平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7日昌平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6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7号)、《昌平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京昌办发〔2015〕2号)等法律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区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其他被考核单位,由区安委会根据全区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行业领域特点,提出目标责任书签订计划。
第五条考核工作坚持立足实际、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昌平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昌平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22•【字号】昌政办发〔2016〕12号•【施行日期】2016.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关于印发2016年昌平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6〕1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昌平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2日2016年昌平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市政府《关于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意见》(京政发〔2012〕37号)、区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意见》(昌政发〔2011〕23号)等文件要求,现提出2016年昌平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科教新区的目标,结合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人口调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重点,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推进“先照后证”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构建,有效消除风险隐患,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无证无照经营主体。
三、工作目标2016年,力争实现全区无证无照聚集区“零增长”,压减全区无证无照经营存量不低于30%,坚决防止因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件,确保“先照后证”改革稳步推进,确保全区社会安全稳定、市场秩序良好。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昌政发〔2017〕5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昌政发〔2017〕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现将《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7年3月14日昌平区2017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责任单位项目单位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内容2017年度计划投资合计75项151941282507300一、基础设施项目7项1北部山区浅山旅游休闲带昌平段(一期)区市政市容委区市政市容委流村镇下店村至十三陵昌赤路道路全长63.1公里,红线宽9.5米,三级公路1923450002太平庄北街区市政市容委区市政市容委西二旗东路至汤立路道路全长8.5公里,红线宽40—50米,主干路205950300003望百路区市政市容委区市政市容委望宝川至百合村道路全长9.9公里,红线宽13.5—20米,二、三级公路444074南涧路区市政市容委永安市政公司旧西路至规划四路道路全长4公里,红线宽50米,主、次干路45550130005沙河高教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高教园区管委会罗顿公司沙河镇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包括农民搬迁楼9、29号楼7.8万平方米、D地块小学幼儿园1.5万平方米,西三路、西四路、西五路、北一街、北四街剩余路段、南三街等市政道路建设,G—7—2地块、公交G—5地块、北师大附属高中地块、规划顺沙路地块的征地拆迁1800000500006南丰路昌房公司昌房公司沙河镇道路全长2.7公里,红线宽60米,主干路27735140007未来科技城垃圾气力管道收集输送工程未来科技城管委会未来科技城公司北七家镇服务面积5.1平方公里,生活垃圾处理量约81吨/日2988115000二、棚户区改造、保障房项目22项8城南街道化庄社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兴昌公司城南街道规划总占地面积约34.8公顷3666621000009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中关村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龙观镇规划总占地面积约411公顷52500030000010沙河镇西沙屯村、满井西队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沙河镇规划总占地面积约211.7公顷135000020000011东小口兰各庄村、店上村(组团)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城建中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小口镇规划总占地面积约46公顷4500005000012南口镇镇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昌房公司南口镇规划总占地面积约297公顷143000015000013沙河首钢一线材厂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河镇规划总占地面积约42公顷40000020000014昌平区东小口镇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东小口镇建筑面积约62.8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公租房、学校、幼儿园、商业、公共服务配套3000015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QLQ—007公建混合住宅、QLQ—009、QLQ—037住宅混合公建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祥业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河镇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的自住型商品房4598796100016X10—G1#商业办公楼(昌平区沙河镇C—X06、C—XO7、C—X10地块二类居住、公建混合住宅、托幼用地(配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锦昊万华置业有限公司沙河镇建筑面积约9.9万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楼等配建设施715001300017昌平区回龙观西城区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配套医院)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华融金晖置业有限公司回龙观镇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教学楼、科研试验楼、传染科、发热门诊等科室996933300018昌平新城回迁小区定向安置房项目(何营路回迁小区)铭嘉公司南邵镇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835003500019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CP07—0600—0008、0011、0016、0017、0018、0020、0021地块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建设项目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北京未来科技城昌信置业有限公司未来科技城南区建筑面积约18.1万平方米,包括办公、商业、邮局及公交场站3252716500020未来科技城CP07—0600—0014、0030地块F2公建混合住宅地块建设项目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北京未来科技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未来科技城南区建筑面积约15.6万平方米,包括人才公租房、商品住宅等配建设施2695162700021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CP07—0600—0049、0062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建设项目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未来科技城南区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包括人才公租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等配建设施1836481100