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和发票格式、价格调整问题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和发票格式、价格调整问题的通知
【标 签】价格调整,增值税和发票格式
【颁布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粤国税发﹝1995﹞154号
【发文日期】1995-05-11
【实施时间】1995-05-1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印钞造币总公司印制的一九九五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下称:专用发票)将陆续运抵各地,请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接收工作。该批专用发票的票面额和价格作如下调整:
一、增加了中文十万元版。
二、为了便于计算机稽核,国家税务总局对专用发票的格式略作变动,详见附件一(发票样本)。
三、由于印刷专用发票所需原材料价格猛涨,押运费用增加及废票损失较大等原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通知精神,省局对专用发票的结算价格作了调整,调整后与各市的结算价格见附件二。
请各地注意专用发票格式的变化,并按新价格及时与省局结算。
附:
1、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 (略)
2、一九九五年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价格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