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三纲五常”伦理观的时代价值
儒学伦理观对女性地位的影响和限制
儒学伦理观对女性地位的影响和限制作者:耿艺源来源:《海外文摘·学术版》 2020年第4期耿艺源(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杭州 310000)摘要:女性是社会的重要群体,然而在以男性为绝对中心的古代中国,女性在家庭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都处于被统治的卑下地位。
在漫长历史中,儒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中流砥柱,潜移默化地塑造并影响着人们的观念行为,其伦理观中体现出来的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文化特征和道德要求,不仅禁锢了传统女性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代男女平等的推进。
本文分析儒学伦理观对女性地位的限制和影响,以反思和克服传统文化在女性观上的弊端。
关键词:女性地位;影响;限制;儒学伦理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0)04-0031-02法国著名女哲学家西蒙·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曾在《第二性》一书中提出“女人不是生成的,而是造就的”论断,生动地揭示了男权社会中女性的悲剧处境。
在传统男权社会中,男性是绝对的中心,而与之相对的女性无论在家庭还是社会中都往往处于被统治的劣势地位。
女性社会地位低下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如若追根溯源,不难发现作为中国古代主流文化的儒学伦理观在女性的塑造中有着很大的影响。
1 儒学伦理观儒学由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创立。
在对夏商周时期传统文化的总结和继承基础上,孔子提出的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并在漫长的封建社会进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仁”作为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价值,对中国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和道德标准,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
在儒家伦理思想中,“仁”是指爱人、忠于父母、忠于国家。
儒学认为“人”和“仁”是等价的,也就是说,一个真正的“人”需要有完美的道德。
在传统社会中,“仁”的观念平等适用于男性和女性。
儒家的三纲四维五伦五常八德
儒家的三纲四维五伦五常八德三纲五常是中国儒家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
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四维” 一日礼,二日义,三日廉,四日耻;管子日:“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五伦”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
“八德”孝者,敬顺长辈之心。
弟者,兄友弟恭之心。
忠者,赤诚尽己之心。
信者,敬慕不欺之心。
礼者,辞让节制之心。
义者,公道端正之心。
廉者,坚定高节之心。
耻者,惭愧忏悔之心关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思考摘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浩瀚渊博,但主要指的是儒家道德,“仁”是儒家道德思想和道德学说中的核心概念。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基本内容主要是通过道德规范表现出来,其基本思想是天下为公、为政以德、德教为先、修身为本等,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具有历史悠久、良莠杂陈等特点。
关键词: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基本内容;基本思想;特点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07)03-0 006-05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则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
我国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把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的问题,其前提是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进行扬弃。
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够凝聚一个民族的重要的精神力量之一,在新世纪新阶段,理应充分发挥中国传统道德积极进步的作用。
三纲五常
三纲五常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五常: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最早源于孔子,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当今社会,道德缺失,也是传统文化的缺失,学习传统文化中的精髓,才是教育子女、待人接物的正确法则。
