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摘要煤矿是国家重点行业之一,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然而,煤矿工作环境危险,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职业卫生现场评估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煤矿工人健康也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研究,总结了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的办法,帮助煤矿管理部门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有效提高煤矿工作环境的安全水平。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评估目的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是为了明确煤矿工作环境的安全状况,即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评估内容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的评估2.生产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状况评估3.生产作业风险评估4.安全教育和培训评估评估方法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方法包括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两种方法。
定性评估是通过分析煤矿工作环境、劳动场所设施设备、劳动操作规范等方面,对煤矿安全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和安全风险分析。
定量评估是通过对生产作业条件、安全设施设备、工作场所环境和工艺参数等进行定量测量,利用专业的评价工具进行数据分析,从客观角度反映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水平。
职业卫生现场评估评估目的职业卫生现场评估是为了明确煤矿工人工作环境的卫生状况,检验职业健康防护措施的合理性,为煤矿健康管理提供依据。
评估内容职业卫生现场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2.职业防护措施评估3.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4.职业健康教育评估评估方法职业卫生现场评估方法包括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
定性评估是通过实地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的情况,分析和判断工作环境对工人健康的危害状况。
定量评估则是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结合专业设备和检测仪器对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进行定量评估。
结语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和职业卫生现场评估是煤矿安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两个环节。
煤矿管理部门必须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11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规定,促进煤矿安全装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是依据本办法对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分析控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技术装备(设施)、职业卫生、人的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等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的综合评定。
第三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煤矿,生产煤矿每年应评估一次。
有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扩建等)的生产煤矿,只对非建设区域进行评估。
第二章评估方式第五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工作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现场评估工作委托相关机构(单位)实施。
第六条受托开展现场评估的机构(单位)要合理安排现场评估工作,制定现场评估工作方案和月度工作计划。
评估方案要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月度工作计划要征求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意见。
第七条现场评估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应当场告知煤矿企业。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随时向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分局在核实后按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现场评估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计分:(一)现场评估分为安全生产保障、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系统、防治瓦斯、综合煤尘、防灭火、监测监控系统、防治水、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职业卫生、紧急避险系统、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20个专项,各专项满分100分。
专项中小项扣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扣完本小项分数为止。
(二)现场评估满分为1000分,各专项按权重系数折算得分(取小数点后一位数),合计得分为现场评估得分。
(1)安全生产保障:权重系数为0.5;(2)采煤:权重系数为0.7;(3)掘进:权重系数为0.7;(4)机电:权重系数为0.7;(5)运输:权重系数为0.7;(6)通风系统:权重系数为0.5;(7)防治瓦斯:权重系数为0.5;(8)综合防尘:权重系数为0.5;(9)防灭火:权重系数为0.5;(10)监测监控系统:权重系数为0.5;(11)防治水:权重系数为1.0;(12)压风自救系统:权重系数为0.2;(13)供水施救系统:权重系数为0.2;(14)职业卫生:权重系数为0.7;(15)紧急避险系统:权重系数为0.5;(16)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权重系数为0.5;(17)安全培训:权重系数为0.2;(18)应急救援:权重系数为0.2;(19)人员定位系统:权重系数为0.2;(20)通讯联络系统:权重系数为0.5。
2013年《山东煤矿安全与 职业卫生评估办法》
鲁煤监安监〔2013〕69号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的通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属矿业集团: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7 号)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260号)等法规,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相关专家及安全监察人员,对《山东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2013 年度的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委托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承担。
现场评估从6月初开始,11 月底结束。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制定现场评估方案和月度工作计划后,要及时与相关煤矿企业和监察分局沟通。
二、认真学习《办法》,积极开展全面对标自查整改。
今年的《办法》调整较大,部分专业增加内容较多,评分标准也进行了细化。
各煤矿企业要迅速组织学习宣贯《办法》,全面开展对标试套。
三、现场评估时,矿井的主要生产系统、机房、硐室全覆盖评估。
大中型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探放水施工作业点评估覆盖率不少于60%;45万吨及以下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探放水施工作业点全部覆盖。
