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探测和管理调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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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探测和管理调查研究报告
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被称为城市的“血管”、“神经”和“生命线”。

准确掌握城市地下管线空间位置和翔实数据,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是抗震、防灾和避免管线事故的需要,是保证城市人民正常生产、生活和城市发展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和动态管理工作,近期,市建委组织力量对市区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和动态管理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了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xx至xx年,由市政府组织、市建委牵头、市城建档案馆具体承办,开展了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各种管线的平面位置、埋深、走向、规格、材质、管径及地上建筑物、道路、绿地等情况的数据、图表,全部输入数据库,并由二维平面显示提高到三维立体显示,地下管线排列的层次从各个角度清楚可见。

至xx年7月,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共录入地形图2400多幅,共形成地下管线图2600幅,共录入地下管线总长2497公里,其中:电力125公里、热力230公里、天然气200公里、供水400公里、雨水230公里、污水250公里、路灯230公里、交警30公里、网通450公里、联通100公里、有线电视252公里。

(二)健全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和动态管理机制。

xx年,市城建档案馆组建了专业测量队伍,并取得国家丁级测绘资质,配备了静态
全球定位仪、全站仪、水准仪、探管仪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车辆,对城市地下管线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标准化、动态更新资料入库、系统运行与维护。

近xx年来,坚持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力、热力、天然气、供水、雨水、污水、路灯、交警、网通、联通、有线电视等11种地下管线进行跟踪探测。

目前,动态探测范围覆盖市中心区和两个开发区,并向东至延伸华能电厂、向南由江家寨立交桥延伸到温泉镇大部,向西南延伸到鹿道口,向西延伸到张村镇驻地以西。

协调接收了供水及天然气两种地下管线的档案资料。

坚持及时更新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较好保证了地下管线数据信息的完整、准确。

(三)完善了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的法规依据和程序。

xx年12月31日,市政府颁布《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由市建委负责本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市城建档案馆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工作程序,即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在开挖前必须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地下管线工程资料移交协议;在地下管线敷设后、覆土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市城建档案馆进行竣工测量;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5日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竣工档案。

并专门印制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移交协议》和《地下管线工程开工登记》等工作文本。

xx年1月,建设部以第136号令颁发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开始有了全国性的管理依据。

同年5月,市建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意见》,将市城建
档案馆列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了对城市道路挖掘的监督管理。

市城建档案馆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单位的地下管线档案移交工作。

(四)积极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和利用服务。

自xx年开始,市城建档案馆充分利用收集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积极为城市规划、重点工程建设、路网布局和管网改造等提供真实可靠资料和数据支持。

并专门建立了《地下管线资料查询登记》,购置了绘图仪、大型复印机、扫描仪等专用设备,方便社会查询、利用。

在市区城南河改造、青岛路改造、国际展览中心、恢复改造大操场、世昌大道改造、悦海公园和悦海花园小区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先后为相关设计、建设和施工单位提供了大量地下管线综合图、断面分析图、电子数据图等地下管线信息资料,为设计、施工、管理等各环节提供了可靠依据和快速便捷的服务,节省了大量人力和开支,避免了不必要的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

至xx年7月,共接待社会各界查询人员825人次,利用各类管线图4500多张。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私下建设工程较为严重。

目前,大多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线单位)未到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开工登记、签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移交协议和提请竣工测量,导致市城建档案馆无法获得地下管线开工、竣工时间和工程进度等信息,使动态跟踪测量处于十分被动状态。

特别是部分材质(橡塑等)管线铺设后,无法使用探管仪进行探测,造成地下管线数据库信息资料部
分缺失。

各管线单位废弃地下管线,也未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相关资料。

造成许多新建、改建地下管线工程和废弃地下管线不能及时录入地下管线管理系统,直接影响了地下管线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管线单位不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目前,除市水务集团和港华燃气公司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自来水和天然气两种管线工程部分档案外,其余10种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均未按规定移交。

而且,在各管线单位中,除市水务集团和港华燃气公司具备地下管线探测技术外,其他单位均不具备地下管线空间位置探测能力,管线档案也无统一管理,造成管线单位对自身“家底”不清。

(三)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查询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目前尚未形成对调阅资料的强制性措施,在大多管线工程和一般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未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而采取盲目施工、探点试挖等手段,不仅造成大量经济和时间损失,而且导致地下管线挖断、爆裂等各种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四)相关法规体制建设与宣传亟需加强。

《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后宣传力度不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管线单位对有关法规规定认识不足,了解不多,理解也不深。

同时,《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出台较早,尚未制定处罚条款,建设部《办法》虽然制定了相关处罚
规定,但在实际管理中,对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建设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或违章建设的管线工程,尚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无法保障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和已经形成事实的管线工程的竣工测量。

(五)管线探测和动态管理的范围、手段和措施跟不上。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建成区范围不断扩大,城市地下管线建设不断扩展,而市城建档案馆在技术力量、探测设备、软件系统、交通工具等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随着工业新区、新区等园区的开发建设,未能将其及时纳入探测和动态管理范围。

三、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和动态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管理程序建设。

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程序,加大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接收力度,确保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及时、完整准确。

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先到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开工登记,并签订地下管线工程资料移交协议。

2、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G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3、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须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向预验收。

4、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单位须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管线单位须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5、管线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
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6、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7、市城建档案馆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录入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二)强化动态探测能力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要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并加强培训学习,全方位提高专业探测能力与水平。

要完善有关设施装备,在原有静态全球定位仪基础上,添置目前国内外广泛使用的动态实时全球定位仪,提高测量精度和野外作业效率。

要升级改造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鉴于目前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更新换代迅速以及地下管线数据获取量增大,原系统对地理空间数据的处理、分析、管理功能明显不足,因此要抓紧对现有系统进行必要升级改造,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树立超前意识,增加地形图录入,提高系统适应能力。

通过强化动态探测能力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解决地下管线档案动态管理范围与城市发展速度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步将工业新区、新区、工业区等新开发区域纳入地下管理档案动态管理范围。

(三)强化档案信息查询管理。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须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避免因盲目施工而引发停水停
电、通讯中断、燃气泄露、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强化协调机制建设。

地下管线探测和动态管理涉及到规划、建设、市政、勘察测绘、城建档案、施工企业、产权单位等众多部门,涉及到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诸多行业,必须加强协调、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目前,市城建档案馆要加强与各级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的协调,争取在各行政审批环节上共同把好申报登记关,从源头上禁止私自开挖、改线、迁线等现象。

要加强与建设、施工、测量和管线单位的协调与沟通,积极争取各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五)强化依法管理。

一是加大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线单位将履行有关法律规定变成自觉行为。

据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抓紧草拟《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待正式颁布后,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工作,力求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理解和支持的浓厚氛围。

二是修订《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管理经验,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将查询、告知、移交、预验收、动态管理、责任等制度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等相关环节,进一步强化对地下管线建设的有效制
约和处罚措施,使管理办法更强有力、更具操作性。

三是加强对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监督、监察。

强化从工程建设源头到地下管线档案形成全过程的管理,经常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综合执法检查活动,并把地下管线探测和动态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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