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地产权制度优化研究综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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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献综述发布时间:2021-08-12T17:16:58.367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4月第10期作者:张缘缘[导读] 实施中国特色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这是我们党的十九大以来作出的重大张缘缘河南师范大学 453007摘要实施中国特色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这是我们党的十九大以来作出的重大前瞻性决策和战略性部署。
深入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体制和机制改革创新的任务和重点,因此,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农村经济专家及学者们进行学术研究的课题和热点。
关于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对改革成效、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献综述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研究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研究上,不同的学者有着不相同的观点。
齐只森认为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基础。
方桂堂通过对某地区部分案例的深入研究,发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
徐元明等研究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方式,发现关键环节是实现农民财产的自由流转。
荣庆娇等构建计量经济学模型,用联立方程对集体林主体改革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测算和分析,由此证实了集体林主体改革有助于增加农户的非农收入和林业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在于推进农村改革和农民非农化。
张应良等剖析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难点,对实现集体经济发展的政府主导型、产业带动型和集体带头型三种形式深入探究,总结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过程中要让更多元的主题参与改革,培植多种组织形式的农民“集体”,建立健全相应的保障制度。
李嘉伟提出政府要注重将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法律范畴,加快立法工作,制定构建成员资格认定标准,坚持依法认定和户籍认定为标准,以集体土地是基本生活保障为核心要素,同时尊重农民个体在集体的生产生活的基本事实,综合多种要素进行认定;要制定细化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并鼓励依法纳税。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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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预期 , 增加 了土地 的流动性 , 具有较强 的利 益激励 , 保证 了土 地资 源的高效配置 ,进 而能够促进农村剩余 劳动力 的转移 , 加 快城 市化进程 , 更好地 发挥农地 的社会 保 障功能 , 利于农村 有 社会 的稳 定等 。坚持这 一观点的学者有 : 杨小凯 , 蔡继 明 , 文贯 中、 窦开龙 , 格林斯 潘等 。 杨小凯认为土地制度 的根本症结在 于 农 民没有 土地 财产权 , 应该实行 彻底 的私有 化 , 私有化 不仅不 会 导致贫 富分化 , 且对减少 社会 纠纷 、 而 稳定 地方财 政都有 重 要意义 。‘ 蔡继 明(0 5 认 为现有农村土地 制度的弊端是我 国 20 ) 实现现代化 的主要 制度性制约 ,进 而从 农地私有 的必 要性 、 可 行性和私有化 的绩 效来论 证农地私 有化 政策 。窦 开龙 (0 3 、 2 0 ) 文贯 中皆从土地规模经 营的 目标来支持私有化 土地 政策。格林 斯潘也提 出要 彻底改变 中国贫 富分化的 问题 , 就必须要 给与农 民以真正 的土地所有权 。也有 人持反对意见 , 温铁军 (0 0 从 20 ) 社会稳定考虑认 为我 国不宜实行 私有化 ,土地是农 民的保 障, 私有化后 土地流转的凝 固程度 将 比任何一种所 有制形式都 高。 杨一 介( 0 3 认 为私有 化 的可 行性还 是一个 尚未被 证实或 证 20 ) 伪 的命 题 , 没有大量 的农村 人 口转 移 出来 , 私有化 的效率将 十 分有 限。⑥
【 键 词 】 土地 ; 关 产权 制度 ; 改革 【 中图分类号 】 33 【 F2. 2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04 26 (0 11- 2 10 10— 782 1)100— 2
其量只是农村经济 的管理者 。但是这个管理者在社会生活的方 俨然将 其管理权扩大 为实 际上 的土 在 已有 的经济学文 献中 , 于我 国农村 土地产权制度 的研 方面面却具有 绝对 的权威 , 关 地产权 。在 国家权力单一化 的背景下 , 国家对土地 的管理 主要 究 和讨论可谓 琳琅满 目, 总体 来说 , 主要 是 围绕 以下 几个 问题 有农村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 以及 征收征用农村土 地的相关法律 。 展开 的:
论文:关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讨论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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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讨论与研究论文:关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讨论与研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论文:关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讨论与研究,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农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土地制度的核心。
科学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将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亟需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改革。
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现状(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基本构成一是我国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由劳动群众共同占有土地的一种共有制形式。
二是我国实行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分三个部分:农用地;宅基地;集体企业建设用地以及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用地。
(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现状截至末,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覆盖率6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覆盖率46%,宅基地登记发证覆盖率80%。
(三)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和流转中的收益分配现状目前,我国集体土地的收益主要产生于征收和流转过程中。
国家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后,政府通常得给予四种补偿费用,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主要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收益分配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收益分配。
1、农户的承包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这两项主要费用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个人承包经营户在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却不能直接作为受偿主体,而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或基层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那里受偿。
2、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过程中的收益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政府-集体分享型、集体独享型、限制性集体独享型、政府-集体-农户分享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型。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研究观点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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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占农村土地大多数的耕地的分配机制采取
的是平均分配原则 2现阶段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存在的问题及 .
