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一、引言传染病是一种具有较高传染性和感染性的疾病,对公众健康构成威胁。
为了及时掌握、准确报告传染病信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应运而生。
二、报告主体1.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主要主体之一。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列出传染病报告的工作流程,培训医务人员关于传染病报告的相关知识,以及保障医疗机构内传染病信息的安全性。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负责收集、分析和监测传染病信息的机构。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各级医疗机构上报的传染病信息,并统一发布相关的公告和警示信息。
三、报告内容1. 报告信息的准确性医疗机构应对患者的传染病病情进行准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基本信息、症状表现、病情变化以及治疗情况等。
相关人员在填写报告时应尽可能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报告信息的时效性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发现的传染病病例,不得拖延时间。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确保及时获取准确的传染病信息。
四、报告流程1. 医疗机构内部流程医疗机构内部应建立传染病报告工作流程,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升报告质量和准确度。
报告流程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并采用电子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传染病信息的及时收集和分析。
同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信息的畅通传递。
五、信息保密性1. 医疗机构内部保密医疗机构应保证传染病信息的保密性,医务人员在报告传染病信息时应遵循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传染病信息在收集、分析和发布过程中的保密性。
不得将传染病信息用于其他目的,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六、报告结果应用1. 公共卫生决策传染病信息的及时报告和分析,能够为公共卫生部门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帮助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保护公众健康安全。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4年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是指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内容、报告者、报告流程和报告时限等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措施。
2024年版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是在前几年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旨在加强传染病信息的报告、监测和控制,提高公众的健康安全意识,确保对传染病的预警和防控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
一、报告对象1.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传染病信息报告员,负责传染病信息的报告工作。
2.流行病学调查机构:流行病学调查机构应及时报告所调查到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并提供相关报告资料。
3.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对于发现和诊治传染病病例的信息有责任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二、报告内容1.传染病的基本信息:包括传染病名称、病原体、临床表现、传播途径等基本信息。
2.病例信息:包括病例患者的个人信息、就诊时间、就诊医疗机构等信息。
3.疫点信息:包括疫点的具体地址、疫情发生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等信息。
4.防控措施:报告应包括已采取或计划采取的传染病防控措施,例如隔离措施、消毒措施等。
三、报告流程1.发现病例: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员报告。
3.上报中心:上级机构应将报告的传染病信息及时上报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传染病防控中心。
4.分析评估:传染病防控中心应及时对传染病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报告时限1.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现传染病病例后应当在6小时内报告至所在地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员。
2.流行病学调查机构:流行病学调查机构在完成疫情调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传染病信息。
3.传染病信息报告员:传染病信息报告员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2小时内向上级机构报告。
五、报告程序1.建立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并将其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中。
2.加强报告员培训:传染病信息报告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其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3.建立信息报告平台:各级机构应建立信息报告平台,方便各个报告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版引言传染病信息报告是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之一,为了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管理和规范,提高传染病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目的是明确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相关要求和流程,保障传染病信息的及时准确上报,实现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机构。
一、报告要求1.报告对象:所有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机构等单位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报告各类传染病病例和疫情信息。
2.报告种类:传染病信息报告包括病例报告、疫情报告、传染病预警报告等。
3.报告内容:传染病病例报告应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就诊经过、病原学检测结果等信息;疫情报告应包括病例数量、地理分布、传播途径等信息;传染病预警报告应包括疫情趋势、传染病监测结果等信息。
二、报告流程1.报告责任人:每个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确保报告的及时准确性。
2.报告时限:传染病病例报告须在发现初次病例后的24小时内上报,疫情报告须在疫情发生后的48小时内上报,传染病预警报告须在发现异常情况后的2小时内上报。
3.报告途径:传染病信息的报告可通过电子报告系统、电话报告以及纸质报告等方式进行,其中电子报告系统为首选方式。
4.报告接收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信息的接收和处理工作,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三、信息管理1.信息收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应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的收集机制,定期收集病例和疫情信息,并记录相关数据。
2.信息存储:传染病信息应以电子化方式进行存储,建立数据库,并对数据库进行备份和加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信息分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收集到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并将分析结果用于制定防控策略和决策参考。
4.信息发布:传染病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发布,包括网站公告、媒体通报等,提醒公众关注和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31. 引言传染病的爆发和传播对社会和公共卫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及时收集、报告和分析相关数据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2. 信息报告的目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主要目的是: - 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传播趋势,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 支持公共卫生决策的制定和实施; - 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为传染病研究和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 报告内容要求传染病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传染病类型和名称; - 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 - 发病地点及区域范围; - 发病时间和趋势分析; - 目前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 - 其他补充信息。
4. 信息报告流程4.1 信息收集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本辖区内传染病的相关信息。
信息收集应包括以下方面: - 传染病基本信息(如传染病类型、名称、病原体等);- 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和流行趋势; - 发病地点和区域范围; - 发病时间及时序分析; - 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
4.2 信息报告编制收集到的传染病信息应及时编制成信息报告。
报告应以Markdown格式书写,清晰明了。
报告内容应准确、全面地反映传染病的情况,并包括必要的分析和解读。
4.3 信息报告审核和发布编制的信息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定,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审核通过后,报告应及时发布,确保报告信息的时效性。
