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年级班级管理条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三年级班级管理条例

为迎接2012届高考,使每位同学都能够取得理想的成绩,实现人生远大的目标,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望各班同学遵照执行。

1、早读:每天早上7:20进入教室参加早读,不迟到、不早退、不缺旷。以学校铃声为准。

2、上课:上课期间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有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①课堂上严谨做与课堂无关的任何事情,包括做其他科目的练习(比如语文课解答数学题、物理课背英语、英语课看化学等),做小动作,打瞌睡,传递字条,玩手机、看小说、听歌等。

②学生因睡觉过头、吃早餐、上厕所现象造成的缺旷,都视为旷课。

3、自习。每天18:30-18:55,21:20-22:20为全班自习时间,住校生中途休息至22:25后继续自习到23:00结束,自习时间要保持相对安静,同学间互相讨论问题的声音要轻微,不得影响到周围同学的学习。每位同学在自习时间要完全处于学习状态,不得和同学吹牛、打闹、玩牌、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或睡觉、玩手机、游戏机、听歌等,涉及到的物品(如手机、MP3、MP

4、学习机、扑克牌等)一律没收,不予归还,直至高考结束方能还给家长。如有丢失、损坏的不予负责。

4、就寝。中午就寝时间为13:00-14:00,晚上为24:00-06:30,就寝时间开始后,每位同学迅速进入睡眠状态,不得说话或干其他事情。晚寝时间不得使用手电、台灯或可作照明用的物品。涉及到的物品(如手机、手电、台灯等)一律没收,不予归还,直至高考结束方能还给家长。如有丢失、损坏的不予负责。每个寝室必须选出一位室长,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负责全寝成员的起床、就寝、卫生等各项工作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如包庇、纵容,室长将负连带责任。

5、星期六晚自习照常进行。从19:00-21:10。(本项班主任可不到班上监督,但要安排好班级管理工作以保障自习课的正常进行,如有学生不能参加自习,班主任需做好书面说明。)

6、星期天早上8:30-11:10全班同学到班上自习。(本项班主任可不到班上监督,但要安排好班级管理工作以保障自习课的正常进行,如有学生不能参加自习,班主任需做好书面说明。)

7、需要请家长到校的同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否则作停课处理,直到家长或代理家长到校为止。

8、各班主任根据本条例做好相应的班级管理条例。

9、本条例从2012年02月17日起执行。

兴义一中高三年级组

2012年02月1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