三纲为: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出自《封神演义》可见,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君主应该成为臣下的表率,父亲应该成为儿子的表率,丈夫应该成为妻子的表率,身处某种位置,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人先正己,三纲非但不是奴役压迫,反而是对上位者的约束,三纲并非是为臣、子、妻定的,而是给君、父、夫定的!三纲:君臣义,即君臣之间要讲信义;父子亲;夫妇顺,即夫妻要和顺。
《礼纬·含文嘉》云: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
五常:至于五常,爱之仁,正之义,君之礼,哲思智,情同信,春生化万物而成仁,秋刚正利收而为义,礼是形式,智为思想,信是保证。
(1)五常:仁、义、礼、智、信。
五常又称“五典”,即五种行为规则。
语出《尚书·泰誓下》:“狎辱五常”。
[唐]孔颖达疏云:“五常即五典,谓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2)五常:另一说为“五伦”,即古人所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人伦关系。
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
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
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
董仲舒法律思想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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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引言 • 董仲舒法律思想的形成背景 • 董仲舒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 董仲舒法律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 董仲舒法律思想的现代价值与启示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01
引言研究背景与意义1董仲舒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 法律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家的工具之一,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封建统治的重要保障。
04
董仲舒法律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影响
总结和继承了先秦至西汉前期法律思想的发展成果,系统地 提出了自己的法律思想,为后续两千多年的封建法律思想发 展奠定了基础。
针对先秦至西汉前期法律思想中的“法”、“刑”、“德” 等概念和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批判,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法律 观念和理论体系。
《汉代法制史》
本书对汉代法制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其中涉及到董仲舒的法 律思想及其在汉代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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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
为汉武帝实施“大一统”提供了系统的法律思想和治理模 式,使得汉朝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 就。
倡导“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道德观念,为封建社会的人 际关系和社会秩序提供了规范和准则。
对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影响
在中国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中,董仲舒的法律思想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为 现代法律思想和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历史经验和启示。
百家争鸣
在董仲舒之前,中国的思想界经历了一个百家争鸣的时期,各种学说和思想流派 纷呈,对董仲舒的法律思想产生了影响。
学术背景
前人法律思想的影响
在董仲舒之前,中国的法律思想已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 过程,这对董仲舒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浅议三纲五常
浅议三纲五常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挫折和困难面前,不少人主张复古,把儒教定为国教。
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是为维护封建的统治秩序服务的,这与我们今天民主社会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
分析三纲五常的内涵,可以使我们更好的对待传统文化。
标签:三纲五常;民主;传统文化文化的发展不仅要与经济、政治相适应,而且还有一定的独立性,各种外来文化以及传统文化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社会文化的发展,因此有时候会导致人们思想方面的混乱。
转型期的中国,这方面的表现尤其明显。
面对社会上的丑陋现象,有些人消极悲观,有些人主张大兴儒学,以儒家的三纲五常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通过总结历史经验,人们现在越来越重视本土文化资源的价值,一些人因此误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阶级分析的方法和批判继承的方针都不行了,文化保守主义、文化民族主义、儒学原教旨主义的主张纷纷整合并占有一定市场,他们断言中国只有走”儒化”之路才有民族复兴的光明前途。