四、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评估中发现隐患的整改,要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整改隐患。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日常检查中,要加强隐患整改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013年5月8日山东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促进煤矿安全和职业卫生水平的提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依据本办法对煤矿重大危险源分析控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技术装备(设施)、职业卫生、人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等,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法进行综合评定。
山东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
(5)安全对策措施;
(6)应急措施;
(7)评估结论。
4.企业对所属矿井的重大危险源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10
未按规定进行评估扣10分,未按评估报告进行监控扣5分,未备案扣3分;
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七
劳动定员:
必须制定劳动定员标准,按标准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按规定及时备案。
其它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说明:煤矿必须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缺一证或证照失效,扣100分。
表2
采煤评估表
序
号
评估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办法
一
开采设计及冲击地压防治管理机构:
1.采区设计、特殊开采设计、提高开采上限和开采冲击地压煤层设计的内容、审批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
6.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明确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井次数、带班个数,建立交接班、公示和档案管理。
8.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标准、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
2.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内容一处缺少或不符合规定扣2分;未坚持每两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复审的,一次扣2分(规程扣完10分为止)。
3.未设立专门防冲机构的,扣20分;未配备专职防冲副总工程师的,扣10分;未成立专职防冲队伍的,扣10分;防冲机构和防冲队伍不能满足防冲工作需要,每缺一人扣2分。未按规定编制防冲实施细则和防冲规划的扣20分,未履行报批备案程序的,一项(次)扣5分;防冲实施细则和规划内容不完善的,一处扣2分。未按规定装备微震监控系统和其他防冲监测装备的,扣20分;微震监控系统不能监测全矿井范围的,扣10分。未开展年度防冲计划专家论证的,扣20分;防冲重点区域采煤工作面开工前未进行冲击地压危险分析或专家论证的,一处扣5分,内容不完善的,一处扣2分。未有效履行防冲设计、防冲实施细则和防冲规划的,一处(次)扣2分。未按规定进行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落实防冲措施的,一处(次)扣2分。年度内采掘工程布局不合理造成新增不利于防冲工作的孤岛等煤柱的,一处扣3分。
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范本(2篇)
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范本一、背景介绍煤矿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强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范本。
二、组建职业卫生管理团队为了有效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应当组建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职业卫生专家、安全工程师、职业健康监护人员等,并负责制定、实施和评估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三、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通过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监测,掌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时数据,及早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问题。
职业健康监测体系应涵盖职业卫生、职工健康档案、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全面有效地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工作。
四、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确保职工在作业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
在煤矿生产场所设置合适的通风设备、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加强职业卫生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以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五、加强职业卫生培训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水平,使他们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学会判断和应对职业卫生风险。
培训内容应涵盖职业卫生基础知识、职业病防护技术、个人卫生习惯等方面,形式可以包括讲座、培训班、培训资料等多种形式。
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益,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流程和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考核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七、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宣传煤矿企业应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职工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可以通过宣传册、宣传展板、宣传视频等形式,向职工普及职业病的危害性和预防方法,强化职业卫生意识,为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八、建立职业卫生投诉举报渠道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投诉举报渠道,鼓励职工积极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卫生问题。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规定,促进煤矿安全装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是依据本办法对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分析控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技术装备(设施)、职业卫生、人的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等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的综合评定。
第三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煤矿,生产煤矿每年应评估一次。