长远预期 土地承包期 延长 3 年不变 , o 把土地平 均分到各家各户之后 , 了一系列难题 : 出现 很难调 整种植结构 , 延缓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 ; 收 费困难 , 农村经济无法壮大 ; 干群关系紧张 , 引发 农村诸多不稳定因素产生 (2 由于土地产权关 1)
二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农她制度创新的 目标是把农地产权固化在农 民个人手 中的同时, 活化农地产权 , 与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相适应 , 进行市场化的 自由流转, 并在 流转中实现土地 资产的增值和效率化的配置 。
6 经济纵 横 O
42 o /0 2
维普资讯
土地的使用、 租赁、 出卖 、 抵押等权利 , 同时实行严 格的土地农转非用途的管理制度 ; 将市场机制引 入农 民与集体组织之间的土地承包关系, 让农 民
从 集体那里“ 买断” 不是凭集体成员的身份获得 而 土地使用权 ; 坚持农村土地公有制 , 稳定和完善以 家庭 联产承包为主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延长土地承包期 , 在强化所 有权、 明确发包权、 稳 定承包权、 放活使用权 的前提下, 切实体现“ 公平” 与“ 效率” 相结合 而以效率为主的原则 , 利用经济
出制度上的滞后性, 针对此问题 , 近几年来 , 理论 界对中国农村土地制度问题进行了研究, 现将 主 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
、
中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特点及存 在的
问题
1现 阶段中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特点 . 农 村土地实行以集体所有为主的体制 农村土地经 营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 , 农户是经营
使用土地的权利和义务 , 负责农地的继承、 转让 、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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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摘要】: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内在潜能的进一步释放,被改革初期农村经济迅速增长所掩盖的农地产权制度缺陷也逐步显现,从而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认为,现有农地产权制度是影响农民增收、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主要原因。
因此,加强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研究,分析目前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与对策,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农地产权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及制度变迁理论的理论基础上,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当前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依据,并提出了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通过对现有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农地产权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地所有权主体模糊;二是农地承包经营权缺乏排他性;三是农地征用制度不合理,农民的土地收益得不到保证;四是农地流转制度存在缺陷,导致土地分割细碎分散,规模不经济。
问题固然存在,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演化出有利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条件:首先,农民收入多样化缓解了农地产权改革压力;其次,农村人口转移为农地产权改革创造了条件;最后,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也迫使我国必须进行农地产权改革,以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从而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因此,我们应以此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我国农地产权制度进行改革:第一,立足于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第二,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第三,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第四,通过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实现农地规模经营;最后,通过承包经营权股份化改革,转变农地经营方式,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
本文的创新之处是提出了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一是主张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通过农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化改革成立农业公司,转变现有分散、零碎的农地经营方式;通过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实现农地规模经营;二是在实现农地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建立农产品深加工企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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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优化引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优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来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问题分析1. 存在的问题1.1 农村集体产权明晰程度低目前,农村集体产权的归属和管理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混乱。
