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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及文种式样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及文种式样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及文种式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7.06.05•【字号】阿署办发[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及文种式样的通知(阿署办发〔2007〕22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开发区,各大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对《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修改完善后的《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公文处理细则及文种式样》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五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及文种式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四章公文形式、适用范围第五章行文规则第六章公文办理第七章公文的立卷、归档和销毁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全盟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盟行政机关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商洽、指导、部署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我盟各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为全盟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30•【字号】阿署办发〔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通知阿署办发〔2017〕28号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盟有关单位:经盟领导同意,现将《阿拉善盟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2017年3月30日阿拉善盟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31号),盟行署决定在全盟范围内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范围此次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名称中含有“交易所、交易中心、交易市场、交易公司”等“交易”字样和在电子商务及经营过程中开展权益类和现货类交易业务的企业。

对权益类交易场所(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金融资产权益等)、现货类交易场所(包括贵金属、原油、大宗商品等)、交易场所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是从事邮币卡、贵金属、原油、大宗商品、金融资产等交易的交易场所。

二、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六个不得”要求。

根据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和《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发〔2016〕99号)要求,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盟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迁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盟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迁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盟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迁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9.02.28•【字号】阿署办发[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盟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迁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阿署办发〔2009〕8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盟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迁移制度的意见》已经盟行署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迁移制度的意见(阿盟公安局)为了认真落实《阿拉善盟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阿署办发〔2008〕14号),推进全盟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保障公民合法迁移自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改革我盟户籍迁移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坚持严格限制盟外人口到我盟落户,严格限制盟外盟内人口到农牧区落户,严格限制农区人口到牧区落户,提倡和鼓励农牧区人口到城镇落户,进一步灵活盟内居民往外迁移政策。

二、基本条件(一)坚持严格限制盟外人口到我盟落户的原则。

有下列人员申请到我盟落户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经旗公安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警署审核,报旗人民政府,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审批,可在我盟三旗、开发区、示范区城镇登记常住居民户口。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以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2、经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批准,符合本盟人才引进标准的技术人才及其直系亲属;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由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或考录的工作人员和聘用且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达到一定年限的工作人员,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行政垂直管理的系统和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其内部干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5、投资兴办实业,捐款办公益事业的外地公民,有生产、经营场所或价款达到一定数额以上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6、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来我盟投资兴办实业,在其兴办实业中从事生产、经营、管理的大陆直系亲属;7、凡购买经城建部门批准兴建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商品房(包括二手房、商铺及厂房、仓库等生产用房)或在居住地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途径获得所有权,达到一定标准且居住一定期限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及其直系亲属;8、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或年纳税在一定数额以上的企业(包括私营、外商投资类企业)业主及其直系亲属;9、获得本盟盟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它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且在我盟三旗、开发区、示范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置在我盟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干部,以及符合随军条件、经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驻我盟现役家属。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07.13•【字号】阿署发[2010]73号•【施行日期】201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阿署发〔2010〕73号)各旗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开发区、示范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内政发〔2010〕36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我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结合我盟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一、深刻认识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节能减排的迫切需要,是走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工业由弱变强的必然要求。

我盟矿产资源丰富,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淘汰落后产能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关系,抓住当前经济发展中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要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突出重点领域,强化责任考核,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意见》(内政发〔2010〕36号)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任务,做好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现有的落后生产能力进行摸底调查,确定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一)煤炭行业:在已实施小煤矿关闭的工作基础上,2010年底前关闭淘汰单井在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04.21•【字号】阿署办发[2010]37号•【施行日期】201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署办发〔2010〕37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阿拉善盟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阿拉善盟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统计局,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职责。

