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管理工作规程

会计凭证管理工作规程

1 目的

为规范会计凭证的取得、编制、传递和保管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2 引用文件

2.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2 《浙江德信控股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3 工作程序

3.1 会计凭证是指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

3.2 原始凭证可以从外单位取得,也可以从公司内部提供和制

作。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开票单位公章,且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和经办人签章。

3.3 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3.4 记账凭证内容应具备:填制日期、凭证编号、业务摘要、会

计科目、金额、附件张数;填制、稽核、记账和主管人员签章。

3.5 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的要求,填制记账凭证,且连续编号。

3.6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

账凭证发现错误应用“红字冲销法”或“补充更正法”予以调

整。

3.7 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应科学、合理,各责任人员应及时处理和

传递,不得积压。

3.7.1 出纳根据原始凭证按日填制收付款凭证,并签名盖章,交

主管会计。

3.7.2 主管会计对原始凭证和收付款凭证进行审核,并签名盖

章,还出纳。

3.7.3 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

行存款日记账,登记完毕,结出账面余额。再将收付款凭证交主管会计。

3.7.4 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输入计算机,制作机制记

账凭证,并据以进行会计电算化账务处理。

3.7.5 主管会计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转账凭证,输入计算机,制作

机制记账凭证,并据以进行会计电算化账务处理。

3.7.6 财务负责人对原始凭证和转账凭证进行审核,并签名盖

章,还主管会计。

3.8 会计凭证的保管

3.8.1 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妥善保管,

防止散乱丢失。

3.8.2 次月,出纳和主管会计应将记账凭证连同所附的原始凭

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加具封面、封底,装订成册。并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汇订人、复核人、保管人。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章。

3.8.3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

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3.8.4 对于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其他重要的会计文件

和资料应视同原始凭证,另编目录,单独登记和保管,并按期装订成册。

3.8.5 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

定,由财务人员保管一年,以便查阅,保管期限届满,编制清册移交行政部档案室保管。

3.9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开票单位的原件

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开票单位公章;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代理记账的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 (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 (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 (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保险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3)不得对外开具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四条、往来账目管理要求。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第五条、会计报表的管理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 一、票据制作规范 1、取得外来原始单据必须保证其真实、合法、要素齐全,具体包括:票据本身的真伪,原始单据的名称,填制单据的日期和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填制单位的名称、公章和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或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据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实物数量、单价和金额,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单据应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有些特殊的原始单据,出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则不加盖公章,但应有固定的特殊标志,如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等。 2、自制原始单据的填制要求: 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可靠;自制原始单据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单据,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制内容准确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3、原始单据的附加要求: 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单据,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单据,必须有验收或收到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单据,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相应领导批准支付的签章。 4、票据粘贴规范: a、在粘贴单上,自右向左正面向上依次分类均匀粘贴,粘贴时不能覆盖票据内容,右边不能超出粘贴单长度,左边不能超过装订线,上下不能超过粘贴宽度,票据较大时,应当整齐折叠。 b、粘贴后,上附报销审批单,审批单上应注明:报销内容、单据张数、合计金额等内容。 c、票据较多时,应分页粘贴。 二、票据审核规范 1、真实性和完整性复核,包括以下内容: a、经济业务的当事单位和当事人必须是真实的。包括出具原始单据的单位,接收单据的单位,填制原始单据的责任人,取得原始凭证的责任人都要据实填写。 b、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填制凭证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 c、经济业务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 d、经济业务的量必须是真实的。 e、原始凭证应具备的要素必须是完整的。 2、合法性复核:就是要按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计划预算办事。复核单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准则、制度的规定和计划预算要求,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手续。 三、票据账册装订规范: 1、会计凭证的装订: a、会计凭证应每月15号前装订,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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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记账凭证工作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记账凭证是指财会部门根据审核确认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 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载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确认会计分录,作为记账直接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3 职责 3.1会计人员:负责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正确的记账凭 证。 3.2出纳:负责核对记账凭证现金及银行存款等科目的金额。 3.3会计主管:审核记账凭证的内容真实、正确性。 4 管理内容 4.1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 4.1.1记账凭证的名称。 4.1.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4.1.3记账凭证的编号。 4.1.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4.1.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4.1.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4.1.7记账标记。 4.1.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4.1.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 章。 4.2记账凭证填制的要求 4.2.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正确、完整。即在对原始凭证审 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制记账凭证。 4.2.2记账凭证日期的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应按编制当天日 期填写。有些属于当月经济业务,如费用的分配或成本、利润的结转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需要到以后月份才能编制凭证的,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 4.2.3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 记账凭证的,系统能够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2.4记账凭证能够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 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能够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2.5记账凭证的附件张数应与原始凭证的附件张数一致。4.2.6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能够不附原始凭证外,其 它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要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