有些农民对自己所在村庄的集体产权边界和范围并不了解,缺乏清晰的权益认知。
这种模糊不清的情况导致农民之间在土地使用、资源开发等方面存在纠纷和矛盾。
1.2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相对薄弱,缺乏专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导致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些村庄的集体资产被个别村干部或权力形成的利益集团所侵占和挪用,给农民利益带来损失。
1.3 农村集体产权流转难度大农村集体产权的流转难度大,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在现行政策体系下,农村土地的集体产权无法流转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体农户,造成土地闲置和资源浪费。
2. 影响因素分析2.1 制度体制不完善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存在不少缺陷。
现行的法规法规定还不够完善,缺乏强制性和可操作性,导致一些农村集体产权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不足,制约了农村产权制度的优化改革。
2.2 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村集体产权的流转和交易难度较大。
农民对土地市场的信息了解程度有限,无法准确判断土地价格和市场需求,导致土地流转难度增加。
同时,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容易受到一些中介机构和不法分子的欺诈和侵害。
3. 优化对策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优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采取以下对策:3.1 完善法规法规定要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法规法规定,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明确农村集体产权的归属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的保护和维护力度,为农民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产权保障。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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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竞争 力低 下 : 村 土地 的组织 体 系不 健全 , 农 农村 土 地管 理工作 薄 弱 ,导致 村干 部利 用集 体 土地 发包 权谋私 , 部分 国家权 力 部 门借行 政 力 量 , 价 、 偿 低 无 获 得农 地 的使 用权 、 益权 和处 分权 , 于非 农 建设 收 用 等现象 不 断发 生等 等。土地矛 盾与 问题 , 自土地产 源 权 配置不 当 , 带来 劳动 与土 地资 源 的不 匹配 , 要通 需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通过转让土地来筹集资金 。以获得进城长期居住的 保障 : 而这种 方式 , 可 以加快 农村 劳 动力 转移 的步 还
伐, 优化农 村劳动 和土地 资源结合 的 比例 。 针对 农地 制度 创新 进 展较 慢 的情 况 ,许多 学者
进 行 了分 析 。 Lu C r r n a (9 8认 为 , 如 i、 at dY o 19 ) ea 在农
、
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 形式和制度 创新方 向的探讨
多数学者主张明晰农村 土地所有权 .一些学 者认
为应实行 国有化 , 如徐 汉 明 (04 的 “ 民土地 持有 20 ) 农
产权制度” 的理论模型, 何练成 、 何林(05 的“ 20 ) 农地
一
6 2—
MOD N ER EC0 N0MI C RES ARC E H
所 有权 国有 化与 产权农 户 家庭化 相结 合 ” 方式 等 : 一 些 学者 则认 为应 维持 集体 所有 制 :再有 一些 学 者认 为 应 当实行 土地 股份 合作 制 :还有 些学 者提 倡实 行 多元 土 地所有 制 : 另有 些学 者 呼吁淡 化 土地所 有权 , 强化 土 地使用 权 :也有 些 学者 建议 扩 大农 户土 地产 权 . 导将 土地农 民集体所 有 制 明确 界 定为 “ 民按 倡 农 份 共 有制 ” .使 农 民享有 按 份共 有 土 地 的 继 承或 转 让 、 押 、 等权利 。 抵 赠送 诸 多学 者 对 目前 农 村 土 地 制 度提 出 了批 评 。 如 Z a n n 19 ) 出 , hoadWe(98指 土地 的集体 管理弱化 了家 庭 的农 村社 会保 险 的功能 .而 地权 长期 化 则能 促成 农 民消 费 和积 累模式 的变 化 。更 多的学 者认 为 应对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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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地是我国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作为土地制度的核心问题,农村土地问题的解决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关键。
当前,我国农地制度安排存在诸多弊端,基于此,从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土地使用权受限、土地产权残缺、农地征用制度不合理等方面分析了当前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产权;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流转1 文献综述对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从不同的视角和研究方向,国内学者进行了讨论。
当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集中在农村土地产权的现状、影响和未来改革方向三个方面。
国内学者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现状的研究主要是从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考虑。
杨会勉认为,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产权界定不清导致农民短期化行为严重;农村集体组织经济职能弱化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为“伪经济实体”。
姚巧华认为,现今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局限性主要表现: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公共政策化;二是集体土地产权主体界定模糊;三是基于农民个体的土地所有权缺乏保障。