有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扩建等)的生产煤矿,只对非建设区域进行评估。
第二章评估方式第五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工作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现场评估工作委托相关机构(单位)实施。
第六条受托开展现场评估的机构(单位)要合理安排现场评估工作,制定现场评估工作方案和月度工作计划。
评估方案要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月度工作计划要征求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意见。
第七条现场评估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应当场告知煤矿企业。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随时向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分局在核实后按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现场评估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计分:(一)现场评估分为安全生产保障、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系统、防治瓦斯、综合煤尘、防灭火、监测监控系统、防治水、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职业卫生、紧急避险系统、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20个专项,各专项满分100分。
专项中小项扣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扣完本小项分数为止。
(二)现场评估满分为1000分,各专项按权重系数折算得分(取小数点后一位数),合计得分为现场评估得分。
(1)安全生产保障:权重系数为0.5;(2)采煤:权重系数为0.7;(3)掘进:权重系数为0.7;(4)机电:权重系数为0.7;(5)运输:权重系数为0.7;(6)通风系统:权重系数为0.5;(7)防治瓦斯:权重系数为0.5;(8)综合防尘:权重系数为0.5;(9)防灭火:权重系数为0.5;(10)监测监控系统:权重系数为0.5;(11)防治水:权重系数为1.0;(12)压风自救系统:权重系数为0.2;(13)供水施救系统:权重系数为0.2;(14)职业卫生:权重系数为0.7;(15)紧急避险系统:权重系数为0.5;(16)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权重系数为0.5;(17)安全培训:权重系数为0.2;(18)应急救援:权重系数为0.2;(19)人员定位系统:权重系数为0.2;(20)通讯联络系统:权重系数为0.5。
煤矿安全评价方法及程序范本(2篇)
煤矿安全评价方法及程序范本煤矿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由于其高风险性质,特别重视煤矿安全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煤矿安全评价的方法及程序,提供一个范本。
以下是我们将要介绍的内容:1. 安全评价目的及重要性2. 煤矿安全评价方法3. 煤矿安全评价程序范本一、安全评价目的及重要性煤矿安全评价是为了评估煤矿的安全状况以及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
煤矿安全评价的重要性在于提前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防范,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提高工作效率。
二、煤矿安全评价方法1. 行业标准化方法:煤矿安全评价可以参照行业相应的标准化方法,例如《煤矿安全评价规程》等。
这些方法是经过专家组织和工作经验总结的,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通过采用标准化方法,可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 系统评价方法:煤矿安全评价可以采用系统评价的方法,综合考虑煤矿的各个方面因素。
系统评价方法可以涵盖煤矿的设施设备、技术管理、作业操作等方面,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 专家评价方法:煤矿安全评价可以请专家组成评估组进行评价。
专家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对煤矿的安全状况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
通过专家评价,能够发现并解决隐患,提高煤矿的安全性。
三、煤矿安全评价程序范本煤矿安全评价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准备工作、实地考察、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
1. 准备工作:确定评价的范围和目标,制定评价方案,确定评价的时间和地点,组建评价团队,并准备相关的评价工具和文件。
2. 实地考察:评价团队根据评价方案,对煤矿进行实地考察。
评价团队应该对煤矿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作业操作等方面进行仔细观察,采集相关的数据与信息。
3. 数据分析:评价团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
分析可以采用统计方法、专家判断等多种方式。
评价团队需要对煤矿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列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4. 报告撰写: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评价团队撰写评价报告。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方法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方法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之一,但随着煤炭行业的快速进展,煤矿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煤矿作为一种高危行业,每年都会发生浩繁的安全事故。
为了保障矿工和煤矿的安全,煤炭企业需要对其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进行评估,以识别出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实行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煤矿的安全评估是指对矿井相关设施及管理制度的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识别并削减潜在的不安全或安全隐患。
评估的过程需要一系列的步骤:首先,需要对矿井所在地的环境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管理的必要性;其次,对矿井设备和设施的完备性、维护和更新状态进行检查和评估;最后,对矿区管理和矿工操作中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评估和掌控。
评估结果应当包括方法的缺点、改进建议及风险评估报告等。
为了更好地评估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可以采纳以下方法:一、检查矿井设备及设施检查矿井的设备和设施,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防火设施、瓦斯检测设备、通风系统设备、水力设备、矿坑地质、道路交通等。
对排出故障可能的设施进行维护,并对训练及体力等方面予以辅导。
二、检查操作人员对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进行检查,包括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和职业培训情形等。
对于技术水平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规范操作的人员,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引导。
三、审查管理制度审查矿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实施意识,管理人员的资质、本领及负责任情况,以及煤矿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定期进行演习,监督模拟灾祸情况,让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应对危机的本领。
四、评估职业卫生现场评估煤矿现场的职业卫生情况。
这需要从微观上入手,进行采集、分析样品和数据等,分析和评估矿工的职业健康情况,识别出职业病危害因素。
