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药新品种推荐委员会、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农药新品种推荐委员会、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农药重点推荐品种推广及管理工作

的意见

【法规类别】化学农药管理

【发文字号】沪农技[2014]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农药新品种推荐委员会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4.01.20

【实施日期】2014.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农药新品种推荐委员会、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上海市农

药重点推荐品种推广及管理工作的意见

(沪农技[2014]2号)

各区县(市农场局)农技中心、蔬菜技术推广站(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了确保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提高我市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农药新品种推荐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上海市农药重点推荐品种的示范推广及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做好推荐品种的推广工作

经上海市农药新品种推荐委员会审核和专家评审,本年度重点推荐产品共133个(品种名单详见附件),其中粮油作物杀虫、杀菌剂47个,蔬菜作物杀虫、杀菌剂49个,瓜果作物杀虫、杀菌剂19个,除草剂13个,性诱剂2个品种(3种害虫),黄板2个品种,杀鼠剂1个,基本满足我市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防控的需要。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大重点推荐品种的推广力度,通过推荐品种的推广使用,引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安全用药,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对推荐品种的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进入本市重点推荐品种的质量监管,做好经营、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加强与本市工商、技监等部门以及周边地区相关部门的合作,规范农药市场,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和恶意扰乱市场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加强对推荐品种的使用技术培训和指导

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指导和对本年度推荐农药品种的宣传及使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民正确选购和使用农药,普及科学安全用药技术,严格用药剂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施药间隔期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增加用药浓度和数量,确保用药安全和用药效果。

四、积极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通过培养扶持典型专业化组织、开展专业化防治示范等方式积极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全面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综合防控能力。同时,要积极探索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通过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措施科学使用和推广我市重点推荐农药品种。

五、做好推荐品种的效益评估

在认真做好推荐农药品种推广使用的同时,要做好推荐品种的效益评估。要结合当地应用情况,设置一定面积的试验和示范区域,对推荐农药品种的防治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准确掌握本区域推荐品种使用情况、防治效果、农户及社会反响,并做好信息反馈,以便加强对推荐品种的管理。同时,要加强新农药品种,特别是当前生产中使用的毒性相对较高药剂的替换品种的引进与筛选工作,为进一步引导农民使用高效、安全、低残留农药,做好品种和技术储备。为了充分发挥优良品种在蔬菜生产中的增产、增收作用,引导菜农科学选用优良品种,我中心在多年试验示范基础上,通过品种调查、区县推荐和专家评审,遴选出40个蔬菜主导品种和35个潜力品种(见附件),现予推介发布。

请各区县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开展主导品种和新优潜力品种的展示示范、培训指导及推广应用工作,不断加大主导品种推广应用和新优潜力品种展示示范力度,为优化本市蔬菜品种结构提供技术支撑。

附件:1.上海市2014年度农药重点推荐品种名单(粮油)

2.上海市2014年度农药重点推荐品种名单(蔬菜)

3.上海市2014年度农药重点推荐品种名单(瓜果)

上海市农药新品种推荐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上海市2014年度农药重点推荐品种名单(粮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