(二)增加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工作职责(三)加强能源、服务业与社会发展方面的统计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自治区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阿拉善盟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旗、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全盟统计制度;拟定全盟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盟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按照国家、自治区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盟情盟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旗、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盟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盟委、行署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管理、公布全盟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8.07.24•【字号】阿署办发[2008]42号•【施行日期】200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方案的通知(阿署办发〔2008〕42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现将《阿拉善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阿拉善盟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工作方案为了积极参与承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尽快做大经济总量,促进全盟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08〕41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重大意义当前,国际性生产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的速度不断加快,我国 "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地区受用地成本大幅攀升、劳动力成本逐年增加、融资成本快速上涨、能源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扬、环境容量指标逐年消减等因素制约,部分产业加速向西部地区转移,给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我盟是自治区"南联北开"的重点地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后发优势明显。

随着全盟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产业基础不断增强,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政务环境不断优化,政策法规日益健全,特别是工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具备了承接上述地区产业转移的基本条件和部分优势,对相关产业向我盟转移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积极承接国内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经济优势互补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盟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区域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征集2015年拟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征集2015年拟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征集2015年拟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4.11.21•【字号】•【施行日期】2014.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征集2015年拟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各旗党委、人民政府,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兰XXX生态沙产业示范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区、策克口岸经济开发区,盟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2014年,我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继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了12件为民办实事项目。

截至目前,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顺利,民意反馈良好。

2015年,盟委、行署将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现面向全盟各界征集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时间2014年11月21日~12月5日。

二、征集要求(一)群众关注度高、针对性强,老百姓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二)普惠面广,尽可能是带有全局意义、受益面广的项目,能够体现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

(三)具有可行性,提出的实事项目在盟、旗区级层面能够解决,可操作性强,在年内可以完成或见到实效。

三、征集范围(一)进一步增强城乡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继续实施社会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加强对孤儿、农牧区“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边缘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加大城乡消费体系和社会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消费环境,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扩大就业、创业水平。

继续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扩大就业培训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就业措施,提高就业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标准。

提高城镇居民、职工和农牧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加强社会保险提标扩面工作,切实加大社会养老、残疾人事业建设力度,努力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等工作。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04.21•【字号】阿署办发[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署办发[2010]40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全盟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对全盟人口发展战略和功能区划的研究。

(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全盟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全盟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盟人口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各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全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四)监测全盟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全盟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9.12.29•【字号】阿署办发[2009]77号•【施行日期】2009.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阿署办发〔2009〕77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盟行署同意,现将《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阿拉善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盟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益、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阿盟
01 历史沿革
03 政务纪要 05 历任盟长
目录
02 机构设置 04 现任领导
基本信息
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197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恢复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7月以前的行政 区划,甘肃省所辖的额济纳旗和阿拉善右旗、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的阿拉善左旗,从1979年7月1日重新划归内蒙 古自治区。同年11月,国务院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设立阿拉善盟的报告。11月28日,阿拉善盟筹备小组成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12月1日开始办公,筹备建盟。1980年4月1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作为内蒙古自治 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开始履行行政职能。
1995年,按照转变职能、精干机构、精减人员,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精神,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工作机构作了 较大幅度的调整,调整后的机构有行政公署办公室、计划局、经济贸易局、统计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民政 局、物价工商局、科学技术局、审计局、监察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农牧局、乡镇企业局、林业治 沙局、水利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交通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民族宗教 事务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政务纪要
政务纪要
(一)“六五”计划时期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成立之初,恰逢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六五”计划开始实施阶段。盟行政公署认真贯 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以牧为主,农牧结合,因地制宜, 各有侧重,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对内搞活,对外开放,以“人抓教育、畜抓草、工业抓盐煤硝”为施 政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经济建设。建盟初期,加强行政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盟直属机构和3个旗的领导班子 和行政事业机构。1983年,按照国家机构改革和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全盟各级行 政事业机构进行了撤并,对领导班子作了必要的调整。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靳生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靳生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1 / 1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靳生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阿署任字[2017]5号
【发布部门】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7.07.17
【实施日期】2017.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靳生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阿署任字〔2017〕5号)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盟各单位,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关于靳生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阿党干字〔2017〕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靳生瑞同志任盟行政学院第一院长;
马金虎同志任盟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转全盟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转全盟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转全盟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8.09.01•【字号】阿署发[2008]57号•【施行日期】200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转全盟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阿署发〔2008〕57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业:盟行署同意盟发展改革委制订的《阿拉善盟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考核实施细则》、盟经委制订的《阿拉善盟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任务考核实施细则》、盟环保局制订的《阿拉善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实施细则》和盟统计局制订的《阿拉善盟节能降耗统计监测体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四个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是我盟“十一五”期间提出的重要约束性指标。

