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不锈钢装饰管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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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 XX/ XXXXX—XXXX

304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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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类和型号 (1)

4 要求 (2)

5 试验方法 (4)

6 检验规则 (5)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在YB/T 5363-2006 《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中牌号为0Cr18Ni9的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的基础上制定的广东省地方标准。

本标准由肇庆新鸿秀金属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肇庆新鸿秀金属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民、黄波、谭育健、黄文胜、梁智、李五一。

本标准2012年月首次发布。

引言

行业标准YB/T 5363-2006 《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对规范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行业的发展的起了很大作用,但在广东的应用也遇到一些问题,如缺少耐腐蚀性能,该标准力学性能指标相对于国外标准偏低等,有必要针对本省的特点制定地方标准。

本标准与YB/T 5363-2006 《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标准的主要差别:

——根据沿海地区气候特点增加了耐腐蚀性能要求;

——按国家标准GB/T 20878更新了钢材的牌号表示方法及化学成分,本标准钢材的牌号及化学成分与美国标准ASTM A276-2010中的304钢材的牌号及化学成分一致;

——抗拉强度改为≥620 MPa;

——屈服强度改为≥310 MPa。

304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304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304(对应国标牌号为06Cr19Ni10)钢材生产的建筑、家具装饰以及其他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焊管(以下简称“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4 金属管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管压扁试验方法

GB/T 103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轮廓法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2957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6461-2002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GB/T 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 11170 不锈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YB/T 5363-2006 装饰用焊接不锈钢管

ASTM A276-2010 不锈钢棒材和型材技术规范(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Stainless Steel Bars and Shapes)

3 分类和型号

3.1 分类

3.1.1 按交货状态分类及代号见YB/T 5363-2006 3.1。

3.1.2 按截面形状分类及代号,见表1。

表1

3.2 规格

3.2.1 外径、边长和壁厚

按YB/T 5363-2006附录A、附录B规定。

注:可根据助用户要求生产其他规格产品,但应在供货合同中规定或在产品标签上明示。

3.2.2 长度

定尺长度为6 m,其他定尺长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3.3 型号标记

外形尺寸,mm

交货状态代号[抛(磨)光状态可省略]

截面形状代号(圆形可省略)

示例:用304钢制造,抛光状态交货,外径为22 mm,壁厚为0.8 mm,长度为6 000 mm的定尺圆管,其标记为:SUS304-22×0.8×6000。

4 要求

4.1 原材料

4.1.1 304钢材(对应国标牌号为06Cr19Ni10)其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单位为质量百分数

4.1.2 钢材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4.2 尺寸允许偏差与外形

4.2.1 外径、边长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单位为毫米

表3(续)

单位为毫米

4.2.2 壁厚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单位为毫米

4.2.3 弯曲度允许偏差

外径或边长小于89 mm 时,弯曲度应不大于1.0 mm/m;外径或边长大或等到于89 mm 时,弯曲度应不大于1.5 mm/m。

4.2.4 长度允许偏差

按YB/T 5363-2006中4.2的要求。

4.2.5 扭转

管材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4.2.6 端头

管材的两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并应平整,不应有毛刺。

4.3 表面质量

4.3.1 钢管的外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裂纹、划伤、折叠、分层、氧化皮和明显的焊边缺陷。

4.3.2 在距离管材1 m以外,目测管材外表面,允许有不影响装饰效果的、轻微的、个别的机械划伤、麻点、凹坑、辊印、螺旋壳纹、伤痕、残留斑点及氧化色等缺陷存在。缺陷深度应不大于0.08 mm。

对于表面缺陷,允许重新抛(磨)光方法或局部抛(磨)光方法修理,但修理后的管材壁厚仍应符合4.2.2有规定。

4.3.3 钢管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单位:μm

4.4 力学性能

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

4.5 工艺性能

应符合YB/T 5363-2006 中5.4的规定。

4.6 耐腐蚀性能

经试验周期为24 h的中性盐雾试验(NSS)后,钢管外观评级应不低于 9 级。

5 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

按GB/T 11170 规定的方法进行。

5.2 尺寸偏差和外形

尺寸偏差用相应分度值的量具测量,外形用感官检验。

5.3 表面质量

表面粗糙度按GB/T 1031 规定的方法检验,测量点不应少于3处。外观用目测检验。

5.4 力学性能

按GB/T 2975规定的方法取样,按GB/T 228 规定的方法检验。

5.5 工艺性能

5.5.1 压扁

按GB/T 246规定的方法进行。外径不天有不大于50 mn的钢管取环状试样外径大于50 mn的钢管取C 型试样。

5.5.2 扩口

按GB/T 242规定的方法进行。

5.5.3 弯曲

按GB/T 244规定的方法进行。

5.6 耐腐蚀性能

耐腐蚀性能按GB/T 10125-1997规定进行试验,按GB/T 6461-2002规定进行评级。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见YB/T 5363-2006 中7.2的规定。

6.2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项目和抽样数量见表7。

表7

6.2.2 判定规则

6.2.2.1 外观逐根判定。

6.2.2.2 标签不合格,则判批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

6.2.2.3 其他项目样品从外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如有不合格项,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如复检仍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

6.2.3 型式检验

6.2.3.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

b)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生产时;

c) 当材料、生产工艺、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时;

d) 当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重大差异时;

e) 成批生产的产品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2.3.2 抽样在出厂合格的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6.2.3.3 型式检验的项目和抽样数量见表9。

表8

6.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合格,则判该批次产品合格;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有如下标志:

a)产品名称;

b)型号标记;

c)企业名称、地址、商标;

d)产品标准号;

e)检验合格标志号。

7.2 包装、运输、贮存

7.2.1 包装

管材应有内包装,内包装必需整洁干燥,管材的一端粘贴合格证,合格证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标志及检查员代号。管材外包装方式和材料由供需双方商定,外包装应牢固,重量和加固形式应符合运输部门的规定。

7.2.2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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