2 农村土地产权现状2.1产权与农村土地产权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可以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及如何受损,帮助人们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它是一组权利或一个权力体系,是一个权利束”。
农村土地产权是以农村土地所有权为基础,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关于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是由各种权利组成的土地权力束,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土地处置权、规划权、土地占有权、发展权等。
2.2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2.2.1 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多方受限赋予农民一定的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特征。
由于土地所有权界定不清晰,赋予农民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更好的激励和约束农村土地经营。
当前,土地所以权和使用权分离,农民在行使土地所有权的时候,会受到多方面的制约。
一方面,是所有权的约束;另一方面,是行政权利的影响,包括各级政府不规范的征地行为和不健全的征地制度,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受到多方影响,农民的失地风险也随之增加。
浅议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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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摘
鹏
要 土地 制度是 制 约农 业和 农村 经济发 展 的最根 本制度 , 村土地 产权 制度 又是 农村 土地制 度 的核 心。 村 土地产 权 农 农
制度 的科学合理与否, 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而且也影响着其他农业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中国现行 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自身的不足性 日益显现, 其 并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 了
( ) 民 公 社 化 阶 段 ( 9 8 ~ 17 三 人 15 9 8年 ) 部 功 能 , 在 一 定 的 弊 端 , 要 体 现 在 以 下几 方 面 : 存 主
所 带 来 的 制 度 变 革 一 项 的 贡献 率 就 达 到 了 4 .9 6 8 %。。 综 合 上 面所 述 的 四个 阶 段 来 看 , 国农村 土地 产 权 制 度经 历 了一 我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上 都具有重大意义 。
一
、
概述我 国农村 土地产权制度 的演变历程
了解农村产权制度 的演变历 史是开展我 国当前农地产权 制度研 究 的基础和前提 。所 以本 文首先 引入我 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
史 , 进 一步 分 析我 国农 村 土地 产 权 制 度 的完 善 做 铺 垫 。 为
( ) 一 土地 改革 阶段( 9 9— 15 14 9 3年 )
14 9 9年 7月 , 国人 民政 治 协 商 会 议 通 过 了 <<政 治 纲 领 > >, 中
其 中明确规定: 中华人 民共和国必须有步骤的将封建半封建 的土地所 个 由集中到分散再到集 中的过程, 最终形成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有制 变为农 民的土地所有 制。 而在 此后的 15 9 0年 6月 <<中华人 民 共和 国土地改革法 >>中又明确规定了土地改革 的目标是“ 废除封建 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 , 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到 15 ” 9 2年底, 为基础 , 统分结合的双层 经营体制 的制度格局 。 二、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 制度存在 的缺 陷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我国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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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摘要:“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上的冲突、理论上的匮乏和行政权的滥用,致使农村产权主体缺失、农民利益难以有效保障。
我国应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和保障机制,并对农村产权组织予以重构。
关键词:土地产权、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委员会土地产权是指权利人在其权利存在的土地上,为实现其利用土地的目的,分别依法行使其权利时对土地的用益、流转、管理权。
确立土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权利内容,在调整土地法律关系上有其重要作用。
目前在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被称为“三农”问题,它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这一问题日益凸现出来。
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
我国应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和保障机制,并对农村产权组织予以重构。
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国家围绕土地使用制度等土地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过程。
50年代初期实行土地改革,实现了农村土地从封建地主所有制向农民所有制的转变;50年代中期进行初级农业合作化,农民以土地入股初级社分红,实行的是农民所有、初级社集体经营的土地制度;50年代中后期至70年代末期进行高级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农村土地制度由农民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小⒓ 逋骋痪 2] 自1978年秋起,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农民自发到国家逐步承认的过程,最终在1984年基本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
