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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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技巧培训文档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技巧培训文档
沟通,解决报关单填写问题。
出口退税申报延误问题
01
总结词
出口退税申报延误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获得退税,影响资金流。
02
详细描述
出口退税申报延误常见原因包括发票开具不及时、报关单传递延误、申
报资料准备不充分等。
03
解决方案
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确保发票开具和报关单传递及时;提前准备申报
资料,确保资料齐全准确;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申报流程和要求。
04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及解决 方案
报关单填写错误问题
总结词
报关单是出口退税的重要依据, 填写错误可能导致无法正常退税。
详细描述
报关单填写错误常见问题包括商 品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的错 填或漏填,以及海关编码不准确
等。
解决方案
加强报关单填写培训,提高员工 填写准确率;建立报关单复核机 制,确保填写无误;及时与海关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可能影响企业的供应链管理
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因为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其供应商和 客户。
企业应对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策略
密切关注政策变化
企业应该密切关注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
企业应该根据政策变化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以降低政策风险。

和合法性。

税务部门对发票的真实 性进行审核,确保发票
是合法有效的。
审核 外汇 核销

税务部门对外汇核销单 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 保企业已收到相应的外
汇款项。
审核 其他 资料
03 出口退税操作技巧
提高出口报关效率的技巧
01
02
03
提前准备

出口退税培训讲义

出口退税培训讲义

出口退税培训讲义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1. 出口退税的定义和特点;
2. 出口退税的作用及对企业的影响。

二、出口退税政策的适用条件和申报流程
1. 出口退税政策的适用条件;
2.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出口退税的种类和标准
1. 出口退税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2. 出口退税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四、出口退税的管理和监督
1. 出口退税的管理制度;
2. 出口退税的监督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实例分析
1. 出口退税实例分析;
2. 出口退税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六、展望
1. 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趋势;
2. 出口退税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及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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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一、新政策解读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1、《公告》制定的背景一、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二、《管理办法》下发执行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和出口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三、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等措施时,发现这些措施的实施要以企业的申报为起始,需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告》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针对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情况,废止《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表中外汇核销单的内容。

2)将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但发生退运或改为实行免税或征税的处理方式,由《管理办法》中的本年度的采用负数冲减、跨年度的采用追回已退(免)税款的方式,统一为全部采用负数冲减的方式。

3)修改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和手册核销的相关规定。

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统一改为“实耗法”,并基于海关加工贸易核销数据优化进料加工业务的流程。

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申报确认计划分配率”(这个环节每个企业只需进行一次)、“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出口增值部分申报免抵退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册统一进行核销并对前期数据进行调整”。

4)完善了委托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开具流程。

3、《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的主要内容1)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和免税申报的时限。

2)细化和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免税业务时,提供有关资料的要求。

一是明确了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应提供电子数据;二是明确了按规定放弃免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备案;三是明确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四是明确了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培训讲义说课材料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培训讲义说课材料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培训讲义0点第1页共2页首页上一页Q1: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值税和消费税。

Q2:为什么对出口产品要退税?对出口产品退税是一个“国际惯例”而非“政策优惠”。

公平税负原则: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国际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因各国税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零税率原则:“征多少,退多少”。

Q3:既然零税率那退税率应该全部是17%,为什么要设置5、9、13等退税率?宏观调控原则:国家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调控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限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

税制结构原因,征税率并不全部是17%Q4:如何计算退税理论上只要退还已负担的进项税额计算办法:“先征后退”计算办法“免、抵、退”计算办法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例:某企业某月实现销售收入200万元,其中出口100万元,内销100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本月进先征后退:应纳税额=200*17%-26=8万应退税额=100*13%=13万元企业实际退税=13-8=5万优点:计算简便;缺点:资金积压“免、抵、退税”的概念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免抵退税计算公式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的计算例:某企业某月实现销售收入200万元,其中出口100万元,内销100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本月进应纳税额= 100*17% - [26-100*(17-13)%]=-5万元期末留抵= 5万元免抵退税额=100*13%=13万元应退税额=5万元。

出口退税会计讲义

出口退税会计讲义

一、我国出口退税基本政策1、出口货物退(免)税办法(1)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办法A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

B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

C免税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其具体范围见附件7。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其具体范围见附件8。

(6)已使用过的设备。

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等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是指:(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实务操作培训讲义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实务操作培训讲义
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进出 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职业执业手续, 经商务部(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下同)及其授权单位赋予进出 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 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 企业。
1.3. 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2、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
对一些企业,虽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出口的货物如属税法规定免征 增值税、消费税的,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
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 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 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第二类】是经国家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 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以及经省商务厅(原省级外经贸部门, 下同)批准的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国有、集体生产企业。
1.1.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范围
【第三类】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工贸企业、集生产 与贸易为一体的集团贸易公司等。这类企业,既有出口货物生产性能, 又有出口货物经营(贸易)性能。对此,凡是执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 无生产实体、仅从事出口贸易业务的,可比照第一类外贸企业的有关规 定办理退(免)税;凡是有生产实体,且从事出口贸易业务,执行工业 企业财务制度的,可比照第二类自营生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退(免) 税。
【第四类】是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第五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有进出口权的外贸企业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委托外 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含扩散产品、协作生产产品),亦可办理 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知识(doc 83页)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知识(doc 83页)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知识(doc 83页)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资料2004-11-16目录※第一章: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第一节: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第二节: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办理第三节: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办理※第二章: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知识第一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知识第二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及申报操作第三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财务处理第四节: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办理第一章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第一节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办理备案登记后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6.出口企业退税账户的开户银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8.广东省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

