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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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为搞好教师继续教育,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以下培训制度。
1.建立继续教育领导机构,做好继续教育组织、管理、总结、表彰等工作。
2.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由教导处组织实施,制定出继续教育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各在职教师根据学校计划,订出切实可行的个人学习计划。
3.各项基本技能的辅导教师,认真备好每一次讲座,定期检测参训教师各项职业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4.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函授、自考或成人高考等。
5.全体教师在园内(包括办公室、备课室)上课、开会、教研、打电话等等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
6、每周固定2小时(周五下午4:20—6:20)为专门开展职业基本技能培训活动时间,其余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7.凡应接受基本技能培训的教师,必须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每一次讲座并认真做好记录。
8.凡应接受基本技能培训的教师,应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并做好记录,写好心得体会。
9.每位教师每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文章1至2篇,交参赛论文1篇,优质教案1篇。
10.加强教学教研,上好教研课、观摩课,并做好听课、评课记录,以便正确折算继续教育学时。
11.凡应接受基本技能培训的教师,必须完成《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相应学时,并按时到教导处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12.奖惩措施:
(1)对各项基本技能在省、市、县检测考核验收中合格的教师,幼儿园将给予奖励。
(2)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大专学历;教育教学论文发表、获奖;参加各类赛课、比赛获奖;幼儿园将给予奖励。
(3)各项基本技能在省、市、县检测、考核、验收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不能评为任何级别的先进,不能晋升职称。
(4)对无故不参加基本技能培训学习,缺少讲座记录,拖欠作业,未完成学时数,幼儿园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5)参加基本技能考试连续两次补考不合格者,则视为不合格教师,幼儿园将让其停课培训五项基本技能,其停课培训期间,停发一切园发经费。停课一期仍不能过关者,幼儿园将采取组织措施,请示上级将其调离本园。
孝南区直机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