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会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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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会的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晨会的管理制度目的:规范晨会行为,提高会议质量
1.每日晨会的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部总监及部门经理。2.会议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晨8.30。
3.晨会内容如下:
a.夜班值班经理汇报夜值班情况。
b.各部门经理汇报前一天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c.处理有关部门上次晨会中提出的遗留问题。
d.总经理(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总结、布置当日或近期工作任务,
并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作出指令。
e.传达上级的有关批示或精神。
f.其它临时安排的内容。
4.凡因公而无法参加晨会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请假。
5.对无故迟到或缺席者,将按《员工手册》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