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性自我意识的表现及其文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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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学院
2007 级本科学年论文
唐代女性自我意识的表现及其文化原因
Woman’s self-identity of performance and cultural reason in
tang dynasty
院系:文法学院新闻与传播系
专业:汉语言文学
班级:2007级2班
姓名:金聪
指导老师:宋晓念
成绩:
完成时间:2010年7月19
日
内容摘要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历史阶段。
在积累了以往封建社会发展的成果之后,在经历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一系列变革,使得唐代政治文明,经济繁荣,国泰民安。
唐代开放的风气反映到妇女领域,使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唐代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必然会对生活在这样一个宽松环境中的女性的自我意识产生积极地影响。
女性作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昭示着她们迷人的风采。
在皇位之上我们可以看到永记史册的一代女皇武则天的身影,在皇位之下我们可以从史书中发现许许多多女性的名字。
本文在前人对唐代妇女的研究基础上,着重对唐代妇女的自我意识进行了研究。
范围包括唐朝女性自我意识的表现以及形成这种意识文化上的原因。
第一部分是对唐代妇女的自我意识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从婚姻制度,社交活动,文化教育,服饰特征的社会角度阐述了女性自我意识的具体表现。
第二部分叙述了唐代妇女之所以拥有较强自我意识的文化上的诸多原因。
从儒家地位的衰微,宗教的兴盛,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以及唐代女性自身的主观因素方面分析女性在唐代自我意识的得到广泛认可的由来。
关键词:唐代女性文化自我意识
唐朝,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不仅创造出了辉煌的文治武功,还达到了历史上的空前繁荣。
由于唐朝相对稳定,高度发达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使得唐朝文化表现出朝气蓬勃,自信大度,兼容并蓄的景象。
相对于其他封建社会而言,唐代社会展现出开放,宽容的风貌。
在这种开放,宽松的社会环境下唐代的女性明显区别于以往任何一个时代。
她们的社会地位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
一.婚姻中的自我意识
在封建社会,青年男女的婚姻是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的。
但是唐代女性在婚姻自主却拥有法律上的保障。
唐律的《户婚》曰“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订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
违者,杖一百。
”⑴这个规定隐隐露出婚姻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自主择婚的端倪。
唐代上层女性较之下层女性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们受封建礼法的影响较大,一般讲究门当户对。
但其中也不乏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夫君的情况。
唐代下层女性由于所收教育条件限制,受封建礼教的束缚较小。
所以,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性自主择偶的现象比较普遍。
《太平广记》里记载“崔稻,旅游徐州。
一日,宿于馆舍,有女子入见,曰‘家贫欲求良匹,无从自达,知君子素宿于是馆,故欲托身。
’崔稻见其诚意,遂与女结为夫妻。
”⑵唐传奇中也有不少塑造了大胆追求自主婚姻的女性形象,如《莺莺传》《刘毅传》《离魂记》。
在婚姻的解除方面,唐律的《户婚》“若夫妻不相安协合而离者,不坐”,赋予了双方离婚的权利。
如果夫妻生活不和谐,感情破裂,
允许离婚,这并不会受到社会的责难和批评。
这体现了唐人对待婚姻开明而又理性的态度。
虽然封建社会离婚大多是由男方提出,但在唐代妻方提出的“弃夫”事件却也相当可观。
《太平广记》中记载“唐殿中侍御史李逢年的妻子,因‘情志不合,去之。
’”⑶还有许多因丈夫犯罪或家贫而离婚的现象。
唐太宗颁布了《劝勉民间嫁娶诏》婚姻政策,使女性在婚姻中保持相对独立的人格提供了法律保障,规定如果是男方专权的离婚,除必须归还妻子嫁妆外,还需付给女方一定的钱财,作为赡养费。
此外唐朝法律对妇女改嫁与再嫁是不加限制的。