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条财务部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五、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核算和处理。 七、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三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有限公司凭证管理制度

凭证控制 1、公司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切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2、规定了合理、有效的凭证传递程序:财务部经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合法性与真实性的审核;会计人员凭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无效凭证一律不得入账;会计人员将记帐凭证交总帐管理人员复核并登帐;出纳对有关收付项目办理收付手续,登记日记帐。 3、原始单据的金额、张数与凭证一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原始凭证审批手续完备,签章完整。 4、各个环节要及时处理有关原始单据,严禁压单。 5、月度终了由负责装订人员装订、编号、归档。 (二)报表控制。 1、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内容符合国家会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2、报表的编制必须以核实后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3、定时、按时编制规定的报表。 4、必须有报表编制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法人代表的签章才能报送、归档。 5、报送及时。 (三)核对控制。 包括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及表表之间的核对。 1、销售发票、销售收款凭证、记帐凭证、销售明细帐及总帐复查核对。即销售发票中所开写的金额与收款凭证复查核对,记帐凭证与收款凭证金额复查核对,销售明细帐与记帐凭证复查核对,销

售总帐与销售明细帐复查核对;并且收据和发票存根需记录收入项目的会计凭证号码,便于查阅。 2、购货发票、购货付款凭证、记帐凭证、购货明细帐及总帐复查核对。即购货发票中所记金额与付款凭证复查核,对记帐凭证与付款凭证金额复查核对,购货明细帐与记帐凭证复查核对,购货总帐与购货明细帐复查核对。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收、付款凭证及总帐复查核对。 4、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复查核对; (四)职务分管控制。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制定并实施了财务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操作流程,对某些不相容的职务分别由两人以上担任,以便相互核对、相互牵制,防止产生漏洞。按职务分管控制制度要求,一项经济业务的执行者应与审查者、记录者彼此职务分离。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1、记录收款与保管现金职务分离。 2、货款(工程款)支出与记帐的职务分离。 3、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运输等职务与付款职务之间要分离。 4、存货的收发人与记帐人的职务分离。 5、开具银行支票的与掌管签章的职务分离。 6、开发票的与收款的职务分离等。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8、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会计凭证管理办法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会计人员需按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取得、填制与保管工作。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会计凭证工作的管理。 第3条会计凭证的相关界定。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记账凭证又分为现金凭证、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 2.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各种会计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2章原始凭证管理要求 第4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4.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与经济内容。 5.数量、单价、金额。 第5条原始凭证的印章必须齐全,其要求如下。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业务公章、结算专用章。

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第6条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具体要求如下。 1.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 2.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相符。 3.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 4.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 5.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第7条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分割单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编号、金额及所依附的记账凭证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日期。 3.填制分割单的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分担金额。 4.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会计主管人员、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各分割单的内容、数量、金额应与原始凭证相符。 第8条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其中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一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调离或者离职前全部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公司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 移交决算。未移交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二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公司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 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 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负责人批准, 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签经办人员名字;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 容;包括会计软件密码、数据有关资料、实物等。 第四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二)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公司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由股东派人会同监交。 (三)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 必须与会计账簿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 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在查明情况后,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 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

会计凭证规范审核策略.doc

会计凭证规范审核策略 由于单位的经济业务是由各部门共同完成的,因此原始凭证的填制往往涉及很多部门的员工,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那么,会计凭证规范如何审核呢? 单位会计部门登记账簿的凭证,一般分为两类,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顾名思义,原始凭证一般是在单位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取得的原始证明。而记账凭证是单位的财会人员记账使用的,只不过它是根据前面所说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载体。 为了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信息,我国在会计最高法律即会计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单位的会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于不合格的凭证有权拒绝受理或者报告违法、违纪事宜。由于会计凭证是记录单位经济活动、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因此加强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时发现单位财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凭证的规范审核作用