[1]三纲五常说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金科玉律,成为封建伦理的主要体现,封建的这一纲常礼教影响了中国社会两千多年。
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当然在一定时期也起到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一、三纲五常的内涵先秦时的韩非,曾把”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称之为”天下之常道”,并认为这”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韩非子·忠孝》),韩非的话是所见文献中对”三纲”比较早的阐述。
孔孟并没有提出”三纲”,而是将人际关系分为五类: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即”五伦”。
在这五种人际关系中,孔孟一方面强调每一对中双方的区别,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就是君,臣就是臣,他们之间的区别是严格的,不能混淆;另一方面又赋予双方双向的相对的义务,即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君没有尽到做君的义务,那么臣也可不尽做臣的义务,父子之间也同样如此。
董仲舒三纲五常思想详解
董仲舒三纲五常思想详解时间:2014-01-06 09:22 来源:我爱看历史董仲舒“三纲五常”思想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道德体系的核心内容,但是它的形成和发展却是非常的缓慢。
早在先秦时期,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以及韩非子“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的“三顺”等思想都是三纲五常思想的萌芽,而董仲舒在先人思想的基础之上又提出“三纲”的概念。
直到东汉时期的《白虎通》对此思想作了更为明确和详细的论述,至此“三纲”“五常”也被正式列为国家法典,但此时的“三纲”和“五常”还没有被连起来使用,直到东汉后期的马融首次连用了“三纲五常”这个概念。
在董仲舒看来道德便是“三纲”、“五常”,“三纲”一般被认为是用来规定上下等级之间的伦理关系,而“五常”则一般被认为是用来处理人际关系的。
所谓“三纲”指的是君臣、父子、夫妻之前的尊卑关系,也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
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则指的是“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董仲舒的“三纲”思想从孟子“人伦”思想中提取了其中三伦,即“君臣、父子、夫妻”。
在他看来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
夫妻这三种关系是最重要的的,而这三种关系中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也就是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这其实就是后人所谓的“三纲”。
他在《春秋繁露·顺命》中说道:“天子寿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
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
虽谓受命于天亦可。
”这段话主要说了不管是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都是在“天命”之下的,都必须要绝对的“顺”,否则就是“逆”。
三纲五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
三纲五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
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化天下,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等级制度。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
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
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
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
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
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求全责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
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
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
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
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
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
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
名教观念最初也始于孔子。
孔子强调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认为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董仲舒新儒学思想的评价