经过长年的战乱,唐朝初年,人口锐减,劳动力缺乏。
唐统治者一度提倡寡妇再嫁。
由于民族大融合,深受胡文化的影响,女子贞操观念比较淡薄,妇女改嫁和再嫁的现象非常普遍。
《新唐书·诸帝公主》中记载,宫中公主再嫁,三嫁者颇多。
太平公主先嫁薛绍,再嫁武承嗣,有嫁武攸暨。
不仅如此,当时就连一向讲究礼法的山东士族,也没把再嫁妇女再视为羞耻之事。
这些都能说明当时女性自主追求幸福的可能和勇气。
二.参加社交活动的意识
在唐代开明的社会环境下,男女之间交往往往不会束缚于礼法,自由开放。
女子外出游玩或在公开场合出现,无需像从前那样“拥弊其面”。
中宗朝,女官上官婉儿以及后宫“多立外第,出入无节”⑷
而朝士往往“从之游,以求进达”。
不仅宫廷妇女如此社会上层妇女也积极参加社交活动。
唐代官场上缙绅夫人自行举办社交活动,如天宝年间,章仇兼琼出任剑南四川节度使,其夫人在成都举办宴会,招待属官之妻。
这种夫人之间的交际与现代相似,有协助丈夫处理公务与协调的作用。
由于受胡风的影响,民间庶妇更是不避讳和男子交往。
《太平广记》中记载:“唐人李汾,在越州四明山下的一处山舍中闲居。
中秋夜弹琴自乐。
有一女子自称‘山下张姓女’,闻琴声特地来拜访。
曰:‘私面君子,幸无责也’。
李汾开门延纳。
期间,女子‘言笑谈虐’无所顾忌。
”⑸唐代女性日常休闲活动最普遍的是参与各种体育活动。
其中有集体活动与休闲娱乐为一体的运动项目。
如荡秋千,蹴鞠,打马球等。
中唐王建《秋千词》就描写了青年男女比赛荡秋千的景象。
还有描写宫女在寒食节里蹴鞠的情景:“宿妆残粉未明天,总在朝阳花束边。
寒食内人常白打,库中先散与金钱。
”⑹此外,唐代女性还喜爱骑马,游猎,射箭等。
唐代还十分注重节日的活动,出游野宴也是唐代女性休闲活动之一。
正月十五上元节,人们放灯祈福。
“放宫女数千人看灯,因此多有亡佚者”⑺描写的就是妇女们观看放灯的场景。
三月三日上已节和五月五日端午节有竞渡之戏,女子会走出闺门前来观赏由如杜甫《丽人行》“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⑻赏花也是唐代妇女最重要的娱乐活动之一。
其中规模最大的莫过于牡丹画展。
这些生活在唐朝的女性由于经常参加户外活动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大大提高。
从唐代以胖为美的审美观,以及很多唐代壁画和绘画
上都可以看出唐朝女子健康的体魄,这与宋代以后以柔弱为美形成很大的反差。
从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当时女性自由的生活环境和开朗大方的生活态度。
三.接受文化教育的意识
唐代是我国封建教育的大发展和繁荣时期。
随着门阀士族的衰落和科举制度的兴起,教育打破了以往严格的等级限制,开始向下层知识分子倾斜,面向社会各阶层开放。
女性群体在这种文化大普及的社会氛围中深受熏陶,自觉通过各种途径学习知识,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水平。
唐代帝王的文化素质较高,因此比较重视后宫女子才学。
为了提高宫廷嫔妃的文化素质,朝廷在后宫创设了良好的读书条件。
唐朝宫廷内设有掖庭局,习艺馆,内教坊等机构,负责宫廷妇女的教育。
唐宫中还有一批女官担负着教育后宫子女的职责。
在这种优越的条件下,唐代宫廷之中学风浓厚,妇女的文化教育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出现了许多才女。
长孙皇后“少好读书,造次必寻礼则。
”⑼一代女皇武则天不仅是一个政治家,而且还富有文采,爱好写作。
《全唐诗》收录其诗46首。
杨贵妃不仅通晓音律,还善于舞蹈。
女官上官婉儿是一位明习史事和富有才华的女诗人。
唐代十分重视家庭教育,特别是居于社会上层的宦官之家。
他们非常重视子女的读书学习。
宦官之女的学习条件非常优越,一般是由父兄教授或聘请有才学的先生代为传授。
她们受教育程度较高,整体文化水平也较劳动妇女的文化水平高出许多。
德宗时,才华横溢的宋氏五姐妹就是在这样的家庭教育下学有所成的。
“德宗俱召入宫,试以诗赋,兼闻经史中大意,深加賞叹。
”⑽
并选入宫中担任女官,掌管宫中的文化事务。
还有唐代许多有识之士都得力于母亲的教诲。
如颜真卿“少孤,母殷躬加训导,即长,博学,工辞章,事孝亲,善正,草书,笔力遒婉,世宝传之。
”⑾这些宦官人家妇女教育子女有方的实例,充分说明了她们的文化素养和人格操守。
唐代的科举兴起,使庶民阶层的文化发展有了可能。
社会各阶层都非常注重教育,私垫之风兴起。
这样的一种社会环境使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女子也受到了一些文化熏陶。
由于唐代佛道两教的盛行,其中的教义对广大民众具有吸引力,普通女子从中也能学到粗浅的文化知识。
正是因为唐代女子受到了知识的教化,才会拥有独立的意识进而更有力的把握了自己的命运。
四.服饰文化中体现的自主意识
服饰属于一种文化现象,但是在不同的时期却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就若同秦朝尚黑,汉代先尚黑又尚黄一样,随着时代背景的不同,服饰也随之变化。
“女着男装”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一直十分罕见。
而在唐代尤其是在开元天宝年间这种现象却极为普遍。
如“其俗妇人裤衫束带,乘马驰走,与丈夫无异。
”⑿由此可知当时妇女穿着圆领袍衫,腰系宽带,脚蹬皮靴的现象在社会相当盛行。
唐朝贵妇也有着男装的嗜好,她们常以此为美。