由于单位的经济业务的多样性、复杂性,因此会计人员的会计凭证审核工作比较复杂和枯燥,如果单位不制定相关的审核制度,是很难保证会计凭证审核质量的,进而影响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甚至给违法乱纪人员以可剩之机,导致单位财务工作的混乱。 二、会计凭证审核中常见的问题 (一)有些经济业务未填制或取得会计凭证 对于需要跨期确认收入或者费用的经济事项;对于支付货币资金后难以取得发票的交易事项,有些单位的会计人员往往在未填制或者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就编制记账凭证并登记账簿,这种情况容易导致计算错误或者违纪行为的发生,必须避免。 (二)原始凭证填制内容不规范、不完整 一是原始凭证填制不规范,如有的原始凭证缺少抬头,有的原始凭证上无填制单位公章或只有填制人姓名,有的原始凭证的交易金额或者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或有涂改。二是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如购买办公用品不填写商品具体名称,数量、单价等;

会计凭证审核标准规范

会计凭证审核标准规范 一、目的: 使会计人员能够正确地审核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取得或填制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以规范会计人员对各项业务的审核工作。 二、适用范围: 会计人员审核各项业务报告单。 三、术语: 1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四、发票的一般审核方法: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1审核“购货单位名称”是否为本公司名称全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行及账号”等项目填写是否正确。 2应同时取得发票联(第二联)及抵扣联(第三联),并是否为运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各联均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字轨号码一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各项目填写齐全、正确无误,票面金额与实际支付的金额相符,两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3开票日期至本单位到税务机关认证日不得超过180天; 4不同商品或劳务名称应分别填写,汇总金额开立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应有“销货清单”作为发票附件,商品名称应与入库单相符;

5“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各栏计算是否正确,“价税合计”中的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6符合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 (二)普通发票: 1发票应为发票联,套印有发票监制章、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各项目填写齐全、正确无误,票面金额与实际支付的金额相符; 2日期为费用实际发生日,注意是否遵照规定不跨年度使用;并审核发票的开具日期是否超过该发票规定的使用时限; 3不同商品或劳务名称应分别填写,汇总金额开立的发票及抵扣凭证应有“销货清单”作为发票附件,商品名称应与入库单相符; 4“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各栏计算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5取得的定额发票上应按发票项目将客户名称、日期等填写齐全; 6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五、银行票据的一般审核办法: (一)银行汇票: 1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两联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相符; 2汇票上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为本企业; 3背书是否连续,持票人的身份证件与背书所列是否相符; 4汇票记载事项是否完备,有无涂改现象; 5汇票是否在付款期限内; 6汇票上的银行印章是否清晰,有无银行用压数机压印的小写金额并与大写金额相一致;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 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国有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和内容: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为会计管理中心、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行使监察权力。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组成 一、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六)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第二条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会计管理中心为负责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会计管理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形成档案的各部门和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

(二)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填写齐全,盖章清晰。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二)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四条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财务报销审核规范

财务报销流程及规范 一审批权限 1、超标乘坐 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商务舱、高端经济舱、火车高级软卧、商务座、特等座等报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其他超出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标准的有各公司总经理审批。 2、超标住宿 超出规定标准的住宿费有总公司董事长审批或依据总公司董事长的书面授权文件由其授权人审批。 3、业务招待费 3.1 单次开支超过20万元(含)的业务费报请总公司董事长审批; 3.2 单次开支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不含)的业务费和单次开支超过3万元(不含)的招待费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3.3 单次开支10万元(不含)以下的业务费和单次开支3万元(含)以下的招待费由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4、外部会议与培训费 4.1 参加外部单位组织的会议,单人次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负责审批;单人次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上的,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和总经理审批。 4.2 参加外部单位组织的培训,单人次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负责审批;单人次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上的,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和总经理审批。 二差旅政策 1、出差审批 所有员工出差前均应办理出差审批程序,填写出差审批表,出差审批按一下流程办理:出差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领导核准→总经理审批。 2、交通工具 2.1公司鼓励员工在商务旅行时选择最节省工作日占用的交通方式,但应在以下规定的标准范围内选择交通工具:

2.2员工夜间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坐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程卧铺票.符合硬卧乘坐条件但乘坐硬座的,公司计发相当于硬座票价50%的补贴,其他降低乘坐标准的情况不计发补贴. 2.3 极特殊和紧急公务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员工可以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其中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商务舱、高端经济舱、火车高级软卧、商务座、特等座等需报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未获批准的超标乘坐,公司财务部门不予以办理超标部分的报销,超标部分有员工个人自理。 2.4公司要求员工选择正规化运营的城际交通工具,以获得正规的能够准确表明乘坐日期、乘坐时间和费用金额的票据。对选择乘坐无法提供表明上述有效信息的非正规运营交通工具的员工,公司财务部有权直接核定相关交通费用和补贴金额。 3、出差住宿 3.1 员工出差时应在规定标准内合理选择住宿地,在以下标准限额内的住宿费据实报销: 除大一型(含)以上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以外的其他员工多人一同出差的,原则上两名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会计凭证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会计凭证管理办法 第1章目的 第1条为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准确性,会计人员需按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会计凭证的取得、填制与保管工作。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企业及控股子公司会计人员取得、填制与保管会计凭证工作的管理。 第3条会计凭证的相关界定。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而记账凭证又分为现金凭证、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 2.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各种会计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 第2章原始凭证管理要求 第4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下列要素: 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4.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与经济内容。 5.数量、单价、金额。 第5条原始凭证的印章必须齐全,其要求如下。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业务公章、结算专用章。 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业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第6条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计算要准确,具体要求如下。 1.凭证名称与经济业务内容相符。 2.凭证填制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相符。 3.经济业务与合同、协议、订货单等相符。 4.品种、数量、单价填写正确。 5.大写和小写金额相符等。 第7条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分割单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编号、金额及所依附的记账凭证编号。 2.填制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和日期。 3.填制分割单的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分担金额。 4.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会计主管人员、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各分割单的内容、数量、金额应与原始凭证相符。

会计凭证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填制原始凭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反映要真实。在填制原始凭证时,应使凭证上所记载内容同发生业务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即凭证上的日期、经济业务内容和数据必须按照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或完成情况来填制,保证其真实、可靠,不得填写匡算或估计数;原始凭证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不允许在原始凭证的填制中有任何歪曲和弄虚作假行为。 2.内容要完整。在反映经济业务的相应原始凭证上,按照凭证已有的项目或内容,逐项填列,即应该填写的项目要逐项填写,不可缺漏;年、月、日要按照填制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明确;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 3.手续要完备。经办业务的单位、经办人员要对原始凭证认真审核并签章,以对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按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该公章应是具有法律效力和规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如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 4.书写要清楚、规范。原始凭证上的数字和文字,字迹要清楚,整齐和规范,易于辨认。如,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简化字代替;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位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写“00”,或者符号“一”;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一”代替。 5.填制要及时。所有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后,必须及时填制原始凭证,做到不拖延、不积压,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一般来说,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的时间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6.其他要求。 (1)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实物购人后,要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账实相符。 (3)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用作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除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外,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4)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单位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凭证传递流程和要求

凭证传递流程和要求 原始发票(保管员)→微机入库单(微机员)→配送单(业务主管)→销货单(业务保管)→总部财务→分店收货单(内部配送、客户直送)→分店退货单(配送退货、直送退货)→分店交款单→分店对账单 说明: 1、原始发票,即收到商品时的收货凭证,由保管员接货签字后传给微机员。 2、微机员凭进货凭证录入微机入账,每次录入微机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该批凭证一致。商品录入后,将录入凭证交保管员一份,业务主管一份,财务一份,原始凭证交财务保管。 3、微机管理员根据库存情况和分店要货计划开据配送单,交保管员凭单发货,交业务主管一份,交送货员2份,收货单位经办人收货签字后带回一份交财务。 4、微机员根据业务人员指令和顾客要求开据销货单,到财务交款后,由保管员凭交款后的销货单发货,并由保管员业务主管一份。 5、分店自行收货的按制度要求定期到总部凭收据录入微机入帐,并由微机员将录入凭证交业务主管、财务和供应商各一份,原始收据交财务保存。微机员将录入的商品及时开据配送单后交业务主管、财务、分店各一份。

6、分店退货,分直收退货和配送退货。直收退货按规定日期到总部凭退货凭证录入微机进行退货,微机退货凭证由微机员交分店、业务主管,同时将退货凭证交业务主管和财务各一份。原始凭证由财务保存,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签字。配送退货由收货人在退货凭证上签字,回总部后交保管员收货无误后签字,保管员交微机员录入微机退货,微机员退货单交保管员、业务主管、退货单位和财务各一份,原始凭证交财务保存。 7、分店存款要定期与财务核对,报帐时将存款单一并上交财务。 8、根据公司要求按时进行对帐,并填写对帐单,将本期的进货、退货、变价、销售等情况进行核对,以对帐单形式进行上报。 9、向财务传送的凭证,由业务主管负责向财务传递(包括原始凭证、退货配送单等)。