4.4 信息报告存档和管理已发布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应进行存档和管理。
存档后的报告应分类存储,方便后续查阅和研究。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备份和安全保护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5. 信息报告的使用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使用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 公共卫生决策制定和实施; - 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评估; - 学术研究和科学论文的撰写; - 对外交流和合作。
6. 信息报告的更新和修订传染病信息报告应根据传染病的发展和变化情况进行定期更新和修订。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及注意事项
报告数据管理
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 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查重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 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 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资料保存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 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 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 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 须进行登记备案。
传染病信息报告
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国家根 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 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 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 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 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传染病信息报告
报告病种-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
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 明的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 重点监测疾病。
填报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统一格式,用A4纸 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 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报告数据管理
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 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 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 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 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 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 排除或确诊。
报告数据管理
订正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 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是为了加强对传染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提高传染病监测和预警能力,保障社会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以下是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1.信息收集和报告(1)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单位和个人的职责。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等单位要将传染病病例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2)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人数、严重程度等,并及时更新报告信息。
(3)信息收集要及时、准确、完整,相关机构应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合作,及时获取传染病病例的相关信息。
2.信息管理(1)建立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对传染病病例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存档,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2)分类管理传染病信息,将其分为一般传染病、突发传染病和重大传染病,分别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报告和处理。
(3)对已报告的传染病病例进行跟踪和监测,了解病情发展和流行趋势,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3.信息发布(1)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媒体、相关部门发布传染病信息,提供相关疫情和防治措施的科学指导。
(2)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和误解,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4.信息保护(1)加强传染病信息的保密,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
(2)对于故意发布虚假传染病信息或者散布恶意谣言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预警能力,为制定科学防控策略提供依据,减少疫情的传播和影响,保护社会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合作,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增强社会对传染病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
报告数据管理
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 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 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 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 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 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 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 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 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 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 8.流行性感冒:有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 例。无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必须有流行病 学史和临床表现)。(但直报网内报告有疑似病 例,是不符合诊断标准)
传染病信息报告
•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 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 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 》的规定执行。
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 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疑似-临 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疾病名称变更、已报 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 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 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 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几种疾病病例分类
• 5.淋病:疑似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无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男性无合并症患者必须有涂片革兰氏染色 可见典型的细胞内革兰阴性双球菌;女性患者、有合并症患 者及泌尿生殖器外的患者应作分离培养,泌尿生殖道外的标 本还应作鉴定、确证试验)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4版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4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是指对传染病疫情和病例信息报告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它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掌握传染病的疫情动态,保障公众健康安全,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
本文将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4版)进行详细阐述,力求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一、报告主体1.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包括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负责对疫情和病例信息进行报告。
2.相关单位:涉及传染病预防控制的执法监督、教育机构等,也需要就相关传染病信息进行报告。
二、报告内容1.传染病基本信息:包括传染病名称、类型、诊断标准、传播途径、发病情况等。