评述董仲舒思想董仲舒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是中国儒学发展史和中国思想史上继孔子之后又一个里程碑似的人物。
董仲舒经过周密的思考与组织,以儒学为本,综合各家,最终形成一种以公羊学为骨干,以天人感应为基础,整合阴阳、黄老、法、诸家的思想体系,从而完成了汉代新儒学。
从董仲舒所处时代入手,以当时社会矛盾和任务、自然科学状况、秦汉...相关答案董仲舒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复兴了被扼杀达百余年之久的儒家文化,而且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融会贯通了中国古典文化中各家各派的思想,把它们整合为一个崭新的思想体系。
他的著作后来大都汇集在《春秋繁露》一书中。
董仲舒的哲学基础是“天人感应”学说。
他认为天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不仅创造了万物,也创造了人。
因此,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和人一样“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
人与天是相合的。
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继承了思孟学派和阴阳家邹衍的学说,而且将它发展得十分精致。
董仲舒认为,天生万物是有目的的。
天意要大一统的,汉皇朝的皇帝是受命于天来进行统治的。
各封国的王侯又受命于皇帝,大臣受命于国君。
家庭关系上,儿子受命于父亲,妻子受命于丈夫,这一层层的统治关系,都是按照天的意志办的,董仲舒精心构筑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正是把一切都秩序化、合理化,正是为汉皇朝统治者巩固其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服务的。
董仲舒利用阴阳五行学说来体现天的意志,用阴阳的流转,与四时相配合,推论出东南西北中的方位和金木水火土五行的关系。
而且突出土居中央,为五行之主的地位,认为五行是天道的表现,并进而把这种阳尊阴卑的理论用于社会,从此而推论出“三纲五常”的道德哲学。
这里所说的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三纲五常为董仲舒提倡之后,成为我国古代维护历代封建皇朝统治的工具。
他认为“道”是源出于天的,“天不变,道亦不变”。
即是说“三纲五常”、“大一统”等维护统治秩序的“道”是永远不变的。
那么,如何解释皇位的更换和改朝换代呢?为此,他提出了“谴告”与“改制”之说。
浅谈三纲五常
汉代的朱买臣,在没有出仕时家中很是贫困, 汉代的朱买臣,在没有出仕时家中很是贫困, 只有靠砍柴维持生计, 只有靠砍柴维持生计,其妻子不愿意跟着他 过如此贫困的生活,就向朱买臣索要休书, 过如此贫困的生活,就向朱买臣索要休书, 朱买臣苦苦挽留妻子, 朱买臣苦苦挽留妻子,并保证到五十岁一定 会富贵,那时候一定报答妻子, 会富贵,那时候一定报答妻子,但其妻子不 终于拿着休书改节去了。 信,终于拿着休书改节去了。此说明中国历 史上的女人同样享有休夫的权利。 史上的女人同样享有休夫的权利。
浅谈“三纲五常” 浅谈“三纲五常”
出处
出处: 论语·为政 为政》 殷因于夏礼 殷因于夏礼, 出处:《论语 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 可知也”何晏集解: 马融曰: 所因, 可知也”何晏集解:“马融曰:‘所因,谓 三纲五常也。’”源于西汉董仲舒的 源于西汉董仲舒的《 三纲五常也。’”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 繁露》一书。 繁露》一书。
三纲指三种人伦从属关系:君为臣纲, 三纲指三种人伦从属关系:君为臣纲,君不 臣投外国,父为子纲,父不正, 正,臣投外国,父为子纲,父不正,子奔他 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 乡,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三纲之 观念亦存于法家, 韩非子》中讲: 观念亦存于法家,《韩非子》中讲:“臣事 子事父,妻事夫。 君,子事父,妻事夫。”
小故事
据说康熙皇帝曾书写好了挂在自己的卧榻旁, 据说康熙皇帝曾书写好了挂在自己的卧榻旁,以警 示后人。江西翰林院沈仲仁,户科给事沈仲义, 示后人。江西翰林院沈仲仁,户科给事沈仲义,为 争家产,俱控蒙南直。于总宪朱批,贴出辕门, 争家产,俱控蒙南直。于总宪朱批,贴出辕门,兄 弟二人一见,痛哭而回。批曰: 鹁鸽呼雏, 弟二人一见,痛哭而回。批曰:“鹁鸽呼雏,乌鸦 反哺,仁也;鹿得草而鸣其群,蜂见花而而聚其众, 反哺,仁也;鹿得草而鸣其群,蜂见花而而聚其众, 义也;羊羔跪乳,马不欺母,礼也; 义也;羊羔跪乳,马不欺母,礼也;蜘蛛纲罗意为 蝼蚁塞穴而避水,智也;鸡非晓而不鸣, 食,蝼蚁塞穴而避水,智也;鸡非晓而不鸣,雁非 社而不至,信也;禽兽尚有五常,人为万物之灵, 社而不至,信也;禽兽尚有五常,人为万物之灵, 祖宗遗产何需争?而伤手足之大情,兄通万卷, 祖宗遗产何需争?而伤手足之大情,兄通万卷,全 无教弟之才,弟掌六科,岂有害兄之理。 无教弟之才,弟掌六科,岂有害兄之理。沈仲仁仁 而不仁,沈仲义义而不义。知过必改,再思可也。 而不仁,沈仲义义而不义。知过必改,再思可也。
论“三纲五常”的形成和影响
论“三纲五常”的形成和影响一般认为,作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体系基本核心的是“三纲五常”。
所谓“三纲”,指的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亦即根据上下、尊卑之序,严格加以界定的三种伦理关系;所谓“五常”,指的是仁、义、礼、智、信,亦即五种恒常不变的道德准则。
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一般人所信奉的所谓“名教”、“礼教”、“世教”以及“王教”,其实指的都是“三纲五常”。
学术界普遍认为,三纲五常是儒家政治伦理的根本原则;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科学的。
一、孔孟儒学主张的是“正名”孔子所处的时代,是社会思想、制度都发生剧烈变动的时代,按孔子的说法,当时是“礼坏乐崩”、“子弑其父,臣弑其君”的僭越无度的状况。