022昌平区百善三角地住宅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百善镇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包括:限价商品房、商业用房850002900023昌平区北七家镇HQL—02等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A33基础教育、U17邮政设施、R2二类居住、F81绿隔产业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昌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七家镇建筑面积约43.1万平方米,包括教育、邮政、住宅等配建设施6145591800024昌平区北七家镇GZT—05—2等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及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块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国瑞兴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七家镇建筑面积约18.7万平方米,包括保障性用房、综合性商业金融、商品房等配建设施2690001700025昌平区北七家镇GZT—05—1、GZT—07、GZT—09地块(配建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文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七家镇建筑面积约14.4万平方米,包括保障性用房及公共配套设施、商品房2103001300026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东区二期)0303-54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泰禾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邵镇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包括限价商品房、商品房38878029750027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东区二期)0303-07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昌基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邵镇建筑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包括商品房、公租房及商业办公房2258167750028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2016年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北街道、沙河镇抗震加固、节能保温、室外环境整治242612400029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2017年度)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北街道、沙河镇抗震加固、节能保温、室外环境整治3932439000三、电力设施项目6项302012年昌平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供电公司供电公司昌平区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45311680031东小口、白坊110千伏站切入霍营工程供电公司供电公司东小口镇110千伏输电线路改造46292200032昌平区2014年配网改造工程供电公司供电公司昌平区配网改造工程396301700033昌平区2015年配网改造工程供电公司供电公司昌平区配网改造工程337921000034昌平区2015年10千伏网架结构优化供电公司供电公司昌平区10千伏网架结构优化工程743931200035北京昌平中滩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供电公司供电公司中关村昌平园新建变电站一座,新增变电容量100兆瓦72047000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11项36昌平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区水务局区水务局马池口镇、小汤山镇等9个镇建设污水管线94公里,再生水管线12公里565341550037昌平区温榆河以南地区污水收集和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区水务局区水务局沙河镇、北七家镇等7镇街建设截污管线34.3公里,再生水管线10.3公里295251500038高崖口沟河道治理及上游水毁修复工程区水务局区水务局流村镇、阳坊镇河道治理约6公里及水毁修复6处180001750039昌平区集中污泥处理厂工程区水务局区水务局小汤山镇新建污泥集中处理厂1座,处理能力300吨/日2600018000402017年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区水务局北京燕龙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小口镇、沙河镇、小汤山镇河道治理共24.7公里,包括北沙河、南沙河、东小口沟、温榆河100001000041昌平区沙河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马池口镇、沙河镇、百善镇建设面积949.46公顷,包括水资源改善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雨水控制与处理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绿化景观营造工程、公共空间与服务设施工程、科普及旅游工程及智慧体系1000001000042东小口运动休闲公园建设项目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东小口镇规划面积110.5公顷,包括园林工程、铺装工程、建筑工程、公共服务设施等27414270043昌平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项目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流村镇、延寿镇等6个镇困难立地造林533.3公顷,封山育林933.3公顷,低质低效林改造1000公顷,小流域治理17平方公里145191000044昌平新城地表水厂工程昌平自来水公司昌平自来水公司南邵镇新建表水厂1座,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包括输水管道、净水厂及配水管道等配建设施393772100045昌平区延寿沟域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延寿镇政府延寿镇政府延寿镇实施绿化、道路铺装、水生态修复、安全防护等配建设施6808500046昌平区流村镇百里环廊沟域经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流村镇政府流村镇政府流村镇实施绿化、道路铺装、生态修复、安全防护等配建设施70925000五、产业发展项目14项47未来科技城北区A—21地块商业金融建设项目未来科技城管委会未来科技城公司未来科技城北区建筑面积约17.5万平方米,包括酒店、商业、办公等配建设施1855452000048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国际合作中心建设项目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商飞公司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未来科技城北区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的国际合作中心28080900049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多电航电综合试验室及室外二期工程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商飞公司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未来科技城北区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包括多电航电综合实验室及工艺设备83台,配建设施等528081750050中国电信北京信息科技创新园项目(二期)未来科技城管委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信息科技运营部未来科技城南区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包括三栋单体楼81381100005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沙河镇建筑面积约19.5万平方米的专利业务用房2200003500052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振邦承基公司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沙河镇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包括科研、辅助、服务用房及公用设施8500003000053中国移动国际信息港建设项目振邦承基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沙河镇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包括一期数据中心,二期研发中心2700003000054北科大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建设项目振邦承基公司北京科技大学沙河镇建筑面积约10.7万平方米,包括主楼二次结构及配套实施1200001000055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医药科技中心建设项目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