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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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规范运行和管理,规范本行非现场监管信息的报送程序、内容、方法,明确非现场监管信息编制、审核、报送人员职责,提高非现场监管信息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非现场监管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及时性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及数据内部管理办法》、《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银行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实施“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过程

中所涉及的机关各部室。

第二章客户端报送系统运行管理

第三条科技开发部门承担我行的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软、硬件的安装、配置、维护的责任,并指派专人作为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权限设置规定来设置用户权限,做到系统管理员同业务人员分离,严禁一人多职。

第五条系统管理员在对客户端报送系统进行维护时,必须有负责使用该系统的业务人员在场。

第六条客户端报送系统的登陆口令必须做到保密。

第七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在每期数据报送之后对客户端报送系统做好数据备份,备份文件应同客户端报送系统异地存放,并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八条客户端报送系统所涉及的安装文件、系统资料都应记录归档,由系统管理员专人管理。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必须定期查看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日志,如日志中出现错误操作,应在当天之内解决系统错误,确保系统的稳定

运行,需要告知银监局的应立即与银监局统计信息处取得联系。

第十条负责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的部门应指派专

人负责操作客户端报送系统。

第十一条使用客户端报送系统的业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来使用系统,严禁随意改变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装有客户端报送系统的计算机要做到专机、专人、专用,严禁其他人使用该计算机,严禁在该计算机上进行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报送无关的操作。

第十三条科技部门应为装有客户端报送系统的计算机提供足够带宽的SDH线路连接到银监局的数据采集系统,必须配备必要的病毒防护措施。

第三章密钥管理

第十四条密钥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人专用。使用者应将密

钥视为密件管理,严禁将密钥交给他人使用和随身携带。

第十五条发生密钥丢失的,视为工作事故处理。应立即逐级报告,同时上报银监局统计信息处,并查看客户端报送系统的日志,确认密钥丢失期间是否有人登陆系统操作,如果在此期间有人登陆系统,应立即上报。

第十六条如密钥密码丢失、密钥损坏应及时向银监局统计信

息处申请更新密钥和申请领取新的密钥。

第四章非现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岗位设置

第十七条本行非现场监管系统统计工作由我行授信管理部、财务审计委员会、电子银行部、小企业金融服务部等部室的统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均按银监局要求设立了A、B 角色,担任报表编制人员和审核员,以避免报送延误。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非现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是指负责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责任人、非现场监管报表编制人、审核人、主报人,非现场监管分析报告撰写人员及各支行信贷数据填报人员。

上述人员共同承担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的主要责任。

第五章非现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九条非现场监管报表编制人员职责和审核员职责

非现场监管报表编制人员(授信管理部、财务审计委员会、电子银

行部、小企业金融服务部、纪检检查室、科技开发部等相关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类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数据采集、填制工作,包括日常性、临时性报表,以及按要求撰写相关情况说明及分析报告,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对从报表管理系统、业务状况表上采集的数据,要做到准确无误;对各支行信贷上报数据,各编制人员要认真审核上报数据,发现错误或不正确的数据要分析原因,并及时进行更正。在数据生成后,要做好生成报表的核对工作,对发现的错误与问题及时进行更正,并将核对好的报表及时上报到审核员。审核员应及时要求各部门报送各项报表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对数据的来源要与具体编制人员进行核对论证,对发现的错误与问题及时反馈给编制人员。编制人员及时进行更正后,再次上报审核员。审核员将所有审核完毕的报表及时上报到数据主报送员。

第二十条非现场监管报表信贷数据填报人员职责

各支行信贷数据采集人员应对所有上报需提供的贷款相关数据,包括客户信息、贷款产品代码、贷款用途编号、贷款五级分类等系统内

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非现场监管报表主报送员职责

财务审计委员会为非现场监管报表的报送部门,负责报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报表。主报送员应将审核员审查完毕的报表收集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主报送员要做好与银监会分局主管报表负责人的沟通联系。报表被审核未通过或被银监会分局退回的,要迅速落实人员修改重新上报,不得延误向银监会分局报送时间。

第二十二条非现场监管分析和报告撰写人员职责

非现场监管报告撰写人员要根据各部室的分析进行汇总,并按我行的基础报表以及相应的生成报表和各类监管指标进行分析,按照主要业务的风险水平以及外部风险因素的影响进行相关经营情况和风险

状况的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并按要求上报。

第六章非现场监管系统报表填报原则

第二十三条真实性原则:报表填报应广泛收集各种数据的信息,准确地反映本行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情况,全面体现本行的“资本充足”、“盈利性”、“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

“市场风险”等各项非现场监管指标。

第二十四条及时性原则:报表的报送应按银监会要求及时报送。报送频度:月报为月后7日内;季报为季后18日内;半年报、

年报为月后40日内。

第二十五条准确性原则:表内、表间核对关系相对复杂,确保表间数据的一致性,保证报表的顺利报送。

第七章非现场监管系统报表数据来源

第二十六条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报表的基础数据由各相关部室以《非现场监管报表使用手册》为依据编制,编制完成后及时上报财务审计委员会,由财务审计委员会汇总报送,各部室对提供的基

础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本行所涉及的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G01Ⅰ表外业务情况表GO1Ⅲ存贷款明细报表(一)、GO1Ⅳ存贷款明细报表(二)、G01Ⅵ各项垫款情况表、G01Ⅸ存贷款月日均情况表、G03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G04利润表、G14Ⅱ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授信情况表、G18债券发行及持有情况表、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G24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融入情况表、G25Ⅰ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G25Ⅱ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G31有价证券及投资情况表、G32外汇风险敞口情况表、G33Ⅰ利率重新定价风险情况表、G33Ⅱ利率重新定价风险情况表、G44杠杆率情况表、G53分地区情况表Ⅰ资产负债简表、G53分地区情况表Ⅱ利润简表、G4B-1表内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表(权重法)、G4B-2表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表(权重法)、G4D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情况表、G4A-1(a)贷款损失准备情况表(权重法)、G4A合格资本情况表、G40资本充足率汇总表由财务审计委员会负责编制。

第二十八条 G01Ⅱ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情况简表、G0lⅦ贷款投向分行业情况表、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一部分、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二部分、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三部分、G12贷款质量迁徙情况表、G141最大十家集团客户授信情况表、G14Ⅲ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情况表、G15最大二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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