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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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有关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二、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三、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四、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五、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进行消毒处理。

六、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八、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

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九、医疗废物统一由洛阳环岭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回收,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一、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转动人员应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当地卫生或环保部门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科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三、感染管理科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五、转动人员对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泄漏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

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八、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九、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流失、泄漏、扩散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感染源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一、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出入。

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严禁非工作人员接触到医疗废物;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三、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

四、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存周转箱内,避免阳光直射周转箱,严禁露天或随

地存放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六、特殊医疗废物暂存管理

1. 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2.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进行消毒处理。

七、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应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八、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和口罩以及防护手套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制度

一、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对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三、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再取出。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

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四、安排专职的运送人员在医疗机构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五、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六、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交接收集医疗废物时,应对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进行外观检查,并盛装于周转箱或桶内。包装破损外、表污染的,应当重新包装。对拒按规定使用专用包装物的,运送人员应立即报告。

七、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在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废物转移登记本,其联单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三年。

八、医疗废物转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每天对院内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九、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消毒隔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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