回龙观镇建筑面积约19.6万平方米,包括企业总部、研发楼及配套服务楼2312003000056蜂产品以及茶色素膳食纤维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北京知蜂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邵镇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办公质检、研发实验室、库房等23966600057高效率、高可靠、高功率密度电源产业化基地项目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邵镇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为研发生产基地28237600058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研基地项目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命科学园东侧建筑面积10万平米,为研发生产基地290001000059创新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关村昌平园创新路7号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为药物生产基地369632300060乐多港假日广场项目(原北京奥莱欢乐城)区旅游委北京乐多港发展有限公司城南街道建筑面积约29.4万平方米,包括精品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奇幻乐园、五星温泉度假酒店45490637000六、民生保障项目15项6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高教园区管委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镇建筑面积约8.3万平方米,为公共实验楼49520700062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高教园区管委会北京邮电大学沙河镇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包括图书馆、宿舍Ⅱ、Ⅲ区、教室楼S1、南区食堂、开闭站808861500063北京师范大学沙河校区高教园区管委会北京师范大学沙河镇建筑面积约12.8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服务楼、学生公寓等1150452100064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高教园区管委会中央财经大学沙河镇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包括教学楼、服务楼、学院楼35876960065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振邦承基公司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马池口镇、沙河镇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包括教室、实验实习用房、图书馆、学生宿舍及后勤附属设施等4500003000066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昌平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区教委区教委南邵镇建筑面积约11.3万平方米,建设小学、初中、高中,包括教室、实验室、风雨操场等配建设施64780200067昌平区巩华中心小学建设工程区教委区教委沙河镇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包括功能教学楼、综合教学楼等配建设施9712500068昌平区流村中心小学迁建工程区教委流村镇政府流村镇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设备用房等8000800069昌平区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及改建工程区卫计委区医院鼓楼北街9号(昌平区医院院内)建筑面积约7.9万平方米,包括新建门急诊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及高压氧舱,改建现状门诊楼、制剂楼,及配建设施529281300070昌平区公共卫生服务大厦工程区卫计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邵镇建筑面积约2.9万平方米,包括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药检所16048100071昌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区卫计委区卫计委南邵镇建设面积约7000平方米,包括家庭中心、青少年中心、中瑞AKC合作基地和附属设施7254100072昌平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区档案局区档案局南邵镇建设面积约3.4万平方米,包括档案馆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管理用房以及附属用房等,及配建设施18734220073昌平敬老院建设项目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马池口镇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包括老年公寓、配建设施16109500074未来科技城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区文化委区文化委未来科技城南区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公共配套服务用房等4272150075昌平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昌平区拘留所院内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的执法办案楼80712000——结束——。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昌政发〔2016〕9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正文:----------------------------------------------------------------------------------------------------------------------------------------------------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昌政发〔2016〕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不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促进了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为整合集成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结合昌平区实际,现就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扶持范围(一)总体思路。
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绿色防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创新流通方式,不断拓展产业链条,推动农业企业集群集聚,增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打造昌平农业自主品牌。
(二)基本原则。
遵循以农民为受益主体的原则,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尊重企业与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决策权,不搞行政干预;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探索适合本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途径;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和电商企业联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组织模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三)主要目标。
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优势产业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企社对接”集群;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一批与农业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加强产业链建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线上线下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强化龙头企业和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2017版本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7 年修订)(含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一、农、林、牧、渔业1.木本食用油料、调料和工业原料的种植及开发、生产2.绿色、有机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干鲜果品、茶叶栽培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3.糖料、果树、牧草等农作物栽培新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4.