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观点综述及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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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观点综述及简评覃国慈摘要:鉴于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为了让农民与土地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并真正从土地中享有权利,也为了响应十七大的号召——“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必要了解学术界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观点,为酝酿新一轮土地改革做准备。
为此笔者综述了学术界关于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并在此基础上做简要评述。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国有制;土地私有制;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复合制一、观点综述“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实质是土地问题。
我国自1978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经济发展成就显然。
主要是因为这种土地经营方式克服了“大锅饭”的弊端,实现了经营者责、权、利的统一,因而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长。
但由于它是在农村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为解决农民温饱问题和激励劳动者积极性而采取的变革性措施,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速度的加快,该土地制度的一些深层次弊端日益凸现,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此,学术界就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诸多改革思路。
下面,笔者将对学术界的主要观点予以综述。
(一)关于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综合学者们的观点,目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产权。
学者们认为农村土地在产权上的问题主要有:(1)土地的产权主体不清。
虽然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都规定了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这个规定相当模糊。
例如:《宪法》中笼统界定为集体所有,《民法通则》中界定为乡(镇)村两级所有,而《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则规定为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这些界定要么笼统、要么含糊,“集体”究竟指哪一级难以确定,并且现实中大多数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早已解体或者名存实亡,无法行使农地所有权。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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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认为 , 政府的改革重 点应是明晰和保护农地产权 , 特别是农 领域中的资源是没有界定的产权 。当交易一方利用成本优势
地使用和处 置权 , 实现“ 确权、 流转和保障” 三位一体的制度重 打破均衡的产权界定后 , 又不承担违约成本 , 他们就会对公共 建, 从而切实做到让农 民“ 有权 可依 、 维权可行, 侵权必究 ”真 财富进行过度攫取 , , 产生如同“ 公地的悲剧” 情形 。 导致 公共资 正建立维护农地产权的长效机 制, 贯彻 中央精神 , 保护农 民的 源的滥用、 破坏甚至枯竭 。 所以 , 政府解决市场失灵的关键 , 就 合法权益 。
是城乡二元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 二是土地制度。 中国( 海南 ) 村集体是农村土地的主要产权人 ,而村干部则往往成为土地 他们经常利用手中的权力 , 不经全体村 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认为 ,当前 ,城乡名义 收入差距 使用权的实际行使者 , “ 是3 _ ,若把公共服务因素算进去 ,城 乡实际差距可能是 民委托, 3倍 随意“ 代表集体” 将土地使用权卖掉, 从中中饱私囊。
5— 6倍 。” 农村土地 问题 , 实质是农 民的土地权益问题 。土地 另外 , 现行法律规定 , 民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也不 农 是广大农民的主要财产 , 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 农 得 出租 、 出让、 , 转让 用于非农业建设 , 要改变 土地的用途必须
作等形 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 由此彰显了我们党对农民利 的形式的问题 ” 产 权在 法律上界定清晰是交易的前提 , 。 。 其实 益的保护 , 将农地产权上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 我国农村土地 质就 是不同所 有者不 出让除他 自己以外 的任 何人 占有 、 使 产权制度的缺陷主要来自于农地收益权 、使用权和处置权的 用 、 处置某物的能力 。它是所有者和所有权的各项权 利的法 界定不合理 , 导致使用权及其流转的预期不足 , 为地 方政府干 律 安 排 。 预行为和集体组织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空间,阻碍 再次 , 交易成本为正 , 产权就 不能被完 整地 界定 清楚 , 从 了土地在流转过程中的价值增值, 提高了农地的交易成本。 本 而需要政府管制。 明晰产权边界是克服市场失灵的关键 。 公共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优化路径——再论“国家与农民二元产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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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产权“三权分置”研究综述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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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产权“ 三权分置” 研究文献情况
