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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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监督
的思考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把落实谈话制度作为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有效方式和加强党内监督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纪委常委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两年来,共与新任领导干部谈话42人次,与乡镇及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话212人次,充分发挥了纪委对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教育监督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明确谈话对象,保证谈话的全面性
为保证谈话覆盖面,在谈话对象上我们确定以下三个层面作为重点:一是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教育谈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提前打招呼,早打“预防针”;三是与有群众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敲警钟。在谈话
形式上,坚持随时谈与集中谈相结合的方式,对新提拔的或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随时提拔、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谈话,与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每年选择适当时机集中谈话。
二、确定谈话内容,提高谈话的针对性
为使谈话教育做到有的放矢,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确定谈话内容。
1、与新提拔干部的任前谈话,侧重以教育为主,有针对性地提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通过谈话,使他们明确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什么可以做,怎么做;什么不能做,做了将会受到什么追究,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2、与群众有反映、经调查核实尚构不成党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警示谈话,主要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帮助谈话对象从思想深处挖根源、找原因、论危害,制定自纠措施,并限时整改,使其在感受到党内监督力量的同时,也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爱护。
3、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集中教育谈话,在谈话内容的确定上,注重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注重与全县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相结合。结合每个单位在全县经济发展中所处的位置,围绕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教育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的思想观念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二是注重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相结合。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对谈话对象及所在单位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使其明确责任,采取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三是注重与年度内上级廉洁自律新规定、新要求相结合。中央、省、市每年都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新的要求和规定,在谈话中及时把这些新规定向谈话对象进一步明确提出,使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四是注重与谈话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相结合。依据在年度考核和廉政测评中发现的谈话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情况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应注意的其他问题,及时提醒、告诫,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谈话程序,确保谈话的实效性
为保证谈话教育效果,集中教育谈话严格按六个步骤分步实施:一是将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进行合理分组。在分组中掌握以下原则:相对职权较大和群众反映的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分组谈;乡镇和管理职能较大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副书记分组谈;其他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