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必然是关注国计民生的,要求社会稳定、人民富庶;所以,孔子及其所创立的儒家学派,便格外关注建构一种实用的政治伦理原则,以恢复或重建社会稳定的正常秩序。
关于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有人认为是“仁”,有人认为是“礼”;其实,这不应该是有多大分歧的。
孔子自己就说过:“克己复礼为仁。
”[1]“仁”是孔子实现其理想的动机或目的,而“礼”则是其手段,两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孔子提倡以礼治国,就是要求社会各阶层的人们严格遵守“礼”的规定,按照自己的社会地位、等级名分来取得财产,分配财产;每个人都应该安分守己,安贫乐道,不要犯上作乱等等,做到不合礼的事不看,不合礼的话不听,不合礼的话不说,不合礼的事不做。
倘若能够做到这样的话,天下自然就“归于仁”了。
礼治的起点是“正名”[2],即把维护君臣父子的名分当作治国的根本。
这一主张落实在政治之上,其基本要求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3],意思是说做君王的要像君王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臣子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像儿子的样子,各自都应该具有一定的礼节和道德标准。
孔子强调的主要是以礼作为君臣之间和父子、兄弟、朋友之间等等社会关系的准则,如君臣之间要以礼相待,“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董仲舒对儒学发展的影响
董仲舒对儒学发展的影响
董仲舒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他对儒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对董仲舒对儒学发展影响的简单介绍:
1. 确立了儒学在封建社会的主导地位:董仲舒在继承了先秦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吸收了阴阳家、道家、法家等思想,形成了一个新的儒学体系,为封建社会的统治提供了理论支持。
他提出的“三纲五常”等思想,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原则,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丰富了儒学的思想内涵:董仲舒在儒学的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等思想,进一步丰富了儒学的思想内涵。
他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观念,也为后来的儒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3. 促进了儒学与其他学派的交流融合:董仲舒在吸收其他学派思想的同时,也积极与道家、法家等学派进行交流融合。
这种交流融合不仅丰富了儒学的思想内涵,也为后来的学术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4. 推动了儒学的发展和传承:董仲舒之后的历代儒家学者,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他的影响。
他的思想和学说也成为了后世儒家学者研究和传承的重要内容。
总之,董仲舒对儒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不仅确立了儒学在封建社会的主导地位,丰富了儒学的思想内涵,促进了儒学与其他学派的交流融合,也推动了儒学的发展和传承。
“五常”思想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现代价值
“五常”思想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现代价值作者:于一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1年第10期一、“五常”思想与当今时代“仁,义,礼,智,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被称为“五常”,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所谓“三纲”相提并论。
“纲”有根本、关键、统领之意,“三纲”即社会交往中三条基本的原则。
“常”有不变、恒久、常规之意,“五常”即待人律己中五项基本的规范。
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思想是主流。
儒家思想中,道德伦理思想是主干。
中国传统道德伦理思想中,三纲五常是主导。
因此可以说,三纲五常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形态的核心,抓住了三纲五常,就理解了中国传统文化与意识形态的精髓、灵魂以及基本源流。
站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从中国现代化的实践出发,看三纲五常,应该秉持分析的、发展的、变化的观点。
从分析的角度看问题,三纲五常思想是精华与糟粕并存,封建性、专制性与人性化、人情味同在的。
一方面,三纲五常毕竟是封建时代的产物和为封建统治服务的工具,而且是封建意识形态中最核心的部分,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平民文化的今天,有些内容确已沦为糟粕,甚至是现代化的绊脚石。
如三纲思想中“君臣父子”、“男尊女卑”那一套,是让现代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在现代社会中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通行的。
另一方面,对三纲五常思想也不能简单化地一丢了之,情绪化地一骂了之。
事实上,我们在近一个世纪前的新文化运动和近半个世纪前的文化革命运动中都曾经那样做过。
