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居住空间分布及其规划调节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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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居住空间分布及其规划调节思路
作者:李慧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1期
摘要:随着城市居住空间的快速变革,居住空间分异程度不断加剧,以至于一些区域局部出现了凸显的极化与对立现象。本文从城市居住空间分布的现状和调节城市居住空间分布的思路两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市居住;空间分布;规划调节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城市居住空间分布的现状
现阶段,以不同收入群体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居住空间分异状况逐步加剧,并随之出现了不同档次的居住区划和类别:
豪华居住区:由高收入阶层所拥有,虽然不是城市的主体,但鲜明的豪华特征却将其凸显、标识出来。它们往往是城里位置最好的公寓或是市区边缘风景秀丽的高档别墅。
中高档居住区:由中高收入阶层所拥有,一般为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在新城区或近郊新建的环境较好的商品房。
从居住条件来看:以上两种居住区划为中高档类型居住区。这类居住区基本都是环境资源优越,设施配套齐全,区域文化成熟,生活氛围浓郁的区域,其每个地块都具有稀缺的价值,在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中占有重要一席。
中低档居住区:由一般工薪阶层所拥有,这类居住区多建于20世纪70年代~90年代初,其住宅多为单位自建房。经过几十年的使用,这类居住区房屋基本陈旧,设备基本老化,设施基本不全,且人均面积较少、小区环境较差。
低档居住区:多为住房面积小、房屋质量劣、居室采光弱、环境卫生差的旧城区房屋、廉价私房或搭建的棚户、城中村及一些历史民居等。这里主要聚集着低收入阶层、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此类居住区大都缺乏生活配套设施,缺少公共资源,且人口密度较高。
政府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经适房等。这类住房大都分布在城市边缘甚至更远的郊区,主要面向居住面积不足一定标准的城市低收入群体。
二、运用规划手段调节城市居住空间分布的思路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空间资源配置的调控工具,在明确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具体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应有计划、有意识地控制好居住空间分异的程度,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大力发展混合居住空间模式、增加公共资源投入、构建“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结构等方式,不断缩小各阶层居住差距,使不同群体能够在合理的空间配置环境中和谐共存,这是运用城市规划手段调节分异现状、促进阶层融合、构建城市和谐的基本思路。
1、大力发展混合居住空间模式
(1)通过用地功能混合,构建不同群体之间的联系纽带。规划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基础设施等功能用地的分布及其内部设施的建设质量、级别要尽可能做到等量均质,以用地功能混合为物质基础,将办公、商务、服务、休闲、娱乐等设施引入居住区。
(2)通过住宅设计的多样化,引导不同社会阶层的混合居住。即:采取多样化的设计思路,在相同建设质量前提下,尽可能将房屋户型、面积、功能等进行多样化设计,从而增加住房的选择性,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
(3)根据分异现状,合理确定各区域的混合比例及分期建设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控和引导。不论是对新规划的居住区还是已有的居住区,区域混合比例的设定都要有利于分异现状的调节,区域规划要做到长期短期兼顾。其大体规划思路是:旧区、中心区的改造,要以环境优、质量高的公租房为建设重点,严格控制户型面积和租房者的条件,并定期审核;中心区与城市边缘之间,以建设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为重点;城市边缘、新区则以建设高价商品房为重点,并由这些高价商品房带动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设。
(4)发展大混居小聚居的居住组合模式,适当缩短各阶层之间的距离。大混居小聚居有两种融合模式:一种是中间阶层和低收入阶层混合居住;另一种是中间阶层和高收入阶层混合居住。不论哪种模式,其核心思想都是充分利用中间层的粘合与过渡作用,将各阶层有机联系起来,既减少不同阶层间的隔阂,使公共资源分布趋于合理化,又使贫、富两个阶层保持适当的距离,减少其因思想观念、生活模式等过度差异导致的分歧和矛盾。
(5)创造多样化的交往空间,为混合居住的各阶层群体提供多样化的沟通平台。在规划设计中,应充分根据不同阶层交往的方式和特点设置多层次、多样化的交往空间,使其对各群体沟通、融合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2、努力提高中低档居住区公共资源的配置水平
通过改善中低收入群体居住环境状况,提高其卫生健康设施、商业文化设施、交通和教育配套设施等公共资源的配置水平,可缩小其与中高档居住区之间的差距,使公共资源的区域性布局更加趋于优化和合理,从而维护弱势群体在城市空间发展中的正当利益。于是,在城市居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规划部门应充分考虑中低档居住区在公共资源配
置方面的需求,加大公共设施的投入力度;对于现有中低档居住区,应考虑以增加和补充公共资源数量、改善和提高已有公共资源质量的方式来改善其居住状况;对于新建的中低档居住区,应在规划阶段伊始,就要注重其空间资源的公正性,要充分考虑居住群体的生活需求,做到住宅、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环境景观等要素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最终同步投入使用。
3、积极构建“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结构
“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结构是城市空间发展的趋势,由于能够有效克服以往“单中心”圈层式城市结构的弊端,该发展思路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吸收和采纳。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多中心”城市结构的研究和实践开展较早,他们依托自身条件,科学地进行规划和建设,经过多年发展,其“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结构已现雏形,随之而来的积极作用也开始显现。“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能够有效缓解地价级数差异,平衡城市各区域之间的公共资源,使城市用地趋向均质化,从而为实现混合居住、缓解分异状况创造良好的城市发展条件。“多中心”城市结构的规划思路主要有两个方面:
(1)利用区域现有商业、文化等资源优势,通过规划调节,使现有优势不断强化,进而增强该区域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使其他资源向该区域靠拢,逐渐形成中心区。其特点是:能够利用现有区域资源优势进行调控和发展,从而缩短建设周期,节约投入资本。
(2)紧扣城市规划政策导向,围绕城市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区域实施规划,逐步建设和完善区域各种环境资源和配套设施,直至发展成为中心区。其特点是:在新开辟的区域进行规划和建设,能够有效减少原有区域条件的制约,使中心区的规划更加从容,建设更加合理。
在进行“多中心”城市结构发展规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新建中心区应选择自然环境适宜、基础设施良好且与现有中心区通达性好的区域。
(2)新建中心区与现有中心区距离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因距离过远而削弱“多中心”作用的发挥,或因距离太近而导致“多中心”的合并。
(3)新建中心区要与现有中心区实现功能互补,相互促进,从而形成“反磁力中心”,更好地促进资源的合理分布。
三、结语
尽管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在城市发展进程中难以避免,且分异程度的加剧也会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但在规划工作中,若能以公平价值为导向,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应有的、积极的、有效的作为,合理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消除城市空间、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的状况就一定能够得到缓解,毕竟“和谐”才是我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