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以下简称“三个体系”),并将能耗降低和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是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

各旗、开发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三个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四个细则”的要求,全面扎实推进“三个体系”建设。

二、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

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我盟节能减排统计制度,按规定做好各项能源和主要污染物指标统计、监测,按时报送数据。

要对节能减排各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04.21•【字号】阿署办发[2010]17号•【施行日期】201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署办发〔2010〕17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挂阿拉善盟法制办公室、阿拉善盟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作为协助盟行署领导同志处理盟行署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不再管理盟委行署信访局。

(二)增加指导、监督全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三)强化服务和应急、督查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盟行署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盟行署、盟行署办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盟行署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及工作报告。

(二)研究盟行署各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请示盟行署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盟行署领导同志审批。

(三)根据盟行署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盟行署部门间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盟行署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盟行署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盟行署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盟行署应急管理和总值班工作,协助盟行署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盟行署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六)督促检查盟行署各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盟行署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盟行署领导同志报告;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7.04.02•【字号】阿署办函[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的通知(阿署办函〔2007〕12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各地、各部门紧密围绕全盟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报送政务信息,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了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全盟政务信息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同时我盟政务信息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报送信息时效性差,有的部门甚至长期不报信息;信息采编质量不高;紧急重大信息迟、漏报现象时有发生等等。

为进一步加强全盟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行署办对报送政务信息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政务信息考评办法》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阿拉善盟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在保证信息数量的同时,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照《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重大紧急政务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确保重大紧急政务信息在事件发生3小时内上报,对迟、漏、瞒报重大紧急政务信息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加当年政务信息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信息综合分析力度,将信息反馈与实地调研有机结合,认真分析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实反映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每年至少要向盟行署办报送2篇以上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盟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盟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盟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9.04.14•【字号】阿署发[2009]30号•【施行日期】2009.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盟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阿署发〔2009〕30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解决盟直部分事业单位人才断档和人才需求矛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6〕65号)及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党发〔2006〕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盟事业单位实际,现就我盟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考核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本意见适用于盟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盟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盟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审核备案和监督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为具有阿盟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少数民族、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大学生优先聘用。

四、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素质关;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维护人事计划的严肃性,加强和改善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推动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结构调整,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潜力。

五、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根据工作需要、空缺岗位的要求和招聘程序进行。

六、盟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求,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前向人事部门申报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岗位数量后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招聘考试。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19
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计划
(一)资源节能
1.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准煤
3.4
2.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
千瓦小时
3047
3.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准煤
3.73
4.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
千瓦小时
3595
5.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亿立方米
0.086
6.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亿立方米
0.0074
7.重点产品能耗
2008年比2007年
增长(%)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综合指标
(一)生产总值(现价)
亿元
141.8
26.9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
5.4
5.9
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元
100.5
30.8
其中:工业增加值
亿元
89
33.3
建筑业增加值
亿元
11.5
15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35.9
20.3
(二)财政收入
亿元
23.2

50
-10.7
(二)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14330
15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5830
15
(三)社会保障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4.2
4
□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万人
5.3
2
□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万人
2.8
3.3
□城镇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万人
2.9
3
□城镇居民最低善盟行政公署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盟长、副盟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盟长、副盟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盟长、副盟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11.04•【字号】阿署发[2010]106号•【施行日期】2010.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盟长、副盟长工作分工的通知(阿署发〔2010〕106号)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经研究,现将盟长、副盟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鲍常青盟长领导盟行政公署全面工作。