高宗时,太平公主曾穿武官服装在宫中表演歌舞;玄宗时,公孙大娘擅长舞
“剑器”,她的服装是经过艺术加工的华美军装。
司空图《剑器》诗云“楼下公孙者擅场,空教女子爱尊装。
”武宗王才人常与武宗穿相同的衣服,一起射箭骑马,使得奏事的人常常认错。
宫女们穿男装就更为普遍“军装宫娥扫眉浅”“有衣男子衣而靴,如奚,契丹之服。
”绘画,雕塑中也有许多着男装的宫女形象。
可见当时男女穿同样的衣服,内外无别。
唐代妇女还喜欢穿袒露装。
她们袒露的程度,可以说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达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
如永泰公主壁画中描绘的唐代女性,大多衫裙宽松富丽,体态丰盈。
这种装束在北朝时代虽然零星有之,但未形成世风,但在唐代已广为流行。
唐代的审美标准是以胖为美,所谓“环肥燕瘦”。
唐诗中对妇女性感美丽的形象也有由衷的赞美。
“鬓垂香颈云遮藕,粉着兰胸雪压梅。
”⒀当时女性对于“美“的理解和姿态并非伤风败俗之事。
乃是社会风气开放的条件下,个性和人格得到肯定而使然。
女性拥有自主选择自己喜爱的穿着的权利,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自由。
唐代女性不同于以往的精神面貌和自我意识跟整个唐朝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的景象息息相关。
在文化上的原因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儒家地位的衰微
经过魏晋南北朝的民族大融合,唐王朝经历分裂之后走向统一,开始慢慢恢复封建社会的正统化过程。
唐初,统治者为了适应政治上的大一统局面,实行了儒佛道三教并重的政策,并把道教设为国教。
而道教恰恰主张封建等级制度对人性的束缚,追求精神自由和个性发
展。
佛教的众生平等思想随着佛教的广泛传播而深入人心。
佛教道教的盛行,对平民百姓的思想观念和日常行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儒学不断的受到二教以及外来文化的冲击,再也难以保持在两汉时期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地位并且始终没有形成一统天下的强大的道德舆论力量。
儒学过分强调人的社会性的一面,要求人们遵守伦理道德,服从社会规范,克己服礼。
无意中限制了人的自由和个性,贬义了人自然性的一面。
儒学在唐代的衰竭,自然也就减少了对女子“三从四德”的要求和礼教的束缚。
二.宗教的广泛传播
唐统治者为了抬高自己的高贵血统,宣称是道家创始人老子的后代,对道教倍加推崇。
因此道教在唐代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道教以生为乐,以长寿为大乐,以不死成仙为极乐。
这吻合了人们发自本能的第一层次的需要—生存。
道教还强调人要活得快乐。
这符合人的第二层次的需要—享乐。
既能生存,又能享乐,进而追求高雅脱俗的神仙日子。
这就迎合了第三层次的需要—精神满足。
这些思想恢复了人的自由与个性,鼓励人们寻求现世的欢愉。
道家还主张主张顺其自然,反对禁欲,认为妇女不必遵循儒家“男尊女卑”的准则,应从男女同道。
唐代不仅本土的宗教文化兴盛外来的文化交流也非常广泛,唐朝对外来文化的态度并不盲目的排斥,也不毫无选择的吸收,而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加以利用。
佛教在西汉末年传入中国,经过长时间的进一步融合,到唐朝已经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
佛教提倡“众生平等”的思想在某种意义上是对“重男轻女”的一种否定,在思想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在许多佛经中也提到菩萨化为女身而为国王的记述。
这也为唐代妇女寻求个人自由和个性解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
三.少数民族风俗的盛行
北方游牧民族南下进入中原,与汉人杂居,通婚。
一方面使先进的汉文化以其无比的优越性同化了胡文化,同时也胡文化以其固有的文化特质对汉文化系统加以丰富和充实。
北方少数民族极少受到封建礼教的束缚,极大的保留了人的自然属性。
最突出的就是他们“先母后父”“重妇女而轻丈夫”的风俗。
这深深影响了唐代文化,其流风余韵对唐朝妇女的日常生活,婚姻习俗,宗教祭祀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唐代女性喜爱穿男装,外出时多骑马,改嫁再嫁之风兴盛等。
《颜氏家训》中记载“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适请逢迎,车乘填衙衢,经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父诉屈。
此乃恒、代之遗风乎?”⒁北方女子泼辣勇敢的性格跃然于纸上,表现出豪放的游牧民族的气息,淡化了汉文化对于女子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
是女子能够摆脱礼法约束,勇敢的改变自身的处境和地位。
四.唐代女性主观上的独立意识