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5.橡胶、油棕、剑麻、咖啡种植6.中药材种植、养殖7.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8.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9.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10.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水产养殖、生态型海洋增养殖二、采矿业11.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12.提高原油采收率(以工程服务形式)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13.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14.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15.我国紧缺矿种(如钾盐、铬铁矿等)的勘探、开采和选矿三、制造业(一)农副食品加工业16.安全高效环保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蛋氨酸)开发及生产17.水产品加工、贝类净化及加工、海藻保健食品开发18.蔬菜、干鲜果品、禽畜产品加工(二)食品制造业19.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20.森林农产品加工21.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22.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四)纺织业23.采用非织造、机织、针织及其复合工艺技术的轻质、高强、耐高 /低温、耐化学物质、耐光等多功能化的产业用纺织品生产24.采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的高档织物印染及后整理加工25.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括山羊绒等特种动物纤维、竹纤维、麻纤维、蚕丝、彩色棉花等)产品加工(五)纺织服装、服饰业26.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服装生产27.功能性特种服装生产(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8.皮革和毛皮清洁化技术加工29.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30.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31.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八)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32.高档地毯、刺绣、抽纱产品生产(九)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33.酚油加工、洗油加工、煤沥青高端化利用(不含改质沥青)(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4.聚氯乙烯和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与生产35.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过氧化氢氧化丙烯法环氧丙烷、过氧化氢氧化氯丙烯法环氧氯丙烷、萘二甲酸二甲酯( NDC)、 1,4-环己烷二甲醇( CHDM)、 5 万吨 /年及以上丁二烯法己二腈、己二胺生产36.合成纤维原料:尼龙 66 盐、 1,3-丙二醇生产37.合成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酯橡胶、氯醇橡胶,以及氟橡胶、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38.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 6 万吨/年及以上非光气法聚碳酸酯( PC)、均聚法聚甲醛、聚苯硫醚、聚醚醚酮、聚酰亚胺、聚砜、聚醚砜、聚芳酯(PAR)、聚苯醚及其改性材料、液晶聚合物等产品生产39.精细化工:催化剂新产品、新技术,染(颜)料商品化加工技术,电子化学品和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 N-N 二甲基甲酰胺除外),油田助剂,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剂,胶粘剂,无机纤维、无机纳米材料生产,颜料包膜处理深加工40.水性油墨、电子束固化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油墨、环保型有机溶剂生产41.天然香料、合成香料、单离香料生产42.高性能涂料,高固体份、无溶剂涂料,水性工业涂料及配套水性树脂生产43.高性能氟树脂、氟膜材料,医用含氟中间体,环境友好型含氟制冷剂、清洁剂、发泡剂生产44.从磷化工、铝冶炼中回收氟资源生产45.林业化学产品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生产46.环保用无机、有机和生物膜开发与生产47.新型肥料开发与生产:高浓度钾肥、复合型微生物接种剂、复合微生物肥料、秸杆及垃圾腐熟剂、特殊功能微生物制剂48.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以及相关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甲叉法乙草胺、水相法毒死蜱工艺、草甘膦回收氯甲烷工艺、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药生产、乙基氯化物合成技术)49.生物农药及生物防治产品开发与生产:微生物杀虫剂、微生物杀菌剂、农用抗生素、昆虫信息素、天敌昆虫、微生物除草剂50.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51.有机高分子材料生产:飞机蒙皮涂料、稀土硫化铈红色染料、无铅化电子封装材料、彩色等离子体显示屏专用系列光刻浆料、小直径大比表面积超细纤维、高精度燃油滤纸、锂离子电池隔膜、表面处理自我修复材料、超疏水纳米涂层材料(十一)医药制造业52.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份药物的生产(包括原料药和制剂)53.氨基酸类:发酵法生产色氨酸、组氨酸、蛋氨酸等生产54.新型抗癌药物、新型心脑血管药及新型神经系统用药的开发及生产55.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的新型药物生产56.艾滋病疫苗、丙肝疫苗、避孕疫苗及宫颈癌、疟疾、手足口病等新型疫苗生产57.海洋药物的开发及生产58.药品制剂:采用缓释、控释、靶向、透皮吸收等新技术的新剂型、新产品生产59.新型药用辅料的开发及生产60.动物专用抗菌原料药生产(包括抗生素、化学合成类)61.兽用抗菌药、驱虫药、杀虫药、抗球虫药新产品及新剂型生产62.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及生产(十二)化学纤维制造业63.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聚苯硫醚( PPS)等高新技术化纤(粘胶纤维除外)生产64.纤维及非纤维用新型聚酯生产: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聚葵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对苯二甲酸环己烷二甲醇酯( PCT)、二元醇改性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ETG)65.利用新型可再生资源和绿色环保工艺生产生物质纤维,包括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 Lyocell)、以竹、麻等为原料的再生纤维素纤维、聚乳酸纤维(PLA)、甲壳素纤维、聚羟基脂肪酸酯纤维( PHA)、动植物蛋白纤维等66.尼龙 11、尼龙 12、尼龙 1414、尼龙 46、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67.子午胎用芳纶纤维及帘线生产(十三)橡胶和塑料制品业68.新型光生态多功能宽幅农用薄膜开发与生产69.废旧塑料的回收和再利用70.塑料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高阻隔、多功能膜及原料)开发与生产(十四)非金属矿物制品业71.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72.以塑代钢、以塑代木、节能高效的化学建材品生产73.年产 1000 万平方米及以上弹性体、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宽幅( 2 米以上)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及配套材料,宽幅( 2 米以上)聚氯乙烯防水卷材,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生产74.新技术功能玻璃开发生产:屏蔽电磁波玻璃、微电子用玻璃基板、透红外线无铅硫系玻璃及制品、电子级大规格石英玻璃制品(管、板、坩埚、仪器器皿等)、光学性能优异多功能风挡玻璃、信息技术用极端材料及制品(包括波导级高精密光纤预制棒石英玻璃套管和陶瓷基板)、高纯(≥ 99.998%)超纯(≥ 99.999%)水晶原料提纯加工75.薄膜电池导电玻璃、太阳能集光镜玻璃、建筑用导电玻璃生产76.玻璃纤维制品及特种玻璃纤维生产:低介电玻璃纤维、石英玻璃纤维、高硅氧玻璃纤维、高强高弹玻璃纤维、陶瓷纤维等及其制品77.光学纤维及制品生产:传像束及激光医疗光纤、超二代和三代微通道板、光学纤维面板、倒像器及玻璃光锥78.陶瓷原料的标准化精制、陶瓷用高档装饰材料生产79.水泥、电子玻璃、陶瓷、微孔炭砖等窑炉用环保(无铬化)耐火材料生产80.多孔陶瓷生产81.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制品生产:复合材料、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含高速油封材料)、特种摩擦材料(含高速摩擦制动制品)、特种胶凝材料、特种乳胶材料、水声橡胶制品、纳米材料82.