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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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印发《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技术文件(一)》的通知
各县(区)质监站、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监理公司、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抑制和减少建设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和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情况,我站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
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
专项技术文件(一)
1、室内外回填土应按照规范施工,由施工、监理在现场共同取样检测,分层夯实回填,并做好施工记录。
2、配电箱、盘安装应与砌体施工同步进行。进出箱体线管应排列整齐,做到一管一孔,当所敷设管径大于墙厚1 /2或管径大于120mm时,应在砌体开口处加设构造筋,采用混凝土浇注加强。工程竣工时,电气设备(配电箱、盘、插座、开关、灯具等)应安装到位,分路标识明确。
3、砖混结构中非承重120mm墙体不得作为梁底模使用。
4、门洞过梁搁置长度小于250mm或者当相邻门洞过梁搁置发生冲突时,应改为现浇混凝土过梁。
5、后砌填充墙顶与梁(板)间采用斜砌砖填充时,墙顶斜砌砖必须割45度斜角,配预制混凝土三角块对砌。施工宜在填充墙完成14天后进行。
6、混凝土结构和填充墙交接处必须两面采取防裂加强措施。
7、阳台分户隔板上部与梁板交接处必须设不少于30mm 的柔性措施(含阳台装饰柱、装饰板),不得一次浇筑。栏板与压顶应同时浇筑。栏板长度大于6m时应按要求留置分隔缝。
8、墙体、幕墙、外窗、屋面、地下室等部位的节能保温要严格按照设计和节能要求进行施工,保温材料及部位不得私自变更。所有节能保温材料及相关材料必须先进场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9、建筑物外墙装饰施工前,各种预留洞应制定专项的封堵方案,防止由于孔洞封堵不严而造成外墙面渗水。剪力墙结构外墙对拉螺栓孔应采用发泡剂填充封堵,洞口外沿应有防水措施,施工完毕,经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多水房间四周墙体根部的素砼止水带的高度从室内地坪(成品)面向上不小于120mm,宽度与墙体宽度一致。止水带与现浇板应同时浇筑。
11、为了保证防水质量和防水层不受到破坏,厨卫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在防水层和保护层施工完毕后,应一次性铺设卫生地砖做成成品地面。厨卫间给水管道末端龙头应安装到位,做到给排水通畅,给水暗敷管在隐蔽部位严禁使用接头。
12、混凝土墙面、顶棚应使用薄层灰找平处理,达到中级抹灰要求。混凝土墙面、顶棚不得有裂缝及渗漏,竣工工程地面严禁出现起砂及裂缝,室内地面、楼梯间地面严禁垫层甩项,应做成成品地面。
13、地埋管采暖工程在地面上应有明确管道走向示意,在管道出地面时应有保护措施,高出成品地面不得小于2cm。
14、外窗窗台低于0.9米,应采取防护措施。当采用防护栏杆时,从成品地面或外窗窗台算起垂直高度均不应小于1.05m。外窗配件应齐全,推拉灵活,窗口周边打胶平整密实,严禁外窗安装刚性连接。
15、烟道应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满足使用要求。
16、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生活污水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
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在连接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各种洗涤盆下排水装置应使用成品配件,排水口和地漏排水管下部均应设存水弯。
17、出屋面通气管应采用金属管,并与屋面避雷网带可靠连接。
18、本技术文件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