唐代女性较之其他朝代的女性,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她们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勇敢的承担社会责任。
当国家有难时,她们奋不顾身,挺身而出。
《旧唐书》中记载,契丹贼李尽忠进犯平州城,刺史邹宝英
“领兵讨击”,但因“城孤援寡,势将欲陷”,其妻奚氏“乃率家童及城内女丁相助固守”而后“贼退,优制封为诚节夫人”⒂这充分说明她们观察时局的能力较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唐代宫廷中的嫔妃也都有参政议政的记载。
唐代的开国皇后长孙氏,当她看到太宗厌恶直谏,恼怒忠臣之时,便会劝诫皇帝“忠言逆耳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急务,纳之则俗宁;杜之则政乱,诚愿殿下详之,
则天下幸甚。
”⒃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上自皇宫贵族下至贫民百姓,这些女性都勇于承担社会的责任,追求自我意识,充分的实现了女性群体作为社会成员的价值。
结束语
从唐代妇女的生活上来看,由于唐代社会风气开放,多元文化并存,唐代妇女在行为规范上有着不少与传统礼教相违背的表现。
如女扮男装,男女交往不拘礼节,改嫁再嫁较为普遍,贞节观念淡薄等。
但唐代女性也是中国古代女性地位最高的一群人。
反观唐代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规定,就社会整体而言唐代妇女的地位远低于男性,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唐代社会对女性教育比较重视。
由于社会对女子教育保持宽容态度,那些才华横溢的女子能够受到社会的推崇。
我们会发现唐代女子的自我意识与现代女性的自我认知有着很大差距。
当
然在不同的社会体制和文化环境下不可同日而语。
但是从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当今社会的一些问题,正是来源于现代人自我意识的过度膨胀,把一切传统规范抛之脑后导致的结果。
所以,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应该正确的把握伯仲,既要重视自我的个性,也要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才可以称的上是成熟的现代女性。
参考文献
古人文献
⑴(唐)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卷13《户婚》中华书局1983年出
版
⑵(宋)李昉《太平广记》卷433《崔稻》中华书局196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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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宋)李昉《太平广记》卷56《李汾》中华书局1961年出版
⑹(清)董浩《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
⑺同上
⑻同上
⑼(宋)李昉《太平广记》卷336中华书局1961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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⑿(后晋)刘昫《旧唐书》卷193《列女传》中华书局1975年出版⒀(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黄山书社2002年出版
⒁(清)董浩《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年出版
⒂(后晋)刘昫《旧唐书》卷193《列女传》中华书局1975年出版
⒃(后晋)刘昫《旧唐书》卷51《后妃传上》中华书局1975年出版今人论著
段塔丽《唐代妇女地位研究》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
姚平《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出版
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57年出版
今人论文
朱春英《简论唐代的对外开放》,《渤海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
梁瑞敏《唐代妇女的家庭地位》,《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陆晓惠《略谈唐代妇女的地位和作用》,《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张金铜《胡族婚俗与唐代寡妇再嫁》,《甘肃高师学报》2005年第1期
郭海文《试论唐代母亲在家庭中所起的作用》,《武汉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罗春雄《论唐代妇女参政》,《江汉论坛》1989年第5期(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