文民副盟长协助盟长负责行署常务工作。

分管盟行署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信访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盟人大工委、政协、纪检委,盟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盟国税局、地税局,国家统计局阿拉善调查队。

巴图朝鲁副盟长协助盟长负责政法和民族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盟公安局、司法局、民族事务局、消防支队;联系阿拉善军分区,盟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国家安全局,边防支队、武警支队。

王玉宝副盟长协助盟长负责文化、卫生、科技和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盟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盟科协、文联、红十字会,阿拉善日报社、自治区驻阿盟各新闻单位。

田德志副盟长协助盟长负责工业、国土资源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盟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盟工会,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中盐雅布赖盐化有限公司,阿拉善电业局,盟银监局、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内蒙古第八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阿拉善盟分院。

徐景春副盟长协助盟长负责交通运输和农牧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盟交通运输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办、粮食局、供销社;联系盟气象局、中直粮库、森警大队、农业发展银行,巴彦浩特水文勘测局。

周岩副盟长协助盟长负责服务业和住房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方案的通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27•【字号】阿署办发〔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方案的通知阿署办发〔2016〕50号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经盟行署同意,现将《阿拉善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7日阿拉善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全盟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功能,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16号)、《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3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4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盟实际,制定《阿拉善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本《实施方案》所称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包括由政府投资兴建的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兴建的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设施,各级公立学校所属的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设施(以下统称公共体育场馆设施)。

二、本《实施方案》所称低收费,是指经营管理者本着公益性原则在提供体育场馆及附属设施时收取不高于市场价格的补偿费用,并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价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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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政府系统单位
姓名准考证号部门名称职位名称韩生梁20129090602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科员1
嘎力班20229090902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科员2
侍迈20129090611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科员3
杨甜甜20103031411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科员3
石晓俊10129101527阿拉善盟草原工作站(参公单位)科员
李世泽20129090407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1
王杰20129090112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1
袁俐年20129090713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1
陈苏20129090824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2
郝龙20129090101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2
李耀光20129090526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2
王苏德20129090226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2
邢智斌20129090218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2
张欣20129090827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2
白宇新20129090123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3
田宗宝20129090230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3
包丽婕20129090508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5
高楠20129090816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5
付晓鹏20129090603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6
刘畅20129090702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6
洪雪伟20129090227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7
李长欣20129090119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7
王晓明20129090207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7
张洋20129090410阿拉善盟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7
杨凯10129011116阿拉善盟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1王治国10129100717阿拉善盟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2李玮琳10129070912阿拉善盟环境监察支队文秘
肖源希10129070109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科员
杨亚泽10129010409阿拉善盟金融工作办公室科员
李孟婕10129101916阿拉善盟民族事务局科员
俞璐10129071708阿拉善盟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科员
王亚龙10129010824阿拉善盟农业经营管理站科员
刘钰10129100104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张辉10129100109阿拉善盟审计局科员1
孙波10129101926阿拉善盟畜牧兽医工作站科员
张俊林10129010102阿拉善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公单
位)
科员1
妥铃10129100701阿拉善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公单
位)
科员3
丽翔10129021405阿拉善右旗阿拉腾敖包镇科员2
梁燕10129010927阿拉善右旗阿拉腾敖包镇秘书
陶古苏10229102601阿拉善右旗阿拉腾敖包镇生产干事1陈晓元10129100310阿拉善右旗阿拉腾敖包镇生产干事2
张海燕10129100108阿拉善右旗阿拉腾朝克苏木规划设计工作人员
聂虹10129020704阿拉善右旗阿拉腾朝克苏木科员1
王永刚10129100921阿拉善右旗阿拉腾朝克苏木科员2
赵阳10129021808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计算机管理张大伟10129070818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科员1
富学刚10129100130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科员2
何晓龙10129091216阿拉善右旗教体局科员1
何宇10129071716阿拉善右旗教体局科员2
潘多英10123140220阿拉善右旗教体局体艺
郭金锐10129091301阿拉善右旗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员
张兆鑫10129070126阿拉善右旗林业局科员
胡尔查10229210412阿拉善右旗曼德拉苏木计划生育专干冯晓洁10101133228阿拉善右旗曼德拉苏木科员
赵健10129070706阿拉善右旗曼德拉苏木农牧业生产干事1
郭睿10129100105阿拉善右旗民政局科员辛恬10129091825阿拉善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唐龙财10129010311阿拉善右旗森林公安局塔木素派出