但历史的辩证法就是这样无情:当年被我们轰轰烈烈地“打倒”、“砸烂”的东西至今依然顽强地留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反倒是不少图谋取而代之的时尚思潮各领风骚没几天。
这是因为,一种思想文化能够留传几千年,绝不可能仅仅是某个圣人或某个统治阶级自家意愿的结果,必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以及文化的原因。
三纲五常思想虽然曾长期被中国封建统治者作为统治工具所利用和倡导,但它却是植根于中国人深层的文化结构之中,反映着中国社会关系,折射着人性光辉的,因此具有某种超越时代,甚至超越文化的普世价值。
中国古代的三纲五常思想
塑造民族性格:三纲五常对古代民族性格产生了影响,如勤劳、节俭、谦逊等。
三纲五常对古代政治制度 的影响
君臣关系:强调君主集权, 臣子服从
父子关系:强调父权至上, 子女孝顺
夫妻关系:强调夫权主导, 妻子顺从
政治制度:以三纲五常为 基础,建立严格的等级制 度和道德规范
实践应用:将 三纲五常的理 念应用到实际 生活和工作中, 推动社会和谐
发展
三纲五常在未来社会的展 望
三纲五常的传承: 在现代社会中, 三纲五常仍然具 有重要的道德规 范作用,可以指 导人们的行为和 价值观。
三纲五常的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 和变化,三纲五 常也需要不断地 创新和发展,以 适应现代社会的 需求。
三纲五常的观念可能引发性别 歧视、年龄歧视等问题,与现 代社会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等原则相违背
三纲五常的观念可能限制个人 的发展和创新,与现代社会的 进步理念相冲突
批判三纲五常的声音与观 点
批判者认为三纲五常思想过于保守,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和个性发展。
有人认为三纲五常思想过于强调家庭和社会秩序,忽视了个人的权利和尊严。
发展:春秋战国时 期,儒家思想得到 广泛传播
完善:汉朝时期, 董仲舒提出“三纲 五常”理论
影响:成为中国古 代社会的道德准则 ,影响深远
三纲五常在古代社会中的 地位
三纲五常是古代社会的道德准则,被视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三纲五常强调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关系,强调个人对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和义务。
忠诚:在现代社会中, 忠诚仍然是一种重要 的品质,无论是在工 作还是在人际关系中。
孝顺:在现代社会中, 孝顺仍然是一种重要 的价值观,尤其是在 家庭关系中。
三纲五常说明价值观具有什么
三纲五常说明价值观具有什么
西汉时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了“三纲五常”,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大力倡导。
这说明价值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董仲舒编造了一套封建的道德观,叫做“三纲五常”。
他认为“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
“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
阳是尊贵的为主,阴是卑贱的为次。
所以,他把君臣、父子、夫妻的关系叫做“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他把这所谓的“三纲”,说成是符合天意,不可改变的东西。
所谓的“五常”,就是“仁、义、礼、智、信”,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孝悌”、“忠恕”之道,是所谓“仁”的思想的发展。
“三纲五常”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是束缚劳动人民精神的绳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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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董仲舒作为汉代儒家的代表人物,他构筑了一套在封建社会具有深远影响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观念,这一传统核心价值观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
通过研究董仲舒“三纲五常”伦理观的内涵及其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阐明对传统文化要批判地继承,汲取其精华,挖掘其在当代社会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董仲舒;三纲五常;批判继承;时代价值中图分类号:b23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3-0072-02习近平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习近平曾用“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了概括。
中华传统文化中有精华,也有糟粕。
在当前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怎样更好地继承优良的文化传统,汲取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挖掘其在当代的社会价值是一个很重要的命题。
本文拟在分析董仲舒“三纲五常”伦理观的基础上,谈谈其在当代的继承和发展。
一、董仲舒“三纲五常”思想产生的背景早在春秋时期,反映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礼、乐,便已经开始“崩坏”。
秦汉虽然已经产生了封建的伦理道德观念,但由于一方面,当时的国家陷于长期的分裂割据局面,后来虽然秦朝统一,但是时间上比较仓促;另一方面,当时也未能为最高统治者所重视,因而没有被普遍推行。
至汉武帝初期,七国叛乱结束后,国内诸侯分裂割据的局势得到一定遏制,国家逐渐趋向统一。