二、按规定不需办理备案登记的从事本企业自用、自产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的外商投资企业;应自领取《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6.出口企业退税账户的开户银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8.广东省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讲稿(2013.3.19)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讲稿(2013.3.19)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讲稿(2013.3.19)背景我国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已有多年,是为了鼓励企业增加出口、拓展国际市场和提高竞争力。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政策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政策调整2012年至2013年期间,我国对出口企业进行了一系列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增加退税针对性根据出口企业的实际情况,对退税政策进行针对性调整。

例如,对于高科技产品、环保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给予更高的退税比例;对于农产品、纺织品等低附加值产品,退税比例相应调低。

2. 优化退税程序为了方便企业申请和领取退税,政府简化了退税申请流程和审核程序。

同时,还加快了退税速度,缩短了退税周期。

这些改革都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

3. 加强税收监管政府也加强了对退税过程的监管,主要包括对企业申报、资金流向、退税金额等方面进行加强监控,确保退税政策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而不会造成财政损失。

注重改革和创新随着全球贸易形势的不断变化和我国出口市场的变化,政府认识到要想让出口退税政策持续发挥作用,就必须注重改革和创新。

1. 推进数字化转型政府鼓励企业采用数字化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也方便了退税程序的实现。

例如,企业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实现退税申请和领取,避免了传统纸质申请的繁琐过程。

2. 助推高质量发展政府支持企业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发展模式,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增强竞争力。

这既有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占得先机,也有利于我国出口结构的改善。

3. 开拓多元化市场政府鼓励企业拓展多元化市场,尤其是对一些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采取优惠政策,提高我国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这不仅有利于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也有利于增加我国对外贸易的多样性。

结束语出口退税政策是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政府需要关注政策的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生产出口退免税基本政策讲解共2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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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 自由发 挥自己 的才能 ,而不 是为了 束缚他 的才能 。—— 罗伯斯 庇尔
6、最大的骄傲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斯宾诺莎 7、自知之明是最难得的知识。——西班牙 8、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塞内加 9、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赫尔普斯 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笛卡儿
生产出口退免税基本政策讲 解
4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 罪的法 律,而 是针对 疯狂的 法律。 ——马 克·吐温 42、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 像影子 跟随着 身体一 样。— —贝卡 利亚 4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 步。— —杰弗 逊 4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 理。— — Nhomakorabea·富 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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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一、新政策解读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1、《公告》制定的背景一、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二、《管理办法》下发执行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和出口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三、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等措施时,发现这些措施的实施要以企业的申报为起始,需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告》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针对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情况,废止《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表中外汇核销单的内容。

2)将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但发生退运或改为实行免税或征税的处理方式,由《管理办法》中的本年度的采用负数冲减、跨年度的采用追回已退(免)税款的方式,统一为全部采用负数冲减的方式。

3)修改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和手册核销的相关规定。

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统一改为“实耗法”,并基于海关加工贸易核销数据优化进料加工业务的流程。

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申报确认计划分配率”(这个环节每个企业只需进行一次)、“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出口增值部分申报免抵退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册统一进行核销并对前期数据进行调整”。

4)完善了委托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开具流程。

3、《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的主要内容1)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和免税申报的时限。

2)细化和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免税业务时,提供有关资料的要求。

一是明确了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应提供电子数据;二是明确了按规定放弃免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备案;三是明确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四是明确了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

出口企业如属于分包单位的,申请退(免)税的,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

同时明确了该项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细化企业退(免)税办法变更的要求和管理规定。

4、在《管理办法》基础上增加的主要内容1)政策方面1.增加了按照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的申报、核销免抵退税的具体办法。

2.补充了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和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实行简化的备案办法进行管理的规定。

3.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8号)内容纳入《公告》。

2)出口退税服务方面1. 明确了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免费下载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免费提供。

2.明确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免费提供的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

3.明确了企业可在退(免)税正式申报前进行预申报。

同时为保障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电子信息不齐的出口货物劳务,也可进行退(免)税正式申报。

4.按照优化服务、体现宽严相济管理的指导思想,《公告》中增加了出口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单证申报退(免)税,申请延期申报的适用情形和办理程序。

3)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免税业务的管理规定1.要求企业申报退(免)税时发生出口发票金额与出口报关单上金额不一致、由于海关调整商品代码造成报关单上商品代码与出口退税率文库不一致等情况,需填报相关表格,说明情况。

2.申报的规范性要求。

要求退(免)税、免税申报时,需将有关纸质资料按申报表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报送或留存备查。