2.病例信息:包括病例报告的时间、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临床症状、诊断结果、治疗情况等。
3.流行趋势和区域分布:传染病的疫情趋势和区域分布,包括疫情爆发地、病例数量、病例密度等。
4.防控措施: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如病例隔离、个人保护、环境消毒等。
三、报告要求1.及时性:传染病疫情和病例信息应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准确性:报告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虚假、误报。
3.统一性:报告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格式进行,方便信息的汇总和分析。
4.保密性:严格保护患者个人隐私,确保报告信息的机密性。
四、报告流程1.患者就诊:患者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就医,并根据需求进行相应的检测和诊断。
2.医疗机构报告:医疗机构应及时将疑似或确诊患者的相关信息报告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
3.数据收集和汇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相关部门负责对报告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疫情报告。
4.响应和应对:根据疫情报告,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疫苗接种、流行病学调查、病例追踪等。
五、报告责任1.政府部门:负责疫情报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保障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医疗机构:践行医疗机构的法定职责,及时、准确地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病例信息。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是指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及疫情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预防传染病的扩散。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提高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规范:一、报告范围。
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范围包括各类传染病病例和疫情。
传染病病例包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死亡病例。
疫情包括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聚集性疫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单位都应当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疫情进行及时报告。
二、报告程序。
1.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疫情的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样本。
2.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调查和处置,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众。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网络化平台,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交换。
三、报告内容。
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病情发展情况、治疗情况、密切接触者情况等。
对于疫情报告,还应当包括疫情的传播途径、暴发地点、暴发时间、暴发规模等详细信息。
四、报告要求。
1.传染病信息报告应当做到准确无误,不得隐瞒病情或虚报疫情。
2.报告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报告程序操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3.报告人员应当对报告内容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报告效果。
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完整对于及时制定控制措施、减少疫情扩散、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报告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监测和隔离,遏制疫情的蔓延。
六、报告责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传染病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对于故意隐瞒病情或虚报疫情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报告监督。
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本(二篇)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指导各级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居民区、单位和个人做好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传染病的疫情,为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卫生计生委关于传染病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是指对发生在人群中的各种疾病的发生、分布、流行、演变等情况进行统计和报告的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及时、准确的原则,做到信息的全面收集和准确报告。
各级卫生部门是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各级医疗机构、居民区、单位和个人是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的信息提供者。
第二章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机制第四条地方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机制,指导、监督和协调辖区范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
第五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设立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的专门机构或设立专门岗位负责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定期对地方各级卫生部门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章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第七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制定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第八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的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其掌握传染病信息统计与报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对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告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传染病信息的收集第十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的收集机制,确保信息的全面和准确。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和协调属地范围内医疗机构、居民区、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工作。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全球化的发展,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变得尤为重要。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蔓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传染病报告的目的、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和报告程序四个方面进行探讨,以确保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准确、及时和高效。
一、传染病报告的目的传染病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实时获取传染病患者的信息,保持公众的知情权,并为公共卫生功能单位提供统计数据和科学依据,以便制定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传染病信息报告还能够提供对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的基础数据,为科研工作提供支持。
二、报告内容1. 基本信息:报告中必须包含传染病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进行个案调查和监测流行病学情况至关重要。
2. 发病信息:报告中需要详细记录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症状和病情等信息。
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公共卫生单位对传染病进行及时的响应和干预措施。
3. 感染源信息:报告中需要指明患者的感染来源,如与其他患者的接触史、病毒携带者的接触史等,能够帮助公共卫生单位及时追踪传染源,采取有效的隔离和防控措施。
4. 治疗情况:报告中应当详细记录患者的治疗情况,包括就诊医院、治疗措施、用药情况等。
这些信息对于分析疾病的疗效,评估不同治疗方法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三、报告方式1. 电子报告: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电子报告已经成为传染病报告的主要方式之一。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电子报告系统实现传染病信息的快速提交和传输,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纸质报告:在一些基层医疗单位或条件限制较大的地区,纸质报告仍然是常见的报告方式。
纸质报告需要确保书写清晰、信息完整,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