会计凭证业务处理规范(2015年第一版)

会计凭证业务处理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公司会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会计凭证业务。 二、原始附件的粘贴要求 (一)便于翻阅:附件应粘在粘贴单上,为粘贴大小的可不必贴在粘贴单上,超出粘贴单尺寸,可叠成粘贴单大小,为便于翻阅,应留在装订区域3cm; (二)对齐粘贴:粘贴时不能超出粘贴单上下左右边距,并与凭证对齐粘贴; (三)分类粘贴:相同类别粘贴在一起。 (四)均匀整齐:原则上单据应自粘贴单自右往左,自上到下按鱼鳞状排列整齐粘贴,各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司全月情况进行调整,防止自右上角开始粘贴造成的地方偏厚,全月凭证不均称的情况。 (五)会计应指导票据报销人掌握正确的粘贴方法,对于粘贴不规范的票据,可令其重新粘贴。 举例:

三、关于票据报销时的注意事项 (一)填写统一报销审批单 发票报销或挂账不论数量多少统一使用集团公司设置的报销审批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上签字(注明姓名和报销时间),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在报销审批单上签字。 (二)加盖收付讫章或业务受理章 收付款原始凭证上由出纳人员分别加盖收付讫章,挂账原始凭证上由会计人员加盖业务受理章。 (三)列示附件张数 记账凭证列示的附件张数为:报销审批单张数及其列示的附件张数的合计。 四、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 报销人持报销单据—会计填制凭证—主管会计审核—出纳办理付款—凭证传递档案管理人员。 五、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一)按顺序排列,发现缺号查明原因,检查附件是否漏缺,并由专人复核。 (二)有的原始凭证不仅面积大,而且数量多,可以单独装订。在原始凭证注明是哪张凭证的附件,并在记账凭证备注,详见XX 时间的附件装订。 (三)检查凭证装订上的人员签字是否齐全。 六、会计凭证的装订要求 (一)装订时间:每月15日之前装订完毕。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 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 , 参照〈国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条例标准 , 结合〈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内容, 以及广州市睿捷经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 , 特制定了广州市睿捷经贸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咨询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咨询 公司的资金运行. 财务管理就是咨询顾问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各类咨询服 务费,代办服务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的 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 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财经法规以及财务 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 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预算会计为主,结合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4) 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 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

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01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第0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节会计管理体系 第03条公司的会计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具体领导会计管理工作。 第04条公司设会计机构。 第05条公司的会计机构设在财务部内,公司的财务部门应确定一名人员负责会计管理工作。第06条公司及下属单位会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管理制度; 2.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全貌; 3.协助各职能管理部门,搞好会计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 4.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和数据; 5.进行会计监督,维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 6.开展会计检查、分析活动,当好企业领导参谋; 7.成本费用的控制工作; 8.税务管理和税收筹划工作; 10. 参与企业规划、投资项目的论证、重大合同的评审、消耗定额的制订等经济活动; 11. 制订会计管理制度和会计岗位职责; 12. 其他由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第07条公司的会计机构是以货币核算为主要工作形式,反映和监督本企业经济活动全过程,实行经济管理的专业职能部门。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体现着企业 管理中相同目标、不同分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分工协作关系。 第08条公司应按照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需要,确定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

第三节会计岗位与人员配备 第09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经营规模和会计业务工作量情况,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主办会计,出 纳,稽核,档案管理;手工核算方式下的财产物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资金结 算等各项明细核算,总账报表;会计电算化核算方式下的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审 核记账、电算维护、数据分析等会计工作岗位。 第10条会计岗位可根据不同的工作量,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视各企业的不同情况由本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确定。但一人多岗的应符合企业内部牵制管理制度的规 定。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的会计岗位的设置,应根据会计电算化的特点,科学、合 理、有序地安排。 第11条公司会计人员的配备,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1.会计机构负责人由总经理确定。 2.一般会计工作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规定条件: 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中专以上财务会计专业的毕业文凭或具有会计员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本行业的会计制度; 4)能较熟练地操作电子计算机,或持有财会电算化合格证书;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四节会计工作交接 第12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包括因病、休假、长期外出等),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13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应编制移交清册,详细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物品等 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 由移交人员保管的各种软件及密码、会计数据磁盘有关资料以及与电脑有关的实物 等内容。 第14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单位总经理或指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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