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工作票、操作票及操作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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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及操作监护制度
一、热机操作票填写与注意事项:
1 操作人与监护人一同接受预告操作并复诵,操作票统一编
号,使用时按编号顺序使用。
2 操作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方式亲自填写操作票,一份操作票
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填写操作票必须使用设备双重
名称及正规术语,填写完操作项目应在下方空格处划上终
止符号。
3 操作不得添项票字迹要清楚、工整,严禁并项、漏项、倒
项、。主要用字不得涂改(如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启、停、送等)否则作废,有个别错字需修改时,应用刀片轻
轻刮掉,改后的字清楚可辩。每张操作票的改字不得超过 3个,否则另填新票。
4、作废的操作票应在操作任务栏中盖“作废”章,未执行的
操作票在操作任务栏中盖“未执行”章,并在备注栏内注
明未执行的原因。
5、一个操作任务用多张操作票时,再备注栏内右下角填写“接
下页xxx号”,在第二页及以后各项操作任务栏内填写“承上页xxx号”。
6、操作人写完核对操作票无误后,签名后交监护人,监护人
根据实际运行方式核对操作票无误后,签名交值班负责人
操作票出现问题负同等责任。
7、监护人在操作人完成操作确认无误后,在操作票该项栏做
“√”记号,并记录操作时间,在操作中发生时,必须立
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不准擅自更改工作票,
待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
8、操作票执行完毕,在终止符号上盖上“已执行”章,在执
行过程中因故停止操作在已执行项与未执行项之间横道线
上方盖“已执行”章,下方盖“未执行”章,并在备注栏
内注明中断原因,固定操作票中不准有手写的项目。
9、监护人将执行完的操作票交回值班负责人,汇报操作完毕
值班负责人向值长汇报并记入操作票登记薄中,并记入运
行日志中。
10、已使用的操作票每月由分场装订并审查至少保存三个月
主机(锅炉、汽轮机)启、停操作票应随设备技术档案永
久保存。
二、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热电)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票的质量,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检
修工作票必须把好填写关、审查关、安全措施关、许可开
工关、验收关等。
1、在检修工作以前,由所属班组填写工作票,需填写设备检
修申请单的工作票,就按“值长调度”批准后的项目进行
填写。
2、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一式两份,签发时应将
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工作票也可由工
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签发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由
工作负责人送交运行班长。
3、如果几个工作班按规定填用一张总的工作票,工作负责人
一栏应填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专业专工以上的人员担
任)。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负责人的那一项工作内
容之后。不得随意涂改,工作票应工作签发人和工作负责
人亲自填写,不准代写签名。
4、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
开工前一小时送交运行班长,由运行班长对工作票全部内
容进行审查。
4-1 审查工作票措施是否完善,工作负责人是否胜任,是否需办理动火工作票,需检修自理的措施应注名检修自理。 4-2工作票面整洁,字迹清楚工整。
4-3工作内容填写详细、清楚,设备使用双重编号,工作地点明确。
4-4主要用字不得涂改(如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停、启、送等)个别字填写涂改应盖上自己的印章,一张工作
票最多允许两处涂改,否则作废。
5、作废的工作票应在工作内容栏内盖“作废”章,在接票人
处签名;未执行的工作票应在工作内容栏盖“未执行”章
在接票人处签名,并在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处注明未执行的原因。
6 运行值班人员补充安全措施栏,如无补充措施时,应在本
栏内填写“无补充”字样,不得空白。审查发现问题,应
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重要遗漏
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7、审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上收到时间,在接票人处签名
在工作票登记薄上进行登记。
8、根据工作票开工计划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
值长意见,由班长在适当时候布置运行值班人员执行工作
票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应由班长或司炉、司机监护执
行。
9、安全措施中如需由电气值班人员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时,热
机运行班长应填写停电联系单,送电起运行班长以布置和
执行断开电源措施;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施完成时间,
执行人签名后,将停电联系单退给热机运行班长并做好记
录。如电气和热机为非集中控制,措施执行完毕,填好措
施完成时间,执行人签名后可用电话通知热机班长,并在
联系单上记录受话的热机班长姓名,停电联系单可保存在
电气运行班长处备查,热机运行班长接到通知后应做好记
录。
10、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应报告运行班长,经运行班长了
解执行情况无误后,联系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
11、工作票填写完毕,工作票签发人应详细审查,确认工作
内容明确,安全措施完善后方可签名,由工作负责人一起
交给运行班长或值长办理开手续。
12、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共
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
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检查
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
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开
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现场。
13、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
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
下达开工命令。
14、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
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并经双方同意。
15、检修工作人员必须持工票工作,严禁无票工作。
16、运行人员在发现下列情况时,有权停止检修人员工作,
并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
17-1检修人员未办工作票,开工检修。
17-2 发现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有严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