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呼吸器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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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类防护用品、防化服的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范化,确保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操作过程中呼吸类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保养管理。
三、使用人员要求
1、必须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能够正确熟练使用。
2、使用者身体健康,没有职业禁忌症(下列疾病患者禁止使用:肺病、各类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孕妇及医生认定不适宜的人员等)。
四、内容、要求
目前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主要配置了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半面罩型防毒口罩4 类呼吸用防护用品及身体防护用品防化服;
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1 主要用途
主要用于突发事件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毒气、蒸气和缺氧等各种环境下能安全有效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等工作。
1.2 规格型号据技术参数
1.2.1 型号构成
R H Z K F - 6.8 / 30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参数气瓶容积参数复合气瓶代号产品特征代号
(Z 为正压式,K 为空气)产品类别代表(H 为
呼吸器)消防员个人装备代号
1.3 安全使用及注意事项
1.3.1 使用前的检查
1.3.1.1 检查气源压力打开气瓶阀开关,观察高压表,要求气瓶内空气压力为25-30MPa。
如气瓶内气压不足,应到专业充气站(如溧水县消防大队)冲至规定压力。
1.3.1.2 检查整机系统气密性打开气瓶阀开关,观察压力表的读数,稍后关闭。一分钟内表
示压力下降不大于2MPa,表明系统气密良好。此过程中供气阀和旁通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1.3.1.3 检查残气报警装置打开气瓶阀开关,稍后关闭。转动供气阀旁通阀手轮缓慢排气,
观察压力表指针的下降,当压力降至5-6MPa 时,报警器应发出哨笛报警信号。如报警状器系统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不得自行修理,必须报公司安委会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联系外部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同时也不要碰击高压管系统接头顶端,以防堵塞管路。
1.3.1.4 检查全面罩的密封性配戴好全面罩,用手掌心捂住面罩接口处,或在不打开瓶头
阀的情况下深呼吸数次,感到吸气困难,证明全面罩气密性良好。
1.3.1.5 检查供气阀的供气情况用手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打开气瓶阀开关,佩戴好面罩-供
气阀,深吸一空气,供气阀“啪”的一声即打开供气。深呼吸几次检查供气阀性能,吸气和呼气都应舒畅无不适感觉。在这个过程中,供气阀应随佩戴人员的呼吸自由地供气和停气,即在吸气时供气,在呼气和屏气呼吸时停止供气,以保证压缩空气的有效利用。
关闭供气阀开关,打开旁通阀开关,面罩内有股气流持续供气,旁通阀关闭后持续气流终止,证明供气阀和旁通阀工作正常。
1.3.1.6 检查完好状态
1) 背带和全面罩头带完全放松。
2) 气瓶正确定位并牢靠地固定在背托上
3) 高压管路和中压管路无纽结伙其它损坏
4) 全面罩的面窗应清洁明亮
5) 接通快速接头,打开气瓶阀开关
1.4 正确使用方法
1.4.1 首先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佩戴使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气瓶阀出于安全打开状态。
1) 将空气呼吸器气瓶瓶底向上背在背上。
2) 将大拇指插入肩带调节带的扣中向下拉,调节到背负舒适为宜。
3) 插上塑料快速插扣,腰带系紧程度以舒适和北托不摆动为宜。
4) 将下巴放入面罩,由下向上拉上网罩,将网罩两边的松紧带拉紧,使全面罩双层密封
环紧贴面部。
5) 深吸一口气用手按逆时针方向旋转供气阀打开,深吸一空气,供气阀“啪”的一声即
打开供气,此时关闭旁通阀,呼吸几次,感觉舒适、呼吸正常后即可进入操作区作
业。但在作业过程中如供气阀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气时,应立即打开旁通阀(按下手
动开关键)作人工供气,并迅速撤出作业现场。
1.4.2 使用中注意事项
1) 使用中应使气瓶阀处于完全关闭状态。
2) 必须查看气瓶气源压力表,一旦发现高压表指针快速下降或发现不能排除的漏气时,应立
即撤离现场。
3) 使用中感觉呼吸阻力增大、呼吸困难、出现头晕等不适现象,以及其它不明原因时应及
时撤离现场。
4) 使用中听到残气报警器哨声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4.3 使用结束后的卸装方法
1)将面罩两边的松紧带扣向外扒开,松开松紧带,将面罩从下向上脱下。
2)将供气阀上带有指示箭头的手动开关按下,关闭供气阀。
3)将腰带插头从插座中退出。
4)放松肩带,将呼吸器从肩头卸下。
5)关闭气瓶阀开关,打开旁通阀,放空系统内余气,再关闭旁通阀。
1.5 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必须由经培训的人员完成,以保证呼吸器始终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5.1 使用维护保养程序
1.5.1.1 用前检查:使用人员应按
2.1 项逐项检查。
1.5.1.2 用后维护保养:
1)空气呼吸使用后必须保证气瓶内有不低于0.5MPa 的压缩空气,以防止有毒有害气体或潮湿空气进入气瓶。
2)使用后的空气呼吸器要恢复到原有备用状态。应使用软布清除呼吸器装具表面的灰尘、污物,但不得使用汽油、有机溶剂和腐蚀剂清洗装具上的任何部件。
3)全面罩应使用温和的中性清洁剂、消毒液(如1:2 的氯漂白粉与水、70%的乙醇、甲醇或异丙醇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漂洗干净,但不得长期浸泡,切
忌使用丙酮、苯、香蕉水、洗衣粉、蒸气进行清洗、消毒。
4)对卸下的背托、气瓶、减压阀、高压表、报警器等部件表面应用无毛绒布或纱团擦净表面的灰尘及污物。但切忌将其浸入水中清洗,尤其在冬季,以防造成供气
阀内部冻结。
5)使用后的空气瓶应在气瓶上做出“空瓶” 标识,由安全部及时送相关单位充气,并做好相关台帐。
6)由安委会将充装好的气瓶按装配位置联接固定好,联接过程中应保护好气瓶阀的螺纹,同时严禁沾染油脂。
7)一旦发现呼吸器构件联接处的O型密封圈老化和损坏,安委会应及时更换或送生产厂家修理。
8)维护保养好的呼吸器在充分晾干后按正确位置放入包装箱内,存放在空气清鲜、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阳光直射的环境中(目前存放在公司现场办公室
内)。
1.5.1.3 定期检查
1)公司现有的三套空气呼吸器由安全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周期为一个月,每次检查后认真做好检查记录(见《空气呼吸器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
录》)确保呼吸器装具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在按规定周期进行中发现呼吸器存在面罩损坏、残气报警器失灵、供气阀不能正常开启或关闭,旁通阀不通气或其它操作故障,在未修理完好前严禁使用。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碳纤维复合气瓶至少每5 年检测一次,期间如发现损伤、腐蚀或气瓶超过检测周期以及其它可能影响安全
使用的问题时,不得进行充气,并放空瓶内空气,应提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充
气使用。
1.5.2 气瓶充气
1)气瓶内应冲入清洁干燥、满足人体呼吸要求的空气,严禁充装其它任何气体或液体。
2)气瓶充气应由经过培训取得资格的人员进行,根据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委托溧水县消防大队或其他具有资质的单位对我公司空气呼吸器气瓶进行充装。
3)高压充气过程中,气瓶温度会上升,不得用存于水中进行降温、检查泄漏或存
放,应用4 份水加1 份液体洗涤剂进行泄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