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一系列政治、思想统一的建议,采取了一系列颇有成效的措施,结束了当时的分裂局势,实现了统一格局,一个强大而稳定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最终建成。
为了巩固皇权、稳定社会和满足发展生产力的需要,确立和普遍推行反映封建社会人伦关系的伦理观念,成为时代的迫切需求。
针对阶级矛盾尖锐,董仲舒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制定规范限制人民,他综合先秦以及秦汉以来诸子的伦理思想,提出“三纲”“五常”的伦理观,正适应了时代的需要。
二、董仲舒“三纲五常”思想的内涵(一)三纲所谓“三纲”即人们处理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种社会关系时应有的基本原则。
“君为臣纲”作为三纲首位,主要是把皇权进行神圣化并宣扬绝对的忠于君主的思想。
“父为子纲”是贯彻“君为臣纲”的基础,此纲的中心含义是宣扬封建社会的孝道。
“夫为妻纲”是三纲的重要组成部分,夫妻关系是每一个社会阶段都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
“三纲”首次出现于《春秋繁露》中,是董仲舒在继承儒家的传统思想基础上提炼总结而成的。
《论语?颜渊》载:齐景公问政孔子,孔子答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依孔子来看,在政治生活中主体是君和臣,在家庭生活中主体是父和子,它们是社会关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国家的安定、天下的太平,君臣、父子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尤为重要的。
战国后期,孟子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战国末期,荀子提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荀子?王制》)。
法家韩非也认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
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韩非子?忠孝》)。
依据以上各位思想家的观点,董仲舒用《易传》中关于“阳尊阴卑”“乾坤定位”的天道观念与君臣、父子、夫妇等伦理关系加以联系,在天人系统之中确立了“三纲”的基本内容。
董仲舒为使“三纲”之道神圣化、绝对化、合理化,即以他的“天意”和“阳尊阴卑”学说作为理论依据。
他首先追溯于“天”来论证“三纲”,他宣称:“天子受命于天……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臣、妻受命于夫。
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
”(《春秋繁露?顺命》)他认为人的一切都与天相应,道德也囊括其中。
董仲舒进一步以“阳尊阴卑”学说为理论依据进行论证。
他认为人类的“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春秋繁露?基义》)。
而且,“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春秋繁露?基义》)。
综上而论,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之中,君臣、父子、夫妻这三种关系是最为主要的关系链,而在这三种关系之中存在着天定的、不可变更的主与从的制约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
亦即所言的“三纲”。
(二)五常“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五常”一词,源自于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晁,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
”(《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的这“五常”思想是在先秦儒家道德思想的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
他的“五常”说主要依据于孟子提出的每个人都有仁、义、礼、智这四种品德。
在分析“五伦”的时候孟子后来又讲道“信”,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董仲舒在此基础上做了更为全面的诠释,将这五个方面整合在一起,使之成了封建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
董仲舒依然是以“天人合一”的论证方式来对“五常”加以阐述。
认为“五常”与天之五行一样都是天安排好了的次序。
作为“五常”之冠,董仲舒强调把“仁”看作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高标准。
孔子讲“仁”侧重的是仁的行为,孟子则强调仁的心理活动和内心修养。
董仲舒在继承孔子和孟子对仁的“爱人”这一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了“恻怛爱人”的观点。
即要做到对他人“无伤恶之心,无隐忌之志,无嫉妒之气,无感愁之欲,无险陂之事,无辟违之行”(《春秋繁露?必仁且智》),在董仲舒看来,一个人只有首先做到了对自身道德底线的维护,才能谈得上“爱人”,只爱自己,不能称为“仁”。
“义”在“正我”。
董仲舒关于“仁”“义”关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是“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春秋繁露?仁义法》)。
“义”作为我们做人做事应遵循的道德原则,规范着我们自身的行为,保证行为适当。
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应做到“躬自厚而薄责于外”,对自己从严要求,但要宽待他人。
“礼”就是说做事要讲规矩,即行事有据。