有机 -无机复合泡沫保温材料生产83.高技术复合材料生产: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和预浸料、耐温> 300℃树脂基复合材料成型用工艺辅助材料、树脂基复合材料(包括体育用品、轻质高强交通工具部件)、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包括深水及潜水复合材料制品、医用及康复用复合材料制品)、碳 /碳复合材料、高性能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基和玻璃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金属层状复合材料及制品、压力≥ 320MPa 超高压复合胶管、大型客机航空轮胎84.精密高性能陶瓷原料生产:碳化硅( SiC)超细粉体(纯度> 99%,平均粒径<1μm)、氮化硅( Si3N4)超细粉体(纯度> 99%,平均粒径< 1μ m)、高纯超细氧化铝微粉(纯度>99.9%,平均粒径< 0.5μ m)、低温烧结氧化锆( ZrO2)粉体(烧结温度< 1350℃)、高纯氮化铝( AlN)粉体(纯度> 99%,平均粒径<1μm)、金红石型 TiO2 粉体(纯度> 98.5%)、白炭黑(粒径< 100nm )、钛酸钡(纯度> 99%,粒径< 1μ m)85.高品质人工晶体及晶体薄膜制品开发生产:高品质人工合成水晶(压电晶体及透紫外光晶体)、超硬晶体(立方氮化硼晶体)、耐高温高绝缘人工合成绝缘晶体(人工合成云母)、新型电光晶体、大功率激光晶体及大规格闪烁晶体、金刚石膜工具、厚度 0.3mm 及以下超薄人造金刚石锯片86.非金属矿精细加工(超细粉碎、高纯、精制、改性)87.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88.珠光云母生产(粒径 3-150μ m)89.多维多向整体编制织物及仿形织物生产90.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91.建筑垃圾再生利用92.工业副产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93.非金属矿山尾矿综合利用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十五)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94.直径 200mm 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生产95.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砷化镓、磷化镓、磷化铟、氮化镓),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钙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轻金属复合材料及异种材结合,散热器用铝箔,中高压阴极电容铝箔,特种大型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精密模锻件,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超薄铜带,耐蚀热交换器铜合金材,高性能铜镍、铜铁合金带,铍铜带、线、管及棒加工材,耐高温抗衰钨丝,镁合金铸件,无铅焊料,镁合金及其应用产品,泡沫铝,钛合金冶炼及加工,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十六)金属制品业96.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97.轻金属半固态快速成形材料研发与制造98.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应为完整品,容器壁厚度小于 0.3 毫米)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99.节镍不锈钢制品的制造(十七)通用设备制造业100.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五轴联动数控机床、数控坐标镗铣加工中心、数控坐标磨床101.1000 吨及以上多工位镦锻成型机制造102.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及后处理分选设备制造103.FTL 柔性生产线制造104.垂直多关节工业机器人、焊接机器人及其焊接装置设备制造105.亚微米级超细粉碎机制造106.400 吨及以上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107.工作压力≥ 35MPa 高压柱塞泵及马达、工作压力≥ 35MPa 低速大扭矩马达的设计与制造108.工作压力≥ 25MPa 的整体式液压多路阀,电液比例伺服元件制造109.阀岛、功率 0.35W 以下气动电磁阀、 200Hz 以上高频电控气阀设计与制造110.静液压驱动装置设计与制造111.压力 10MPa 以上非接触式气膜密封、压力 10MPa 以上干气密封(包括实验装置)的开发与制造112.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摩擦片、改型酚醛活塞、非金属液压总分泵等)设备开发与制造113.第三代及以上轿车轮毂轴承、高中档数控机床和加工中心轴承、高速线材和板材轧机轴承、高速铁路轴承、振动值 Z4 以下低噪音轴承、各类轴承的 P4 和 P2级轴承、风力发电机组轴承、航空轴承制造114.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及汽车、工程机械等用链条的制造115.风电、高速列车用齿轮变速器,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大型、重载齿轮箱的制造116.耐高温绝缘材料(绝缘等级为 F、H 级)及绝缘成型件制造117.蓄能器胶囊、液压气动用橡塑密封件开发与制造118.高精度、高强度( 12.9 级以上)、异形、组合类紧固件制造119.微型精密传动联结件(离合器)制造120.大型轧机连接轴制造121.机床、工程机械、铁路机车装备等机械设备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医用成像设备关键部件再制造,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再制造122.1000 万像素以上或水平视场角 120 度以上数字照相机及其光学镜头、光电模块的开发与制造123.办公机械(含工业用途)制造:多功能一体化办公设备(复印、打印、传真、扫描),打印设备,精度 2400dpi 及以上高分辨率彩色打印机头,感光鼓124.电影机械制造: 2K、4K 数字电影放映机,数字电影摄像机,数字影像制作、编辑设备(十八)专用设备制造业125.矿山无轨采、装、运设备制造: 200 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 5000 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 8 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 2500 千瓦以上电牵引采煤机设备等126.物探(不含重力、磁力测量)、测井设备制造:MEME 地震检波器,数字遥测地震仪,数字成像、数控测井系统,水平井、定向井、钻机装置及器具, MWD 随钻测井仪127.石油勘探、钻井、集输设备制造:工作水深大于1500 米的浮式钻井系统和浮式生产系统及配套海底采油、集输设备128.口径 2 米以上深度 30 米以上大口径旋挖钻机、直径 1.2 米以上顶管机、回拖力 300 吨以上大型非开挖铺设地下管线成套设备、地下连续墙施工钻机制造129.520 马力及以上大型推土机设计与制造130.100 立方米/小时及以上规格的清淤机、 1000 吨及以上挖泥船的挖泥装置设计与制造131.防汛堤坝用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装备设计与制造132.水下土石方施工机械制造:水深 9 米以下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等133.公路桥梁养护、自动检测设备制造134.公路隧道营运监控、通风、防灾和救助系统设备制造135.铁路大型施工、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维修养护机械和检查、监测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的设计与制造136.(沥青)油毡瓦设备、镀锌钢板等金属屋顶生产设备制造137.环保节能型现场喷涂聚氨酯防水保温系统设备、聚氨酯密封膏配制技术与设备、改性硅酮密封膏配制技术和生产设备制造138.高精度带材轧机(厚度精度 10 微米)设计与制造139.多元素、细颗粒、难选冶金属矿产的选矿装置制造140.100 万吨/年及以上乙烯成套设备中的关键设备制造:年处理能力 40 万吨以上混合造粒机,直径 1000 毫米及以上螺旋卸料离心机,小流量高扬程离心泵141.金属制品模具(铜、铝、钛、锆的管、棒、型材挤压模具)设计、制造142.汽车车身外覆盖件冲压模具,汽车仪表板、保险杠等大型注塑模具,汽车及摩托车夹具、检具设计与制造143.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144.精密模具(冲压模具精度高于 0.02 毫米、型腔模具精度高于 0.05 毫米)设计与制造145.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与制造146.6 万瓶/小时及以上啤酒灌装设备、 5 万瓶/小时及以上饮料中温及热灌装设备、3.6 万瓶 /小时及以上无菌灌装设备制造147.氨基酸、酶制剂、食品添加剂等生产技术及关键设备制造148.10 吨/小时及以上的饲料加工成套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149.楞高 0.75 毫米及以下的轻型瓦楞纸板及纸箱设备制造150.单张纸多色胶印机(幅宽≥ 750 毫米,印刷速度:单面多色≥ 16000 张/ 小时,双面多色≥13000 张 /小时)制造151.单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75000 对开张 /小时( 787×880 毫米)、双幅单纸路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170000 对开张 / 小时( 787×880 毫米)、商业卷筒纸平版印刷机印刷速度大于 50000 对开张 /小时( 787×880 毫米)制造152.