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质量投诉索赔处理规定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信诚培训网

顾客质量投诉索赔处理规定

为了确保顾客质量投诉(索赔)迅速处理,使质量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纠正和预防,尽快消除不良影响,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销售部接到顾客投诉(电话或传真)时,重大质量问题一小时内,一般质量问题四小时内应向总经理通报、同时填写《信息联络处理单》联同顾客的投诉资料(样品、传真、图纸等)两份,一份交主管副总经理处理,一份交质量部。

二、主管副总经理接到客户投诉,在《信息联络处理单》接受栏签署处置意见,一小时内按下列分类原则指派部门展开调查。

1.数量差错:混装质量问题交生产部负责调查;

2.型号差错:错漏检、包装破损、外观质量问题,由质量部负责调查;

3.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由技术部负责调查。

三、接单后,受指派部门在副总经理指导协调下,对顾客投诉问题展开调查,两小时内对不清楚的问题或要求(若遇下班,顺延至第二日早晨)与顾客联络沟通,进一步了解顾客愿望,同时就调查进展情况与顾客沟通。

在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部门应全力配合调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调查。调查完成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应出具报告,上报副总经理确认,副总经理认为调查结果未反映客观事实时退回调查部门重新调查。

四、调查完成后,副总经理应根据报告中的原因分析,责任界定,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与责任部门对拟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沟通,达到共识。五、质量分析会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接到参会通知的相关部门主管和责任人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