此外,职业卫生的保障,在确保矿业安全的同时,还需要做好职业卫生环保方面的工作,同时关注矿工的心理健康,避高兴理因素对工作造成的影响。
五、标准化评估对煤矿的安全管理与管控采纳标准化评估方法。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订:XXXXXXXX20XX年XX月XX日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简易版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简易版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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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规定,促进煤矿安全装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是依据本办法对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分析控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技术装备(设施)、职业卫生、人的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等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的综合评定。
第三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煤矿,生产煤矿每年应评估一次。
有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扩建等)的生产煤矿,只对非建设区域进行评估。
第二章评估方式第五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工作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现场评估工作委托相关机构(单位)实施。
第六条受托开展现场评估的机构(单位)要合理安排现场评估工作,制定现场评估工作方案和月度工作计划。
评估方案要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月度工作计划要征求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意见。
第七条现场评估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应当场告知煤矿企业。
《山东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之欧阳歌谷创编
鲁煤监安监〔2013〕69号欧阳歌谷(2021.02.01)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山东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的通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属矿业集团: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7 号)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260号)等法规,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相关专家及安全监察人员,对《山东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2013年度的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委托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承担。
现场评估从6月初开始,11 月底结束。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制定现场评估方案和月度工作计划后,要及时与相关煤矿企业和监察分局沟通。
二、认真学习《办法》,积极开展全面对标自查整改。
今年的《办法》调整较大,部分专业增加内容较多,评分标准也进行了细化。
各煤矿企业要迅速组织学习宣贯《办法》,全面开展对欧阳歌谷创编 2021年2月1标试套。
三、现场评估时,矿井的主要生产系统、机房、硐室全覆盖评估。
大中型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探放水施工作业点评估覆盖率不少于60%;45万吨及以下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探放水施工作业点全部覆盖。
四、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评估中发现隐患的整改,要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整改隐患。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日常检查中,要加强隐患整改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013年5月8日山东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促进煤矿安全和职业卫生水平的提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规定,促进煤矿安全装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是依据本办法对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分析控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技术装备(设施)、职业卫生、人的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等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的综合评定。
第三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煤矿,生产煤矿每年应评估一次。
有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扩建等)的生产煤矿,只对非建设区域进行评估。
第二章评估方式第五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工作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现场评估工作委托相关机构(单位)实施。
第六条受托开展现场评估的机构(单位)要合理安排现场评估工作,制定现场评估工作方案和月度工作计划。
评估方案要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月度工作计划要征求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意见。
第七条现场评估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应当场告知煤矿企业。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随时向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分局在核实后按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现场评估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计分:(一)现场评估分为安全生产保障、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系统、防治瓦斯、综合煤尘、防灭火、监测监控系统、防治水、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职业卫生、紧急避险系统、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20个专项,各专项满分100分。
专项中小项扣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扣完本小项分数为止。
(二)现场评估满分为1000分,各专项按权重系数折算得分(取小数点后一位数),合计得分为现场评估得分。
(1)安全生产保障:权重系数为0.5;(2)采煤:权重系数为0.7;(3)掘进:权重系数为0.7;(4)机电:权重系数为0.7;(5)运输:权重系数为0.7;(6)通风系统:权重系数为0.5;(7)防治瓦斯:权重系数为0.5;(8)综合防尘:权重系数为0.5;(9)防灭火:权重系数为0.5;(10)监测监控系统:权重系数为0.5;(11)防治水:权重系数为1.0;(12)压风自救系统:权重系数为0.2;(13)供水施救系统:权重系数为0.2;(14)职业卫生:权重系数为0.7;(15)紧急避险系统:权重系数为0.5;(16)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权重系数为0.5;(17)安全培训:权重系数为0.2;(18)应急救援:权重系数为0.2;(19)人员定位系统:权重系数为0.2;(20)通讯联络系统:权重系数为0.5。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一、引言煤矿安全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职工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煤矿安全工作标准化,制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以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评分办法的内容。