农 地 制 度 作 为 农 村 的一 项 基 础 制 度 安 排 ,事 关 农 业 发 展 、 农 民 增 收 和 农 村 稳 定 大 局 。改 革 开 放 以来 , 我 国 农 村 土 地 产 权
发 生 了 两 次 分 离 。第 一 次是 实行 家庭 承包 经 营后 农 地 所 有权 与
研 究展开论述 。 旨在 厘 清 农 地 产 权 “ 三权分置 ” 研 究 的 发 展 脉 络
与现状 , 为 后 续 研 究 提 供 总结 性 的文 献 支 撑 。
2 农 地产 权“ 三权分 置 ” 的 内涵界定 与 意义探 讨
2 . 1 “ 三权分置” 的 内涵
为农 地 的 多 元 经 营 创 造 了条 件 , 使 粮食 安 全 问题 有 了 保 障 。 此 外还使 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等 有了支撑 , 使 农 地 资 本 化 成 为 了 可
成 为 了理 论 界 和 政 策 界 关 注 的 焦 点 。 以 1 9 g O年 以 来 学者 们 对 农 地 产权 “ 三权 分 置 ” 的研 究为基础 , 探 讨 了农 地 产 权
“ 三权分置 ” 的 内 涵与 意 义 ; 阐述 了农 地 产 权 “ 三权分 置” 的研 究 起 源 与 发 展 ; 分 析 了农 地 产 权 “ 三权分置 ” 目前 存 在 的
首先 , 农 地产权“ 三权分置 ” 使 农 地 的 关 键 权 利— — 经 营 权 释 放 出来 。有 利 于推 动 土 地 市 场 化 流 转 , 提高农地的利用效率 , 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 其次 , 农 地产权 “ 三权分置 ” 使 承包权 和经 营权独 立开来 。 农 民不 再 被 承 包 经 营 权 束 缚 。有 利 于 增 加 农 民对 土 地 的 预 期 ,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地产权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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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 村 民委 员会 、 民小 组 。 种 土 地 产 权 村 这 主体 的 多元 化 必 然 导 致 产 权 主 体 为 争夺 所 有 权 而 发 生 冲 突 , 成 对 农 民 土 地 产 权 的 造 S i lt ) tg iz 曾有 一 个 著 名 论 断 , 2 世 纪 影 响 随 意 侵 害 。 种 “ 出多 门 , “1 这 政 多头 管 理 ” 的土 世 界 进程 和 改 变 世界 面 貌 的有 两 件 事 : 地产权主体不利 于集体土地 产权的稳定 , 这 是 美国高 科技产 业 的发展 , 是 中 国 二 也 形 不 成 农 民 的 有 效 和 稳 定 预 期 , 样 必 的城镇化 进程 ” 城 镇化 已被 我国列 为 实 。 然会导致土地 产权制度 的有效性降低 。 因 现 小 康 社 会 的 头 等 目标 , 的 十 六 大 指 出 党 此, 明确 农 民 集 体 土地 所 有 权 的 具 体 代表 ,
所 有 权 的具 体 土 地 位 置 、 围界 线 , 范 以及 集 体 土 地 所 有 权 与 使 用 权 的 权 益 内 涵 、 有 所 权 与 使 用 权 之 间的 具 体 权 益 关 系 , 证 农 保 民 土 地 产 权 权 能 , 立 规 范 的 国家 与农 民 建 集体土地权益 关系。
引言
集 体 建 设 用 地 流 转 的 大量 存 在 已经 是 一 个 不 争 的 事 实 。 在 河 南 郑 州 等 地 郊 区 的 大 如 型 家 电市 场 、 建材 市 场 、 贸 市场 等 使 用 的 集 土地全部是集 体建设用地。
4实施土地产权登记
明 确 土 地 所 有 权 和 使 用 权 的 主 体 以
研 究 报 告
SIc a eh lyn v i e: cne n Tc og loao Hrd e d no n tn a l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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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分析研究摘要: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是农业经济的核心和关键,对中国农村经济的稳定,乃至整个国家的稳定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我国农地所有权制度的现状和家庭承包责任制中的土地流转,所产生的一系列的问题出发,更进一步的探讨中国农地的产权制度,中国农地产权制度主体虚置,产权不明晰,因此,对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分析研究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地产权制度家庭承包责任制土地流转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及其产生的问题(一)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现状及问题现在我国实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是一种集体所有、分散经营的模式。
即农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归承包的农户(农民)所有。
这一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第一,土地所有权主体虚化。
从农地的所有者——集体的角度看,集体被虚置了。
从所有者——个体角度看,农民被虚置。
在我国宪法、普通法律法规和具体制度规范中对集体和个人之间的产权关系没有具体规定。
现实中,在农村经济活动中,个体农民(农户)作为集体成员的地位被排斥,农民作为被虚置的主体,必然在行使所有权权利的时候出现缺位。
第二,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权能不完善。
首先从集体角度看,许多乡镇没有集体经济组织;其次从农民个体角度看,其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原则上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二)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的改革方向和存在的问题1.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
土地经营制度归根结底要由土地产权制度决定,产权制度中的问题不解决,经营制度问题就不可能处理得好。
目前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并没有触动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当前根本的问题是应当明确土地所有权归属。