四、报告程序1. 患者报告:传染病诊断确诊后,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的个人医生,并告知患者有关传染病的重要信息和保护措施。
医务人员应当引导患者主动配合报告程序。
2. 医疗机构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表,并通过电子或纸质方式交由相关部门,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
规范(2015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10.29
•【文号】国卫办疾控发〔2015〕53号
•【施行日期】2015.10.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2015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15〕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适应传染病防控工作新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可从
疾病防控业务频道下载),现予印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06年5月19日原卫生部印发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附件: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29日。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
疫情监测与报告要求
对传染病的疫情进行实时监 测,并按要求报告到相关部 门。
传染病报告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程
遵循规定的报告流程,确保 报告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报告要求的标准
1 报告内容的规范性要
求
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填 写报告,确保信息的一致 性。
2 报告要求的时效性
及时报告疫情,确保信息 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报告要求的准确性
报告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通过收集和分析传染病的相关数据,可以了解疫情的发展趋势和规律,为制定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策略提供科学 依据。
实施报告规范的利益和挑战
利益
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有效防止 疾病的扩散。
挑战
协调各级部门的工作,确保报告流程的顺畅和信息 的准确性。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
本演示将介绍如何准确、及时、规范地报告传染病信息。了解报告的目的、 内容、要求以及报告流程和责任分工,是做好防控工作的关键。
报告目的
传染病信息报告的目的是及时、规范地通报疫情,确保公众和相关部门能够了解传染病的发展趋势,采取相应 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报告内容包括
疾病诊断与鉴定
准确判定传染病种类和病例, 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和 信息,确保报告的可信度 和价值。
报告流程和责任分工
1
报告编写
2
卫生部门根据收集的信息编写疫情报告,
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报告发布
4
疫情报告由卫生部门发布到相关部门和 公众,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信息收集
各级卫生部门负责收集相关疫情信息, 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报告审核
相关专家和主管部门审核疫情报告,确 保报告的可信度和完整性。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文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确保传染病疫情的及时、准确和全面报告,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包括传染病报告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时限,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等。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第五条传染病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情况、病例报告、疫情动态、防护措施、防控指南等。
第二章传染病报告的方式和程序第六条传染病报告的方式包括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和现场报告。
第七条传染病报告的程序包括下列环节:(一)收集传染病报告的相关信息;(二)汇总报告信息,形成综合疫情报告;(三)报送疫情报告给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四)责任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并将防控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
第八条传染病报告的时限为发现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疫情情况不断变化时,及时报告疫情动态。
第三章传染病报告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第九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地方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各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负责发现传染病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并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个人和公众应提高健康意识,如发现可能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传染病报告的职责和义务第十四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传染病报告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传染病报告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落实传染病报告的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第十七条个人和公众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传染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本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本一、引言传染病信息报告是指对于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或疫情情况进行有效的汇报和记录。
及时准确的传染病信息报告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公众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报告对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三、报告内容1.病例基本信息报告应包括病例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
2.病情描述报告应对病例的临床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包括症状、体征等。
3.病例流行病学史报告应对病例的流行病学史进行记录,包括病例的接触史、旅行史、聚集性发病情况等。
4.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应对病例的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汇报,包括病原学检测结果、血液学检测结果等。
5.防控措施报告应对病例的防控措施进行记录,包括病例的隔离治疗情况、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等。
四、报告流程1.发现疑似病例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并安排接受相关实验室检测。
2.确认诊断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确认病例的诊断,同时将病例的基本信息填写在传染病信息报告表上。
3.报告上级将填写完整的传染病信息报告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将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
4.上报省级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传染病信息报告后,及时核实病例的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报告要求1.及时病例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应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完成,并上报上一级机构。
2.准确传染病信息报告应准确无误地填写,确保报告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统一传染病信息报告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和标准,确保信息能够顺利传递和汇总。
六、报告监督1.随机抽查对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提高报告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督促指导定期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督促指导,提高报告的质量和效率。
七、报告保密传染病信息报告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应严格保密。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
传染病信息报告
4
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 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 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5
报告病种
• 法定传染病(甲乙丙共39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2)乙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 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24