二、考核评级办法1.考核对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私营煤矿等各类煤矿企业。
2.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的健全程度。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
包括煤矿的安全生产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方面的情况。
(3)人员培训和岗位技能的情况。
包括煤矿的人员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等。
(4)应急管理的能力。
包括煤矿的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应急管理的效果等。
(5)事故处理情况。
包括煤矿的事故处理记录、事故处理结果等情况。
3.评级标准(1)优秀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2)良好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大部分达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少部分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3)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略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4)不合格级:在以上各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或多项远低于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
三、评分办法1.评分基准根据以上的考核内容和评级标准,对煤矿的安全质量进行评分。
评分基准如下:(1)优秀级:95分及以上。
(2)良好级:85-94分。
(3)合格级:75-84分。
(4)不合格级:75分以下。
2.评分方法根据考核内容,设定相应的评分依据,并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方法如下:(1)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根据制度的健全程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2)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根据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等进行评分,最高为20分。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2020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2020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业规范、规定,促进煤矿安全装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是依据本办法对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分析控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技术装备(设施)、职业卫生、人的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等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进行的综合评定。
第三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煤矿,生产煤矿每年应评估一次。
有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扩建等)的生产煤矿,只对非建设区域进行评估。
第二章评估方式第五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工作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现场评估工作委托相关机构(单位)实施。
第六条受托开展现场评估的机构(单位)要合理安排现场评估工作,制定现场评估工作方案和月度工作计划。
评估方案要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月度工作计划要征求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意见。
第七条现场评估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应当场告知煤矿企业。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随时向辖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分局在核实后按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现场评估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计分:(一)现场评估分为安全生产保障、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系统、防治瓦斯、综合煤尘、防灭火、监测监控系统、防治水、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职业卫生、紧急避险系统、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20个专项,各专项满分100分。
现场安全评估制度范本(3篇)
现场安全评估制度范本现场安全评估制度对于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它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是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下面是一份现场安全评估制度的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现场工作场所的安全评估工作。
第三条现场安全评估是指对现场工作场所进行系统评估,识别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的工作。
第四条现场安全评估工作的目标是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并提高现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现场安全评估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现场工作场所的负责人负责配合和落实。
第六条现场安全评估应遵循科学、客观、全面的原则,评估结果应真实、准确、可靠。
第七条现场安全评估工作应与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相互协调。
第八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现场安全评估工作程序第九条现场安全评估应按照计划执行,定期、不定期进行。
第十条现场安全评估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现场安全评估的步骤包括:确定评估对象、搜集资料、现场勘查、评估分析、编制评估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二条现场安全评估报告应由评估小组负责编制,报送给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同时抄送给相关责任部门。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评估应包括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事故隐患的识别、工作流程的安全性评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评估等内容。
第十四条评估小组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现场工作场所进行评估,评估记录应做到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章评估结果的处理和改进建议的落实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应明确改进措施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规定改进措施的时间节点。