农地改革权属大致有三种方向,即:公有产权(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私有产权、混合多元产权。
[1]持公有产权观点的以温铁军、潘维、贺雪峰、李昌平(2004,2006,2008)等学者为代表,他们主张保持集体对土地的一定控制权,以免土地私有后经过转让买卖造成土地集中,使一部分农民失去土地。
国内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综述(2000-2014) 窦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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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徽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学 报 2015 年 第 2 期
权 制 度 改 革 的 原 因 、土 地 产 权 制 度 性 质 的 变 化 和 改 革 的 绩 效 等 进 行 分 析 ,并 总 结 了 农 村 土 地 产 权 制 度 的 演 变趋势。[7]邵传林、冯振东将中国农地产权制度 60 年 的演变历程分为计划经济时代的农地产权制度和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共 用 私 用 型 ”的 农 地 产 权 制 度 ,并 认 为 在 特 定 的 政 治 和 历 史 条 件 下 ,大 政 治 利 益 集 团 在 意 识 形态上的偏好对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决定 性 的 影 响 ;一 定 条 件 下 非 正 式 制 度 的 创 新 通 过 在 边 际 上的不断积累可使正式制度最终偏离其既定的锁定 路径;公社型的农地 产 权 制 度 尽 管 整 体 效 率 不 高,但 在 某 些 方 面 却 比 家 庭 联 产 承 包 经 营 更 具 优 势 ;农 地 产 权制度变迁的绩效很大程度上只在短期内显 著 存 在。[8]何一鸣 以 产 权 经 济 学 和 管 制 经 济 学 为 研 究 基 础 ,重 新 考 察 了 中 国 农 地 产 权 制 度 变 迁 的 约 束 条 件 并 提 炼 出 若 干 关 于 产 权 管 制 放 松 的 可 验 证 的 假 说 ,从 而 构建一个属于转轨经济特有的理论体系。[9]冀县 卿 在 已 有 研 究 的 基 础 上 ,运 用 “产 权 结 构 ——— 制 度 绩 效 ”的 理论分析框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深入到农地产 权 结 构 内 部 ,揭 示 了 中 国 农 业 增 长 的 农 地 产 权 制 度 原 因 ,并 认 为 我 国 农 村 土 地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的 方 向 应 是 完 善 农 地 产 权 结 构 、明 晰 土 地 产 权 并 赋 予 农 民 更 多 的 剩 余索取权和 剩 余 控 制 权。[10]彭 前 生 根 据 阿 尔 奇 安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产 权 理 论 ,运 用 市 场 竞 争 中 关 于 市 场 交 易 费 用 和 市 场 供 需 的 两 个 变 量 ,诠 释 了 社 会 主 义 改 造 后 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及其产权制度的变迁 。[11]
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土地产权制度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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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土地产权制度优化方案一、背景介绍新农村建设是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民土地产权制度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问题。
优化农民土地产权制度,有助于解决农民土地流转难、农村土地财富未能充分活跃等问题,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二、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机制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产权,应完善土地登记和确权督导机制,明确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界定,通过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更好地保护。
三、建立农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农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举措。
需要建立一个集中交易、信息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并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管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农民提供便利的土地流转服务。
四、推进土地分散集中整理我国土地分散现象严重,为了实现农业规模经营,需要进行土地分散集中整理工作。
可以通过完善农村土地交易市场机制,鼓励农民自愿集中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优质农业资源的整合,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五、加强土地用途管控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土地用途的管控。
应建立健全土地用途审查机制,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土地闲置和乱用现象的发生。
六、创新土地经营方式与模式在新农村建设中,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方式和模式,例如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
可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鼓励农民积极创新,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
七、加强农民土地权益教育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离不开农民的自觉维权行为。
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可以通过开展培训、宣传等活动,提高农民对土地产权保护的认识。
八、建立农村双层管理体系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可以建立农村双层管理体系。