多色宽幅柔性版印刷机(印刷宽度≥ 1300 毫米,印刷速度≥ 350 米/秒),喷墨数字印刷机(出版用:印刷速度≥ 150 米/分,分辨率≥ 600dpi ;包装用:印刷速度≥ 30 米/分,分辨率≥ 1000dpi ;可变数据用:印刷速度≥ 100 米/分,分辨率≥ 300dpi)制造153.计算机墨色预调、墨色遥控、水墨速度跟踪、印品质量自动检测和跟踪系统、无轴传动技术、速度在 75000 张/小时的高速自动接纸机、给纸机和可以自动遥控调节的高速折页机、自动套印系统、冷却装置、加硅系统、调偏装置等制造154.电子枪自动镀膜机制造155.平板玻璃深加工技术及设备制造156.新型造纸机械(含纸浆)等成套设备制造157.皮革后整饰新技术设备制造158.农产品加工及储藏新设备开发与制造:粮食、油料、蔬菜、干鲜果品、肉食品、水产品等产品的加工储藏、保鲜、分级、包装、干燥等新设备,农产品品质检测仪器设备,农产品品质无损伤检测仪器设备,流变仪,粉质仪,超微粉碎设备,高效脱水设备,五效以上高效果汁浓缩设备,粉体食品物料杀菌设备,固态及半固态食品无菌包装设备,碟片式分离离心机159.农业机械制造:农业设施设备(温室自动灌溉设备、营养液自动配置与施肥设备、高效蔬菜育苗设备、土壤养分分析仪器),配套发动机功率 200 千瓦以上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低油耗低噪音低排放柴油机,大型拖拉机配套的带有残余雾粒回收装置的喷雾机,高性能水稻插秧机,棉花采摘机及棉花采摘台,适应多种行距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液压驱动或机械驱动),花生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甘蔗收割机,甜菜收割机160.林业机具新技术设备制造161.农作物秸秆收集、打捆及综合利用设备制造162.农用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的资源化利用设备制造163.节肥、节(农)药、节水型农业技术设备制造164.机电井清洗设备及清洗药物生产设备制造165.电子内窥镜制造166.眼底摄影机制造167.医用成像设备(高场强超导型磁共振成像设备、X 线计算机断层成像设备、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设备等)关键部件的制造168.医用超声换能器( 3D)制造169.硼中子俘获治疗设备制造170.图像引导适型调强放射治疗系统制造171.血液透析机、血液过滤机制造172.全自动生化监测设备、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高通量基因测序系统制造173.药品质量控制新技术、新设备制造174.天然药物有效物质分析的新技术、提取的新工艺、新设备开发与制造175.非 PVC医用输液袋多层共挤水冷式薄膜吹塑装备制造176.新型纺织机械、关键零部件及纺织检测、实验仪器开发与制造177.电脑提花人造毛皮机制造178.太阳能电池生产专用设备制造179.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制造:耐高温及耐腐蚀滤料、低 NOx 燃烧装置、烟气脱氮催化剂及脱氮成套装置、烟气脱硫设备、烟气除尘设备、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柴油车排气净化装置、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装置180.水污染防治设备制造:卧式螺旋离心脱水机、膜及膜材料、 50kg/h 以上的臭氧发生器、 10kg/h 以上的二氧化氯发生器、紫外消毒装置、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含重金属废水处理装置18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及资源利用设备、日处理量500 吨以上垃圾焚烧成套设备、垃圾填埋渗滤液处理技术装备、垃圾填埋场防渗土工膜、建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危险废物处理装置、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装置、废钢铁处理设备、污染土壤修复设备182.铝工业赤泥综合利用设备开发与制造183.尾矿综合利用设备制造184.废旧塑料、电器、橡胶、电池回收处理再生利用设备制造185.废旧纺织品回收处理设备制造186.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设备制造187.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置制造188.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189.移动式组合净水设备制造190.非常规水处理、重复利用设备与水质监测仪器191.工业水管网和设备(器具)的检漏设备和仪器192.日产 10 万立方米及以上海水淡化及循环冷却技术和成套设备开发与制造193.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194.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195.四鼓及以上子午线轮胎成型机制造196.滚动阻力试验机、轮胎噪音试验室制造197.供热计量、温控装置新技术设备制造198.氢能制备与储运设备及检查系统制造199.新型重渣油气化雾化喷嘴、漏汽率0.5%及以下高效蒸汽疏水阀、 1000 ℃及以上高温陶瓷换热器制造200.海上溢油回收装置制造201.低浓度煤矿瓦斯和乏风利用设备制造202.洁净煤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及设备制造(煤炭气化、液化、水煤浆、工业型煤)203.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设施、森林、山岳、水域和地下设施消防灭火救援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204.智能化紧急医学救援设备制造205.水文监测传感器制造(十九)汽车制造业206.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低于 70 千瓦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 50 千瓦的排量 3 升以下柴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 40 千瓦的排量3 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207.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双离合器变速器(DCT)、无级自动变速器( CVT)、电控机械变速器( AMT )、汽油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粘性连轴器(四轮驱动用)、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液力缓速器、电涡流缓速器、汽车安全气囊用气体发生器、燃油共轨喷射技术(最大喷射压力大于 2000 帕)、可变截面涡轮增压技术( VGT)、可变喷嘴涡轮增压技术( VNT)、达到中国第五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智能扭矩管理系统( ITM)及耦合器总成、线控转向系统、颗粒捕捉器、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系统、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以及上述零部的关键零件、部件208.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发动机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车载电子技术(汽车信息系统和导航系统),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嵌入式电子集成系统、电控式空气弹簧,电子控制式悬挂系统,电子气门系统装置,电子组合仪表,ABS/TCS/ESP系统,电。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见的通知-昌政发[2011]14号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见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见的通知(昌政发〔2011〕1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现将《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降耗的有关规定,充分、高效、节约利用土地等各种资源,促进全区各类工业园区(农民就业产业基地)可持续发展,按照《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发展能源科技、高端现代制造、生物医药三大支柱产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要求,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昌平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实现资源、环境和区域发展相协调;坚持布局集中,积极整合利用全区现有资源,新增工业用地重点向工业园区(农民就业产业基地)集中;坚持集约利用资源,引导工业园区(农民就业产业基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产业要求按照《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板块、TBD科技商务产业板块、生物医药产业板块、能源环保产业板块、高端现代制造产业板块的总体布局要求,各重点产业功能区的产业定位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重点引进能源科技类高新技术产业;中关村生命科学园重点引进一定规模的高端生物医药品牌企业;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重点引进关键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及信息服务类国家支柱产业;北京工程机械产业基地重点引进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北汽福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重点引进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业;未来科技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重点整合小汤山工业区、兴寿镇农民就业产业基地等区域资源,主要承接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1•【字号】京昌发[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京昌发【2013】3号2013年2月21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区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了全面部署,指出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
