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设备检测及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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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 1 -
医学影像科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 2 -
医学影像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 3 -
医学影像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 - 4 -医学影像科技术人员防护培训制度 - 5 -
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一、影像设备定期进行检测的目的,是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的发生。
二、影像设备检测的委托机构为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
三、正常使用的影像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四、新安装的影像设备,其性能、防护效果,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应当进行重新调试,直至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影像设备性能发生改变,应当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医学影像科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1.放射工作单位必须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工作。必须接受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定期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持《放射工作人员证》、《CT上岗证》上岗。
3.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各种防辐射屏蔽隔离设备应齐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机房外安装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灯,提醒周围人员。
4.操作人员在机房内曝光时应穿戴防护衣、帽、手套、面罩,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射线损伤。
5.对患者注意防护,尽量减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
7.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内,确有必要者应作好周密的防护并尽可能远离辐射源。
8.操作技术人员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9.科室医技人员应带个人剂量片监测辐射剂量;定期体检,及时了解辐射损伤情况。
10.按有关规定轮流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或疗养。
11.科室设防护监督员,定期检查监督防护措施的落实。
医学影像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1.临床医师应对放射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者具体情况制定扫描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医学影像科必须建立和健全影像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机器进行影像检查。
5.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CT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CT检查。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行知情告知。
6.医学影像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扫描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7.候诊者和陪护人员(病人必需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8.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医学影像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
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以后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2、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存档,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4、医院负责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5、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院统一保管,终身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医学影像科技术人员防护培训制度
1.从事放射影像工作的医技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有环保总局组织实施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放射工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放射影像工作。
2.按时按计划参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放射防护培训班”,加强理论学习,掌握基本的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和自救技能。
3.对新参加工作的医、护、技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对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操作、防护有所了解,掌握各种影像技术。
4.邀请省级以上环保部门专家举办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及新技术讲座。
5.技术人员应自觉学习,了解和掌握设备的一些常见故障现象,并掌握其排除方法,以便在特殊情况下能自行排除故障,消除隐患。
6.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请设备厂商工程师对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结构、工作原理、操作技术、注意事项、保养要求和故障表现及简单故障的排除。
7.配合医院保卫部门做好防盗、防火和辐射安全管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