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面试宝典终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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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准备资料
第一部分:考核内容
一、自我介绍
三位面试官,早上好!非常感谢三位前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们后辈提供考核面试和指点。同时我也很高兴能参加今天的面试,我的实习证号……。
(各位大状结合自己的情况谈)
2、假如我们三人是你的当事人,请你用2分钟时间介绍你的律师事务所。答:
二、面试题目:
1、在这实习的一年中你学到了什么?
答:通过一年的实习,协助指导老师处理诉讼案件、执行案件、起草法律书等工作,基本上掌握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及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的要求。但本人觉得,实习期间所接触的只是常规性的法律事务,还需在日后的工作与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民事诉讼及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提高从事法律事务的综合能力。
2、转正执业后你有何打算?
答:转正执业后,继续在律师行业奋斗,通过不断的学习以及诉讼经验与技巧的不断积累,争取在3-5年内将自己的业务能力与水平提升到更高的高度;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律师。
3、执业后律师不能做什么?
秘密及个人隐私;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
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③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④律师不得以不正当手续承揽业务;⑤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⑥律师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⑦律师不得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⑧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4、若现在有10多个市民告政府你如何处理?
答:首先应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其次应详细了解案件,评估风险;结合自己的专长,决定是否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应着力于化解矛盾纠纷,帮助争议各方选择合法、适当、平和与稳妥的争议解决路径和方式。倡导调解解决纠纷。
律师不鼓动、不参与群体性案件当事人或其代表人、代理人的上访活动。不得参与或建议当事人以违反社会治安、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等手段促使案件的解决。
对于代理涉及
5、你对律师执业有何规划?你如何看待这个行业的发展?
答:1)、实习期间虽然协助指导老师处理了一些诉讼及非诉业务,但积累的诉讼经验及诉讼技巧还是很有限。拿到执业证后,在1-2年内先做授薪律师,通过参与更多的诉讼业务积累更多的诉讼经验,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再独立执业。(2)、律师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
6、谈谈你对党的“三个至上”的了解?
答: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保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
三、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履行好司法职能
7、律师协会对老师的处罚有那些;
答: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会员资格!
8、那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1)婚姻、继承案件;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同时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9、请你说说“八不准”?
答:1)、不准私自收案、收费;
2)、不准泄露案件秘密和个人隐私;
3)、不准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
4)、不准与办案人员有不正当交往;
5)、不准故意提供伪证;
6)、不准侵害受委托人权益;
7)、不准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表达诉求;
8)、不准参入非法活动。
10、请你说说律师所收费的两种价格方式?
答: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方式;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为:(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代理国家赔偿案件;(4)担任刑事案件各当事人的案件;(5)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1、请你说说律师所收费的收费方式?
答、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采用计时收费的,在结案后,律师事务所必须向委托人出具工作清单。
12、请你谈谈异地办案差旅费?
答: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如需变更的,律师所应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13、请你谈谈律师、律师所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介绍自己、推广自己?
答、1)、可以通过文字作品、研讨会、简介等方式以及普及法律,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
2)、提倡、鼓励律师、律师事务所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14、请你说说律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招揽业务;
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专业能力;
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得荣誉等;
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1)、不得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2)不得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的;
3)不得借助行政机关或业务管理部门的权力,或通过与某机关、部门联合设立某种形式的机构而对某地区、某部门、某行业或某一种类的法律事务进行垄断的;
4)不得故意诋毁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声誉、争揽业务的;
5)不得无正当理由,以在规定收费标准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的;
6)不得采用给予客户或介绍人提取案件介绍费或其它好处的方式承诺业务的;
7)不得故意在当事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的;
8)不得利用律师兼有其他身份影响承办业务正常处理和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