科员
刘骥10129011629阿拉善右旗审计局科员
武海杰10129102218阿拉善右旗司法局科员
杨文瑾10129011625阿拉善右旗统计局科员
珠娜10201480909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翻译
张兰10129020922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科员1
李丹唯10129100828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科员2
徐漠沙10129021601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秘书
冬梅10129011330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文化干事哈苏日娜10129071012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镇科员
贾琦10129022425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镇科员
张玲环10129101510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科员1
周志磊10129091101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科员1
张健10129011430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科员2
南登10201460721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科员3
李伟10129021318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科员
马璐10129020230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科员
花辰10129020401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科员
米诺恒10129021811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科员
孙烨10101161307阿拉善左旗财政局科员
付瑞英10101454208阿拉善左旗超格图呼热苏木科员
张霖涛10129021316阿拉善左旗超格图呼热苏木科员
敖云那生20229090911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科员3
王颖20129090722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科员4
付莉星10126150521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科员1
何婧10129071725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科员1
李丹10129102223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科员1
唐晓黎10129071527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科员1
姚璐10129100818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科员1
李杰10127052015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科员2
张阿萌10129021814阿拉善左旗水务局科员
程鹏飞10101161319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科员1
恩和青格
10229210717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科员2勒
伊希卓玛10201480310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科员2
娜仁花10229210620阿拉善左旗银根苏木科员
陈学宝10129101603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科员1
周梦珂10129091716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科员1
丽楠10129091904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科员2
苏日古嘎10229102410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科员3
魏安琦10129021801阿盟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科员2
高娃10101192927阿盟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科员3
李瑞20129090623阿盟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科员2
韩小雨20129090721阿盟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科员3
黄帆20129090730阿盟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员1
徐创龙10129021312阿右旗森林公安局科员2
范家毓10101442710阿右旗森林公安局巴彦高勒派出所科员2
高扬10101442310额济纳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员
柴文博10129010815额济纳旗财政局科员2
袁青10101390901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民政府会计
张悦10129101813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民政府科员1
徐鑫10129101221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民政府科员2
布音赛10329210930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民政府科员3
姜靓洁10101392817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民政府科员4
焦富兴10101140125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人民政府文秘
多星星10129071929额济纳旗东风镇人民政府财务
焦璇10129021829额济纳旗东风镇人民政府科员1阿拉腾珠

10129011705额济纳旗东风镇人民政府文秘段娜10129011613额济纳旗东风镇人民政府文秘
李娟10101230122额济纳旗哈日布日格德音乌拉镇政

科员2
赵宏10129070628额济纳旗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员1邓世彬10129071519额济纳旗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员2雷宝德10129021129额济纳旗马鬃山苏木政府科员2吕玫10128064728额济纳旗马鬃山苏木政府科员3刘强10129101713额济纳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科员范淑姣10101455812额济纳旗赛汉陶来苏木政府财务王志霞10129022602额济纳旗赛汉陶来苏木政府科员1
孟根巴格那10101392323
额济纳旗森林公安局巴彦宝格德派
出所
科员2
马雨馨10129020928额济纳旗森林公安局巴彦宝格德派
出所
科员3
吴庆钊10129102210额济纳旗审计局科员2孙毅10101188921额济纳旗审计局科员3柴绍楠10129070421额济纳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王辰华10101188524额济纳旗司法局赛汉陶来司法所科员石磊10129091112额济纳旗司法局苏泊淖尔司法所科员杨学成10129101816额济纳旗统计局科员刘龙广10129021820额济纳旗温图高勒苏木政府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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