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疑似-临 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疾病名称变更、已报 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 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 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 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15
几种疾病病例分类
• 5.淋病:疑似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无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男性无合并症患者必须有涂片革兰氏染 色可见典型的细胞内革兰阴性双球菌;女性患者、有合并症 患者及泌尿生殖器外的患者应作分离培养,泌尿生殖道外的 标本还应作鉴定、确证试验) • 6.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有疑似 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无临床诊断病例。(隐性梅毒初筛 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未作确证试验不能作为实验室确诊病 例)(我州报隐性梅毒病例57.14%,其中实验室确诊病例占76.56%)
16
几种疾病病例分类
• 7.其它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 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副伤寒以外的感染 性腹泻病),有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 诊病例,无疑似病例。报临床诊断病例必 须有感染性腹泻的临床特征和已排除由 O1血清群和0139血清群霍乱弧菌、志贺 氏菌属、溶组织内阿米巴及伤寒沙门菌以 及甲、乙、丙型副伤寒沙门菌所至的腹泻 和粪便常规检查。(我州报临床诊断病例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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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疾病病例分类
• 三、报告无限制条件的几种疾病病例分类 (常报告病种)
• 1.乙肝:有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 无临床诊断病例。(但直报网内报告有临床诊断病例, 是不符合诊断标准)
• 2.甲肝:有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无疑似病 例。(实验室确诊病例必须有抗-HAVIgM阳性或抗HAVIgG双份血清呈4倍升高)
3
传染病信息报告
4
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 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 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5
报告病种
• 法定传染病(甲乙丙共39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 、
填报; 疑似病例:脊灰、艾滋病、HIV、涂(+)、仅
培阳、AFP不可填报;
12
几种疾病病例分类
• 病原携带者: • 仅霍乱、脊灰、乙肝、伤寒、副伤寒、间
日疟、恶性疟可填报,但(《传染病信息 报告管理规范》要求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 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其他病种的病 原携带者可不报告);
《传染病信息报告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 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 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 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及完善 ,提供技术支持。
15
几种疾病病例分类
• 5.淋病:疑似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无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男性无合并症患者必须有涂片革兰氏染色 可见典型的细胞内革兰阴性双球菌;女性患者、有合并症患 者及泌尿生殖器外的患者应作分离培养,泌尿生殖道外的标 本还应作鉴定、确证试验) • 6.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有疑似 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无临床诊断病例。(隐性梅毒初筛 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未作确证试验不能作为实验室确诊病 例)(我州报隐性梅毒病例57.14%,其中实验室确诊病例占76.56%)
• 3.丙肝:有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 。 (实验室确诊病例必须有血清HCV-RNA阳性)。初 筛仅血清抗-HCV阳性是不能报实验室确诊病例。(我州 报实验室确诊病例占91.55%)
14
几种疾病病例分类
• 4.伤寒副伤寒: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但仅有一次(急性期 )肥达氏反应“O”抗体≥ 1:80“H” ≥ 1: 160 “H”者;或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 、白细胞总数正常或低下,有持续发热和 体征,是不能诊断为实验室确诊病例。必 须有培养分离到伤寒沙门菌或副伤寒菌; 或恢复期血清中特异性抗体效价较急性期 血清特异性抗体效价增高4倍以上。
一、报告病例要求按照《现行法定报告管理传染 病诊断标准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 标准》中对各病种疾病名称和病例分类,进行 规范报告。
二、病例分类限制条件的病种(网络直报系统) 临床诊断病例: 脊灰、HIV、淋病、梅毒、涂
(+)、仅培阳不可填报; 实验室确诊病例:菌(-)、未痰检、AFP不可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 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 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
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 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 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 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 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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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疾病病例分类
• 7.其它感染性腹泻病:(除霍乱、细菌性 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副伤寒以外的感染 性腹泻病),有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 诊病例,无疑似病例。报临床诊断病例必 须有感染性腹泻的临床特征和已排除由 O1血清群和0139血清群霍乱弧菌、志贺 氏菌属、溶组织内阿米巴及伤寒沙门菌以 及甲、乙、丙型副伤寒沙门菌所至的腹泻 和粪便常规检查。(我州报临床诊断病例占
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 感、甲型H1N1流感(2009.4.30.)、麻疹、流行 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 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 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 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 、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类及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 。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 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 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10
传染病信息报告
分型: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
7
报告病种
• 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 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 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
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重症肺 炎)
8
填报要求
•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 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 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 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6
报告病种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 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黑热病、包虫 病、丝虫病、手足口病(2008.5.2),除霍 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 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种)。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 的其他传染病。(如:人感染H7N9禽流感 ,甲类传染病的管理)
报告;
1、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2、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 分型五类; 3、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 4、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5、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 6、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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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疾病病例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