3.细化了申报退(免)税提供的出口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匹配规定。

4.明确免税品经营企业要将经营货物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明确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区内生产企业用于出租、出让厂房的,不得申报退税,进项税额须转入成本。

4)防范骗取出口退(免)税方面1.增加15种不予退(免)税,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情形。

2.规定暂不办理退税的3种出口业务情形和1种出口企业情形。

3.明确经税务机关审核退(免)税发现疑点,企业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接受约谈、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填写并报送自查表。

4.规定了对出口业务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疑点的,对所涉及的退(免)税采用暂不办理、提供担保等措施,从而保障国家退税款的安全。

5、《公告》的执行时间《公告》除已明确执行时间的规定外,其他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

二、实务操作操作环境: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1.0企业涉及的常用的申报步骤主要有:1、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对无发生进料业务的企业,不需录入该模块)注意: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若当月没有新手册登记的,不需录入申报。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注意: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应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若当月没有发生进口料件,不需录入申报。

3、出口货物明细申报注意:(1)企业在录入报关单出口额时要检查报关单的成交方式。

(2)在明细申报录入时,对单证不齐数据,【单证不齐标志】需录入“BH”。

(3)当月出口并收齐的单证,在做明细申报录入时,“单证不齐标志”栏为空,4、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申报注意:(1)企业在进行单证收齐录入前,应检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内容是否与前期申报录入的内容一致;出口发票金额与报关单是否一致;报关单是否有退运复出口的货物;报关单是否有海关加盖的验讫章和企业报关专用章。

经检查,发现前期申报录入的报关单号或核销单号有误的,可在收齐单证录入中进行修改;若为其他内容的录入错误,企业应认真检查原因并做冲减调整后才能申报。

(2)企业当月收齐的前期单证必须有电子信息才能参与当月的“免、抵、退”税计算。

5、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对无发生进料业务的企业,不需录入该模块)待手册在海关核销完毕,并取得经海关确认的《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申请表》后,录入核销信息,申报系统对整本手册的相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出具手册核销的证明,调整“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予免征和扣税额抵减额”。

6、免税货物明细数据采集7、免抵退税预申报(实行网上预申报)以下为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系统的操作步骤:(一)登陆前提是企业必须已注册并由税务部门开通网上申报权限。

(二)网上预申报注册和开通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限开通(三)申报预审注意:上传的预申报文件必须是*.zip格式的压缩文件,即把“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的预审后的所有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上传,被压缩的文件不能包含文件夹。

预审完毕后将会出现一个清单(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清单有所不同),出口企业必须要根据清单提示的疑点,查找出错的原因,修改正确后方可进行正式申报。

(四)预审结果的导出在预审结果页面下方点击“预览”按钮可将预审反馈情况打印出来;8、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一)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二)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税务机关反馈信息主要包括:1、通过将企业的报关单与税务机关取得海关电子信息进行对审得到“出口信息不齐情况”。

2、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

(三)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不管税务机关反馈信息中是否有提示申报数据有错,企业都必须先撤销已申报数据,撤销以后做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反馈信息处理完毕后,系统会自动对企业申报数据中信息不齐的记录加上“信息不齐标志”。

至此“免、抵、退”税预申报工作完成。

9、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数据该步与预申报的操作相同,都是先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再进行“生成明细申报数据”(退税申报向导为第七步)。

10、纳税申报表采集采集企业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相关数据,录入到申报系统“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模块中,便于系统自动生成汇总表、数据间逻辑关系的检查和审核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

注意: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在前,免抵退税申报和审核在后,并且增值税收纳税申报采取自报方式,与免抵退正式审核结果相比可能有差异,差异的数额在当期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汇总表中体现,企业应在下期调整账务和纳税申报表。

11、“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汇总表中的所有数据会自动生成,数据生成后,检查汇总表生成的数据与明细表对应项目的数据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的,不能只修改汇总表,要找出对应项目的明细数据的错误原因,修改正确后,重新生成汇总表。

12、“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注意:申报完后已申报的数据在“基础数据采集”模块里没有显示,只能在“综合数据查询”功能中才能找到,如果要更改记录内容,请先撤销申报再在录入界面修改,修改完毕后再按照以前的步骤进行申报。

13、打印申报报表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相关业务管理的规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1、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办理期限:(1)有出口经营资格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2)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委托出口的货物,应自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3)外商投资企业应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2、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变更已办理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企业发生以下变更项目时,应进行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1)改变经营者名称;(2)改变企业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负责人);(3)改变行业归属或隶属关系;(4)改变住所、经营场所但不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5)海关代码变更;(6)增减开户银行及帐号;(7)改变经营者类型;(8)改变核算方式;(9)增减注册资金;(10)改变有效期;(11)改变经营者授权办税人员;(12)改变分支机构名称;(13)增减分支机构;(14)改变其它认定内容。

3、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注销已办理退(免)税认定的企业如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主管税务分局办理注销退税认定手续。

办理退(免)税认定注销应提供以下资料:(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或《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3)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注销备案登记的,提供有关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经营提供);(4)出口退(免)税认定注销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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