董仲舒说“礼者,继天地,体阴阳,而慎主客,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旧之级者也”(《春秋繁露?奉本》)。
这段话既说明了礼来源于天,是对等级制度的维护,又说明了礼在维护封建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方面起到的作用。
董仲舒继承了孔子的“知者利仁”等和孟子的四种善端思想,在此基础上将“仁”与“智”统一起来,强调仁智兼备。
在“仁”和“智”的关系上,董仲舒分“智而不仁”“仁而不智”“不仁不智”这三种情况来做深入分析,进一步强调必须两者兼备,在“仁”的指导下做到“智”,即必仁且智。
“智”作为“五常”之一,是拥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是智深识远且遇事不惑的,是指导人们行为的道德准则之一。
董仲舒在前人重信的基础上,把“信”列入“五常”。
“信”即诚信不移、诚实专一。
董仲舒所说的“信”不仅限于朋友间交往中的诚信,更重要的是体现于君臣之间的“信”。
即一方面,他认为臣民要对君主言“信”,要做到绝对的忠诚;另一方面,君主也需要守信,做到言而有信。
他提倡“信”有利于纠正当时社会中的不良风气,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稳固。
三、董仲舒“三纲五常”思想评析对任何一种理论观点,包括伦理观,判定其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必须对其所处历史条件作具体的、历史的分析,而不能仅从抽象原则或现代人的观念出发,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们今天需古为今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关于“三纲五常”的评价,学界一般是将二者分开来进行评价。
其一,关于“三纲”的现代价值,学界观点分歧很大。
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仍然需要提倡对权威的尊重,没有权威存在的社会是一个缺乏和谐的混乱社会,也是一个希望丧失的社会表现。
他们认为这能为现代社会建设分层级的道德义务理论产生现实启迪意义。
持否定态度的学者,以李存山、牟钟鉴、张岱年等为代表,他们否认“三纲”至今仍有现实意义,批判“三纲”忽视上下级之间的对等关系、蔑视个人价值与尊严等。
持批判式扬弃转化的学者认为伦理的约束力应该来源于人的自觉,比较客观地看到“三纲”在今天仍然存在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主张对待“三纲”要做到区分良莠。
其二,关于“五常”的评价,学界基本上持肯定态度,并认为“五常”在经过现代性的创造转化后能够为我们今天的社会所用。
罗国杰也指出:“‘五常’可以视为维护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的‘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重要纽带,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的精华,我们要持分析和‘扬弃’的态度。
”[1]“五常”重视社会责任,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友善,这些思想都积淀着前贤的广博智慧,作为传统的精神资源在当代中国仍然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而且,“五常”传承至今拥有广泛的社会认同感,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我们现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进行改造,注入新的活力因素,使其合理成分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起到了毋庸置疑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于消极方面。
以董仲舒“天人感应论”为理论依据的“三纲五常”思想,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的准则,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使在维护等级与特权、践踏人的个性与尊严这些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烙上了这一时代的印记。
中国人民的思想长期禁锢于神权化的政治体系之中,逐步丧失独立人格,人们的思想变得陈旧且保守,进而使中国的封建政权也表现出极大地保守性。
另外,封建的忠孝之道,往往带有愚孝的痕迹,存在着因循守旧、唯命是从的影子。
这对于新的社会经济发展是起到阻碍作用的。
当前,我们需要不断地开拓进取、自我意识需要不断加强,不断顺应时代要求,摒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传统观念束缚。
于积极方面。
封建社会中作为社会根本的君臣、父子和夫妇关系,决定着整个社会的稳定,董仲舒的“三纲”着眼于最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从根本上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这种“三纲”之道,特别是其中维护君权的一系列主张,对于当时正处于上升阶段的封建社会而言,有很大的积极意义,是适应了当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要求的。
而且,“三纲五常”思想中的“仁、义、礼、智、信”这五种道德价值评判标准在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进程中得到了广泛的传播、继承与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爱国、见利思义都是这些思想在当今时代的延伸[2]。
可以说,“三纲五常”思想在中华文明的传承中不断完善,吸收精华延续至今,是具有时代价值的,这些思想的精华部分是兼具社会行为规范作用和道德感召力的一种文化力量,体现出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