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分布式光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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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标准新政策解读(一览表)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7年末,力争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过100万千瓦,累计达到145万千瓦以上。实施意见明确,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居民利用自有屋顶自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

2015年投产项目的发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省内补贴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10年。2015-2017年投产项目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依据标杆电价,湖南省属于Ⅲ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8元/kWh。

②:地方补贴

依据地方政策

政策:湖南省2015年底下发了《湖南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容: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2015年建成投产项目补贴为0.2元/kWh,2015-2017年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在长沙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度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

知识延伸

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选择三种模式(国家补贴为20年):

1: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5元/kWh;

2: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给予0.42元/kWh 的电价补贴,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

3:全部“自发自用”,则电价为售电价格、国家电价补贴价格与省级补贴之和。根据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当项目电价采用一般工商业电价(0.83395元/kWh)时,项目整体收益最高。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产业带动。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为契机,带动和扶持省内光伏发电逆变器、电池组件及封装、设计咨询、系统集成服务、施工安装等光伏产业发展。(二)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优先布局工业园区、商业集聚区和公共设施区等用电负荷集中、用电量大、用电价格高的

区域,就近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避免升压长距离输送,减少电能损耗,提高项目收益。(三)市场为主。以企业为投资主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做好协调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末,力争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过100万千瓦,累计达到145万千瓦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创新发展模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大型建筑物所有者自行投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分散的建筑物所有者集中协商租赁屋顶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业园区新建标准厂房应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安装要求,并优先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制定补贴标准,提升价格竞争力。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居民利用自有屋顶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2015年投产项目的发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省内补贴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10年,补贴资金先由省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加价基金安排,不足部分由省财政安排预算补足。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参照国家现行制度制定项目确认、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具体细则。2015-2017年投产项目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三)加强并网服务,提高运行效率。省电力公司要出台专门的并网服务指南,对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免费提供关口计量和发电计量用电能表,承担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任务,出具接入电网意见,限时办结,并全额收购上网电量;对6兆瓦以上项目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准确计量和审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量与上网电量,做好申请电价补贴的基础工作。

(四)落实价税政策,降低发电成本。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单位要按照《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61号)要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按规定落实已明确的所得税、增值税、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电价补贴效益的最大化,提高项目盈利能力。

(五)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科技支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优先引进领域高新技术人才,省教育厅要加强省内高校新能源(光伏)类专业设置和师资配置,省科技厅要将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研专项向光伏领域倾斜,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推动全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六)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宣传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宣传其在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

美化居住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引导消费者树立使用清洁能源意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大型建筑物屋顶所有者积极支持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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