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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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旗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文件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
目录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合同的授予
三、合同条款、合同文件格式
四、工程建设标准
五、图纸及其它资料
六、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七、投标文件格式
八、评标办法
注:本招标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1. 为了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银行规定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上午11:00前,下午
2:45(北京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下午2:45以后,银行停止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入帐。(为了确保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前一天能收到投标保证
金,务必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外地投标人还应适当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递交投标文件和开商务标时提交评审)。
2. 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
咨询电话:(0577) 营业部李主任
(0577) 营业窗口李小姐
支行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上午:9:00—11:45
下午:14:00—16:30
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5253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银行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
转帐支票:
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同城结算约3天到帐)。
本票:
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帐,县城除外)。
电汇:
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异地结算约5天到帐)。
4.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2
为使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开户保证金收据手续。
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投标单位银行帐户中汇出,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采购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邀请书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2.合格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要求项目负责人为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要求本单位注册,本项目拒绝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
、投标人具备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应与企业的任职文件相一致;项目负责人应具备“B类证书”;安全员应具备“C类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程序
本次招标按政府采购组织程序进行。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
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招标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天,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4. 招标文件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