当前,昌平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大转型的关键时期,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是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昌平南部地区被纳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范围,处在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带的中心位置,这是昌平率先抢占首都产业转型制高点的重要依托。
近年来,全区经济总量逐步壮大、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特别是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昌平园收入快速增长,在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的比重不断上升,为全区产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全区经济增长中创新能力不强劲、产业特色不鲜明、规模聚集效应不突出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
抢抓历史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昌平在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带的地位,我们必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是保持和巩固良好发展态势的客观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深度转型调整期,原有发展模式面临挑战,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对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形成了巨大压力和倒逼机制。
在新的形势下,实现尊重经济规律、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15•【字号】昌政办发〔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关于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昌政办发〔2016〕2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为贯彻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先照后证改革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29号)相关要求,结合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意义“先证后照”登记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市委市政府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推动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有利于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深刻认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加快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切实做好工商登记与许可审批的有序衔接(一)切实做好工商登记前端引导和服务工作。
工商部门要处理好“先照后证”改革与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关系,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严格执行昌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要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在办理涉及“先照后证”事项营业执照时,告知市场主体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要求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同时通过在营业执照中增加标注和发放后置审批事项提示单等方式,提醒市场主体必须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先照后证”事项涉及的经营活动。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6.30•【字号】昌政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关于公布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的通知昌政发〔2015〕1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的通知》(京政发〔2015〕16号)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决定公布《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印发后,在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清单》。
各部门要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各自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昌平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公布。
区政府审改办负责指导和组织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并监督检查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
二、《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需对《清单》内的事项进行调整,由区政府审改办负责按照《昌平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经区政府相关部门初审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区政府审改办汇总公布。
三、严格《清单》实施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布的职权事项依法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在《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要以公布实施《清单》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规范审批行为,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全面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推行办理时限承诺制,逐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要着力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提高窗口人员服务水平,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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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6-2017
年)》实施细则
(本细则由区相关部门和镇街执行参照,不对社会发布)
目录
一、《负面清单》的编制体例 (1)
二、《负面清单》的解释 (4)
三、《负面清单》的修订 (4)
四、《负面清单》适用项目的界定 (5)
五、《负面清单》适用主体的界定 (5)
六、城市功能区 (6)
七、部分地区和行业的管理规定 (6)
八、疑难问题的会商 (7)
九、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处罚 (8)
十、《负面清单》执行工作的督查 (8)
十一、《实施细则》的解释和修订 (9)
《昌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6-2017年)》
实施细则
为做好《昌平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16-2017年)》(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的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负面清单》的编制体例
本《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编制,编码方法、代码结构和相关解释如下:
(一)编码方法
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