第十七条责任部门应及时制定详细的改进措施方案,并抄送给企业安全生产部门。
模版1XX煤矿-评估报告范文
模版1XX煤矿-评估报告范文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现场评估报告DegreeofCoalMineSafetyandOccupationalHealth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SafetyTechnologyCenterofShandongCoalMineSafetySuperviionBure au煤矿预填写内容要求:1、按照以下章节分项填写,细分项可按照本矿情况酌情增减,生产系统内容尽量详实,管理内容尽量简化,不要填写科研内容;2、按照省局要求,预填写的评估报告页数不要少于200页,细化项标题为黑体(加粗)四号字,内容文本为宋体四号字;3、按照“说明三:预填写评估报告需补充内容.Doc”中要求,增加相应内容。
第一章概况第一节评估对象及依据一、评估对象(单位全称、简称)二、企业简介(隶属、行政区域、建成投产日期、原设计生产能力,服务年限、历年核定能力、现主要开采煤层。
2022年安全程度评估等级等)(专家组填写)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某某某某年)2、生产能力核定报告(某某某某年)3、《某某煤矿近期安全评价报告》4、某某某某年度山东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汇总表5、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表6、煤炭自燃倾向鉴定报告表7、煤层自燃发火期鉴定报告8、煤层及顶底板物理力学性质测试与冲击倾向性鉴定报告9、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某某某某年)10、煤矿救护技术服务协议书(某某某某年)11、运河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工种操作规程汇编12、主要设备、设施、部件检测检验报告13、矿井机械、电器设备(部分)产品合格证、隔爆合格证、煤安标志14、井上下对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第二节矿井概况一、矿井概况1、矿井名称:2、矿井地址:3、隶属关系:4、经济类型:注册号:有效期:发证机关:(二)采矿许可证证号:有效期至年月日发证机关:(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有效期至年月日发证机关:(四)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有效期至年月日发证机关:(五)矿长资格证证号:有效期至年月日发证机关:(六)矿长安全资格证证号:有效期至年月日发证机关:三、地理环境(一)地理位置(地理位置、相邻矿井、井田范围及拐点坐标表、极值地理座标、交通情况及交通位置图等)(二)地形及地貌特征(描述所处地形地貌,需注明山脉、地面标高等)(三)相邻矿井(描述所有相邻煤矿情况)(四)地表水(描述矿井、矿区范围河流和积水区具体水纹情况情况)(五)气象(描述矿区气象数据)(六)地震(按照2001年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描述矿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及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等)四、井田境界与服务年限(一)井田境界(罗列矿区井田范围批准文件、变化情况及开采深度、井田拐点坐标<80坐标>等)(二)储量与服务年限(截至目前矿井储量详细、服务年限及目前资源储量情况表)(三)设计与改扩建(设计单位、开工投产日期、设计生产能力、服务年限、核定生产能力及日期、核定变更、煤矿及井口地理坐标等)五、地质特征(精查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建井地质报告、矿井生产地质报告的编制单位和时间)(一)地层(矿区各层地层详细描述)(二)构造(地质构造详细描述。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职业卫生)(1)
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一、基本条件1.无职业卫生伤亡事故。
2.作业场所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二、基本要求1.前期管理前期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完善制度、措施、规程,配备人员,落实经费。
(2)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
(3)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符合相关规定。
(6)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7)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2.现场管理现场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2)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的浓度或强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3)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备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的防护和监测工作。
(4)定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做好检测结果的公布和上报工作。
(5)职业病防护设施安设齐全、设备运转正常,并做好更换、维修、维护工作和记录。
(6)按照规定配备和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劳动者正确使用。
(7)在设置公告栏,对职业危害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8)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9)保证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转,不应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3.健康监护健康监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严格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4)发现健康损害时,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未经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6)不安排孕期、哺乳期妇女从事具有职业危害的作业。
(7)不使用童工。
4.诊断鉴定诊断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1)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范文(3篇)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军城煤矿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一、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防治管理工作,搞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作业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标准(见表格)。
三、职业危害检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总粉尘:⑴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
⑵粉尘分散度,每____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⑴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____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____个月测定一次。
⑵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____个月测定一次。
4、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
四、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
五、通防科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