一方面,要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加强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另一方面,要强调农民的主体地位,鼓励农民自愿参与土地管理,推进农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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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地产权制度优化研究综述
【摘要】农地问题的核心是农地产权制度问题,针对现行的农地制度的种种弊端,众多学者设计出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种种方案,代表性的有国有化方案、私有化方案、集体所有制改进方案、复合制所有制方案等。
本文对这几种方案作简要综述。
【关键词】产权;农地产权;国有化;私有化
一、土地国有化
实行土地国有化,由国家直接统一管理农地,有利于土地集中和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
根据当前的情况应逐步改革和推行农地国有化,主要有国有永佃、国有租赁两种形式。
1.“农地国有化十999使用期”模式。
周天勇认为,取消土地集体所有,实行农村土地国有化,并给与农民999年使用期的改革模式,是成本低、动荡较小、易于操作和实行效果较好的一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思路。
2.“农地国有化十多元化租佃”模式。
李平研究认为,土地可以进行国有租赁,在国家所有基础上,租赁主体可以是农户,也可以是联合体共同经济,甚至可以是雇工经营,承租者还可以自由转让。
3.国有化基础上的农民永佃模式。
赵美玲、陆学艺和何炼成等通过调查得出结论,如果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现有土地使用权问题,农民仍将感到不稳定,尤其是容易遭到乡村干部和国家“官”
员的侵权,因而主张取消村委会的土地所有权,一切土地收归国有,同时,农民可永久地承包土地,并不随生、老、婚、嫁、娶、移民等人口变动因素而变化,可以出租、转让、抵押、赠送和遗传。
二、土地私有化
一些学者从农地产权制度的历史发展出发认为,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是由农民土地所有制转化而来的,农村集体土地原本就是农民的(温锐)。
项继权、陈志武和刘福海等从农地产权分配视角出发认为,农地产权分割越彻底,个人产权越清晰,生产效率就越高。
只有进一步进行产权改革,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让农民直接拥有土地的所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5项权利,才能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民富裕等基本目标。
针对社会各界对土地私有化的批评,蔡继明和周诚等针锋相对地提出反驳,农地所有权转移是农民自身的决策,是内生于农地私有化后的市场之中的,在土地产权清晰界定的前提下,私有化能更好地发挥农地社会保障功能,不会影响社会主义性质,也不会造成长期的两极分化。
相反,农地私有不仅可以增加农地产权稳定性、流动性以及提高农地生产力和农地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还能够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
文贯中通过研究更为全面地分析了现行土地制度的重重复杂困境,他认为,只有私有化才能够保障农民利益,堵塞干部腐败门路,保护耕地,促进自由买卖,促使土地集中,为农民退出农村提供启动
资本金。
三、集体所有制改进
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在目前的背景下,国有化不足取或条件不成熟,私有化太冒进,试图在农地集体所有制框架下对其加以改进,积极探索了均田承包制、两田制、规模经营、“四荒”使用权拍卖、土地股份合作制、永包制和租地农场制等种种模式。
这些模式基本上肯定集体所有制仍是目前农地产权制度最适合的选择,寄希望通过进一步明确“集体”的范围,改进使用权和创新农地经营方式来解决现存的问题。
1.明确村民小组或行政村(自然村)是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
张红宇、迟福林、韩俊、梁亚荣和靳相木等主张将土地所有权明确界定为最能代表农民利益的村民小组(在没有村民小组的情况下界定为行政村),切实保障村民小组的所有权主体资格,逐步将村民小组改造成法人组织,并扩展集体农地所有权的权能,由村民小组行使土地的一切产权。
2.毕宝德从农村的生产力水平、农民的觉悟程度以及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考虑出发,从而提出,目前不具各实行农地国有化的条件,农地私有化也不符合现实国情,应建立一个主体明确、权属具体、关系实在、权能完全的集体所有制。
3.探索集体所有制下的土地股份制模式。
胡瑞卿、吴克宁和黎元生等主张建立以村委会为载体的土地管理公司,将土地经营权按
现有人口股份化,实现承包经营股份化和农民的“按份共有”,将土地承包权独立化、长期化和商品化。
四、复合所有制
綦好东(1998)认为:我们应重塑产权主体,将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家、集体和农民所有,让农民拥有比较完整的土地所有权,使我国大陆的整个土地所有制形成多元化的格局。
为此,这些学者积极探索如下复合制形式:
1.“国家十农民”复合所有制。
钱忠好认为,建国以后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并非一种单一所有制形式,而是一种复合所有制,即国家或集体或农民都拥有部分的土地所有权。
在这样的“路径约束”下,他主张建立一种以土地国有为基础的农民个人所有制一一“国家十农民”复合所有制。
“国家所有”体现在:国家有权优先取得农产品,有权对部分农地的使用方向加以限制,有权进行耕地保护;“农户所有”体现在:农户或农民拥有基本的耕作权、使用权、经营权、转让权、抵押权和收益权等,双方均不得侵犯对方的权益。
2.“国家十集体”复合所有制。
潘华顺认为,国家所有权是终极所有权,集体所有权是初始所有权。
农村土地作为国土的一部分,最终归国家所有
3.“三元所有制”。
国营农、林、牧、渔等为国家所有:集体的耕地、林园等归集体所有;宅基地、口粮田、自留地等归个人私有。
各位专家学者观点分歧的实质是:农民个人是否在国家拥有用
途管制权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买卖土地。
笔者认为,我国的农地制度的创新方向就是:用途管制,自由买卖。
【参考文献】
[1]蔡继明.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与农地制度改革探析[j].经济前沿,2005.
[2]陈锡文.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因此不能买卖土地[z].新华网,2003-03-10.
[3]迟福林,王景新,唐涛.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j].中国农村经济,1999(03).
[4]迟福林.把土地使用权真正交给农民[j].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