门类直接采用名称进行表示;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码。
(二)代码结构
以“3811”为例,对应的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如下:
1.门类为“制造业”;
2.大类代码“38”,表示“制造业”门类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
3.中类代码“381”,表示“(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的第1个中类“电机制造”;
4.小类代码“3811”,表示“(381)电机制造”中类的第1个小类“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
(三)相关解释
1.禁止开办及新、扩建
如:《负面清单》中,禁止开办及新、扩建“(3811)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指禁止新建和扩建“制造业”门类中的“(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里的“(381)电机制造”中类下的“(3811)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小类。
门类(代码及
名称)大类(代码及名称)
中类(代码
及名称)
小类(代码及名称)管理措施
制造业38 电气机械和
器材制造业
381 电机
制造
3811发电机及发
电机组制造
禁止开办及新、扩建
2.限制开办及新、扩建
如:《负面清单》中,限制开办及新、扩建“(6110)旅游饭店”,指限制开办及新、扩建“住宿和餐饮业”门类中的“(61)住宿业”大类里的“(611)”中类下的“(6110)旅游饭店”小类中3000m2以下项目。
3.类别除外
在《负面清单》中,大类、中类、小类均有涉及“***项目/子类别内容除外/管理措施”的表述,指该类别中所表述的“***项目/子类别内容/管理措施”不在《负面清单》禁限范围内。
如下表所示:
二、《负面清单》的解释
昌平区产业政策协调办公室负责条目的解释工作。
办公室需要明确相关业务部门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并在区政府及本部门网站对社会公布,及时解答社会各界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做好记录。
三、《负面清单》的修订
《负面清单》根据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
经济结构、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由区产业政策协调办公室统筹安排。
四、《负面清单》适用项目的界定
1.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和扩建)执行本《负面清单》。
其中新建是指新选址建设,新增产品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扩建是指既有企业、事业单位,为增加产品生产能力而扩大生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改造升级项目不适用本《负面清单》。
改造升级项目是指通过产品质量提升、清洁生产改造、节能节水改造、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等,且在本区区域内不新增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改变既有项目性质(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门类、大类、中类、小类)的项目,不属于改造升级项目。
3.在途项目不适用本《负面清单》。
在途项目是指在自我区实行特别管理措施(2014年6月1日)前,有关审批部门已受理审批或办理完成审批的属于《负面清单》禁止和限制范围内的项目。
在途项目不适用《负面清单》,但要结合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度,尽可能调整项目功能,优化建设方案。
五、《负面清单》适用主体的界定
1.《负面清单》适用于新设立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申请增加《负面清单》涉及的经营范围。
2.企业在合并、分立、重组过程中,原企业的经营项目被其他企业承接的,视为新增项目,应当符合《负面清单》的规定。
六、城市功能区
参见《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七、部分地区和行业的管理规定
1.经市政府批准,需采取专项政策的地区。
现阶段主要指高端产业功能区、文物保护区、棚户区、50个重点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
2.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
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新材料产业发展相关规划中明确的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产品。
3.“利用餐厨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保障城市运行的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本《负面清单》禁止和限制的范围。
4.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指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市场主体。
由区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制定区域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布局规划。
在没有制定布局规划以前,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
目应符合区县相关部门对规划布局的要求,前端回收站点项目应符合街道(乡镇)对规划布局和经营主体资格条件的要求。
5.成品油加油站。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加油站审批管理程序的规定》,新建和扩建(含建筑类改造)加油站,必须符合北京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企业在取得市规划、国土、发改、交通、环保、建设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前期批准手续后,向市商务委提出申请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不符合本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未取得市规划、国土、发改、交通、环保、建设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手续的成品油加油站,市商务委不予受理。
6.未列入相关规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未列入相关专项规划的物流仓储设施。
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全市物流发展规划、物流仓储用地等专项规划。
7.PUE值。
即电能利用效率,指数据中心年度总耗电与数据中心中IT设备年度总耗电的比值。
8.云计算数据中心。
指依靠基于网络的计算方式,共享软硬件资源和信息,按需提供系统、平台和软件信息服务,以云计算服务为主要收入的数据中心。
八、疑难问题的会商
对本《细则》的未尽事项,区产业政策协调办公室建立会商机制。
原则上,由疑难问题的首次受理单位于3个工作
日内向区产业政策协调办公室提出书面会商建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并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会商和办理意见。
九、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处罚
对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市场主体、投资人,由相关主管部门列入市工商局“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劳动保障、公安、金融机构,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从业资格、技术职称评定、银行贷款等方面,强化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约束,提高违法主体的失信成本。
各部门应自觉加大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危及房屋安全等违法经营活动的惩戒力度。
工商部门强化准入管理,已由住建部门认定为违法“住改商”的房屋,不予办理登记;对已经登记的企业,不予办理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办理转企业登记的,其经营者应为企业的主要投资人,其后该企业亦不能办理上述变更登记。
十、《负面清单》执行工作的督查
(一)本区内各部门、镇街需做好《负面清单》执行工作,并纳入区政府年终考核事项。
对《负面清单》执行不力的部门、镇街,给予警告直至项目限批。
(二)建立目录执行情况的季报制度,总结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设立市场主体准入情况,主要由区发改委、
区经信委、工商昌平分局以及相关部门定期向区产业政策协调办公室报送。
(三)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指导下,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做好审批项目、准入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工作,为社会监督《负面清单》执行情况创造良好条件。
十一、《实施细则》的解释和修订
昌平区产业政策协调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解释和修订。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