积极帮助和协调生产单位建立健全各种防尘设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范文(2)一、背景介绍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本公司依据《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该制度旨在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监测和评价,为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监测与评价目标1. 检测和评价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程度;2. 确定职业危害监测指标及其检测方法;3. 评价职业危害程度,并确定采取相应的措施;4. 监测和评价措施的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监测与评价内容1. 监测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作岗位及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区、车间、仓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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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现场评估办法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行业规
范、规定,促进煤矿安全装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安
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是依据本办法
对煤矿开展重大危险源分析控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理、主要生产系统、安全技术装备(设施)、职业卫生、
人的安全因素(安全管理)等方面,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
进行的综合评定。
第三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坚持客观、真
实、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煤矿,生产煤矿每年应评估一次。
有建设项目(技术改造、扩建等)的生产煤矿,只对非建设区域进行评估。
第二章评估方式
第五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工作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实施,现场评估工作委托相关机构(单位)实施。
第六条受托开展现场评估的机构(单位)要合理安排现场评估工作,制定现场评估工作方案和月度工作计划。
评估方案要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月度工作计划要征求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意见。
第七条现场评估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应当场告知煤矿企业。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随时向辖区煤
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分局在核实后按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现场评估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计分:
(一)现场评估分为安全生产保障、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系统、防治瓦斯、综合煤尘、防灭火、监测监控系统、防治水、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职业卫生、紧急避险系统、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定位系统、通讯联络系统20个专项,各专项满分100分。
专项中小项扣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扣完本小项分数为止。
(二)现场评估满分为1000分,各专项按权重系数折算得分(取小数点后一位数),合计得分为现场评估得分。
(1)安全生产保障:权重系数为0.5;
(2)采煤:权重系数为0.7;
(3)掘进:权重系数为0.7;
(4)机电:权重系数为0.7;
(5)运输:权重系数为0.7;
(6)通风系统:权重系数为0.5;
(7)防治瓦斯:权重系数为0.5;
(8)综合防尘:权重系数为0.5;
(9)防灭火:权重系数为0.5;
(10)监测监控系统:权重系数为0.5;
(11)防治水:权重系数为1.0;
(12)压风自救系统:权重系数为0.2;
(13)供水施救系统:权重系数为0.2;
(14)职业卫生:权重系数为0.7;
(15)紧急避险系统:权重系数为0.5;
(16)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权重系数为0.5;
(17)安全培训:权重系数为0.2;
(18)应急救援:权重系数为0.2;
(19)人员定位系统:权重系数为0.2;
(20)通讯联络系统:权重系数为0.5。
(三)缺项时,折算计算得分:
1.按规定可以不设紧急避险系统时,按下列公式折算计算现场评估得分:
现场评估得分=1000÷950×其他专项合计得分;
2.专项中有缺小项的,按下列公式折算得分:
专项评估得分=100÷(100-缺项分数)×其他小项合计得分。
第九条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日常安全监察情况,针对下列情况,在现场评估分的基础上扣除相应分数(同一事由按分值高的条款扣分)后,即为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年度得分。
(一)发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扣100分,重伤
事故,每人扣20分;
(二)病亡事故及时报告,经事故调查组确认为生产系统病亡的,每人扣30分;
(三)举报后查实为生产事故的,一次扣200分;查实为病亡的扣100分;
(四)提供虚假情况、资料的或重要资料与实际不符的(包括矿界、作业地点数量、重要数据等),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次扣30分;
(五)查实群众举报安全事件的,一次扣50分。
第三章评估等级划分
第十条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年度评估得分为920分以上,各专项不低于90分(含)。
B级为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年度评估得分为
800分以上(含),各专项不低于80分(含)。
C级为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矿井:年度评估得分为700分以上(含),各专项不低于70分(含)。
D级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年度评估得分为700分以下,或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采矿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不合法有效。
3.超层越界开采,相邻矿井之间、矿井与老窑之间未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煤柱或未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第十一条根据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结论,实行分类处理:
(一)对A级矿井颁发“**年度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A级矿井”标牌,授予矿长当年“安全生产优秀矿
长”荣誉证书,由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二)对C、D级矿井,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申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奖项资格。
第十二条对煤矿安全程度及职业卫生评估结论,按煤矿企业隶属关系,分别通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属企业集团,并在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前颁发的《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煤安监字〔2010〕9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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